中塔塔罗网

标题: 六大议题过堂讨论 信产部酝酿博客实行实名制 [打印本页]

作者: 死了的猫    时间: 2006-10-21 13:00
标题: 六大议题过堂讨论 信产部酝酿博客实行实名制
<span style="FONT-SIZE: 12px;"> “博客研究组”已就六大议题展开讨论<br/><br/>  在不久的将来,作为个人抒情的自由地——博客,可能必须进行后台的实名登记,就如即将实行的“手机实名制”。<br/><br/><br/>  “信息产业部正拟加强对博客的管理。”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日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开展“博客实名制”的研究,研究成果将提交信产部供决策参考。<br/><br/>  据了解,“博客研究组”于今年8月2日组建,目前成员包括人民网、千龙网、新浪、搜狐、网易等13家单位和5位业界、法律界专家。<br/><br/>  “围绕博客引发的侵权、隐私、责任等问题已经很多,‘博客实名制’是目前能找到的一个解决办法。”10月17日,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br/><br/>  六大议题初次过堂<br/><br/>  据CNNIC最新统计数据:截至今年8月,大陆的博客作者已达1750万之众;博客空间达3370多万个;而博客读者的规模已高达7500多万。<br/><br/>  10月13日,“博客研究组”召开了“博客发展与管理研讨会”,就“博客实名制”的六个议题进行了讨论,包括“博客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登记博客身份信息的内容、保障登记信息真实性的措施、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管理实施的时间安排等。<br/><br/>  据了解,会议认定了“博客实名制”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版权、侵权、隐私和责任等。<br/><br/>  其中,关于博客登记身份信息内容的讨论包括——用户的姓名和网名、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护照号)信息,以及邮箱、电话等个人联系方式;保障措施的讨论包括——网络安全技术保障、网页公示限制保障和防止爬虫抓取保障等。<br/><br/>  而针对“博客实名制”管理的适用范围,沈阳给出的参考方案包括——BSP(博客提供商)用户超过50个用户的网站纳入管理;经营性(有商业行为)的BSP和BCSP(博客频道提供商)纳入管理范围;在所有ICP证中实施BSP许可证制度;建议先实施分级实名制等内容。<br/><br/>  “与BBS分注册用户和游客制度相似,要实现执行,实施分级实名制十分重要。”沈阳认为,“分级实名制指由BSP/BCSP推荐的博客和不推荐博客,对推荐博客先实行‘博客实名制’是比较可执行的方式。”<br/><br/>  “目前还只是探讨阶段,一切以信息产业部的决定为主。”沈阳说。<br/><br/>  强制执行的难题<br/><br/>  分析人士认为,“博客实名制”将难以执行。一直以来,网络是“虚拟社会”的形象已根深蒂固,欧洲有些国家也曾提议实行网络实名制,但最终未获国会通过而不了了之。<br/><br/>  今年初,美国政府要求Google提供搜索请求数据和网站名单,但这一要求遭到了Google的强烈反对。<br/><br/>  回望国内的网络实名案例——2005年7月,腾讯根据深圳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进行“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的实名登记。“但因为执行的难度,最后已不了了之。”沈阳说。<br/><br/>  而在韩国以实名制著称的“赛我网”自去年进入中国后,实际上对注册用户的要求也只需要提供电子邮件、“真实”姓名等,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手机等个人真实信息为注册要求。<br/><br/>  “如果决定要强制执行‘博客实名制’,也有一定难度。”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先,依据《居民身份证法》,参考“储蓄存款实名制”,“博客实名制”如果要完善执行,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以使其合法化。<br/><br/>  其次,建立统一、规范的博客《注册制度协议》是确立实名制管理法律基础,现有BSP的《注册制度协议》尚不统一、规范,而按照“博客实名制”,它们也必须重新修改,同时,其变更情况必须符合《合同法》。如针对博客中一些收费的VIP服务,现在要用户重新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在费用问题上必须征求用户同意。<br/><br/>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博客的真实资料究竟应该交给谁?”胡钢说,“这意味着一旦信息泄露,责任方在谁。”<br/><br/>  此外,博客实名制可能遇到的问题还包括——虚假注册信息、假注册带来的版权纠纷、BSP/BCSP的“搬客”用户如何实名制管理,如何设立实名制争议的协调机制、协调政策和协调机构等。</span>

作者: 死了的猫    时间: 2006-10-21 13:01
<span style="FONT-SIZE: 12px;">这让我想到了前天我看到的又一条新闻:北京市打算设立一条法律,禁止保姆与异性顾主同居一事,看到的时候就在笑,这样的东西可以禁止吗?<br/>说到这我又想到了天津市前段时间的一条颁布的法律条文,外环线以内禁止摩托车行使,恩,已经颁布了几个月了,但我每天都可以在马路上看到无数量摩托在飞奔,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br/></span>
作者: 倒吊男终极奥义    时间: 2006-10-21 19:31
恩,还有禁止老师与异性学生独处。。。。。。。。。。




欢迎光临 中塔塔罗网 (http://www.chinatarot.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