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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下最全的《都市妖奇谈》,作者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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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无归路(三 )

  留哥猛地惊醒过来,掀开被子坐起,脸上滴着汗水。
  刚才,他又梦到了二十几年前做过的那个梦:若石在逃跑,逃跑,在地面的树林中飞奔,突然静石出现了,雪亮的长剑……然后,留哥看到了一个婴儿……
  “那个孩子……宁哥儿……”留哥坐在床沿上喃喃自语,“我为什么会梦见那个孩子?”口中说对方是“孩子”,可留哥知道这个婴儿和自己相仿大小,如果他还活着,长大成人,不知道自己应该称他为堂兄还是堂弟?“可是他已经死了,不到两个月大的时候就死了,大伯虽然用他自己的性命作交换,终究也没能使这个孩子活下来。”而且他是死在自己母亲怀中的,那么自己是否自己也和他一同吸吮母亲的乳汁,一同躺在同一张小床上过?
  “可怜的大伯,可怜的宁哥儿……”留哥的泪水滑落下来,“可怜无伤母亲……可怜的一家三口……”
  虽然一整夜没有睡好,眼睛也哭得红红的(他眼睛反正本来就是红的,再红一点也看不出来),留哥还是按时来到了胡理生面前。
  胡理生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虽然对他的样子有几分奇怪,但是什么也没说,淡淡地吩咐:“我们开始吧。”
  “是。”留哥答应着,目光却在洞中乱扫。这几天胡理生显然并没有住在这里,洞中那几件简单的器具,连任商天天烹茶的用具和他打坐的石榻都已经蒙上了微微的一层灰尘,明知道任商不会这么快回来,留哥还是暗暗期待着可以早点看到他。十余年来天天相见,接受他的淳淳教导,留哥不知不觉中对任商产生的依赖甚至早已超过了他自己感觉中的。昨天知道了大伯的事后,他有一肚子话想找个对象倾吐,那是不能对父母说,不能对朋友说,更不敢在族人面前说的,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倾诉对象,就是任商这个对他而言即象老师、长辈,又象朋友的人类了。
  “留哥!”胡理生的声音十分严厉起来,招回了留哥飞到九重天外的魂。
  “胡先生,对,对不起!”留哥马上站的笔直,大声认错。
  “你心神不定,如何学得下去。”胡理生挥挥手,“明天再来吧。”
  “不,胡先生,我今天一定要学!”留哥大声说,“请您教我吧!我学得会!”
  “学得会?好大的口气,任老弟口口声声说你聪明,我到要看看你聪明到什么程度。”
  胡理生领着留哥来到洞外,开始向他解说九尾狐们的幻术的基础道理。
  九尾狐的幻术和其他法术中的幻术差别极大,从调节内息以使用时的运气都与留哥之前学过的大相径庭。留哥边听边记,整整一个上午下来唯一的感觉粮油是头昏脑胀,原本的一肚子自信消失了个干干净净。
  烹了茶煮了饭,先侍奉胡理生吃喝完毕,留哥才自己捧着碗坐在洞外的树下,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因为只有五天时间,留哥早就和家里说好了这五天不回去,住在地面上认真练习。虽然静石和庚娘都不太同意,可是族人们都纷纷支持,也只好放他来了。
  “如果五天之后没学会,可是没脸回去了呢……”留哥苦着脸想。
  山洞中盘膝而坐的胡理生一直看着他,暗暗点了点头。这一上午与其说他在教导留哥,不如说是在故意刁难他。他都给留哥的,全是幻术中最深奥的东西,而不是按照由简而易,由浅入深的顺序在教导,他很想看到留哥为难退缩的,没想到留哥咬着牙,死记硬背,居然把他教的东西全学了过去。虽然不知道他可以领会多少,可是这个孩子或许是真的可以学会幻术……只是如此聪明,恐怕会遭造物之忌啊。
  坐在树下的留哥有点颓丧,坐在树下扯草叶子,一只蚱蜢跳到他手指上坐了半天,和他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又踩着他的膝盖跳走了。
  “呼……”他长出一口气,躺在了地上。抬头就看见湛蓝天的天空、飘动的白云还是使他不习惯,看了一阵子就感到头晕,闭上了眼。他脑子中只盘旋着“万一学不会怎么办?”这一句话。
  “你要放弃了吗?”胡理生的声音冷冷地从头上传来。
  留哥睁开眼,胡理生正俯视着他。
  “刚刚学了半天,你就要放弃了吗?”
  “谁说的!”留哥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我只是在闭目养神。”
  “年纪轻轻,闭什么目,养什么神,起来再练。”
  “是!”留哥鼓足了劲答应。外公费了许多的心思才为自己争取到了这个机会,怎么可以半路打退堂鼓,怎么可以让这个九尾狐老头平白瞧不起。“练!”留哥咬咬牙,“我就不服这口气!九尾狐难道就比地狼聪明很多不成!”
  夕阳半没,残霞如血,群鸟投林,册林脚下可以望见的一个小村庄中飘出了缕缕炊烟。留哥坐在一棵树上,看着大地之上这修忽的变化发呆。跟一般人想像中大地的沉寂不变的不同,大地也在发生着变化,轻微地,缓缓地蠕动,也许要几十年几百年才可以看到一点明显的痕迹,而大地这上的变化却快捷到了每一秒都不同。留哥第一次呆在地面上这么久,也是第一次看到落日,看到从白昼到黑夜之间的变化。
  不知为什么,当夕阳完全沉入了地平线下,大地一下子陷入了黑夜时,留哥档由打了个寒颤,心中生出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来——大地这寂的黑夜明明比地下的任何时候都还要明亮,他也经常在夜晚到地面上来,但是在日落夜降的一瞬间,他的心象被什么抓住了一样,一下子收紧了,从树上跃下来,连跑带跳地冲进了山洞中。
  光线一点点从每一样物体上褪了下去,世界很快地就完全陷入了黑暗。
  “呼……”留哥松了口气。
  黑暗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反而时那变化速度很快的光让他不安。看了一圈洞中的一切,他拽拽石床上的草席,“唉,睡吧……”
  石床又冷又硬,草席也一直在扎皮肤,洞外风声、野兽吼叫声、惊鸟飞蹄声……
  “啊……这怎么叫人睡觉!”留哥捂着耳朵跳了起来。
  对于习惯了睡在温暖安静的地下的留哥而言,这是就象睡在一个装满吵闹声的笼子里,怎么可能合得上眼。
  皱着眉头嘟着嘴坐了半天,忽然灵机一动,扭钻进了地下,只把头露在地面上,套着一个空坛子来睡觉。
  果然不仅暖和多了,耳边也不那么吵了,而且这也算实践了自己说过的事在地面上过夜的话——头还留在地面上吗。找到了解决的办法,用功苦学了一整天又翻天覆地了半个晚上了的留哥终于进了梦乡。
  时近午夜,仿佛有脚步声轻轻进入了洞口。
  留哥半睡半醒之间,一时竟睁不开眼去看看,只是在睡梦中似乎听见了胡理生惊讶的声音:“你怎么又回来了?”
  “谁回来了?”留哥迷迷糊糊地想。
  “这次是你们运气好,万一下一次……”胡理生的声音十分严厉,好象在训斥什么人。
  “呜呜呜~~”留哥在梦中呻吟着,“胡先生,我知错了~~~~”——虽然作梦期间不能肯定自己错在了哪里,但是先认了错再说吧。
  “真的为他好,就离他远一些!我会遵照诺言一生一世看顾他的……”
  “……”
  “你不是要去人间界生活吗?早些去吧……”
  “谁?谁要去人间界?疯了吧?”留哥在梦中吐舌头。
  “唉……”良久之后,另一个人发出了一声长叹。
  “外公!外公回来了!”留哥一下子醒了过来,他一把把扣在头上的坛子掀掉,从大地中跳了出来。
  “没人……”
  洞中空空荡荡,洞外风声依旧,丝毫也没有人来过的痕迹。
  “外公,您回来了吗?外公……胡先生……是你们吗?我刚才在坛子底下呀……外公……”留哥跑到洞外大呼小叫了一阵子,除了林涛之外什么也没回应他。“难道我听错了?”他抓抓头,“明明听见胡先生说话和外公的声音……难道……第一天在地面上睡觉就做怪梦了……我说吗,外公那么豁达的人怎么会叹气……”他自言自语地说着,甩甩手回去睡觉了。
  地狼少年走回了洞中,树林中的一棵树下显出两名老者来,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天上浮云流动,其中一片遮住了月华,天地一暗之际,两名老者杲然无踪了……
  第二天,第三天……日子一天天过去,留哥越发卖力地学着,而胡理生的态度也变得和蔼认真了许多。当教导者不再有意刁难了之后,留哥凭着自己的头脑和悟性,快速地把学到的知识吸收了过去。
  “先生……”
  当胡理生教完了一天的课程,准备象往常一样离去时,留哥叫住了他。胡理生一向不苟言笑,冷淡地问:“怎么?”
  “先生,”留哥鼓足了勇气问:“您知不知道我外公什么时候回来?”
  “问这个干什么?”
  “没,没什么,我前天梦见我外公了,所以随便问问。”留哥是打心眼里害怕胡理生,慌忙低下了头。
  “不知道,该回来时自然会回来的。”胡理生冷冷甩下一句,转身走了。
  “……白问了……”留哥向胡理生消失的方向又吐吐舌头又撇嘴,“还说是外公的朋友呢,连外公一半的和气都没有。”他坐在草地上数石子,百般无聊啊……“外公怎么不快回来呢,我还想学会了幻术向他炫耀来着……”
  树丛中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留哥以为是什么野兽来了,跳起来准备着。
  “哞……”随着一声长鸣,一只头生利角,日如巨铃,身材巨大的动物走了出来。
  “牛!”留哥兴奋地指着对方叫:“我认识你,你是一只牛!”
  “牛怎么了?”牛的方向传来奇怪的问话声。
  “会说话的牛!牛妖!”留哥更正自己的答案。
  “谁是妖怪?你才是妖怪呢!”那个声音变得很气愤,接着从牛后面的树丛中钻出了一个小孩子来。他皮肤黑黝黝的,头上戴个笠,手中拿着条鞭子。
  “一只人!”留哥继续叫。
  “你才论只呢!”小孩子看到留哥是个妖怪,一时没敢走过来,扯着脖子叫。
  “那就一个人吧。”留哥纠正口说。好奇地问,“人,你在做什么啊?这个头是你抓的猎物吗?分给我吃一点,我送山鸡给你好不好?”他边说边舔舔嘴唇——地面上有一大好处,就是食物的种类比地下丰富千倍,真想尝尝现宰的牛肉什么滋味。
  “休想吃我们家的牛!”孩子大吼一声,亮开鞭子,“别过来,不然我教训你!”在青丘之国,人类和妖怪们混居惯了,彼此并不畏惧,这个孩子也不十分害怕留哥,准备和这只想吃他的牛的妖怪大战三百回合。
  “人真小气。”留哥撇撇嘴,坐在树下煮鸡烹茶烤野兔,还是不甘心地又瞄了那牛几眼。
  那个孩子牵着牛在树林中转了几圈,虽然不知何去何从,又听到远处几声虎啸,打个哆嗦,腿脚不听使唤地靠向了留哥那边,“喂,妖怪大哥,你知不知道下山的路怎么走?”
  “不知道,我没下过山,”留哥老实地回答,“你为什么不飞下去?”
  “飞?”
  留哥做个拍翅膀的动作来示范。
  “我又不是妖怪怎么会飞?”孩子抓抓头,“我们人可不会飞。”
  “谁说的,我外公就会飞。”
  “你外公是妖怪!”
  “他是人。”
  “骗人,你明明是妖怪。”孩子看着留哥的爪子,尾巴和红眼睛说,“我知道你是个地狗!”
  “我叫地狼!谁是地狗!”
  “你的耳朵和尾巴明明和我的汪汪长的一样!”
  “汪汪是什么东西?”
  “狗!”
  虽然对地面上的物种了解不多,可是留哥儿依旧知道“狗”是种用来骂人的动物,什么什“狗腿子”、“狗皮膏药”、“狗娘养的”等等,狼是多么孤傲、聪明、团结的种族啊,竟敢把狼和狗混为一谈!(他肯定是那即没见过狼也没见过狗的~~~~)这个人竟然敢骂我是狗?对骂还他,人,人,人象什么,“你是个无伤!长得也象无伤!”留哥用最“恶毒”的形容词回击。
  “无伤……也是一种妖怪吧?我见过,长得很漂亮也很厉害,我要是能象他们一样就好了。”人类孩子充满了对妖怪力量的憧憬。
  “你想象无伤!”留哥吞了吞口水,“无伤是最无耻、恶劣、残忍、卑鄙……(省略5000字)的妖怪,你象他们干什么?”
  “谁说的?”孩子白了他一眼,“我见过的无伤明明很和气,还帮周大娘治伤,作生意时也很公道,我们村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们呢!”
  “你们跟无伤交易!会被骗、被偷,被抢的!”留哥为他们的善良无知担心。
  “我才不相信你呢!”孩子看着留哥,“人家无伤一向对我们很好,你却想吃我的牛!”
  “我又没吃。”留哥抓起烤兔塞在他手里,“来,给你吃,我也对你很好吧?以后别相信无伤了。“
  孩子大大方方的吃了留哥的烤兔子、煮鸡汤,喝了他的茶之后才抹着嘴说:“我还是相信无伤,你又不会带我下山去。“
  “骗吃骗喝!”留哥睁大了眼,人类真狡猾,幸亏外公不这样。不过说起来……他想起什么用力吸着鼻子,忽然指着孩子跳起来:“你不是人类!你的气味和外公根本不一样!”他用力扯对方的耳朵和嘴巴来检查,“快说,是什么变的!”
  “你干什么!”孩子叫着痛打开他的手。
  “你不是人!”留哥盯着他。
  “你才不是人呢!”孩子直觉地把这句话当做了骂人。
  “我当然不是!”留哥给他看自己的爪子,“可是你是什么?快说。”
  “我是人!”
  “不是!”
  “哪里不是!”
  “味道!”
  “噌”地一声,孩子冲出了数丈,躲在了牛后面,“你想干什么?有什么居心!我告诉你,你吃了我的话我娘不会放过你的!”
  “谁要吃你!我是说闻起来的味道——和我外公差好多!你根本不是人!”
  “你外公才不是人!他和你一样是地狗!”
  “我外公是人!”
  “不是!他一定和你长得一样。”
  “才不!他是人!”
  “……”
  留哥和人类孩子做着毫无结论的争吵时,山坡上出现了点点的火光,也出现了人们呼叫的声音:“小牛,小牛……”
  “牛儿啊……你在哪儿?”
  “牛儿……”
  “在叫你。”留哥推推若无其事的牛。
  “是在叫我!”人类孩子气呼呼地跺脚,“我才叫小牛,它叫大黄!”
  留哥不解地抓抓头。
  “爹,娘!五叔、六婶、七哥……我在这里!”
  留哥一挥手用了一个法术,使小牛的声音随风送了出去,直达那些举着火把的人耳边。
  “小牛……我的儿啊……”
  一大群人来到这里,把小牛和大黄围住,其中几个女人甚至哭叫了起来,小牛在人们的簇拥中指手划脚地讲着自己追赶惊牛跑进山林,怎么迷路,怎么遇上地狗的事,“他还给我吃了兔子和鸡,可是却说自己不是狗!”他这么向大家介绍留哥。
  “这位地狼先生,多谢你照顾我们村的孩子了。”一个看来象首领的男人走过来向留哥行礼。
  留哥慌忙还礼——被称为“先生”可是平生第一次啊——他第一次和这么多人类打交道,很想给对方留下好印象,毕竟对方是外公的同类吗,“您太客气了,大家都是这块土地的子民,互助是应该的。”留哥极有礼貌地向对方还了一礼。
  众人纷纷上前,对留哥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其中一个男人类还非要把留哥请到村子里去款待,留哥拒绝了之后,他又非要把叫大黄的牛送给留哥。留哥虽然刚刚还对这头牛垂涎三尺,可现在也不好意思要了,再三推却之后,人类们才牵着那头牛告辞而去。
  “对了,”留哥又想起一件事,大声叫住了人类们,“你们村子平时跟无伤交易对吗?”
  人群中的气氛一下子凝重了,半晌才有一个人类回答:“是的。”
  “我觉得你们都是好人,所以想提醒你们一下,无伤是很可怕、很残忍的妖怪,你们千万不要被他们骗了啊!”留哥好意地提醒。
  人类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起笑了起来。
  “对了,你是地狼族的……”那个象首领一样的男人说,“谢谢您的提醒了,不过,对于我们而言,无伤是很好的朋友和交易伙伴,就如果对于无伤之外的种族而言,地狼也是很好的朋友一样。请恕我们不参与你们两族对彼此的评论吧。”说完对留哥再行一礼,带着族人走远了。
  “什么意思啊?”留哥不明白,他又吸着鼻子嗅嗅人类们留下的气味——好奇怪啊,他们的气味怎么会不象人?外公回来问问他吧?也许是特殊品种的人,“一天,两天,三天,”他开始掰手指,“外公怎么还不回来呢?”
  留哥屏住呼吸,看着胡理生挥剑向自己站的地方刺来。胡理生这一剑又快又狠,剑下挂着风声,直取留哥胸口——别说留哥不能用“躲”来对付这次进攻,算真的让他躲,他知道凭自己的身手也躲不过这一招——留哥一闭眼,长剑穿胸而过,身体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
  当然胡理生看不到这一切,他收起剑,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你做到了。”
  留哥的形体从无到有,渐渐出现在胡理生面前,脸上依旧带着惊魂未定的神情。
  “依照约定,你在五天之内学会了幻术,我可以再教你一个法术,你想学什么?”胡理生问。
  “学……”留哥还没从刚才的惊讶和自己已经学会了幻术的事实中走出来,一时还想不出自己想学什么。
  “你想清楚了再告诉我。”
  “我……”留哥咬咬牙,“我不学了,但是做为交换,请您告诉我外公究竟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胡理生完全没有料到留哥会这么说,愣了一下说:“他再过几天就要回来了,你何必为此放弃一次向我学法术的机会。”
  留哥一摇头:“就算外公明天就回来我也想知道,我不后悔!而且,而且……我觉得外公他好象不会回来了似的……所以,所以……”
  “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教你法术的诺言依旧有效,想好了就来找我吧。”胡理生冷冷地说完,转身走入了丛林,不见了。
  他明明是知道而不告诉我!留哥握起拳头。不知为什么,他心里关于外公不会再回来了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这让他本应因为学会了幻术而兴高采烈的心情上,蒙上了一层阴霾。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三个月,留哥每天都会溜到地面上去看看,可任商一直没有回来。胡理生允诺他想好要学什么法术之后可以去九尾狐们的住处找他,也没有再来过。山洞中的物品任由灰尘堆积着,不管留哥怎么收拾还中看起来很萧索。
  “骗子!外公是骗子!”留哥双手乱拨着地上的草,连根带土的四处乱丢,“明明说是三五天回来,结果三五十天都过去了!大骗子!!”
  要是以前注意打听一下外公住在哪里就好了,至少自己可以去找他。
  “留哥儿,留哥儿!”沉珠叫着从地下钻出来。他身后紧跟着磊峰,看起来很怪的。
  “干嘛……”留哥有气无力地答应。
  “你怎么又到地面上来了?”沉珠小心地从一丛植物上跳过来,跑到留哥身边。
  “那个是荆棘,不碰它就不咬人……”留哥告诉沉珠不用怕那东西。磊峰却不信邪,执着地向那丛植物伸出手,然后大叫起来:“留哥儿骗人,这东西不会咬人,它扎人!”
  留哥得意地笑起来,他就知道一听到咬人的东西,磊峰非去碰碰不可。
  沉珠耸耸肩。他对地面上的东西没多大兴趣,虽然作为成年地狼他被允许可以上地面来了,但是除非是跟随商队来和地面种类进行交易,否则他决不愿意到地面上来,被日月的光茫晒,被风吹,被不知是什么的动物、植物惊吓。留哥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那么喜欢到地面面上来。“你天天到这里来干什么啊?不是知道那位天狐的住处吗?去拜见他就是了,为什么在这里傻等?”
  “你根本不明白……”留哥把头枕在爪子上叹气。要是去九尾狐族就能找到任商还好了呢,可惜根本不可能啊……
  “留哥儿,你知不知道我们要和无伤开战的事?”磊峰把那丛荆棘连根拔了出来,才想起了自己来的目的。
  “什么?”留哥一下子坐起来,“开战?我没听说啊!”
  “我们族西边不是有片矿区吗?那里本来是我们一直在开采的,可是最近那里频频出现无伤,不但偷矿石,还伤了好几个族人!”沉珠握紧了双手,“真是无耻!”
  “玉石矿那里啊……”留哥想起来了,“那里不是有地面上的人类在开采吗?”
  “人类十几年前就放弃那个矿了,矿脉太深了,他们很难开采。”沉珠白了留哥一眼,“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我对当矿工没兴趣,我要和爹一样,将来做个猎人。”留哥理直气壮地说。
  “听长辈和先生们讲将来还希望你成为族里的老师呢,结果你除了武术和法术什么都不管不问,这个样子怎么可能做了老师。”沉珠惋惜地说。
  “子承父业,我要做猎人。”
  磊峰立即大声附合:“对对,做猎人多有意思!”
  “那就浪费了留哥儿一身高明法术了。”
  “什么叫浪费,打猎很浪费吗?下次我打到猎物再也不分给你了!”磊峰嚷嚷起来。
  “好了好了,用法术也可以打猎,打猎也可以用法术啊。”留哥慌忙打圆场。沉珠和磊峰一个认为当都是是最好的职业,一个则认为猎人更好,一旦说起这个韪两人便会吵个不停。这时一只野兔跑进了他们的视线,留哥随手施用了一个法术把兔子击毙对他们两个说:“这可是地上的猎物,可以烤着吃。”
  “看,还是做猎人的材料吧!”磊峰高兴地叫了起来。
  “那还不如做先生教给更多人。”
  两个人又在那里斗嘴,直到留哥真的生起火开始烤肉、炖汤,他们才被吸引了过去。
  “好吃吧?我们地底下没法这么做东西吃的,喝不喝茶?”
  “茶是什么?”
  “尝尝吧。”留哥眯着眼为他们倒茶。
  几秒钟后,沉珠和磊峰都发出一声怪叫,把口中的饮料喷了出来。“留哥儿,你下毒!”
  “哈哈哈哈哈哈……”留哥得意地大笑了起来,但是在沉珠和磊峰杀人的视线下,迅速地转换成了一副无辜的神情,“这是茶啊,地上的种族都喝这个啊。”
  沉珠和磊峰却不说话,他们对视一下,一起握着指结向留哥扑了上去。
  三个少年吃得饱饱的,沉珠和磊峰看着留哥饭后左一杯右一杯喝着茶,都摇头,看他那副悠哉的样子,沉珠终于忍不住:“留哥儿,你真的能喝下那种东西去?”
  “很好喝啊,胡先生送我的,听说是名茶呢!”
  “……真是越来越不了解你了……”沉珠晃晃头,“你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啊?”
  “脑浆。”留哥如实回答。
  沉珠白了他一眼,过了一会又问:“你说长辈们会不会允许我们去参战?”
  “打无伤吗?”
  “就是打无伤啊!”磊峰叫,“我问我爹,他怎么也不肯说!我们也不是小孩子了!可以参战了吧。”
  “留哥儿,你回去问问静石叔吧,看他知道不知道会派谁上阵。”
  “原来是找我去打探消息的。”留哥明白他们的用意了,“不过我想会吧?”留哥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最近开战的话,族里有两支商队没回来,人手不足呢,多半会叫我们帮助的。”
  “我又紧张又兴奋!”磊峰用拳头一砸自己的手掌,“真想早点在无伤身上试试我学的功夫法术!”
  留哥不解地眨着眼看着他:“你怎么唯恐天下不乱啊!干嘛盼着打仗。”
  “打无伤啊!你不想吗?”沉珠拍了一下他的手,神采奕奕地问。
  “想!”留哥回击了他的手一下,“我也想一展身手让无伤们知道地狼的厉害!可是……我总不希望事端是由我们挑起来的……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在地面上的种类心目中,无伤有很好的声誉,我怕由我们先开始挑衅的话,会影响地狼地地上种类心目中的名誉。”
  “不可能,无伤那种种类怎么可能在其他种类心目中有好的声誉,你太多心了!谁告诉你的!”磊峰大笑起来。
  “人类,人类告诉我的。”留哥忧虑地皱着眉头,指着透过树隙可以看到的那个小小村庄说,“那里的人类,他们在和无伤做交易,他们说喜欢无伤,也喜欢我们地狼,所以不想牵在我们两族的纠纷中。”
  “那个村子?”沉珠指着那个村庄结结巴巴地说,“他们,他们也在跟我们交易,他们,我们,我跟父亲的商队去过一次……”
  “我知道。”留哥双手托着腮说,“我常在这里看着他们,知道他们很多事。”
  “他们竟然同时和我们还有无伤交易!我要回去告诉长辈!卑鄙!”磊峰叫。
  “长辈们都知道。”留哥说。
  “什么?”沉珠又着急又不理解地抓着留哥摇晃起来,“为什么这样!那些人类,他们,他们……”
  “他们在我们地狼面前从来不提无伤的事对不对?同样的,我想他们在无伤面前一定也从来不提我们的事。长辈也都明白,无伤一定了明白——就好象一个惯例一样……沉珠,我一直想不通,我们和无伤之间的恩怨,在他们眼中是不是很可笑?”
  “怎么会……他们不会分辨是非吗?”
  “是非……”这才是留哥最想不通的地方,“地狼和无伤的争斗,在第三者眼中究竟谁是谁非呢……”
  三个少年站在那里,一时都没有说话,各自想着想也想不明白的问题……
  “留哥儿,你要牢牢地跟着你爹知道吗?”庚娘为留哥整理着铠甲,第200次叮嘱。
  “知道,知道。”留哥有些不耐烦地回答,“娘您放心,我会带无伤的头回来给您的。”
  “我要的是你好好的把自己带回来!”
  “知道。”
  “相公,儿子交给你了,如果他少一根头发,回来我跟你拼命!”庚娘说着开始抹眼泪。
  “我们是要去打仗,你别这么哭哭涕涕地好不好?”静石哄劝告妻子,“留哥儿本事大着呢,不会有事的!”
  “可是对方是无伤啊,那些无伤会做出什么事来谁知道!”
  “娘,我不怕!”
  “我宁可你怕,怕才知道小心,总比不知道好歹的一味向前冲好!”庚娘马上就驳斥回去。
  静石和留哥对视一眼,都乖乖地闭上了嘴,因为今天留哥要随队去与无伤作战,庚娘从一大早就心神不宁定,两父子不管说什么,只要一开她不是训斥就是哭,吓得父子俩只好都不再说话,好不容易熬到了时辰,才匆匆地冲出了家门。
  走出很远,回头看去母亲还在依门而望,留哥向她挥挥手,快步拐过弯,走到她看不到的地方,伸手抹抹脸,湿湿的,原来自己也哭了。
  “没出息!”静石在他肩上用力一拍。
  “谁没出息!我是舍不得看娘哭!我是孝顺!”
  “是啊,是啊,我儿子真孝顺!”
  “爹。”
  “干吗?”
  “你杀过很多无伤吗?”
  “……很多。”
  “他们……都是干什么样的?”
  “就是无伤啊,还能什么样!”
  “……爹,无伤也有家庭,有父母子女,也和我们一样吗?还是另一种样子?”
  “大概和我人差不多吧?”
  “他们也有父母子女,也有兄弟朋友,他们也会疼会哭,为什么要毫无理由地杀害别人的亲人!爹,我一定要找出那些凶手给高叔叔他们报仇!”留哥握着拳,身体轻轻发着抖。
  几天前,一队无伤毫无预警地袭击了正在矿区采矿的一群地狼,这些地狼一来没有任何防范,二来他们大多是些矿工,没有战斗的经验,经过一番殊互搏斗,只有一名地狼身负重伤,奄奄一息地回了族中,当他叙述完事情的经过之后,也因伤势太重而死去了——这个地狼就是留哥好朋友糕儿的父亲高。如果说留哥曾经因为地面上种族的态度产生过一瞬间的动摇的话,现在他已经坚定了要与无伤战斗,直到消灭这个种族的决心了。
  在大群的战士中,留哥他们这一班小兄弟显得十分稚嫩,这将是他们第一次与无伤交锋,也是他们不顾一切争取来的机会。现在他们的心中会被仇恨和血气充满,完全忘了自己第一次上阵的慌乱。
  “我们全都在你身边。”磊峰把手搭上糕儿的肩,他们身边站的是全副武装的少年们:留哥、沉珠、予……还有那些有一段时间内和他们相处并不好的人,现在对无伤的仇恨把他们团结在了一起,彼此之间那些小小的不快早被抛到了九宵云外了。
  “我们要报仇!”留哥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重重摔在地上。
  “对,我们和糕儿一起,同生死共进退!”
  “为高叔叔报仇!”
  “我们什么都不怕!”
  少年们高声呐喊着,他们把手相互紧紧握在一起,立下他们的誓言。父辈们静望着他们,回忆自己的年少时光,也是这样长大,彼此更团结,更紧密,把家族看得更重要。
  这次除了留哥他们这一班小兄弟外,还有两个少年——执和执珂两兄弟。
  他们和留哥他们一伙永远是格格不入的,独自坐在一边,身边站着几个长辈。
  因为他们的父亲曾经和无伤族“串通”过,所以做为叛徒的儿子,他们本来是不会轻易被允许上阵和无伤厮杀的,是静石竭力为他们争取才使他们可以站在这里。但他们显然并不因此对静石有感激之心,反而一直用让人不舒服的眼神看着留哥他们。
  “我真讨厌他们,静石叔为什么会让他们参加进来,万一让他们和无伤有接触,说不定又会象他们的父亲一样!”予小声地对留哥说。
  “我大伯不是叛徒!”留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脱口喊出了这句话,“他从来没有背叛过我族!”
  “可是他……”
  沉珠拉了拉予,不让他再说下去。
  留哥看见朋友和周围长辈们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吸了口气说:“他们父亲的事他们又不知道,他们只是想寻找让大家认同的机会而已,为什么不给他们机会呢?难道非要逼他们走他们父亲的路才行。”
  他这番话让不少长辈连连点头,露出了对他赞许的目光来,但也有人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帮他们?”沉珠小声问:“你不是也很讨厌他们吗?”
  “可他们毕竟是我的堂兄啊……”留哥自从知道大伯若石的事情的真相后,对执兄弟的态度不知不觉中有了改变,他们是宁哥儿的哥哥,和自己曾经一同躺在母亲怀中的宁哥儿,不到两个月大就死去了的宁哥儿,可怜的宁哥儿……
  “你们!”糕和突然向执兄弟走过去,他“唰”地抽出佩剑,指着那两兄弟说,“我要是看见你们在战场上有什么不对劲,我就一剑刺过去!我爹惨死在无伤手下,现在只要是谁跟无伤有瓜葛我就杀,我才不管你们是不是留哥儿的堂兄!听见了吗!小心点!”
  “糕儿,别这样。”
  “糕儿。”
  朋友们忙上去劝他。
  “留哥儿,你要帮我报仇!”糕儿眼中含着泪水,抓住留哥的肩,“我知道自己天资鲁钝,永远成不了大阵候,可留哥儿你不同,你是万年不遇的天才,你是全族人心目中的希望,你愿不愿意帮我报杀父之仇。”
  “当然!”留哥把手按在他手上,“总有一天杀光无伤!为高叔叔报仇!”
  “我们跟着你!”
  “跟着留哥儿,杀光无伤!”
  小弟兄们气势冲冲地叫了起来。长辈们看向他们的目光有的欣慰,有的赞许,只有静石的目光落在儿子身上时,露出了一抹忧郁。
  战场上的厮杀对于少年们而言,永远比他们想像中的残酷一百倍。飞溅的血和不知是敌人还是自己人的惨叫声,爪子插进皮肉里时的触觉,牙齿咬碎骨头的感觉……
  留哥在战斗开始时的兴奋和勇气,就快要被这一切冲洗到不知名的角落了。
  他一共抓伤了对方四个战士,用法术伤了两个,用幻术从战场救下了两上受伤后无法动弹的地狼,当他怀中抱着一名地狼,来到离战场稍远的地方放对方下来时,心中却有咱想一股脑逃离这具地方的感觉。面对血肉横飞的场面,他不是害怕,而是极度的厌恶,厌恶到想要奔逃的地步。
  “留哥儿,不用管我们了……”被他救出的一个地狼虚弱地说,“去帮你爹他们吧,别让我们连累了你……”
  留哥把自身上带的伤药全放在他手里,回过头去打量战场:战斗中的地狼和无伤数目相仿,各有五十多人,其中已经有近半数在激烈的搏斗中受了伤,也各有三、四名族人死在了对方的手中。现在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战斗越发的激烈了。留哥在战团中搜寻着自己熟悉的身影:静石站在地狼族的最前面,以一敌三,依旧稳占着上风,只见他大剑一挥。一名无伤便惨叫着倒了下去,被他斩下了一只胳膊;另一边沉珠和予背对背地和无伤对抗,虽然不占什么优势,但党政军能够应付;在他们不远处,执执珂兄弟的情况也是如此,而糕儿为父报仇心切,一开始就凭着一股猛劲向前冲,此时陷入了敌阵,竟然被和原来紧紧跟着他的磊峰他们被分解开了,正独自和好几名无伤厮打,凭着他的武功眼看就支持不住了,磊峰和其他几名族人正奋力向他靠过去。
  “糕儿!我来了!”
  看到浑身是血的糕儿,留哥原本的躇踌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大叫着向前冲去。
  在一层层的战团中,要靠近糕儿谈何容易,留哥急于救朋友,反而使自己也陷入了苦战,不等他向糕儿冲出二十步,身上已经大大小小添了数条伤口。看着糕儿身上伤痕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留哥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向前走一步,不由急地喊叫起来。
  一名无伤从后方向糕儿贴进,糕儿久战之下昏昏沉沉,根本没有觉察到,听到留哥大声叫他小心,反而抬头向留哥的方向看去,身后的空隙更大了。
  “糕儿,后面!”留哥急冲向前,被两名无伤一左一右同时击中,在地上连连翻滚了好几圈才稳住身体,肋骨一阵剧痛,一时竟然站不起来,眼看着糕儿就要受那无伤的一剑。
  “咄!”静石大喝一声,把手中的剑向那名袭击糕儿的无伤掷去,接着一纵身,硬生生地从好几名无伤头上跃了过去,单手抱住糕儿单手挥掌,把挡在面前的无伤纷纷推开,回到了地狼们的阵营中,静石把伤势不轻的糕儿交给同样受了伤的沉珠和予,看着他们一起退出了战场,才回头去寻找儿子。
  糕儿的安危脱险令留哥松了口气,他向父亲一扬大拇指,专心地应对起面前的敌人来。
  随着双方卖力的厮杀,战斗渐渐接近了尾声,也许真的是留哥他们这一帮小兄弟初上战场的血勇之气起了作用,地狼族这一边已经占据了上风。
  留哥一扬爪,又打倒了一名无伤,但是当那名被他抓伤了肩膀的无伤反身逃窜时,留哥止步没有现追,一边几个时辰的厮杀,已经让他很厌倦了。
  相比留哥的厌倦,另一边却有人深感沮丧。
  执珪和执珂两兄弟一边和眼前的无伤进行着搏斗,一边看着留哥,脸上都有着丧气的神情:他们一直默默地计算着,留哥这次共重伤了对方七名战士,击毙了一名,还救出了己方三人,可以说和年长的战士们相比也毫不逊色,而他们两兄弟除了自己身上和一身伤痕外,却一无所获——这里没有长辈和先生的偏爱,凭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两兄弟相互看了一睛,奋力向前进攻,希望在战斗结束之前,至少杀伤一名敌人,决不让留哥回去之后独自出风头。
  此时无伤已经开始撤退,留在后面断后的,是两三名经验战斗丰富的无伤战士,其中一名独身迎上了这两名急于求成的年轻地狼。
  “执珪、执珂,快后退!”
  父亲和几名长辈的叫声使留哥抬起头来,看了执兄弟的处境:在一名身形高大、手持长柄大刀的无伤男子的攻击下,他们正狼狈地连连后退,然而当他们意识到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时,已经被对方的招数缠住,连脱身的余地都没有了。
  无伤对今天已在眼前的失败愤恨恼,显然想在最后捎带走这两名年轻地狼的命作为补偿了。
  留哥所站的位置在众地狼中是距离执兄弟最近的,他什么也来不及想便向他们冲去,眼角的余光看见父亲也在向他们的方向奋力拼杀。
  “执珪执珂稳住!我们来了!”静石一边砍杀一边叫着。
  执听到静石的喊声,立刻变化招数,全力防守起来,而执珂恨恨地扫了留哥一眼,反而更加不顾一切的向对方进攻起来。他们的对手经验老道,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在一瞬间,除了少数用来绊住执的招数外,大部分凌利的攻击全冲向了执珂。
  “执珂!”执珪先觉察了这一切,眼看着弟弟连中三刀,鲜血飞溅,不由带着哭腔叫起来。
  那名无伤用长九柄一点,把扑上来的执逼开,又是一刀余劈向执珂,只听执珂惨叫一声,翻身跌倒,大腿上血流如注,在地上翻滚着无法站起来了。无伤刀一错,把执带倒,踏上下班步,当头向执珂劈下。
  “执珂!”留哥一下子跳到执珂身边,抱住他就地一滚,无伤一刀劈空,紧接着就又是一刀,这一刀来势凶猛,眼看刚刚稳住身形的留哥和执珂是躲不开了,留哥把执珂往自己身下一按,不等他再做别的动作,刀已经砍到了他身上。
  这名无伤向这一刀力沉势急,原本以为会把眼前这两名地狼一起砍为两段了,谁知刀落在留哥身上的一瞬间,留哥和他紧紧抱着的执珂身形渐淡,竟在他的刀下消失不见了,无伤挺刀站立,见只有刀刃上沾了几条血迹,地上飞扬了半片衣襟,不由一时茫然。
  “留哥儿,执珂!”静石挥舞着长剑冲过来。
  无伤们已经无心恋战,边抵挡边后退,慢慢撤出战场去了。
  “留哥儿!执珂!留哥儿……”虽然知道儿子是使用了幻术,但是看着地下洒的血迹,静石还是揪起了心——他刚才清楚地看见无伤的那一刀确实已经砍在了留哥身上。
  “爹……我们都没事。”随着留哥的声音,他和执珂的身影渐渐出现在大家面前。
  执珂被留哥护在身上,由于惊吓有点目光呆滞,但没有受到更多的伤害,可留哥却十分狼狈。他的半边衣服已经被刀带去了,露出腰部一道血淋淋的浑伤口来,斜斜砍中他的这一刀连他的肋骨都露了出来。
  “留哥儿,留哥儿!”
  “天啊!留哥儿!”
  “留哥儿……”
  关心留哥的地狼们一拥而上,连自己伤势就不轻的糕儿也挣扎着扑了过来,把留哥抬离了战场,手忙脚乱地为他包扎。
  静石抱着执珂跟在大家后面,双眼也是牢牢盯在儿子身上,只有执珪的心意全放在执珂身上,他一只手握着弟弟的手,一只手为他抹着冷汗。
  执珂却一直眼睛眨都不眨地看着留哥。
  “执珂,你怎么样?执珂,疼不疼……”执焦急地问。
  执珂却反而按按他的衣襟,示意他去看留哥。执顺着他的目光,先是一阵茫然,而后露出了明了的神情,两兄弟彼此会意地笑了起来。
  留哥勉强撑起身子,看看父亲,拍拍糕儿的手,目光落向执兄弟,他看见那两兄弟正在对自己笑,便也微笑以对。自己这次救了执珂的命,大概可以使他们明白自己确实对他毫无恶意了吧。无论如何都是血脉相连,留哥还是希望和他们和解的。
  地狼们抬着伤着和死者的尸体,清点过无伤的尸体后,也离开了这片人类荒废了的矿区,只留下地上的血迹、残肢在证明着刚才那一番血战。
  留哥躺在由两个朋友坚持为他抬着的担架上,随着边走边晃动的节奏渐渐睡去了,梦中却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味,令他在沉睡中皱起了眉头……
  伤病之中整天躺在床上,日子自然也就过得慢了。
  留哥因为腰部的伤口,只好侧身靠在枕头半坐着,手中乱翻着一本书,百无聊赖地嘟着嘴。他受了重伤归来,庚娘少不得是哭闹了一场,把气撒在了静石身上,又把留哥关在屋子里严禁他走动。开始几天因为伤势的缘故,留哥想动也动不了了,到也还安份,等他伤势稍轻,可就躺不住了,一心想要下地溜达溜达,庚娘又哭又吓唬,总之就是一句话,不许下地,留哥也就被这一片慈母之心牢牢地围在了床上十余天。
  “无聊死了!”留哥把手中的书用力丢到了地上,使着性子,片刻之后发觉没有了那本书自己会更无聊,便一伸手,又把书摄回了手中,翻动着,又开始叹气。
  “真不讲义气,也不来看我……”留哥开始抱怨朋友。
  他几个朋友虽然也受了伤,但是伤势都不重,休养了几天便都好了,开始他们还天天来探望留哥,但留哥伤势渐渐好转之后,他们各自也有事要做来的便稀了。
  “唉,也不能去地面上,不知道外公回来了没有?”他想到任商,又开始长吁短叹,好几个月了,他总应该回来了,会不会正在因为找不到自己着急?
  正躺着胡思乱想,房门推开,几个人走了进来。
  “先生,爹,执,执珂……”留哥忙坐直了身子打招呼。
  静石当先走进来,素辛紧跟其手,而执兄弟在门口就停住了脚步,没有再向前走。素辛是隔三差一地会来探望留哥,可虽然留哥救了执珂的命,执珪两兄弟却一直没有出现在他病榻前过,今天不知道为什么都来了。只是四个人全都沉着脸,并不是来探病的气象,留哥敏感地发觉到了不对劲,只笑着打了一句招呼便不再说话了,坐在床沿上看着大家。
  “怎么了?”庚娘从外面进来,看看静石,又看看素辛,“素辛先生也来了,怎么也不请他坐。”他抱怨着静石,亲自去为素辛搬椅子。
  “不用麻烦了嫂子,”素辛忙阻止她,然后严厉地看着执珪和执珂,“你们把你们说的话,在这里当着你们叔叔婶婶,当到留哥儿再说一遍!”
  执珪和执珂低头不语。
  他们本来是私下里到素辛那里说事情的,没想到素辛听后马上找到了静石,把他们带到了留哥面前来对质。虽然他们两兄弟一直怨恨留哥,但是静石和庚娘对待他们确实没有话说,留哥又刚刚救过执珂的命,要他们当面说出那些话不免还是有些为难。
  “到底怎么回事?”留哥禁不住问,看这个架式,他就猜到是这两兄弟又生出什么事来和自己为难了,不由怒火中烧,“你们又要生什么事?不知道‘安份’两个字怎么写吗!”本以为自己救了执珂后他们对自己的态度会有所改变,没想到他们还是这么无聊地搬弄是非,不由留哥不生气。
  “哼,说吧!”素辛扫了留哥一眼,目光中有些留哥说不准的东西,然后盯着执兄弟,逼他们开口。
  “他!”执珂咬咬牙下定了决心,上前一步指着留哥说:“他根本不是‘留哥儿’而是‘宁哥儿’!”
  屋子中顿时一片沉默。
  好半天,留哥也眨着眼问:“你在说什么?我不是留哥是谁?”
  “你是宁哥儿,是那个该死的无伤杂种!是二叔和二婶在亲生儿子死后,用你顶替了他的名字!”
  “你在胡说什么!宁哥儿早就死了!”
  “死的不是他,而是留哥儿,我早就在怀疑,身体壮健的宁哥儿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得病死了,而天生就病病歪歪的留哥儿又怎么可能一天天变得那么健康了?——别看我那时还小,可我不傻,我清楚地记得一切,本来我还以为是二叔大义灭亲,悄悄弄死了那个该死的杂种,可是前几天看到这个所谓‘留哥儿’的伤口,我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他指着留哥一字一句地说,“他的毛下面有鳞片!”
  留哥不由一摸自己的伤口,受伤后他确实看见过自己的伤口附近有几片鳞片,但是和为他医治的地狼医生一样,以为是敌人溅到自己身上的,根本没去管过,而平时伤口换药包扎,都是由母亲来做,他更是不会去关心。自己身上有鳞片?他慌忙看着手臂和上身,黑色的毛皮柔软厚实,下面就是皮肤,哪里有鳞?自己身上长着鳞难道自己会不知道?
  “他的后腰上,在伤口那里有!我们都看到了!”执也说。
  留哥几下拆掉绷带,但他看不到自己的后腰,求助地向父母看去。
  素辛踏上一步,庚娘却张开手臂挡在他面前:“先生,你怎么可以听他们胡说!留哥是我的亲生儿子,我难道会弄错?他伤的这么重,怎么可以把绷带拆下来,怎么可以……”说着又上前慌忙为留哥包扎。
  “先生,您还记不记得当年留哥儿刚出生时是什么颜色的?是棕色,可现在他却成了黑色的,您不觉得奇怪吗?”
  “那是他小时候生病,之后就……”庚娘忙着解释。
  素辛一点也想不起小时候的留哥是什么样的了,有些疑惑。
  “先生,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的留哥先天不足,一向病秧秧的,而宁哥却十分壮实,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全变了?”
  留哥听了这句话,不由打个寒颤,他清楚地记得母亲说过“宁哥儿”是先天不足,体弱多病的那一个孩子,为什么在执珂口中全倒转了。
  “如果我们说的不是真的,他又为什么不让我们看!”执珂这么说,挑衅地看向留哥。
  “看啊!我才不怕!”留哥伸手又去扯身上的绷带。
  “不行,留哥儿,不行!”庚娘连忙按住他的手,“不能拆绷带,不能给他们看……”
  “娘,我又没有做亏心事,我怕什么?”
  “不行,你不懂的!不行!”庚娘用力按住他的手,不让他去拆绷带。
  “难道他们说的是真的?娘!让我看看!娘!”
  “你是我的亲生儿子!娘怎么会弄错?娘怎么会弄错……”
  “那就更不怕让他们看啊!”留哥不由向着母亲吼叫起来。
  “留哥儿,你怎么就不明白,你是娘的宝贝啊……你怎么就不明白……”庚娘说着说着哭了起来。
  “静石兄……”素辛转向静石。
  “不用看了。”静石面色苍白,想摆摆手,抬了一半却又垂了下去。“我告诉你们实情就是。”
  “死了的孩子果然是留哥儿?”
  静石无言地点点头。
  “不是,相公,不是这样,你不要乱说!”庚娘叫起来,双后牢牢抱住留哥,象怕他逃走一样。
  “难道你要留哥儿赤身露体出丑之后才说出实情吗?”静石沉声问。
  “扑通!”留哥身体一晃,跌坐在地上。庚娘慌忙去抱扶他,好不容易才让他坐回床上。留哥看看庚娘,看看静石,一家三口相互凝视,沉默无语。
  “我……真的不是爹娘的孩子?”留哥嘴唇抖动了半天,才问出了这句话。
  “……也该说出实情了!”静石长叹了一声。
  当年,静石和庚娘虽然是奉父母之命成的亲,但是夫妻河蟹,感觉深笃,不久之后,庚娘便怀了身孕,那时正是若石住到地面上,不再回家之时,有一天若石的妻子,也就是执珪执珂的母亲因为若石的久不归家上门和婆婆吵闹(当时若石和静石的母亲还在世,并且和静石一家同住),作为妯娌的庚娘自然上前劝阻,拉扯之下,被执珪的母亲重重推倒在地(执珪兄弟燥烈、狭隘个性正是遗传自他们的母亲,这也正是洒脱随性的若石无论如何也和这个结发妻子合不来的最大原因)。庚娘这一跌之下动了胎气,使胎儿仅仅七个月便过早来到了世上,而接下来大嫂揭发大伯与无伤勾结,婆婆病重等等一连串家庭变故更是令庚娘大病了一场,当她终于被医生抢救回来一条性命之后,被告知自己再也不能生育了,给她打击更沉重的事是她的儿子,那个过早来到世上的小生命是那么虚弱,几乎连吃奶的力气都没有,作母亲的马上就明白了,自己随时会失去这唯一的孩子,她每天抱着他,祷告他能活下来,在煎熬中度过着一天一天。她给孩子取名叫留哥,就是希望这个孩子可以“留”下来,可以平安的长大成人……
  就在庚娘承受着如此大的痛苦时,若石死了,静石抱着一个孩子回到了家里。
  这是一个和留哥正好相反,健康、活力十足的孩子,大声地哭,用力地挥动小手,蹬动小腿,看见他更加让庚娘意识到,自己的孩子是无法长久被自己拥有的。
  “让宁哥儿,让我的孙子活下来……”静石的母亲本来就重病在床,当得知了长子的死讯后,她对着那个掺有无伤血统的孩子向静石吩咐了这么一句话,便长叹一声,与世长辞了。
  祖母死后不到两个时辰,留哥也停止呼吸,结束了他短短五十二天的生命。
  丧兄、丧母、丧子……
  一连串的打击击倒了静石,他的毛发在一夜之间白了一多半。
  “救救我的孩子!”
  “让我的孙子活下去!”
  当族人知道了他收留着若石和无伤的杂种而纷纷找上门来时,他脑中只剩下了这两句话。他从自己妻子手夺走了婴儿的尸体交给族人,说“宁哥儿死了。”
  是啊,死的是宁哥儿,另一个孩子要作为留哥儿,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长大。
  开始庚娘无法接受这一点,她哭闹着要讨回自己孩子的尸体,她决不去看一眼那个叫宁哥儿的孩子,她不抱他,不喂他,不会忘记自己的悲剧正是由这个孩子的父亲引起的。
  直到有一天,她为孩子的哭声烦忧着,走到床边准备喝斥几句,然而她一进入孩子的祖母,却看到那孩子一下子止住了哭,甜甜地笑着,被冷落已久的他聪明的向这个有母亲味道的人伸动着小爪子,讨好地吐出了小舌头,努力吸引对方注意自己。
  “留哥儿……”庚娘大哭一声,把孩子抱进了怀里……
  就这样,两个孩子当中活了下来的那一个成了留哥儿,幸运的是这个流着无伤血的孩子没有任何无伤的特征,本来就没有什么族人记得留哥这个孩子什么样,他也就顺顺利利的长大,聪明机灵,甚至被族人誉为天才,就在静石和庚娘以为他可以平安度过一生时,执兄弟凭着小时候的记忆,揭开了这件事的真相。
  “我不相信,我是留哥,我不是无伤的孩子!我是留哥!”留哥大叫起来,一下子用力过猛挣开了伤口,血水立刻浸透了绷带。
  “你当然是留哥!你是我的孩子,谁敢对你不利,我第一个饶不了他!”静石几步跨到留哥身前,拍拍他的肩膀,“儿子,不知不觉已经和爹一样高了。可是不管你长我大,依旧永远是我的儿子。我是你老子,天塌下来也改变不了!知道吗!”
  “嗯。”留哥哽咽着,用力点点头。此时他心中各种滋味翻腾着,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庚妹,”静石拉过妻子,他们一家三口并肩而站,对着素辛,静石说:“素辛,你看要怎么办吧,我们一家三口,死活是要在一起的。”
  素辛一直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他们,问:“留哥儿,你自己怎么想?”
  “我不管!我不是别人,我就是留哥!不论谁来问都一样!我恨无伤,我不信自己流着无伤的血!你想让我说什么!让我承认自己和那种东西有关系吗!”留哥蝎斯底里地吼叫。
  “我想也是。”素辛缓缓地说,“我族养你长大,我也不信你会因为那些往事叛族。”
  “我当然不会!我有什么道理要叛族!”留哥又气又急,“我是地狼,永远是地狼!”
  “对,地狼,”素辛点点头,“留哥儿,你是先生最得意的学生,可以答应先生吗?不论如何,绝对不要让先生失望!”
  “我几时让您失望过!”
  “对,你从没有让先生失望过,以后也不会。”素辛露出了慈爱的笑容,“留哥儿是地狼族的天才,绝不会让我族失望。”
  静石听他这么说,微微松了口气。
  “静石兄,这件事除了我们六个还有谁知道?”
  静石摇摇头。
  “好!”素辛一合掌,“大家记住,此事再也不许说出去,就让他一辈子烂在我们肚子里!留哥是地狼,永远都是!记住了吗!”他目光落在留哥身上良久,留哥不由心头一热,眼泪落了下来。
  “可是……”听了素辛大大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话,执兄弟忍不住要说什么。
  “你们两个!”素辛也把目光转向了他们,“静石兄一向待你们不薄,留哥儿又刚刚才救过执珂的命,你们竟然能翻脸无情,恩将仇报到这种地步,为人可见一斑!从此以后最后给我安份一点,如果今后有什么关于留哥的流言蛮语传到我耳朵里,我第一个要你们的小命!”
  “先生……”留哥万万没有想到一向严厉的素辛会说出这种话来,眼眶顿时红了。
  “留哥儿,不论如何,这次先生站在你这边,即使你是若石和无伤的孩子,先生也当你是我族的骄傲。”
  “先生……我还因为你太严厉而生过你的气……也说过您的坏话……”留哥一下子哭了出来,“你却对我这么好……”
  “傻孩子,做先生的哪有不被学生气,不被学生骂的。”素辛拍拍他的头,向静石夫妇躬躬手,带着执兄弟走了,估计他是还要训责这两兄弟一番。
  屋子里只留下了这一家三口人。
  庚娘还是紧紧搂着留哥不肯松手,静石则和留哥对视着,双方都含着泪光,沉默了半天,留哥才颤声叫:“爹,娘,我……”话还没有说出口,他突然身体一斜,倒了下去。
  “留哥儿……”不管是庚娘和静石怎么叫,由于触动了伤口和过大的精神打击,留哥还是陷入了昏睡当中。
  “……爹……”
  “不要!”
  留哥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又因为伤口传来剧痛一下子倒回到床上。
  “又是那个梦……”
  留哥现在已经知道那不是梦了。那一切都是他作为一个婴儿,被亲生父亲抱在怀中时亲眼看见的东西,他也知道在自己的“梦中”若石为什么长着静石的脸了,那是因为在潜意识中自己知道,那个是自己的“父亲。”
  “爹……”留哥捂着脸,无声地抽泣着。
  事情已经过去了五六天,对留哥而言却还象在梦中一样。
  表面上看来,生活中的一切都一如既往,什么都没有改变。可是留哥却很清楚自己再也无法象以往一样生活了。
  静石和庚娘一样那么疼爱他,把他捧在手心上,只是彼此之间有了一种难言的忧伤。
  朋友们来探看他,他无法再象以往那样谈笑自若,特别是面对糕儿时,他都有一种愧疚和歉意萌生——自己身上流着一半杀害糕儿父亲的无伤族的血!
  一直嫌躲是床上太闷的留哥开始害怕面对族人,不论对着朋友、长辈还是关心他的邻居亲戚,他都有难以言谕的自卑。
  而他最害怕面对的,是庚娘,上次说到“宁哥儿”的死时,母亲悲痛的哭声一直留在留哥心中,“那个孩子……可怜的孩子啊,我抱着他,他一点点变冷,到死去了还抓着我的手指,我可怜的孩子啊……”
  留哥已经明白母亲为什么会那样的伤心了,因为死的孩子是留哥儿,是她亲生的骨肉,她唯一的孩子……
  “为什么不是我!我要是那时候死了让‘留哥儿’活下来就好了……为什么不是我……那样娘就不会那么伤心了……”无伤,身体里有无伤的血。
  这个事实重重地压在留哥胸口,快充他喘不过气来了。
  “留哥儿?”当留哥走到门口时,庚娘叫住了他,开口欲问,却又没有问出口。
  “娘,我想出去走走。”留哥以为母亲又要以自己的伤势未愈为理由把自己赶回床上去时,庚娘却说:“早去早回,别耽误了吃饭。”
  “嗯。”留哥答应一声向外走去,走了数步又回过头来说,“娘,我只是去地面上透口气,马上就回来了。爹知道我去的地方,您不用担心的。”
  “去地面上……透口气……”庚娘看着儿子去的背影,她知道留哥这么说是为了让自己放心,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的心揪得更紧了,“去地面上透口气……”她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并且清楚地记起来,这是那个地狼男子曾说过的。那时她刚刚嫁进这个家,去大厅时遇见丈夫的兄长恭敬地向他行礼时,他就是笑着挥挥手,说了那句话。
  “去地面透口气……”庚娘含着泪扭头向静石说,“相公,留哥他为什么说了和大伯一样的话……是不是他也,他也……”
  “你太多心了,留哥儿可和大哥不同。”静石安抚着妻子,“这些日子也够他受的了,他也许只是想找个地方静一静而已。”口中虽然这样说着,在他眼中留哥的背影却越来越象以前,那个无论在学习、战斗、游戏中总是跑在他前面的哥哥的身影。
  “相公,我总觉得我们快要失去留哥儿了。”庚娘啜泣着偎在丈夫怀里。
  静石双手抱紧妻子:“不会的,不论如何,留哥儿永远是我们儿子……永远……”
  地面上正下着霏霏细雨。
  留哥甩甩头,仰着脸上游丝磐的雨被风吹到皮肤上,空气和雨带着一种清凉的感觉,渐渐洗去了这些日子来一直压在他心头上的郁闷。深吸几口气,他信步向任商居住的山洞走去,这么久没来,也不知道那里脏成什么样子?有没有野兽跑进去捣乱?先打扫一下,再给自己煮一壶清茶吧,这种天气,喝杯清茶最好……他尽量想着这些琐事,免得自己的心里又回到那些烦恼上去。
  跨过小溪,转过林角,一缕清烟映入了眼帘。
  “难道……”留哥的心“砰砰”跳了几下,向前疾走,越走越快,不等靠进山洞便大声叫起来:“外公!外公!您回来了吗?”
  山洞边的古松下,正在扇火的青袍老者缓缓回过头来。
  “外公,您终于回来了……”留哥张开手扑了上去,当他拥住任商肩膀的一瞬间,忍不住放声大哭了起来,“外公,外公……”
  “傻孩子,这是怎么了?受了什么委屈吗?来,告诉外公!”
  “外公……”数日来压抑在留哥心中的委屈、不解、自怜、畏惧……全都涌了上来,象个小孩子一样拼命哭着,因为只有眼前这个老人才是真正可以了解他一切心情,可以倾诉连父母朋友都不能说的话的对象……
  “是这样啊……”任商一边用法术为留哥治疗着伤口,一边听留哥讲完了这些日子来的经历,点着头说:“发生这样的事,难怪你会这么难受。”
  “我真没有想到,我竟然是个无伤的孩子!”留哥用力捶着树,“我是无伤的孩子……外公,我现在简直没有脸去见我的族人了,虽然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可是我不敢再去正眼看他们,一想到无伤……想到无伤曾经做过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我就……我……”留哥用力咬着嘴唇,“我觉得我自己根本不配再和他们站在一起,一起说笑,一起玩耍了……”
  “为什么这样想呢?你还是留哥啊,你自己最清楚,你并没有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啊。”
  “可是那是无伤!我有无伤的血!”
  “唉……”任商仰天长叹了一声,“留哥儿,我想问你,你一直那么憎恨无伤是为了什么?”
  “为了……”留哥马上如一如十地数着无伤的罪行,“……就是上个月,他们还杀害了糕儿的父亲!”他恨恨地说。
  “留哥儿,你说的这些全是你们两族结仇之后发生的事,你知道你们两族之间是怎么结下怨仇的吗?”
  “怎么结仇的?”留哥摇摇头,从他有记忆起,无伤就是邪恶、残忍、无耻……一切这样字眼的代名词了,和这样品质的种族为乱为仇是每个地狼心目中理所当然的事,有谁还会去问“为什么”。
  “只是因为恨而恨,因为厮杀而厮杀,已经不需要任何理由了吗?”任商神色沉痛地说,“你们两族彼此的憎恨已经成了习惯,成了传统,成了流传给孩子的一部分了啊……”
  留哥看着他,不明白他和意思。
  “留哥儿,你是因为这样才把自己有无伤的血统当作一种耻辱对吗?”
  “当然是一种耻辱!那样的种族!那样的血统……”留哥皱着眉头,露出难以忍受的神色来。
  任商脸上伤痛的表情更明显了,问:“如果无伤是一个善良的、值得尊重的种族,你还会这样受不了吗?”
  “当然不。那样的我想我还是很难接受自己不是爹娘亲生儿子的事,可是我至少不会愧对族人,我至少……可是无伤怎么可能是那样的种族!”留哥为外公这种天真的设想感到好笑。
  “无伤就是那样一个种族。”
  留哥露出一种下巴快掉下来的表情。
  “地狼也是,无伤也是,两者都是最善良、平和、坚强而有礼,值得任何人敬重的种族——留哥儿你是他们之间血脉相融生下的孩子,你大可不必需品为自己的血统自卑,因为你有的,是可以在任何种族面前抬头挺胸的血液。”
  “是不是一直以为,相互仇恨的话,就必然有一方是对的,而另一方是错的?”
  留哥点点头。
  “谁都没有错,留哥儿,你们谁都没有错,你们杀死无伤或无伤杀死你们,彼此相互憎恨,可那不是你们的错……”
  “那是谁?”
  “我也不知道……”任商看着远方,“不止无伤和地狼,人类、神民、别的妖怪中也有那样的事发生,两具不同的种族、国家、民族、家族、两个个体,他们都是善良、理智值得尊重的,却偏偏相互仇恨,以血染血,以仇增仇,以杀惹杀,善良的人在杀着同样善良的人,谁也没有错,谁也说不出为什么!谁也无法阻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仰面向天,吵哑的声音越来越大,仿佛想向苍天问个究竟。一阵闷雷从云层中滚过,雨势骤然增大,就好象冥冥之中的那些造物都也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一样。
  “为什么……”留哥喃喃地念着这三个字,以前他的心中也曾生出过类似的念头,可从来没有这样清晰过。自己地狼一族当然没有错,如果无伤也没有错的话,错的是谁?又错在哪里?是谁在拔弄这一切?
  “不!”留哥忽然大叫一声,用力摇头,“外人,我不能再想下去了!我怕我再想下去会变成大伯……我生父那样,会变成地狼族的罪人!”他急促地呼吸着,“我只要好好地过一名地狼的生活,我只要象别的地狼一样就行了!我不想再要这些与众不同的想法了!外公,您说对不对?”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于变成了哀求认可的语调,可怜兮兮地望着任商。
  “留哥儿……”任商闭上了双眼,长吁口气,“对,你说得对,你只不过象名地狼一样生活就行了,你千万不要变成我,变成你爹那个样子,你千万别学我们那些叛经背道的想法,千万不要……”
  外公把自己和大伯,不,和我生父若石摆在一起说,难道他也是……留哥一直以来都觉得任商有很多心事,此刻这种感觉更明显了,虽然他自己有着无尽的烦恼,还是忍不住关心起对方来。
  “留哥儿……”
  “是,外公。”
  “回去吧,你今天出来的太久了,你爹娘会担心的。”
  留哥看看天色还早。
  “现在他们心中的苦比你更甚,别让他们为你牵挂了,快回他们身边去,要好好听他们的话,不要让他们为你心焦忧伤,知道吗?”
  “嗯!”留哥懂事地点头,又问:“外公,我明天再来见您?”
  “明天?”任商心头一颤,“不……”拒绝的话眼看就要说出口了,看着留哥依恋的眼神又嗯了回去,“好,明天。”
  当留哥没入地下而去,任商以手抚胸,向天祷告:“老天爷,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明天,我明天再见这个孩子一面就走,就永远不回来!老天若有眼,就让所有不幸的事冲着我这个老头子来,千万不要再伤害留哥了……”
  留哥走在地下,故意避着族人,躲躲闪闪地往家里走。
  “留哥儿。”
  “先生。”留哥扭头,看见素辛站在身后。
  “你又去地面了?”素辛和他并肩向前走。
  “嗯。”留哥默默地点头。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危险,就象你救了人家人家可以反咬一口一样……”说到这里他顿一顿又说,“所以万事要自己小心。”
  “是的先生。”留哥恭敬地回答。
  “留哥儿,我不是要干涉你的自由,只是如果那位天铁不再来指点你的话,地面那种地方还是不要久呆,在那种陌生的地方,有很多事是防不胜防的。”他边说边看着留哥,担心自己的关心会被他误解。
  “我知道先生关心我。”留哥完全明白素辛对自己的关心。
  “先生或者罗嗦了点,但是是真心想为留哥儿好。你能明白就太好了。”素辛长叹一声,“先生还指望你为地狼族出力呢。”
  “先生……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自从那件事后,留哥心里对素辛一下子亲近起来,他知道素辛是位可以象对父母一样依赖的长辈。
  “……那一次,我身上就留下了这道伤痕。”素辛边向留哥讲叙自己以前在地面的危险经历,边给他展示自己身上的一道伤痕,虽然时隔多年,但那条由法术留下的伤痕还是看起来十分狰狞。
  “这是……五雷术。”留哥看着伤疤,说出了那个法术的名字。
  “对!留哥儿好眼力。”素辛称赞说,“这种法术是人类特别擅长的,我当时连闪躲的余地都没有就被击中了。唉,人类只有短短百十年的寿命,却往往有一些法术厉害的出奇,匪夷所思。”
  “是啊,人类有些修炼的办法确实很独特。”留哥回忆着任商教给他的法术说,“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捷径。”
  “喔,留哥儿也和先生一样,在研究人类的法术?”素辛有意意外地问。因为生活环境上的极大差异,地狼族人不喜欢接触外族的法术,如果不是因为百年前和人类修道者之间的那场恶战,他也不会生出研究人类法术的念头。这么多年下来,他越来越发觉人类的法术博大精深,难怪人类修成正果都有如此之多。只是没有懂得运用的老师从旁指点,没有一同研究交流的同伴,进步实在极少。听到留哥也懂得人类的法术他一阵高兴,志同道合的话,就算自己的学生他也愿意和他平等地协手共进。
  “我觉得人在在修炼的同时往往练习一种人类独有的,他们叫做内息或者内力的法术和他们修炼的事半功倍有很大关系。”留哥说出自己的看法。
  “我也这么认为,可惜人类修炼和我们不一样,不是族人之间无私相传,而是师徒相授或者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他们彼此之间都藏私小气,我们异族想从他们那里学东西太难了。”
  “啊,先生没有正式学过人类法术?”留哥这才意识到素辛为什么从来没有在学课中向学生们传授过明明很有学习价值的人类法术——因为他自己也是一知半解。
  “留哥儿,听你的意思,难道你懂得人类的法术?”素辛一下子止住了脚步,急切地望着留哥。
  “嗯。”留哥点头,“我学了十年,多少也悟到点东西了。”
  “真的!”素辛一把抓住留哥的肩,“你真的会!教教先生吧!不,你教我,我叫你先生!”
  “先生!”留哥吓了一跳,“你别开开玩笑了。”
  “不,留哥儿,你不知道,我想学人类的法术想了一百年了,如今有了机会我万万不能错过,即使叫我按人类的方式行拜师礼都可以。”
  “先生……”此时素辛脸上的热烈之情和那个古板严厉的教书先生完全不同,完全沉浸在对知识的渴望上,令留哥不由生出一种知己的感觉。
  “先生,我哪里有资格教您……不过……不过我想我外公,不,我的老师可以教您的。”
  “你的老师?”
  留哥舔舔嘴唇,一五一十地把任商长久以来一直在指点自己人类的法术的事说了出来,虽然外公嘱咐过自己不要说出他的事,可是先生应该不要紧,先生和爹、娘、外公一样,是最关心自己,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站在自己这边的人。留哥心里一直有着那样的愿望,那就是有一天把外公介绍给静石和庚娘,就趁这个机会让这些自己最亲爱的人彼此认识一下吧。
  “……先生,明天我去说,我想外公他一定不会拒绝的!”
  “人类的修道者……”
  “真的先生,我想他一定会答应的。我明天带回信给您。”留哥看看家门已经在眼前,向素辛行礼告辞,又叮嘱一句,“先生,您别说出去啊,外公不让我说他的事。”说完高兴地向家门跑去。
  “人类……”素辛神情复杂地看着留哥的背影,喃喃自语……
  “咔嚓。”
  高楼顶上胳膊粗的不锈钢护栏被刘地用手捏断了一根。
  “那是我第一次违背了诺言……也是最后一次,今生今世,我决不会再违背自己的承诺!再也不会了!”
  刘地双眼看着远方重重叠叠,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处的楼房,身体微微发颤,手握的越来越紧,整段护栏在他的手下发出“喀喀”的声响来。
  周影把手放在他肩上,随着他的手传来的温暖,刘地的呼吸才渐渐平复了下来,又点起了一根烟,开始接着讲叙那段往事……
  “行吗?外公,素辛先生他真的很想跟您学法术啊。”留哥拽着任商的胳膊央求。
  “什么……”听完留哥的央求,任商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你把我的事和族人说了!”
  “没,我只跟先生一个人说过,您放心,他会保密的!”留哥慌忙解释。
  “你这孩子!”任商十分生气,重重地一击石几,“忘了答应过我什么了吗?”
  “外公,”留哥半央求半撒娇地叫,“我很想让您和我的家人认识一睛啊,我爹、娘还有先生一定都会很欢迎您的。”
  “唉……”任商暗暗叹息。事已至此,他也不想再责备留哥,而且他本来就打算今天与留哥告别,远走他乡,留哥就算把他的事告诉了别人,其实也没什么相干了。
  “外公,您坐下,”留哥殷勤地为他搬凳子,又张罗着摆出茶具,“我去打水为您烹茶。”
  任商看着留哥忙活着,直到他把一杯香茶双手捧到任商面前,任商才招手要他来到自己面前,用手握着他的手臂说:“留哥儿,其实外公今天是来跟你辞行的。”
  “什么?”留哥不快地叫起来,“您又要一走那么久不回来?”
  任商无言的摇头。
  “那么这次很快就回来?”
  任商摇着头说:“我这次走了,不回来了。”
  “为什么?”留哥双手抓住任商的肩,着急地问:“您要去哪里?为什么不回来?”
  “我要去人间界,以后就住在那里,再也不回青丘之国来了。”任商有些怆然地说。
  “那……那……”留哥喃喃地咕哝着,事情这么突然,他一时不知道怎么才能留住任商,“如果您走了,我就再也见不到您了……”
  “聚散离合,世事从来如此,有缘份的话将来还会见面的。”任商忍着心中的不舍安慰留哥。
  “人间界那么远……”留哥儿眼眶一红,泪水滚落下来,他知道自己是这一生也不太可能去人间界那么远的地方的,如果任商真的是再也不回来的话,今天一别就真的再无相见之日了。“外公,如果您是因为我对先生说了您的事才生气要走的话,我……”
  “傻孩子,”任商打断了他,“外公怎么会为这样一点小事离开自己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故乡。实在是不走不行啊……其实我早已在人间界住了一些日子了,这次回来,只是为了向你辞行,怕我不声不响地走了,劳你牵挂而已。”
  留哥只是流泪,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也不希望你将来去人间界看我,所以就不告诉你我在人间界的住址了——地狼是不会轻易离开大地,离开故乡的,我希望留哥儿将来象一个普通地狼一样,过平平凡凡、快快乐乐的日子。”他慈爱地抚摸着留哥,“长大了啊,比我刚刚见你的时候高了,也壮了,好好地过日子,别荒废了学问,外公也就放心了。”
  “外公……”留哥泣不成声。
  “男子汉大丈夫,别哭哭啼啼的,来,陪外公喝杯茶。”
  留哥抹抹泪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端起茶杯献给任商,又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以前的留哥连茶都不敢喝,现在已经能泡一手好茶了。”任商笑着感叹,把杯子举在唇边,轻尝了一口。
  “当啷。”任商手中的杯子落地,摔了个粉碎。
  “你在茶里放了什么?”任商抓住留哥的手腕厉声问。
  “什么?”留哥不解地眨着眼。
  不等留哥说完话,任商手一松,身体缓缓瘫倒了下去,留哥一把抱住他,焦急地叫:“外公!外公!你怎么了?”任商双眼紧闭,牙关紧咬,已经昏迷过去。“外公!外公!”留哥完全慌了手脚,连连呼唤着,任商一点反映都没有。
  “茶水?”留哥想到任商昏倒前的话,连忙抓过茶壶来,里面还有大半壶茶水,水是他煮的,茶叶也是他放的,看不出有任何异样。留哥把茶水送到鼻子边闻闻,又伸舌头去舔。
  “啪!”
  有人一掌打掉了茶壶。
  “素辛先生?”留哥看到素辛站在自己的身后,他也顾不上多想,拉着素辛说:“先生,你快看看,我外公他……”
  “水里的毒是我下的。”
  “什么?!”
  素辛伸手去抓留哥抱着的任商,却被留哥伸臂格开。留哥睁大了双眼看着素辛:“先生,你要干什么?快点把解药给我!”
  “你叫他外公?”素辛皱着眉头问。
  “是!”
  “哼,原本以为你是完全蒙在鼓里的,想不到你早就知道了!你竟然如此的狡猾!”
  “你到底在说什么!快点给我解药救我外公!”留哥有些急了,怒气冲冲地说。
  “拿下!”素辛不再跟他多说,一挥手,七、八个地狼从洞外进来围住了留哥和任商,素辛吩咐说:“把这个无伤和留哥一起带回去!”
  “你在说什么!我外公是人类!”留哥利爪一挥,那几个地狼都后退了数步。
  “人类!”素辛一扬眉毛,“你自己看看他是什么!”
  留哥低下头看向怀里的任商,看到的是一个和他记忆中的任商完全不一样的老者:淡紫的头发、淡黑的皮肤、手背上生着鳞甲……
  “无伤!!”留哥惊叫一声跳起来,把任商重重地扔在地上,“我外公呢?我外公呢?怎么着个无伤会在这里?”
  “你真的不知道他是个无伤?”素辛眯着眼问。
  “为什么?为什么他是无伤?我外公……”留哥张皇到不知如何是好,扎着手打转。
  “留哥儿……”任商低声叫。虽然他喝下的毒性很强,但是凭着他的高深法力,仅仅这么一会儿他已经可以醒来了。
  留哥一步步小心地走到他面前:“你,你……”
  “留哥儿,外公对不起你……”在这短短一瞬间里任商看出并不是留哥给他下的毒,露出了一抹欣慰的笑容,“外公,不该回来青丘之国的……”不等他说完,一名地狼用剑柄在他头上重重一敲,他便又昏了过去。
  “带他走!”素辛果断地摆手。
  “啊……”留哥看地狼们拖走任商,茫然地伸出手想要阻止,但是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口,回过头来求助地看着素辛:“先生,这是,这是……”
  “唉……看来你是真的什么也不知道。”素辛长叹一声,“你和他来往多久了?”
  “十,十几年。”
  “一直认为他是人类?”
  留哥用力点着头。
  “唉,看来你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素辛长叹一声,“昨天我听你说了之后,便偷偷独自上地面来看过,他当然不是一名人类,而是一个无伤,你真的分辨不出来吗?”
  留哥想要摇头,却又想起了那一次自己遇见的人类,他们的气味和外公有那么多不同。“我以为,我以为……”
  “这名无伤法力高强,要不是我事先把毒下在泉眼中由你骗他喝下去,凭我们几个还真捉不住他。他这样刻意和你接近,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知道……”留哥头昏眼茶,有种无法思考的感觉,茫然地说。
  “唉……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素辛叹口气,“回去吧,回去再说。”说着拍拍留哥的肩,自己先钻进了地底。
  “无伤……外公是无伤……”留哥反复地叨念着,脸上、手心全是汗水,“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忽然一个记忆中的片段闪过他的心头:那是他第一次参加狩猎,在路上遇上了一个无伤……经过了这么多年,他都已经把这件事忘记了,可是现在一切又浮上了他的脑海,就是他,那就是任商!留哥清楚的记起了那个无伤的长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开始大声喊叫起来,“到底怎么了!!怎么了!”
  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
  “爹。”留哥看到静石站在自己身后,“这是怎么了?爹,你告诉我这是怎么了啊?”说着扑在父亲怀里哭了起来。
  静石拍打着他的背,两行浊泪无言的滑落。
  “留哥儿真是太了不起了!”朋友们围在留哥身边,举着手指称赞他。
  留哥呆呆地坐着,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因为素辛对族人说,那名无伤是由于留哥出了大力才能活捉的,所以留哥一睛子成了族人中的小英雄。要知道杀一名无伤容易,活捉他们却很难,这个种族往往都是宁死不屈的。
  “留哥儿出手,无伤当然手到擒来了!”予深以自己的朋友为傲,挺着胸脯吹牛。
  “手到擒来……”留哥苦笑一下,把下了毒的茶奉给一点都没有防范的任商喝,当然手到擒来。
  “留哥儿,无伤是你捉住的;你去求求先生和长辈们,让他们准许我亲手砍下他的头来祭我爹行不行?”糕儿向留哥请求。
  “可是你爹不是他杀的!”留哥忍不诠为任商分辨。
  “无伤都一样,哪一个不该死!”糕儿恶狠狠地说,“真想挖出他的心出来活活吃掉!”
  留哥打个寒颤,低下了头。
  “留哥儿,你的神色很难看。”细心的沉珠关切地问。
  “没事。”留哥勉强笑笑。
  “是啊,你不说我还没注意,留哥的气色这么糟!”
  “你没生病吧?”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留哥儿,你上次的伤痊愈了吗?”
  “留哥儿……”
  朋友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询问起来。
  “我真的没事。”朋友们的关心从来没有这样令留哥为难过。
  “还说没事,自己照照镜子。”
  “是啊,去找大夫看看吧?”
  “让我给你把把脉。”
  “别,小心让他给治死!”
  “……”
  “我好好的啊,你们多心了。”留哥招架着想架他去看病的朋友们。
  “留哥儿。”
  静石的声音打断了少年们的嬉闹。
  “静石叔。”
  “大叔好。”
  “静石叔,您回来了。”
  少年们热络地打着招呼。静石的脸色沉重,勉强向他们笑着招呼一下,对留哥说:“留哥儿,你进来,我有话对你说。——你们坐着,坐着,别客气。”
  “不了,我们也该回去。”
  “是啊,我们要走了。”
  “静石叔,我们告辞了,下次来找我爹喝酒。”
  “……”
  少年们见他们父子有话要说,纷纷站起来道别,和留哥拍拍手,搭搭肩,相继走了。目送朋友们走出门,留哥转向父亲,“爹,你有什么事?”
  “我去看过他。”静石说。
  “谁?”
  静石看着他。
  “外……不,那个无伤吗?”留哥低下头不看父亲。
  “他让你叫他外公的吗?”
  “不,我自己要这么叫他的。”即使知道了对方是无伤。留哥依旧不愿意说谎来掩饰自己和他之间曾经的亲密。
  静石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语:“血缘天性,果然是难盖的啊……”
  静石静静地等着父亲说话,他不知道父亲为什么去找任商,也不知道任商会跟他说些什么,其实从任商被捉住的那一刻起,他就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等着……
  “留哥儿。”
  “是,爹。”
  “他……真的是你的外公啊……”静石用尽了全身力气,说出了这句话。
  虽然在心中已经有了种种猜测,也预料到了一丝半点,可是现在这句话是从静石的口中说出来年,留哥张张嘴,却发不出声音来,等他自己感到面上的濡湿时,泪水已经不知不觉地掉在地上了。
  “去看看他吧。”静石这么说,然后摇着头走了出去。
  留哥的心一下子收紧了,他好象听出了父亲的言外之意,父亲是要自己抓紧时间,再去见任商最后一面。
  因为知道在地狼族中这名中毒又被捆绑的无伤根本不可能逃走,所以看守牢房的都是些地狼少年,下午被换上的少年中,刚好有留哥的好朋友沉珠。所以当留哥提出要进去时,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牢房中,任商被捆在柱子上,身上贴了好几张咒符,遍体都是鞭打的伤痕,他垂着头,双目紧闭,一直到听到脚步声到了面前,才微微扫了一眼,映入眼中的,是他最想见的人。
  “留哥儿……”任商一下子抬起头来。
  留哥有些恍惚地看着任商身上的伤,他知道任商的本事有多么大,如果不是中了毒的话,怎么可能这样任人宰割,而他中的毒,恰恰是自己亲手捧给他的。
  “他们问我无伤族的事……”任商看他在打量自己的伤,苦笑着说,“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回去过了——自从带你母亲离开那里之后,再也没回去过。”
  “你真的是我亲外公?”
  “你真的是我亲外公?”留哥站在任商面前问。
  任商凝视着留哥,片刻才说:“我说是孩子,你信不信?”
  留哥吸了口气问:“为什么要刻意地接近我?你想对地狼族干什么?”
  “我什么也不想对地狼族做,我只想看看你——我唯一的亲人,我唯一的骨肉,我那可怜的女儿唯一的孩子……我早就不是无伤族的一员了,我一百年前就厌倦了那些毫无理由的争斗,带着女儿离开了无伤族,后来遇见了你的父亲,他和我一样,是厌倦这些恩恩怨怨的人,……现在我的孩子们都不在了,我唯一的亲人就是你了,留哥儿,虽然地狼族说你死了,可是我有种预感,我觉得你还好好的活着,我在地狼族的附近徘徊了四十年才看到你。我只看一眼就知道你是我的孙子,因为你和我的女儿长的一模一样……留哥儿,外公知道自己给你惹了祸,可是外公真的忍不住不来看你……我听胡兄的话,本来已经去了人间界,可是我想你……留哥儿,外公想看你啊,你现在怪外公吧,我要是不回来就好了!”
  “你为什么要来?我生活的好好的,你为什么要来!”留哥大声叫,“我的外公在家里,你根本不是我外公!你说,你是在撒谎!”
  任商微微摇着头,双眼定定地看着他。
  留哥一扬手,打到任商的面前时却又停住了,咬着牙说:“快说,你是在撒谎!”
  “我会说的……”任商把目光移开,“我会跟你的族人说,我是想利用你打探地狼族的秘密,你只是被我利用了,毫不知情……如果他们还不相信,你就去找胡兄,他曾经答应过我要照顾你的,有九尾狐出面,估计你的族人不会难为你才对。”
  “我不是要你说这些,我想听真话!”
  任商有看着他苦笑着问:“孩子啊,你要听什么真话呢?”
  “你!”留哥再次举起手,却又一次无奈的放下去,转身向外走去。
  “留哥儿,别忘了我教给你的东西,别忘了凡事要有自己的看法,别忘了,以后有什么事去找胡兄!”任商在后面大声的叮嘱,他知道自己很可能是最后一次看见这个孩子了。
  留哥霍地转过身来,猛地一挥手,把束缚住任商的咒符都撕了下来。一旦没有了这些咒符,任商双手轻轻一分就挣断了绳子,站了起来。他向留哥张开双手:“留哥儿……”
  “别过来!”留哥后退了几步大声喊,“我才不会承认你是我外公。但是你没有害过我,我不能看着你死,你快点走吧,先生他们回来就来不及了!”
  “你放我走了,他一样不会放过你。”
  “他们是我的族人,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任商摇摇头,凭他对地狼族的认知,知道事情不会象留哥想的那么简单,所以淡淡一笑说:“不,我不能走。我走了,你就要遭殃了。”
  “叫你走你就走!”留哥急了,抓住任商的手,拖着他向墙壁走去,打算穿墙而上,到地面上去——他是坚信自己的族人不会把自己怎么样的,最多罚自己挨几板子,自己咬牙受着就是了。
  当他们走到墙边,却被一下子弹开来。
  “留哥,你果然来救他了!”
  随着话音,素辛、沉珠和几名地狼从另一边的墙壁中走出来。
  “留哥儿,你竟然为了救着着无伤而骗我!”沉珠直盯着留哥,恨恨地说,“亏我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
  “不是的,沉珠,你听我说!”留哥惊慌地说,“先生,你们听我说!”
  “留哥,我一直以为你既然是我族抚养长大的,自然也应该象我们地狼一样是蜚分明,没想到,你竟然……我不允许执兄弟说出你的身世,为的是怜惜你身世坎坷,为的是爱惜你的才华,为的是认为偿会叛族!看来我错了,我还是太天真啊!”素辛痛心疾首地说,“我竟然天真到把一个无伤的杂种当成儿子一样看待!如果不是今天我多了个心眼,你现在已经和这个无伤双双投奔他们去了吧!”
  “不是,先生,您没错,我还是留哥,我不会叛族的!”
  素辛冷冷地看着他说:“好,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现在一剑杀了这个无伤,今日之事就当作没有发生!”说完拔剑递向留哥。
  任商中毒在身,又被符咒禁制数日,加上身上的伤势,完全是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别说是留哥,现在就算是一个小孩子也可以轻取他的性命。
  留哥们看看任商,看看面前的剑,摇摇头。
  素辛踏一步,又把剑向前递去。
  “不!”留哥摇着头,“我下不了手!”
  “我来!”沉珠虽然弄不明白原委,但是看得出关键在这个无伤身上,他有意为留哥解围,抽剑向任商刺去,想代留哥杀了他,算是给素辛一个交代。
  “当!”
  沉珠的剑被留哥伸臂挡开。
  “留哥儿,你疯了!”
  “不行!不行!”留哥挡在任商面前,张开双臂护着他,“他真是我外公,我不能害死他!”
  “他是无伤!”
  “我是他孙子,我是他女儿的孩子!”留哥自己喊出了实情。
  “什么……”沉珠和在场的其他地狼一起看向素辛。
  “我是若石和无伤的儿子!他是我亲外公,毒是我给他喝的!许下的誓言也是我违背的!我绝不能再看着他死!”留哥下定了决心,大声说,“地狼也有坏人,小人,无伤也一样,也有好人啊,他离开无伤族很久了,不应该再算我们的敌人啊!我们再恨无伤,也不能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先生,您就放过他吧!”
  “你真要护着这名无伤!”
  “先生,他是我外公啊……”
  “哼!非我族类,其心必殊!果然如此!枉费我地狼族养你几十年,你果然还是个无伤的杂种!”素辛毫不留情的下令说:“杀!”
  “别,先生,听我说,别杀他,他已经离开无伤族很久了!”
  任商拉住留哥的衣襟一带,才使他躲过了一名地狼的攻击,喝道:“他们要杀的是你!”
  “为什么?庆伯伯,山空叔叔,我是留哥啊!你们为什么……”又是一爪抓过,留哥的手臂被抓破了一条血口,留哥看过去,出手的却是沉珠。“沉珠,你也……”
  “你为什么要背叛!”沉珠毫不留情的又一招过来。
  “我没有!我从来没有作过对不起我族的事!”
  “你明明在和无伤交往!”
  “我没有背叛,我没有!”留哥还手一掌,把沉珠打翻在地,厉声喊:“谁都可以怀疑我,你不许!连你也不相信我吗!你不知道我的为人吗?沉珠!我向你发过誓,我永不背叛狼族!你忘了吗?你不知道我从来不食言吗?”
  沉珠看着留哥愤恨的样子,不由停下了手。
  “你是我的朋友,你都不相信我!
  “我……”沉珠一时犹豫了。
  “如果有一个人,对你非常非常好,为了你明知道有危险还从人间界千里迢迢地回来,即使他是个无伤,你能下得了手杀他吗?你能眼睁睁看他死吗?何况他还是早已经背离了无伤族的,难道只是和他亲密就算是背叛了我族吗?”留哥一边保护自己和任,一边声嘶力竭地喊。
  沉珠看着这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手中的攻击渐渐慢下来,他渐渐退出了战团,咬着牙想了半天,扔下一句:“我去叫静石叔来!”转身跑了出去。
  留哥的话打动了沉珠,却丝毫动摇不了素辛他们的杀机,他本领虽高,怎么可能既保护任商又抵挡这么多对手,而且他在打斗中生怕伤到族人,族人们却是招招毫不留情,不一会他身上便大大小小添了无数的伤口。
  任商又心疼又焦急,偏偏他自己却一点忙也帮不上,只好压低声音对留哥说:“幻术。”
  随着他的话音,反应过来的留抱住他的身体,两人一起不见了。
  “是幻术!”素辛一跺脚——本来是以为留哥学到幻术将为地狼族所用的,没想到会用在今天这种地方。
  “退!”
  “别让他们跑了!”
  “慢!”素辛阻止了大家:“他们只有一个地方可去——地面!我们漫无目的正好中他们的计,大家招集人手,上地面上。”他沉吟一下,又说:“叫上静石吧……”
  留哥抱着任商,紧张地看着大家离去,使用幻术时是不能移动的——他庆幸从来没有告诉过族人这一点。
  “我们走!”任商抓住他他的手,“赶快逃离这里!”
  “去哪儿?”留哥六神无主。
  “去胡兄家里,谅你的族人也不敢到他那里去!”
  “我想先回家,我娘会为我担心。”留哥收回了法术,拉着任商想往家跑。
  一个地狼从门外走进来,拦住他们。
  “爹!”留哥看清对方后,眼泪一下子涌出来,“我没做坏事,可先生他们……”
  “别说了,快走!”静石一手拉留哥,一手拉任商,向地面上飞奔而去。
  三个人到了地面,正好出现在任商居住的山洞附近。
  静石松开任商,向他拱拱手:“从这里去九尾狐族的居住处并不远,我不再远送了,你去那里暂避,就谁也奈何不了你了。”
  “多谢。”任商向静石也拱拱手,不由又看向留哥。
  留哥站在父亲身后,表情复杂地看着任商,半晌才说:“保重。”
  “留哥儿……”任商刚要说什么,却被静石伸手制止了,静石明白任商想说什么,不等他开口就说:“留哥称是我的儿子,不管到什么时候他都是一名地知名度,你就放心地走吧,我这具作父亲的是不会让他受一丁点委屈的。”
  任商长叹一声,又恋恋不舍地看了留哥儿眼,冲静石拱拱手,转身向密林深处走去。留哥一睦看着他那一袭青衫隐没在树丛中,才移开了视线,他充满依恋地看看自己来往了十余年的这片山林,这条小溪,那棵青松和松下的青石,那座任商居住的山洞……他知道从此之后就象再也见不到任商了一样,自己再也见不到这一切了,因为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要象一名普通的地狼一样过日子,再也不随便到地面上来了。
  “我们回去吧。”留哥收回目光,向父亲说。
  “好,回去。”静石拍拍他的肩,“怕不怕?”
  留哥一摇头:“不怕!”
  “好,不愧是我儿子!走,回去就算地塌下来,有你爹给你扛着。”
  父子二人相视而笑,挽着手臂向回走去。即使明知道回去后有一场风暴在等着自己,可是有父亲在自己身边,留哥就什么都不怕。
  “留哥儿!静石叔!”不等他们父子没入地下,就听见沉珠的叫声,接着沉珠就气喘吁吁地从地下钻出来,后面还跟着庚娘。
  “留哥儿,静石叔,你们果然在这里。”沉珠喘着气,“不好了,执兄弟到处去说留哥称是无伤的杂种,素辛先生又说他放走了无伤俘虏,族里吵翻了天,正一起商量着要来抓留哥儿回去呢。你们快回去解释清楚吧。那个无伤呢?”他东张西望。
  “我们让了走了。”留哥平静地说。
  “让他走了!”沉珠着急地说,“这样一来你要怎么解释地清楚呢?”
  “我没做坏事,怕什么,对不对,娘。”留哥向庚娘笑着说。
  庚娘过来摸摸他的脸,笑着点点头。
  留哥一手挽住父亲,一手挽住母亲,迈步向回走去。
  任商在林间跌跌撞撞地走着,身体里未清除的毒,身上的伤和暂时无法恢复的法力使他四肢麻木,勉强拖着身体向前走。要到达九尾笏族的住处还要翻过一座山岭,对于册林中的野兽、妖物们而言,这个步履的无伤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袭击对象,任商自己心中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加以了十倍的小心,他现在连御符向胡理生求救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好竭力向前走着。
  “任商。”
  任商抬起头,面前出现了几名无伤。
  “你也有今天。”无伤们冷冷地说。
  任商停下脚步,靠在一棵树上。
  他知道自从自己离开无伤族后,族人一直将自己视为叛徒,并且从来也没有放弃过追杀自己的打算。以前是顾忌任商法术高强,而且独来独往,行踪飘乎不定,无伤信很难找到他,但这十余年来为了教导留哥,任商长久地停留在一个地方,终于被无伤们摸以了行踪。
  现在任商身上负伤,对无伤而言,正是除掉他的最好时机。
  “没想到没有死在地狼手中,最后还是要死在自己族人手中。”任商看着步步逼近的无伤们,苦笑一下。他根本无意抵挡,背靠着树,双眼透过枝叶的空隙看着蓝天白云,就让留哥儿以为自己去了人间界,而自己却永远留在这个国度吧。(也许这样就是最好的结局),不然自己孤身一人去遥远的人间办做什么呢?妻子、女儿、女婿……都不在了,只有留哥儿……再也见不到那个孩子了……
  “啊……”
  一声惨叫,举刀向任商的无伤举刀的手臂飞了出去。
  “外公。”留哥从树从中跳出来,他身后跟着静石和庚娘,“我爹说闻到了大批无伤的气味,我们过来看看。”
  静石和庚娘亮开了架式,准备对会无伤。
  “留哥儿,你不该来的!”任商跺跺脚,“你是个地狼,不要来管无伤之间的事。”
  “可你是我外公啊……”
  “留哥儿别说闲话了!”静石厉声说,“敌众我寡,小心了!”
  对方有二十名无伤,而他们这边只有静石和留哥可以做战,庚娘也许还勉强可以自保,任商却连站都快要站不住了。毫无疑问是凶多吉少了,留哥和父母都这么想,但是大不了一家人死在一起,有什么可怕的。
  “任商,你果然在和地狼勾结。”无伤的首领断言,“今天不要除掉你这个叛徒!”
  “该死的无伤,谁怕你们!”静石抽出长剑,把妻子护在身后。
  “无伤!”
  “这里有无伤!”
  “大家小心!”
  “传令,戒备!”
  “小心!”
  “有无伤,有无伤。”
  “……”
  一阵嘈杂声和脚步声,一队地狼的人马出现在树林中,他们一看见这群无伤,立刻剑拔弩张,全面戒备,留哥脸上顿时露出喜色,松了口气,他却没有看见,静石和任商两人的神情越发凝重了。
  “留哥儿,你果然在和无伤来往!”站在队伍中的糕儿叫。
  “没有,他们是敌人啊,大家来得正好,一起对付他们!”
  “那么他呢?”糕儿一指任商。
  “他……”留哥一时语塞,“他不是……他是早就叛离无伤族的,他是,他是我外公。”
  “果然,执说的是真的,你是无伤的杂种!”糕儿愤怒地大声叫,“你一直在和无伤来往,我爹的死也是你出卖的吧?你把情报透露给无伤的吧!”
  “什么……”留哥茫然地睁大眼:“我?那时候我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怎么可能……就算我知道了,我也还是个地狼啊!糕儿,我怎么可能害你!你是我的朋友啊。”
  “唰”糕儿抽出剑,割下自己的衣襟丢在地上。与他同时,予等几名少年了作了同样的举动。
  “糕儿,予……你们误会了。”
  “静石先生……”任商低声说。
  “……”静石看看眼前族人的愤怒的脸,再看看留哥,又看向任商。
  “这个孩子在这里活不下去了,让我带他走吧……”任商说。
  “留哥儿……”静石举手似乎想摸抚留哥的头,却咬咬牙,狠狠地把留哥向任商的方向一推:“滚!你这个忘恩负义的杂种!”
  “爹!”留哥向前踉跄一步,难以置信地看向父亲。
  “滚!再也别让我看见你!”静石激动地斥骂,“枉费我养你五十年;果然还是吃里扒外!滚到你的无伤窝里去别让我看见你!”
  留哥象被雷击一样,身体一晃,差点摔倒。
  “留哥儿。”任商一反挽住了他的手臂,,“跟我走。”
  “不!”留哥回过头来,一扬手甩开他,向父亲奔去,“爹,你不能赶我走!我没有做过坏事!爹,让我跟你回去,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他的手刚一触及静石,便被对方一记耳光重重打在脸上。“畜牲!还不快滚!”留哥刚刚看清楚父亲眼中的泪光,就被静石勾住衣服摔了出去。留哥在空中翻了个跟头,正好落在任商面前,静石用的力道恰到好处,看起来是力道沉重,其实留哥是轻轻落地,毫发未伤。
  任商急忙拉住留哥,防止他再冲过去,留哥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并没有再试图向前冲。
  “拿下。”
  带领着地狼前来的素辛一挥手,地狼们向前逼来。执、执珂、糕儿等一帮少年一马当先,各自拔出兵器。
  “走!留哥儿,快跟我走。”任商用力拉着留哥。
  “爹,娘……”留哥不由流下泪来,向静石和庚娘伸出手,希望父母能和自己在一起,
  “留哥儿,快点跟娘回去!你是娘的亲生骨肉,不要被人家骗了啊!”庚娘声嘶力竭地叫着,一边拦着族人们叫:“他是我的儿子,不是无伤的杂种!你们要相信我啊!”
  “娘……”留哥眼眶红了,向她走了几步。
  “别过来!你这个小杂种!”静石大喝一声,“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留哥一下子停住了脚,喃喃地说:“爹……”
  “相公,你怎么也这么说,留哥儿他是我们的儿子啊!”庚娘拉住丈夫的衣领用力晃动着。
  “他不是我们的儿子!他是无伤的杂种!现在又不念我们的养育之恩和他们来往,我们怎么可能容的下这样的儿子!我们族中怎么可能容的下这样的孽种!”他说着,狠狠地瞪了留哥一眼。
  “爹……”留哥已经完全听懂父亲的意思了——自己有一半无伤血统的事现在已经举族皆知,自己就算回到族里去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与其让自己回去之后死在族人手里,父亲宁愿自己跟他平生最恨的无伤走。“爹,娘……”但是他舍不得就这么走,哀哀地叫着父母。
  “走吧,走吧!”任商拉着留哥的胳膊。
  “不能放他们走!”几个地狼族的男子叫起来,“见到无伤杀无赦!”他们冲过来,把任商和留哥包围在中间。“他是我的儿子,不是无伤!”庚娘还在和族人纠缠着。而在无伤族的那一边,也有一些男子亮出了兵器,包围向任商和留哥。两个种族都无法容忍自己的族人和对方有交集来往,对于这种叛徒的处置,这两个水火不容的种族到是一模一样的。静石挡开了一名无伤的刀,庚娘则紧紧抱住离留哥最近的族人,不让他再往前走。
  “把这些无伤和叛徒一网打尽!”
  “把这些地狼和叛徒一网打尽!”
  两个族的族长几乎同时下了命令。
  留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爹娘和外公陷在了在这场争斗的中心,双方的兵器、爪牙都袭向他们,不一会他们身上就都带了伤痕。“不要伤我爹娘!”留哥嘶吼起来,手臂一伸,利爪弹出皮肤,狠狠地将最近的地狼打翻在地。现在他顾不得谁是自己的族人而谁是世仇种族的人了——而且他还有族人吗?不是两个种族都视他为仇了吗?——不顾一切的和身边所有的对手搏斗着。周围惨叫的声音传到他耳中,飞溅的血花溅到他身上,他分不清自己伤的是什么人:是亲人、地狼、无伤,还是他自己……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之前还那么宠爱自己的族人会一瞬间变成凶神恶煞?为什么明明是亲人,自己和他相认却必须用死来作代价?我没有做错事!我没有伤害过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你们为什么却要杀我!留哥一边搏斗一边在心里呐喊:干脆你们都去死吧!不论是地狼还是无伤,你们都死掉好了!
  当一条人影从上空落在留哥的面前时,他想也不想,一爪就抓下去。
  一名“人类”老者架住了留哥的手,用沉稳的声音喝道:“统统住手!”对方轻轻一侧身,伸手在留哥臂上一拍,轻易地便把留哥制止了。
  “全都给我住手!”来人又大喝了一声。
  地狼和无伤们一起抬起头,看向这个单手便制服留哥的老者。
  “九尾天狐。”素辛认出了这名老者正是九尾狐胡理生。
  “全都住手,听见了没有!”胡理生冷冷地向几名依旧在搏斗的地狼和无伤喝道。
  一旦明确了他九尾狐的身份,全场顿时静了下来,大家的目光全集中在他身上,不知他为何而来。
  “唉,早就劝过你,你为何不听。”胡理生转向任商,长叹一声说。
  任商垂头无语。
  “你们没事吧?”胡理生放开留哥,同时向他们二人头号,上下打量打量他们后又说,“看来伤的不轻,不过应该没有大碍。”
  “天狐,”素辛看着胡理生问,“请问所为何来?”
  “哼!”胡理生冷冷一哂,一手拉任商,一手拉留哥,向树林中走去。
  “且慢!”素辛和无伤族的首领几乎是同时喊,“把我族的叛徒留下!”
  “你们想要拦我?”胡理生眯着眼睛问。
  “天狐明鉴,只求你留下本族的叛徒,不敢阻拦您的大驾。”素辛不卑不亢地说。
  “如果我说不行呢?”
  无伤们和地狼们一言不发,但谁也没有让开的意思。九尾狐虽然法力高强,但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径直带走两名叛徒。无伤和地狼双方人多势众,胡理生也不敢轻视他们。
  无伤和地狼此时却很有默契,步步向胡理生逼去。
  “哗”“哗”几声,又从树梢间跃下了几条人形,落在了胡理生的周围。这七、八个来者全是神情精悍的青年男子,他们一色全是人类外表,但是身后各自生着九条雪白在尾端有一圈黑毛的尾巴。他们一落地便各自亮出手中的兵器,逼视着无伤和地狼,颇有几分不屑一顾的神情。
  这些九尾儿显然是属于同一族中的,很可能便是胡理生的子侄。
  “众所周知,我九尾狐族从不过问外事,但是今天事关自己的朋友,我也不得不站出来说几句话了。”胡理生挥挥手让两名九尾狐青年护住任商和留哥,自己负着手慢慢踱到了前面,“不知道地狼和无伤族的各位肯不肯听我一言呢?”
  九尾狐族的生力军一出现,等于是他们已经控制了全场,他说的话又有谁敢不听?
  “地狼和无伤两族争斗已久,这在青丘之国无人不知,本来你们两族深居地下,之间有什么恩怨和地面上的种族也没有什么相干,可是……”他拖长了声音,看看无伤,又看看地狼,“任商与我相交多年,我深知他的人品,也深知他早已厌倦了你们两族的纷争,早已经移居地面,不再插手你们两族的事了,为什么你们还要苦苦相逼?”
  “这个无伤的事我们可以不管,留哥是我族一员,他违犯了族规,可要由我们带回去处置。”对于地狼族而言,叛徒比敌人更可怕,也更不可原谅。
  “留哥是我的学生!”胡理生一扬眉,“把他交给你们,我颜面何存!”
  “如果不处置他,我们地狼族以后如何管束族人?”素辛依旧不肯让步。
  “唉,”胡理生叹口气,转向任商,“任老弟,看来我们要就此分别了。”
  任商握住他的双手,一时哽咽:“胡兄……这辈子认识你是我之大幸!我一再给您添麻烦只怕今生没有机会报答了。”
  “这一分手天地茫茫,你要保重。”
  “珍重。”
  两位老者依依惜别,周围的无伤和地狼都不明白他们的意思。
  相对唏嘘良久,胡理生拍拍任商的臂:“去吧,我不远送了。”
  任商点头,反手拉了留哥就走。
  “站住!”地狼们和无伤们同时喝止,他们向前一蹬,九尾狐青年们现时也向他们逼上了一步,双方的气质顿时紧张地让人喘不地气来。
  “他们会离开青丘之国去人间界,这辈子再了悄回来了,如果这样你们还要拦他们,别怪我请你们试试九尾狐的手段!”胡理生声色俱厉地说。
  “离开青丘之国?”无伤和地狼们中顿时响起了议论声。如果任商和留哥无离青丘之国,再也不回来,再也和地狼无伤两族没有任何牵扯的话,虽然两族依旧为不能处治他们而遗憾,但也勉强可以接受,并且还能避免和九尾狐结下恩怨的局面。无伤们讨论一会,先收起了兵器,静静从这里撤走了。
  “好,就是这样。”地狼们商量了一阵子也说,“看在诸位天狐的份上,我们饶他们不死,但以后永远别出现在青丘之国!”
  “不!”留哥大叫了一声,“我不走!”他奋力想挣开拦住他的那名九尾狐,“爹,娘,我不走!我愿意留下来受族规处治!别让他把我带走,我要陪你们回家!放开我,放手……”
  “留哥儿,留哥儿……”庚娘在静石的阻拦下拼命伸出手,“留哥儿,娘跟你一起走……没有你可叫娘怎么活……”
  “娘,娘……放开我……娘……”
  “留哥儿……”
  拦住留哥的九尾狐伸出手在他后颈一击,留哥顿时昏了过去当他天旋地转倒下去的一瞬间,最后映入眼中的是母亲伤心欲绝的面容,和父亲几乎已经麻木了的面孔上落下的两行泪水,这副画面将印在他脑海中一辈子,也折磨他一辈子……
  “带他走!”胡理生果断地一挥手。
  一名九尾狐青年扛起留哥,一史执着任商,另有两名一前一后保护着他们,向青丘之国北面的朝阳谷驾云飞去。他们将从那里越过天梯将任商和留哥送到人间界。
  “留哥儿……留哥儿……”
  地狼们也向地下撤退,中间还夹杂着庚娘凄惨的哭声。
  “唉……”胡理生又长叹一声,他目送着任商的身影消失在天际,知道自己今生也将见不到这位老朋友了,背向子侄们,偷偷拭去了脸上的浊泪……
  人间界。
  初春,百花乍放,碧草如菌,山林中充满了生机,不仅动物们欢跃,连妖怪们也呼朋引伴,施春踏青,使整座山林一片热闹。
  留哥无精打采地趴在他和任商居住的洞口,半睁半闭着眼睛,对眼前的美景视而不见。
  他在昏迷中被带到人间界转眼已经一个多月了,开始他哭闹着想要回去,都被任商阻拦了下来,后来他想趁任商不注意时溜走,但是任商的耳目之灵远在他之上,每次他的行动都在半路上被抓了回来,身处完全陌生的异界,又住在陌生的地面上,离弃了家族、父母和朋友,留哥心中苦涩可想而知,而且他想破了头也猜不通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为什么自己明明什么坏事也没有做,却要被迫背井离乡。
  “留哥儿。”任商从洞中走出来,蹲在他身边温和地说:“你饿了吧?进去吃饭吧。”
  留哥把头扭到别一边,闭上了眼。
  “留哥儿,你要恨外公就恨吧,外公知道对不起你。”
  “让我回去见我爹娘我就不恨你。”留哥眼也不睁地说。
  “我怎么可能睁看着你回去送死……”
  “他们是我的族人,不会真的杀我的,我宁愿接受处罚,也想回族里去!”
  “天真的孩子。”任商用手抚摸着留哥的皮毛,留哥一抖身子甩开他,向他露了露獠牙。
  “傻孩子,你真的以为他们知道了你的身世,还会承认你是族人吗?”
  “……”
  “你爹,我是说若石,他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知道……”留哥说起生父若石之死,鼻子一酸。
  “他也没有做过对不起地狼族的任何事,而且他还是一个纯血的地狼,你的族人都不肯放过他,难道会放过你吗?”
  “都是因为你!”留哥一下子跳起来,张口向任商咬下去,“如果你不出现,我就可以过安静的日子,我就可以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都是你的错!我为什么要来打乱我的生活!我一点都不想见你!我一点都不想看见你!”
  任商没有躲闪或还手,任凭他咬住了自己的手臂,留哥一用力,利齿陷入了任商的皮肉,鲜血顺着他手臂淌了下来。“留哥儿,外公对不起你……”
  “外公……”留哥松开口,扑在任商怀里哭起来,“外公,我想回家,我想我爹娘……”任商紧紧抱住他,泪水也而落,他知道遥远的故乡青丘之国,自己和留哥都是再也回不去了。
  “啊……”
  随着一声嘎然而止的惨叫,那个猴妖的喉咽被地狼一只咬断。留哥舔舔嘴唇上的血站了起来,把猴妖的尸体扛在肩上往回走。几只受惊的野兔窜过他的脚边,他连看都不看一眼。
  转眼间留哥和任商在人间界已经过了七年。留哥渐渐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也不再吵闹着想要返回青丘之国了,而是潜心修炼,苦练武艺,也开始学习地狼们从来不去学的吸取日月精华、采补、炼丹制药……总之只要是可以增长道行的办法,他都不遗余力地去做。所以这些年来他进步神速,几乎已经可以和任商打成平手了。也为他自己在这个山林中打出了一片小小的天下。
  枝叶“瑟瑟”作响,留哥看见头上的树枝间,另一只猴精正在不远不近地跟着自己。
  “拿去!”留哥懒得再跟别的妖怪做争斗,撕下手中猴妖的一条腿向树上一丢。树上的猴妖接过去,敏捷地跳到另外一棵树的树枯狼吞虎咽起来。
  留哥摇摇头,他至今也不能完全接受“吃同类”这种事。
  人间办的妖怪和青丘之国的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几乎没有“同族”这个概念,在青丘之国,不论妖怪、神民还是人类都是以族为单位生存的,同族在一起生活,彼此扶持,也同仇敌恺。但是人间界的妖怪们不同,他们有些也有家庭,但更我的是独居于册林或混迹于人类之中,大多独来独往,彼此没有舒适种族差异的概念,同族相食和异类相亲一样常见,总之都是合得来的猫鼠也可以做朋友,有了利害冲突同类也血光相见。任商把这种生活称为“独立”和“自由”,并且告诉留哥,不论什么生灵都应该学会自己的心想问题决定问题,而不是套在“种族”这么一个套里子去想。
  留哥不懂。
  “如果无伤和地狼们明白世间还可以这样生存,或许他们就不会世代为仇了。”任商曾经这样说过。
  虽然留哥不太明白他的话,但是他觉得来人间界生活以后,自己内心深处也有什么变得不同了。
  “外公,我回来了。”留哥嚷嚷着回来。来到人间界后只有他和任商两个人,任商又对他包容骄纵,不知不觉中他也就把在族中教养出来的对老幼尊卑的严格划分和周全的礼节抛到了脑后。
  一路上他们居住的山洞前的草地,留哥却愣了一下,因为他看到有个“人”和任商并户坐在树下品茶。
  任商在山洞前开辟出了小小的菜园,也种了四季的花木,七年下来已经花枝繁茂,此时,任商正坐在青石上品尝新茶,而他的对面端坐着一名青衣男子,和他对饮谈笑。
  这是一名用人类外表看起来二十出头的男子,眉目俊朗,气质出尘,他看见留哥们闯来,党身血迹斑斑,手中还拎着一具尸体,微微一皱眉,但嘴角的笑容依旧没有消失,站起来向任商拱拱手说:“讨饶了。”袍袖一挥,飘然走进了林间,不过几步便消失不见了。
  留哥被他看着时不由畏缩了一下,直到他离去后才问:“外公,他是谁?”
  “木听涛。”任商放下茶盏回答,他看来似乎也有些紧张,“他是这片山林中数一数二的大妖怪,多亏有他准许,当年我才可以在这里落脚,留哥儿,你可千万不要触犯了他。”
  “数一数二的……他是这里的主人吗?”留哥忍不住问。
  “不是,不过也差不多。”任商一笑,“他可是有千年道行的树妖,这里的大小妖怪都要听他和另一名树妖的号令,没有谁敢违背他们的。”
  “他有多厉害?”
  “深不可测。”
  “难道比胡先生还厉害?”留哥见过的妖怪之中,道行最厉害的便是九尾狐的胡理生了。
  “和胡兄相比,他应该还稍逊一筹吧。”任商想起远在青丘之国的不能想见的朋友,喑叹一声。
  留哥没有注意到他的伤感,看着木听涛消失的方向无限憧憬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象他一样呢?”
  任商担心地看着留哥,留哥如此拼命地修炼,已经完全超出了过去出于求知欲的修炼,任商可以猜到他的心里在打什么主意,但是既无法阻止,也无力帮助他,或者让他这样总比看他消沉来得好吧。
  自从见过木听涛一次后,留哥便一直对他怀着羡慕之心,只是象他这样变化无常,行踪飘忽的大妖怪,岂是容易遇到的,留哥以为自己想见他一面一定很难,却没有想到不出一个月,便有机会再次看见他了。
  他们居住的山林中有一潭深水,位于密林深处,终年不见天日,妖怪们相传其中有一条螭龙居住,而且常常会探爪到潭边掳取生灵为食,所以虽然谁也没有见过这条螭龙,但是妖怪们轻易都不到那个地方去。
  留哥对于这个传闻一向是不相信的,既然是龙何不一飞冲天,蜷缩在这小小的水潭中干什么?它要取食的话,山林这么大,生灵这么多,又何必只限于潭边?
  然而这一天,留哥却亲眼看见了龙。
  留哥当时正盘膝坐在山巅修炼,忽然山体晃动,地面微摇,一阵闷雷般的响彻云霄声传入了耳中。留哥一下子跃起在空中,远远看去,只见山林深处群鸟惊飞,无数妖怪也各自腾云飞离那里,那片林子上空被一团黑气笼罩,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接着又是数声惊雷,空中阴云密布,整个天空都被笼罩了,而罩在那片林子上的黑气更加浓厚,隐隐有腥味在风中传递着,留哥凝神细看,隐约看见黑气中有什么巨大的东西翻腾着,鳞爪隐现。
  “龙?”留哥喃喃地自语。
  妖怪们都在纷纷逃离这个地方,留哥反而小心地靠了上去。他远远地便从空中落下来,躲躲闪闪地越走越近。越靠近那个水潭起是妖气扑面,空气又湿又沾,留哥从没想到过世间有这样略一动弹就有如此气势,心“砰砰”直跳,但还是一步步走过去,将到潭边,留哥显出犬形潜入地下,只留下一双眼睛在地面上,偷偷查看。
  正好看见一条牙张爪舞的黑龙身体猛缩,化身做一名中年男子站到了潭边。
  “哈哈,终于也有重见天日的一天!”黑龙张开双手向天狂笑,把树的枝叶都震得瑟瑟发抖。
  留哥一闭眼,觉得空气吸张,耳边狂笑阵阵,使他有一种想逃走的感觉。
  “今天我要大开杀戒,哈哈,叶灵,木听涛,你们给我滚出来!我要用你们这两块木头打打牙祭!”黑龙一声一声这么叫着,声音在山林间反复回荡,留哥的耳膜都被震得“嗡嗡”作响。
  “好大的口气!”
  随着一声长笑,木听涛和另外一个妖怪从树梢飞落在黑龙面前。木听涛依旧是那一袭青衫,神态自若,脸挂微笑,而另外一个妖怪却是名女子。她外表看起来年纪和木听涛相仿,穿了一身雪白的长裙,脸颊、皮肤也白皙地出奇,五观精致,身姿绰约,在这昏暗的林中仿佛身上朦胧着一层光芒一样,站在木听涛身边带着一种懒洋洋地神态看着黑龙。
  “这大概就是黑龙口中的叶灵。”留哥一看见这个女子就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心反而跳得更厉害了。
  叶灵和木听涛一来到,便有种淡淡的松香和一股槐花的甜美在林间弥漫,冲去了那种恶心的腥气。
  黑龙看见他们,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响着,“叶灵,你困住老子已经五百年了,想不到还会有和老子面对面的这一天吧!今天不吃了你,我誓不为人!”
  “你本来就不是人啊!”木听涛“嗤嗤”地笑起来,“在潭下住了五百年把脑子住傻了?”
  “呜……喔~~”黑龙大声咆哮着,伸手指点叶灵,“老子不和你们做口舌之争,说,你上你是你的姘头上!”
  叶灵本来一直是用一种懒懒的淡淡的神态看着这一切,听了他这句话一下子沉下了脸,眉毛一扬说:“杀了他!”说完自己轻轻抖抖衣袖,走到树边坐了下来,双手抱膝,双眼怒视着黑龙。木听涛一合手掌,向黑龙走过去。
  “灵儿一向不喜欢杀生的,你运气不好,”木听涛边走边说,“可怜你偏偏在今天惹她生气——她心爱的兰花谢了,正烦恼着呢。”
  “听涛!”叶灵皱起眉嗔恼。
  “好,不说了不说了。”木听涛摆着手说:“本来最多只用再困你五百年的,今天却要取你性命了,你要恨就恨今天早上踩了那株兰花一脚的妖怪吧。”
  留哥听到这里不由缩缩脖子,他清楚记得自己今天早上上山时把山涧里的一株兰花一脚踩扁了,难道……
  黑龙一晃身子,顿时风雷大作,闪电舞动中,他化出原形向木听涛张牙舞爪地扑上去。木听涛双袖一挥,被疾风卷落的树叶从地面吸起,随着他的手势聚集成了一条绿色的长龙,鳞爪皆全,在空中翻卷飞腾,对抗黑龙,而木听涛只是站在原地,背负双手,笑着观点而已。
  一真一假两条龙相斗了良久,山林中风云变色,两条龙所到之处树林摧折,岩滚沙飞,留哥看得心惊胆寒。抱膝而坐的叶灵却伸手弹掉挂在鬃边的一片落叶,掩口打了个哈欠。
  木听涛已经看到了她的厌倦,知道她已懒得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便微微一笑说:“不逗你玩了,现在就送你上路!”
  “谁上路还不一定呢!”黑龙吼叫。
  “咄!”木听涛伸手一点,绿龙顿时解体,恢复成万余片叶子,片片都象利刃一样向黑龙射去。黑龙极力闪躲,但还是有不少射中了它的身体,全身鲜血淋淋,从空中向下坠下来,木听涛腾空而起,手点他的额头喝道:“疾!”只听黑龙惨叫一声,头部一下子爆裂开来,木听涛怕血肉脑浆沾到身上,向后飞去,落在一棵树梢上笑盈盈地看着叶灵说:“哼,连我都打不过,还敢向灵儿挑战。灵儿,这下心情好些了吗?”
  叶灵拍拍灰尘站起来问:“我要去看瀑布边的杜鹃花,你来吗?”
  “来,当然来。”木听涛从树上跳下来,摊开手,黑龙的血肉残骸中飞出一颗粒闪闪发亮的珠子落在他手心中,留哥知道这一定是那条黑龙的内丹。果然见木听涛把它在手心中掂了几下,然后丢进口中吞了下去。
  “小狗儿,你看够了没有?”木听涛忽然向留哥的方向问,一边又向叶灵说:“这个小家伙胆子很大啊。”
  “哼,”叶灵用意不明地哼了一声,看来她的心情一点也没有因为黑龙的死而好转。
  留哥从地下钻出来,讪讪地站在旁边,原来叶灵和木听涛早就发现他了。
  “这种时候还敢来看的,这山上也只有你了。”木听涛向他走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说:“看不出一个地狼有这么大的胆量。”
  “我……”留哥听出他话中的轻视,想说点什么反驳他,又想不出说什么来。
  木听涛靠近他后吸口气,俯在他耳边说:“你脚上有兰花的味道?”
  留哥吓得后退了一大步,紧张地看着他。
  木听涛把一根手指竖在嘴边,向他挤挤眼,然后又拍拍他的肩说:“你运气不错,那条龙尸吃了也能增加个百十年修为,送给你了。”说完便走回到叶灵身边,相携向林中走去。
  只听叶灵的声音传来,依稀是在嗔怪木听涛:“为什么和那只脏兮兮的小狗说话?”
  “你不觉得他挺有趣吗?看到黑螭和我们也不害怕。”
  “我看他是吓得走不动了,我可不喜欢这个种族。”
  “我到对他挺有兴趣的。”
  “你敢和他交往,我三天不和你说话……”
  “哈哈……不至于吧……”
  “……”
  随着他们渐行渐远,声音终于也听不见了。
  留哥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又看看脚边的龙尸,用力一扭头,但空气中木听涛和叶灵留下的植物清新的气味却又令他停下了步子,一个人对着水潭发起呆来。
  “你居然没有吃那条龙?”
  留哥正象平日一样盘膝打坐,木听涛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身后,坐下来问。
  “我为什么要吃?”
  “呵呵,好倔的口气!”木听涛问:“我说的话得罪你了?”
  留哥哥奇怪地看着他。
  “这么用心修炼却不受嗟来之食,不错,很象我年轻的时候。”
  “年轻的时候?你很老了吗?”
  “哈哈,”木听涛不知为什么大笑起来半天才止住笑说:“连说的话都象我当年和叶灵说的一样,叶灵捡到我的时候便对我说我很象她年轻的进修,我也是对她说了那句话。”
  留哥一直看着他。
  “不喜欢我?”
  “不喜欢。”
  “真坦白,我倒挺喜欢你的。”木听涛象对小孩子一样拍拍他的头,“我听任商说过你的事,怎么样人间办住得习惯吗?”
  “……”
  “为什么要苦苦修炼呢?我最近一直在看着你,你的行为已经超过了努力的范畴,应该叫做在拼命了。”
  “为了回家!”
  “回青丘之国?哈哈,我认为法力高强了就回得去吗?”
  “当然!”
  木听涛一捂耳朵:“我又没有聋,你不用这么大声的,喂,小狗,要不要我来教你?”
  “你,你为什么肯教我?”留哥不相信地问。
  “因为喜欢你啊,不是说你挺象我以前吗,不过你可别让叶灵知道,她不喜欢地狼、无伤这一类的妖怪——因为她本体的根曾被其中某一种咬伤过大概就是这样吧,她很小性子,很记仇的。”一说到叶灵,他脸上的笑容就变得很温柔,“让她知道是你踩了她喜欢的兰花的话,你就惨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留哥小声咕哝。
  “你以为她还管这些啊,说不定把你当作肥料去养花。”
  “你是不是真的要教我?”
  “我为什么骗你?最近挺无聊的,教个徒弟来玩玩。”
  “那,那就多谢你……”留哥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起来给他行礼致谢,可是木听涛伸长手脚躺在石上,一点为人师表的架子都没有,他忽然问:“那条龙还在那里,我说过是送给你的,别的妖怪都不敢去动,你还要不要吃它?”顿一顿又说,“不过已经臭了。”然后笑了起来。留哥看着他,不由也跟着笑起来。
  “木听涛,”周影重复着这个名字,“听起来他好象有些象你。”
  “是我象他。”说到木听涛,刘地脸上终于露出了一抹笑容,“跟着他那么久,不知不觉就象他了。”
  “后来他就教你法术了?”
  “对,教了很多年,他是个好老师,也是个好兄长……”刘地的目光又黯淡下来,“他不仅教我法术,还带着我上天入地,开阔眼界,直到那一年,我外公……”
  木听涛走进洞里,俯身向留哥说:“我来守着任老,你去休息休息吧,都几天没有合眼了。”
  留哥摇摇头。
  木听涛知道无法勉强他,便在他身边坐下,随手把一碗汤药放在了任商的床头,这是木听涛几天来远涉万里,去海外的仙山采来的草药煎制的,但是看来已经对任商没有效用了。
  半个月前,任商突然病倒,开始他自己和留哥都以为只是偶染风寒,并没有放在心上,谁知道病势竟然会越来越沉重,终于倒在床上起不来了。留哥张皇失措,又怕又急,每天守在床前照顾,也求了木听涛四出寻药,但是任商的病情依旧日渐沉重,直到今天为止已经五天没有醒过来了。
  留哥五天来不吃不喝地守在床前,快要被自己心里不祥的预感压垮了,他不动不语,只是呆呆地看着任商。木听涛盘膝坐在旁边的蒲团上,他已经放弃劝了留哥去休息的打算,因为他心里很明白任商是因为大半辈子坎坷艰辛,经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一直沉积心底,郁结成病,到了这个地步,不论是法术还是药石都难以治疗,就让留哥多陪他一刻是一刻吧。
  时间一点一点的流过,其间留哥又试着喂了几次药,但是任商喝进去马上便咳了出来,“外公……”留哥抓着任商瘦骨嶙峋的手,哽咽难言。
  木听涛深深叹息一声,毅然走过去,他从自己口中吐出一个发出耀眼青色光芒的珠子,伸手一指,珠子旋转着缓缓进入了任商的体内。
  “木大哥……”留哥不解地看着他。
  木听涛摇摇手,示意他留心任商,这时任商呻吟几声,已经慢慢睁开了眼睛。木听涛知道他们祖孙之间必然有话要说,便负手走出了山洞。
  “留哥儿,”任商对于自己的情况了然于胸,他向留哥战抖着伸出手,咳嗽着。不等说出什么话泪水就滚落下来。
  “外公,你醒了就好了!没事了,没事了,木大哥用自己的内丹救了你!”留哥紧紧握住任商在发抖的手说。其实他和任商心里都很明白,木听涛的内丹只是在帮助任商撑起最后的精神,并不能治愈他的病,更不能挽住他的生命。
  “留哥儿,外公这一走你可怎么办?”任商恋恋不舍答抚摩着留哥,“从此以后只剩你独自在人间界,老天爷为什么不能再给我五十年,不,哪怕只有二十年时间,让我看着你可以独立于世,到时候就算让我下九幽十八狱我也合得上眼了。留哥儿,我死了之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凡事都和你木大哥商量,知道吗?”
  “外公你别说这样的话,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生活的。”
  “留哥儿,外公对不起你,如果当年外公不去找你,你现在还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在青丘之国,说不定早就娶妻生子,享受天伦之乐了,都是外公害的你背井离乡的,外公好后悔啊!这些年只要一想到这些,外公的心里就象刀子在割一样……”任商边说边用力捶打自己的胸口,他平时很少提到这件事,留哥也不敢去问这些,没有想到在他的心里竟然为此有着这么大的悔恨。留哥抓紧他的手,用力摇着头说:“不,我从来没有后悔遇见了外公,如果时光倒流的话,我依旧会选择和外公在一起的!即使明知要背井离乡我也不后悔!我知道自己没有做坏事,也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
  “你是个好孩子,留哥儿,你以后的日子一定要过的快快乐乐的,你一定会比什么妖怪都幸福的……可惜外公看不到了,看不到了……”
  “外公……”留哥抱着他不住的哭泣,他们祖孙一起漂泊异乡,二十几年来朝夕相伴,如今任商眼看要辞世,对留哥来说宛如世界要崩塌一样,他实在痛苦难当,宁愿自己跟着外公一起死了。
  任商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留哥慌忙给他摩挲胸口,好一会他才换上气来,那一刻就在眼前了,他一遍一遍,看不够似的看着留哥,眼睛里只是流泪,忽然长叹一声:“留哥儿,留哥儿,只要你将来生活的无忧无虑,外公用什么去换都成!”他只着脖子连说了两遍,目光涣散,头微微侧到了一边,嘴唇蠕动一下似乎还有什么话说,终于没有说出来,慢慢闭上了眼,最后一滴眼泪滑落在枕边,手还紧紧握着留哥的手没有松开。
  一团光影中,那颗青色的珠子从他的体内升出来,投向洞外,倚树而站的木听涛张开嘴,珠子径直飞进了他的口中,此时,洞中已经传来了留哥凄切的哭声。
  “唉……”木听涛叹息着,靠着树缓缓坐下去,虽然只是片刻,但是用内丹来支持任商已经支离破碎的原神还是令木听涛元气大伤。
  “你还是在和那只小狗来往。”柔美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木听涛没有回头,只是向身后伸出了手。
  “让我看看,”叶灵绕到他前面,双手捧住他的脸,皱起眉头说,“弄的自己脸色这么难看。”她张开口,吐出一道白气注入了木听涛的眉心。
  木听涛冲她一笑。但是留哥的哭声一声一声的传来,木听涛收敛了笑容,忧虑地看着山洞,叶灵在他身边坐下,把头靠在他肩上,他们相互依偎着,陪伴留哥一起度过这个肝肠寸断的日子。
发表于 2009-4-11 23:20: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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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无归路(四)

  按照无伤的习惯,死者的遗体回归于大地,并没有留下坟茔,但是留哥还是在任商生前住的山洞里披麻带孝守了七七四十九天,他不吃不睡,一天天憔悴下去。身边有外公在即使身在他乡也是有个家,外公去世后,留哥越发觉得自己象无根的浮萍,不知道命运要把自己推向何处了。
  “要爱惜自己任老才能安息啊。”木听涛走来,拍拍他的肩。木听涛不论年龄还是道行都不任商要高,但是他和留哥平辈论交,所以这些年来一直对任商执晚辈礼,他去世后也以晚辈的身份为他守灵,更重要的是要一直规劝、安慰留哥,哄他休息一下,吃些东西。
  “我挺好的。”
  “去河边照照自己什么样子了,别睁眼说瞎话。”木听涛毫不留情的说。
  留哥垂下头不再说话,半天才突然说:“木大哥,我想回青丘之国一趟。”
  “青丘之国……”木听涛沉吟。他从来没有去过人间界以外的地方,对于青丘之国的所知全部来自书本,他在脑子里组合着对那里的知识,片刻之后才说:“留哥儿,其实任老生前曾经悄悄叮嘱过我,他说他一旦去世,你一定会想回青丘之国去,所以要我……”
  “是吗,我只是这样说说,算了。”留哥以为任商曾嘱托过木听涛阻止自己,便马上改变了口风。
  其实任商是曾经托付木听涛在留哥执意要回青丘之国并且无法阻止他时陪他一起去,不过木听涛对于留哥的过去和地狼无伤两族的恩怨不是十分了解,更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所以留哥不说他也就不问了,又开始劝留哥去休息。事隔多年以后,留哥和木听涛各自回忆起那段往事时都会悔恨不已,如果当时他们各自再多说一句话的话,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青丘之国。
  任商教导留哥时居住过的山洞中。
  经历了二十余年的风霜,洞里洞外的景象早已面目全非,任商当年常常坐在其下饮茶的松树不知何年遭受了雷击,剩下半边枯木还立在那里,傍边却斜斜的生长出了一株小树。洞外不远处原本有一条小溪,现在也改变了流向,在半路上转向了南方,顺着山坡流下去,露出的河床已经生满了青草,不仔细看都看不出痕迹了。洞中不知有什么野兽住过,还凌乱的有几条吃剩的残骨,当年他们使用过的器皿早已破碎的一件不剩,而青石的石床上堆积了泥土,生出几簇野草在招摇着。
  “唉……”
  他长叹一声,沿着草地走了几步,没入了地下。
  庚娘手中拿着一件衣服有一下没一下的缝着,略一走神,针在手指上扎了一下,她把手指放进口中允吸,不由发起呆来。
  一双手悄悄蒙住了她的眼睛。
  庚娘全身发硬,难以置信地战抖起来,那双手松开她,从床后面的墙里跳出来,坐在了她身边。
  “留哥儿……”庚娘双手捂住嘴,眼泪扑扑的掉下来。
  “娘,我回来了,”留哥双膝跪倒在她面前,“儿子不孝,让娘担心了。”
  “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庚娘用力在自己手臂上拧了几下,终于明白不是在做梦,一把把他搂住,紧紧地抱了一阵子,又上上下下的打量他,摸扶着他的面颊,喃喃地说着:“儿子长大了,模样变的连娘都快认不出来了。”
  留哥离开青丘之国时只有五十三岁,在地狼族中还是个青涩少年,如今在人间界经历了二十余年风霜归来,样貌自然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圆的脸庞变的尖削,五官的轮廓也脱出了少年人的柔和的线条有了青年男子刚毅的气质,他的身高没有再增加,但是肩膀更宽、手臂更有力、腿更粗壮,不再是那个高瘦的少年模样了。由于这二十年来他的修炼突飞猛进,气魄自然而然更加内敛,目光中、毛皮上都若有若无的笼罩了一层光华。他此时的修为已经到达了远远超过地狼慢能达到的境界,言谈举止中自信便自然的流露出来。
  “我的儿子……”庚娘悲喜交加,想要痛哭一场,又怕隔墙有耳,被别人听到留哥回来的事,她哽咽一阵子,忽然身子一软,昏了过去。
  “娘,娘!”留哥也不敢高声呼唤,从怀里掏出木听涛炼治的一颗丹药塞进他嘴里,摇晃着低低呼唤着她。
  门外传来脚步声,一个女子的声音问:“婆婆,你怎么了?”
  “我没事!”庚娘刚好醒来,听到门外的问话忙提高声音说:“你忙你的去吧,不用管我。”
  门外的人徘徊几步,脚步声便渐渐离开了。
  “是谁在我们家里?她还叫您‘婆婆’?”留哥诧异地问。
  庚娘叹了口气:“因为我和你爹没有孩子,所以十年前族人做主,让我们过继了大伯的儿子为后……”她知道留哥的脾气,边说边担心地看着他。
  果然,留哥一听脸就沉了下来,握着手问:“谁?执珪还是执珂?”
  “是执珂,刚才的就是他的妻子。”
  “偏偏是他!”留哥咬着牙,握着拳,浑身发抖,又问:“他对你们怎么样?”
  庚娘低头不语,留哥又追问了一遍,她才迟疑说:“执珂的性子你也知道,就是那个样子,也说不上什么好不好,好在媳妇还算贤良,知道孝顺长辈。”
  留哥一直咬的牙齿发出声音来:“我不会放过他的!”
  “留哥儿,别这样……”留哥在人间界的这些年不知道杀了多少妖怪,跟着木听涛也见多了大场面,身上凌厉的杀气一散发出来,庚娘不由看着发抖,连连安抚他:“你早知道了,他是你亲哥哥,他是你亲哥哥。”
  “我才没有那样的兄弟!”留哥忍住一口气向母亲问:“我爹呢?这些年他好不好?”
  “对了,你爹看到你回来不知道会有多高兴!我这就去找他回来!”庚娘对着镜子理理头发,又担心地问:“你看看我,竟然高兴成这个样子,这么红的脸会不会让别人看出来?”
  留哥笑着摇头。
  庚娘叮嘱几句出门去了,留哥在屋子里转了几圈,躺在了父母床上。他早习惯了天为被地为床的生活,地狼们狭窄的房屋让他颇感拘谨,“但是这里有爹娘在,”留哥这么想,“如果族人能接受我回来,让我一辈子不见天日住在地低也没有关系……”直到现在他依旧认为自己没有做坏事,认为经过了二十多年族人冷静下来,应该可以接受自己回来才对。
  庚娘拖着半醉的静石回来,把他推进了屋里,醉眼朦胧地静石本来还在嘟哝着“只是喝杯酒而已”什么的,目光一触及床上的留哥立刻愣在门口,脚下一踉跄,手抓住庚娘才算站住了,他揉揉眼,摸摸自己的头,接着竟“啪啪”打了自己两个耳光。
  “爹。”留哥连忙瞧过去,拉住他的手。
  “不是做梦……”静石握着留哥的手,他想用力握住儿子,手却偏偏不听话的一直发抖,哆嗦着嘴唇问:“留哥儿真的回来了?不是我喝醉了?不是我在做梦?”
  “爹,我回来了,这不是梦啊。”留哥抱住父亲的肩,“你看看我,真的是您的儿子回来了。”
  “儿子啊,儿子啊!”静石紧紧搂住他,跺着脚哭起来。
  留哥和父亲相拥而泣。他这才发觉,静石这二十年来竟有这么大的变化,原本一直将身体挺的笔直的他现在微微躬着腰,使他看起来矮了不少,他原本半白的头发现在全白了,而且在拥抱之时,留哥也明显感觉到,静石原本那下身结实的肌肉已经松驰下来了,不知道是由于他一直没有再练武,还是饮酒过多的缘故。
  “爹……”留哥一只手抱紧父亲,一只手抱住母亲,“我们一家终于还有团聚的时候。”
  “留哥儿……你怎么会回来?你外公呢?”静石终于收起了泪水,开始讯问留哥这些年来的生活。
  “外公去世了……”留哥凄然说,“我想你们想地快疯了,所以就自己回来了。”
  留哥絮絮地说着自己这些年来的生活,说人间界的一切,说到那里的各种妖怪,也说到木听涛和叶灵,说到自己怎么和别的妖怪搏斗,也说到自己日常的饮食起居……时间一点点过去,直到实在是口干舌燥了留哥才收住话头,他心里觉得心里想对父母说的话就算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留哥喝着庚娘端来的水,一时间一家三口谁也不说话,相互看着,微笑着。
  “公公,婆婆,”那个执珂的妻子又开始敲门,只是这次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什么事?”静石沉声问,──刚才他们三人激动到忘乎所以,说话的声音太大,很可能被她听到了。
  “我送晚饭进来。”
  留哥站起走到角落,向父亲点点头,一举袖子,整个人便不见了──隐身术,一种地下种族原本不会的法术,是木听涛教给他的。
  静石打开门,一名地狼女子手中托着摆满食物的托盘走了进来,她始终低着头,双眼却四处乱瞄,直到把托盘放在桌上,向静石和庚娘行了个礼后,才抬头看了屋里一眼,快步走了出去。
  静石关上门,担忧地说:“她听见了。”
  留哥在门边出现,把手扶在门上,沉吟说:“爹,你看族人会不会接受我回来?”
  “你要留下来?”庚娘惊喜地问,“不去地面了吗?不去人间界了吗?”
  “对,我要留在爹娘身边。”留哥断然地说。
  “可是……”静石想的比他们母子俩要多的多,必竟当年若石的事对他而言还历历在目,他对族人可以接受留哥回来并没有抱多大希望。
  “我也知道这可能很难,可是至少要试试看吧,我实在不想再和爹娘分开了。”
  “傻孩子,万一他们又要来对付你,这次可没有九尾天狐在你身边,”庚娘着急地流下泪来。
  “现在凭他们对付不了我了!”留哥自信地说,“大不了我就再逃走吗。”话一出口,他才惊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失去了对地狼族的依恋之情。他朝夕思念父母,思念朋友、长辈亲威,可是对于地狼族的归属感,对于自己身为一个地狼的自豪,竟然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消失了。
  静石和庚娘对视,无奈地点头,看来也只好如此了。
  庚娘收拾一下碗筷,召唤留哥先吃点东西,留哥却伸手从发间拔出银簪,连饭带汤水全都试探了一下,仔细观察筷子没有异样才说:“小心点好。”──素辛曾经利用他让任商喝下毒药,可以说他与父母分离远走异乡等这一连串的折磨全部起缘于那件事,所以他不得不对这样的事加倍小心了。
  “爹,娘,吃饭。”留哥站在桌边,先双手端着饭捧给父母,自己才坐下来拿起筷子。这是他在家中时每天都做的事,现在时隔二十年才再有侍奉父母的机会,一家三口都含着泪水,用笑容掩饰着低头吃饭。
  不等三人放下碗筷,门外又传来拍门声。
  打开门,这次门外站的却是执珂,虽然时格多年,他的样貌已有了很多变化,可是留哥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来──烧成灰我也认识他的骨头──留哥这么想。
  “族长和素辛先生请您去。”执珂礼也不行地向静石说。
  “我马上去。”静石向他摆摆手,示意他先出去。
  执珂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此时的静石腰板挺地笔直,双目炯炯有神地看着自己,他不由被静石的气势压倒了,原本理直气壮的话也说不出来,行礼之后出去了。
  “我去跟他们说说。”静石向庚娘和留哥说。
  “我跟爹去。”留哥不放心让他独自去。
  “不,你陪你娘留下。”静石摇头,“庚娘你简单收拾一下衣物,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实在逼不得已,我们就跟留哥儿走,一家三口去人间界过日子。”
  “人间界?”庚娘一惊,马上明白过来,点点头。
  “一起去人间界!”留哥也为父亲的提议震惊,看着父母脸上坚定的神情,他的心中生出一股狂喜。一起去人间界生活,这对此刻的他来说反而比留在地狼族更好,但是转念一想,父母生在地狼族,住在地狼族,跟已经飘泊惯了的自己不一样,他们的亲朋好友、生活习惯全是这里的,怎么能轻易让他们陪自己抛家舍业,去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呢?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做这样的打算吧。
  族长,族中的几名老者和素辛排坐在屋子正中,素辛说:“留哥,你出来吧,不用怕。”
  “怕。”留哥在心中苦笑一下,这二十年来他曾跟着木听涛这个好事之徒下海斩蛟,也曾上灵山盗药、下九泉追魂,大风大浪大场面不知看了多少,现在让他回头看看地狼族的生活不能不有一种井底这蛙的感叹,只是几个地狼在面前,实在让他怕不起来了。
  “留哥给各位长辈请安。”留哥出现在大家面,他按照族里的规矩给他们磕了几个头,然手站在父亲身后。
  “你果然还是回来了……”不知是谁这样感叹了一声。
  留哥没有说话。
  “回来了就先留下吧。”族长沉默了良久之后这么说。
  “是。”留哥答应。行礼送他们出去。
  “他变了。”
  “象地面上的大妖怪一样的气魄。”
  “我第一眼看到他,不由想到了当年看到过的九尾天狐。”
  “看起来他的修为增长了不少啊。”
  “他曾经是我们族中第一的天才少年,你们别忘了,他从来就没有过学不会的东西。”
  “太危险了……”
  “是啊,太危险了!”
  “我们回去商议一下怎么安置他吧。”
  族人们议论着走过地狼们的城镇,随着他们的走远,留哥回来了的消息也传遍了每一个地狼家庭。
  不能私自出门,不能私自接触任何人,不能私自使用法术,不能……
  留哥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
  不管是不是在遵守族里给他的规矩,留哥这几天确实没有踏出过房门,也没有和任何人接触过。不出门是他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而且也没有那个族人会来和他接触,特别是执珂的妻子每次看见他都是一付快要吓昏过去的样子,留哥心想如果不是族长让她看着自己的话,她恐怕早逃回娘家去了。
  留哥心里曾经期待过过去的朋友们和亲威们会来看他吧?自从他回来之后,却没有任何人来过。自己真的要在这里过一辈子吗?他心里不能不有这样的犹豫,可是回归故乡,依偎父母膝下是他多年来的心愿,为了达成他什么都可以忍受。也许用一些时间让族人们去了解自己,让他们知道自己并没有出卖族人的念头,慢慢的他们还有接受自己吧?问题是即使如此,自己真的还能融入到那种生活中去吗?
  “留哥儿,来试试。”庚娘拎着一件刚刚缝好的衣服进来。留哥这次回来,再来的衣服庚娘虽然全都好好地留着,但是他已经穿不下了,又不能让他整天穿着人间界样式的衣服,所以庚娘尽力地赶制,这已经是第三次叫他试新衣服了。其实留母只要施一个小小的法术,就可以把衣服的样式变过来,但他更想穿母亲为他缝的衣服,而且他知道,母亲也无比愿意亲手为他制衣纳鞋。
  庚娘拽着留哥衣襟,不合适的地方就用针别在上面作记号,一边问:“天天呆在屋子里闷得慌了吧?”
  “没有。”
  “我还不知道你的性子,明明是一刻也闲不住的。”
  “难得回家来,我才一步也不想出去呢。”
  留哥手指一划,面前出现了一面镜子似的光,他转动身体看自己的新衣服。
  “哎呀,族长他们不让你用法术!”庚娘有点担心地看门外。
  “管得了我不出门,管得了我不见人,还管得了我用法术?”留哥撇撇嘴。他发现自己对那些有道理没道理的约束越来越反感了。
  “留哥儿……”庚娘迟疑了一下问,“你是不是过不惯这里的日子了?”
  “不是,没有,我挺好的。”
  “别在娘面前撒谎,你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的。”
  “……只是一时习惯不过来,过些日子就好了。”
  “你呀,娘知道你这些年自由惯了,再让你受这些约束太难为你,而且……唉,而且族里的事是这样,你的日子往后……”庚娘打开门向外望了望,关上门又说:“我和你爹已经商量过了,我们跟你去人间界。”
  留哥的动作一下子停下来,看向母亲。
  庚娘微笑着说:“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了,有机会跟儿子出去开开眼界也好。”
  “娘,你和爹要为了我……”
  庚娘忙摆手要他小声些:“这些日子处处有人看着我们,恐怕是走不了的,过些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去你住的地方,见见你说的木大哥,也为你外公上柱香。”
  “娘……”留哥抱住母亲,象小时候一样撒着娇。
  “不!”静石断然拒绝。
  围着他的地狼们一起露出了怒色。
  静石重重地把猎物往地上一抛──留哥随任商去了人间界后,他就沉浸在悲痛之中,天天以酒浇愁,武艺早就荒底贻尽,现在留哥回来了,令他又打起了精神,不管是留下还是去人间界,他都想再和儿子一起并肩狩猎,所以又开始了习武修炼,虽然松驰下来的肌肉和因为饮酒过多抖动的手很难在短时间内复原,但是他今天还是独自猎到了一只地鼠,准备回去做给儿子吃。“你们竟然叫我去害我自己的儿子!”静石看着他们,一字一句地说。
  “这不是毒药,只是让他暂时昏迷,“一个地狼解释说。
  “他昏迷之后呢?”静石眯着眼问。
  留哥是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回来变得十分小心谨慎,现在想再在他的食物中用下毒这一招太难了,除非是静石或庚娘才有办法做到。
  “我不会这么做的,你们实在容不下他,我马上就带儿子走!”静石怒吼。他本来以为族人最多无法接受留哥,逼他再次远走,没想到他们会有更可怕的打算。
  “静石,族重还是家重?你是堂堂地狼男儿,为何不能为全族的利益大义灭亲!”
  “留哥儿做错了什么!”
  “他错在不该生到世上!”
  静石和这名地狼彼此怒视着。
  “我不会让你们动我儿子一根豪毛的,”静石再次开口,声音出奇的平静,“是我错了,二十年前我就该跟他一起走,免得害他又回这个地方来!”
  “他这次走不了的!”
  “哈哈哈,你们明白他的修为到了什么程度,凭你们拦不住他了!我的儿子比你们任何一个都强大!”
  “不,他再强大也没用,因为有你在……”
  地狼们慢慢围上来,静石明白他们真正的目的了,他的目光扫过众人,缓缓拔出了剑……
  留哥跟在磊峰后面,走过长长的地下通道,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发出的回响,他有一种很陌生的感觉。他以前怎么从来没有发觉过,地下的通道这么低矮、潮湿,大地之中周围的环境竟然这么寂静,不象大地之上,不论黑夜、都在骚动着生命的声响。
  “磊峰,你究竟带我去哪里?长老们不许我随便出门的。”
  “留哥儿还怕长老的规矩?你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吗,”磊峰低笑着说,“我看你真的是离开太久,连路都不认得了。”
  留哥听他这么说,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认出了这条路通往的方向之后,露出了一抹笑容,他抢在磊峰前面,走进了前面一个天然的石窟。四壁摆放的兵器架和十八般开口,茶几和酒坛子,一切都没有太大变化,和留哥记忆中每天习武时一模一样。
  “静石不来这里以后,一切都是我打理的。”磊峰边说边从兵器架上出了两条银枪,把其中一条扔给留哥:“来,我看看你这些年有没有长劲。”
  “想和我比试。”留哥接地兵器上下看看,随手插在地上,“我可从来不用兵器。”
  留哥和磊峰两个从小一起学武,相互比试是家常便饭,一般来说留哥总是赢多输少,磊峰也就雄心勃勃的,表示总有一天要打败他,想不到自己回来之后第一个来探望的朋友,竟然是要和自己动手。留哥甩掉外衣,亮出一个架式,向磊峰招招手。
  磊峰也把枪丢在一边,一探手向留哥攻过去。
  留哥在木听涛身边的这些年,修炼的重点又回到了法术上,以木听涛的个性而言,法术比武术施展起来更优雅一些,也就足够决定他的特长所在了。现在和磊峰的交手,留哥不由又回忆起了当年一起刻苦习武的。也许留在地狼族,不去管别的亲事,每天和父亲、磊峰打猎,回家后侍奉母亲也是不错的生活吧?
  磊峰从来没有放下过习武,现在的功夫越发精湛,招招凌厉,而留哥这些年也算身经百战,见过各种对手,实战经验更加丰富,两个人打了个旗鼓相当。一直打到双方都大汗淋漓,才一起坐在地上大笑起来。
  “来!”磊峰提一坛酒扔给留哥,“看来你跑出去这么多年,功夫倒没扔下。”
  “你这些年也没偷懒啊!”留哥举起坛子就喝,酒水淋了一身。
  “刚才你没有使用法术,如果你用了的话,我一定会输吧?大家都说我是继静石叔之后的族中第一高手,其实如果你没有离开,那个人应该是你才对。”
  “呵呵,”留哥近几年看得多了,也就没有了那份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轻狂,他深知自己现在比起木听涛来还差得远,更别说实力还在木听涛之上的叶灵,更别说各界之中那些不知名的大妖怪们,这一辈子,他是不敢再以“第一”这个字眼自诩了。
  “留哥儿,真想再和你并肩打猎,天天一起练功啊……”磊峰颇为感慨地说。
  “我这次回来,也许不走了。”留哥拍拍他的肩。
  “不,你要走!说服静石叔和庚姨跟你一起去吧!”磊峰忽然大声说。
  “什么?”
  “走吧!相信我,留哥儿,你不能再留下来了。我是你的朋友,我不会害你的!”磊峰说完,站起来快步离去,临出洞时又回头看了留哥一眼,“如果我不是有了老婆孩子,真想跟你去看看外面的天地。”
  留哥一直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原来族人中也会有象磊峰这样的人,和自己一样不愿意被困在这个小天地中啊,只是地狼族的规矩,少年、少女们一成年就会奉父母之命成亲,一旦有了家室,就无法远走高飞了。留哥思忖着,慢慢收起笑容,“磊峰说他不会害我,那么……是有谁要害我吗……”
  留哥匆匆赶回家中,见母亲还是在缝补衣裳,父亲依旧外出未归,和他出门时没什么不同,可是他的心里却生出了不安。他伸手取过茶具,想倒杯茶让自己冷静一下。
  “留哥,出来。”
  一群地狼一拥而入,留哥正坐桌边自己动手泡茶──地狼不饮茶,而他早已把喝茶当成一种习惯了──他抬头看看,放下杯子站起来,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族长要见你,跟我们去!”
  “好,”留哥迈步就走。
  “且慢,”领头的地狼拦住他,举起一个杯子,“喝了它再去。”
  “不了,刚刚喝了茶,谢了。”留哥眯起了眼。
  “静石兄在族长那里。”那名地狼看着他说,他没有再说下去,因为对留哥来说,这一句已经是够了。
  “你们……我爹……”留哥握紧了拳。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曾经引以为豪的族人们,竟然也会干出这样的事来。
  “快些喝了,我们走。”
  “哈哈哈哈哈……”留哥放声大笑,“竟然能让全族上下如临大敌,也算值得了!拿来,我喝!”
  那名地狼把杯子递给他,看着他举到嘴边,暗暗松了口气,其实什么族长在等,什么喝了就走都是在使计,为了让留哥精神松懈,那杯水中的毒只要沾到唇齿,就足够他送命了。
  留哥举着杯子往嘴里送去。
  “留哥儿。”
  “娘,”留哥没有回头地说,“我去见族长和爹,您等我们回来,然后,一起走吧,去人间界。”
  “你爹在哪里?”庚娘走过来问。
  “静石兄在族长那里,正等留哥去呢。”
  “是吗,”庚娘脸色苍白,凝视留哥片刻,伸手拿走了他手中杯子问:“他们用你爹来威胁你喝毒药?”
  “……”
  “你们竟然会做出这种事,简直丢尽了地狼的脸!”她一转身指着那些地狼怒骂,“地狼族竟然会有你们这样龌龊的小人当道,不分是非地难为一个孩子!你太小看我们一家人了!静石他是个大丈夫,他会不惜一切保护儿子的,所以他根本不在族长那里……”她仰起头,一滴泪水滚出了眼圈,“你们一开口我就知道了,他已经死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
  “不会的!娘,爹他不会死的!”
  “看看他们的脸,看看就知道!是他们逼死你爹的,他们指爪上还沾着你爹的血呢!”庚娘伸手指着地狼们。
  地狼们有的低下了头,有的移开目光,有的后退着,把手缩了起来。
  看着他们的动作,留哥的心一下子凉透了,“你们杀了我爹……”
  “他和你们一样的地狼啊,你们朝夕相处称兄道弟了这么多年,竟然杀了他……”
  “拿下!”领头的地狼一挥手,众人向留哥所围过来。
  “留哥儿,娘不能再陪你去人间界了……”
  “娘!”留哥猛回头,看见庚娘已经把毒药喝进口中,“娘!你干什么!”他伸手把杯子击开,可是已经太迟了,庚娘已把杯子里的毒药喝了一大半,“娘,你怎么样?”留哥抱住母亲,取出丹药往她嘴里塞。
  “不用了,我跟你爹约好地,生同寝死同穴,我们……留哥儿,快走吧,别让我们拖累了你……去间界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地狼族已经不是你的家了……”
  “娘,爹一定还活着,我带您去找他!”
  “我知道他不在了……我知道他……走,你走吧……”庚娘嘴角反而露出一抹凄楚的笑意,伸手拂拂留哥的脸。
  留哥硬往她嘴里塞了几颗丹药,抱起她向门外走去。然而还没走到门口,庚娘头一软,在他怀里停止了呼吸。“娘!娘!”留哥嘶叫着,怒视着眼前的地狼,“我爹呢!我爹在哪里?”
  “杀。”地狼们包围上来,各执兵器。
  “你们害死了我爹娘,”留哥杀机盖过了怒气,反而冷静了下来,“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是你们的族人,我要你们给我爹娘偿命!”
  当留哥的刹爪插入第一个地狼胸口时,一片惊呼响起,或者对地狼们而言,他们虽然想除掉留哥,却认为留不会杀害族人的吧。可对此时的留哥而言,杀戳是他唯一渲泄悲痛的手段了。
  一个,两个……
  血、肉、残肢……
  留哥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族人,也不知道自己接下一要干什么,只是一个劲向前冲着,沿路杀死任何一个敢拦自己的生物,一直往前,他期待看到静石持着长剑的身影在下一刻出现在前方。
  一个地狼的剑斜刺过来,留哥一侧身闪过,想也不想地一抓过去,利爪将抓到对方脸上时,他看清了对方的脸。
  “糕儿……”
  留哥一撤身,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改变了自己攻击的方向,饶下了这个以前的好友一命。不等他再做什么动作,腹部一阵巨痛,糕儿趁着他手下留情的机会,剑刺进了他的小腹。
  “糕儿!“留哥爆喝一声,举爪抓下去,糕儿在这么近的距离根本来不及闪躲,豪无惧色看着他等死,他敢上前狙击留哥,是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的。
  “可恶!”留哥半途又收回手,转身向另一个方向拼杀,这时却觉得手臂一麻,竟把母亲的尸体脱手掉在地上,俯身去抱,腿一软,又险些摔倒。“剑上有毒!”留哥心中一惊。他摇晃着站起来时,一柄抛来的短刀射入了他的肩膀。
  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他的去路,留哥抬起头,看见执剑而立的,正是磊峰。“磊峰,他中毒了,快杀了他!”四周都传来呼叫声,留哥甚至分辩不出是谁在喊。磊峰举剑劈下,留哥抬手一格,只见磊峰的剑反弹回去,插入了自己的肩头,他踉跄一下,在留哥耳边低声催促:“快走!”然后退了下去。
  看到连磊峰也受了伤,地狼们一时不敢再向前冲。
  毒在留哥全身渐渐散开,他晃晃头,看着黑鸦鸦围上来的地狼和已经被拖走的母亲的尸体,一咬牙,手在空中虚划,大喝:“雷!”一团巨雷向地狼滚过去,在地下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雷声电光过后,留哥自己不见了踪影。
  地下岩洞中,留哥蜷在一角,他身上的毒性和伤势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不管他怎么调息,也吃了木听涛的丹药,伤势反而有加重的趁势,伤口周围甚至开始发出恶臭。
  地狼们一定在四处搜捕他,他明白自己应该尽快逃离这里,但是父母的遗体还在他们手中,他怎么可能一走了之,由于一直没有看见静石的尸体,心底也隐隐有一种父亲也许还活着的希望。
  “你果然在这里。”
  留哥一下子跳起来,全神戒备。
  “这里是当年静石教你练武的地方,大家都去地面上找你了,但我认为你一定在这里。”
  “沉珠……”
  沉珠手中捧着一些瓶瓶罐罐,带着复杂的表情走向留哥。
  “你要来杀我吗?”留哥口中有种苦涩泛起。
  “我怎么能杀自己的朋友?”
  “沉珠……”留哥心头一热,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握住他的手。
  “不怕我趁机给你一刀?”
  “那我也认了。”
  “为什么啊,留哥儿,为什么事情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没有做过坏事!是他们苦苦相逼!为什么非要把我逼上绝路,沉珠,我从来没有出卖过地狼族!”
  沉珠回握住留哥的手,苦笑说:“就算所有人都怀疑你,我也应该相信你,我从没有忘掉这句话,也相信自己看朋友的眼光。”
  “朋友……”留哥没有想到过还能从地狼口中听到这个词,眼睛里慢慢涌上了泪水。
  “这是我偷来的,不一定解得了素辛师父下的毒,可是……你拿去用吧。”沉珠把手中的药全塞给留哥,留哥身上带的木听涛自制的丹药都解不开身上中的毒,更何况是沉珠拿来的这些寻常药物,可他还是任由沉珠帮他擦拭,包扎着伤口,沉珠一直沉默着,直到帮留哥处理完了所有伤口,才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说:“走吧,再不走你就也要死在这里了。”沉珠看着他身上的伤口说,“不要试图去向九尾狐求救,到那里去的路都已经被族人看守住了。”
  “沉珠……”
  “留哥儿,你要保重,这是我最后一次把你当作朋友了。”沉珠后退了几步,掰开了留哥的手。
  “不,沉珠,你是我一辈子的朋友,永远……”
  “不行,”沉珠含着泪摇摇头,“你昨天杀害的族人中,有我妻子的弟弟。”
  留哥一下子愣住了。
  “我回去后会告诉族人你的下落的,也会出现在下一批追杀你的族人中,所以你赶快走吧。”他转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叮嘱,“留哥儿,千万不要死在我手里,好好的活着到人间界去吧。”
  “沉珠!”
  沉珠这次没有回头,消失在了茫茫大地中。
  “沉珠……”留哥向他消失的方向追了几步,又被两个地狼拦住,他们已经在旁边站了很久,只是在等着沉珠离开。
  “舅舅,外公……”留哥看着眼前被搀扶着的地狼老人和那个熟悉的中年面孔,喃喃地叫。他和任商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几乎忘了这位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曾百般疼爱过他的“外公”了。
  老人一下子挣脱了搀扶,冲过来狠狠给了留哥一记耳光:“你这个小畜牲!你这个畜牲!你还敢回来,你外婆已经为你生生哭瞎了眼,你还敢回来害你爹娘……”说完号啕大哭。
  “外公……我对不起您,对不起我爹娘……”留哥跪在面前,双手搂住老人的腿,放声痛哭,“外公,你打死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我苦命的女儿啊……我苦命的留哥儿……”老人抱住留哥,祖孙二人哭成一团,旁边的舅舅也抹着眼泪,但他总算还撑得住,让他们哭了一会后,把他们拉起来:“爹,别哭了,该让留哥上路了。”他从袋子里了一个骨坛递给留哥:“这二姐和姐夫的骨灰,你带走吧。”
  “爹,娘……”留哥用头碰着坛子,哭得死去活来,“我不走,我和爹娘死在一块算了……”
  “你还敢说这种话,你爹娘是为什么死的!你还不给我滚!”老人挥动拐杖,一杖杖向留哥打了过去,留哥任凭他一下一下打着,不住地磕头,却就是不走。
  “留哥儿,你非得连我也急死才甘心吗!”老人捶胸大号。
  “留哥儿走吧,只要人生在世,也许还有能见面的日子。”舅父要平静一些,却也是流着泪劝留哥快走。
  留哥思忖片刻,转身冲进了茫茫大地……
  留哥跌跌撞撞地来到他和任商在人间界的“家”门口,再也支持不住,摔倒在地上。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多达百余处,很多被带毒的兵器造成的伤口流出的黑色的血都结成了硬痂,最初也是最重的那道剑伤甚至开始化脓、腐烂,使他整个身体都散发某种死亡的味道。脚步声快速接近,留哥知道是地狼们追上来了,也许是身负重伤的留哥给了他们可以除掉这个叛徒的印象,他们竟一直从地下追到地上,从青丘之国一直追到了人间界。
  留哥紧紧抱住父母的骨灰,一只手向埋葬任商的地方爬去,死,他早就有心理准备了,外公死了,爹娘死了,他自己也不想活了,但是至少一家人要在一起。
  “在这里,找到他了!”
  “杀!”
  “千刀万剐!”
  留哥拖着身子移动了最后一寸,被一名地狼踩住了背。
  “希望不是沉珠……”这是留哥唯一的想法。
  “不要杀他,带他回去处置!”这是素辛的声音。
  “是,先生,我只砍断他的手脚,免得再生变故。”这是执珂的声音。
  要死就死在这里!留哥猛一挺身,想反抗几招,让他们在这里杀了自己。看他动了,地狼们纷纷戒备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谁让你们到这里来的?”一个声音在地狼们的头上响起。地狼们抬头去寻找这个声音的主人,但是注意力依旧留在留哥身上。
  “原来是一群地狼?我不喜欢……”叶灵从树上跳下来,“我问你们话没有听到吗?”
  “请问这位前辈,是不是我们有什么冒犯之处?”领头的地狼向她行礼。地狼们看得出她是个法力高强的妖怪,虽然现在满心的杀机,但是还是必恭必敬地回答她的问话。
  “你说呢?”叶灵眉毛微微一扬,“谁让你们来我的山里的啊?”
  原来这里是她的地盘。
  地狼们恍然大悟,对于称霸一方的妖怪来说,外来的妖怪进侵犯他们的地盘确实是件很冒犯的事,难怪叶灵这么不友善,领头的地狼忙向她赔礼:“我们来自青丘之国,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您千万不要见怪,我们这就离开。”他使个眼色,一名地狼伸手去拖已经无力抵抗的留哥。
  “等一下。”叶灵这才发现地上还有一个地狼,她制止地狼们,稍微提着裙子,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血迹去看,“这个黑色的小狗好眼熟啊,好象听涛养的那只啊……”她嘟囔着,一挥手,整个山林的树木开始发出阵阵共鸣,如同林涛一样荡漾开去,一道绿光从山林中扑出,落在她身边,化成了一名男子。
  “灵儿,你叫我?”
  “这个小狗……”叶灵用脚尖点点留哥。
  “留哥儿……”木听涛惊讶地俯下身,“你怎么了?怎么会伤成这样?”
  “木大哥……”留哥儿昏昏沉沉的,依稀认出了木听涛。
  “别怕,我马上救你。”木听涛连忙给他把脉。
  “这位前辈,他是我族的叛徒,请您准许我们把他带回去处置。”
  “他是我的兄弟,什么时候成了你们的人!”看到留哥的伤势沉重,木听涛怒火中烧,“是谁伤他的?自己站出来,我饶其他人不死!”
  “木大哥……他们是……我的……族人……”不管有多少恩怨,留哥还是不愿意看到族人们死在木听涛手上。
  “那就快滚!”木听涛摆摆手,“别让我再在人间界看到你们。”
  “交出我族的叛徒我们立刻就走!”地狼们千里迢迢的追来,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滚!”木听涛根本不想再和他们说话,袍袖一挥,无以计数的松针从他袖中飞出,象无数的钢针一样向地狼们射去。地狼们飞快的逃走了──强者为尊,强大者什么都是对的,这是每妖怪都很明白的道理。
  “木大哥,我爹娘……我爹娘……”留哥抓住木听涛的衣襟,说了几个字,身体一软昏了过去。
  木听涛手忙脚乱地救治着留哥,叶灵托着腮看了一阵子,伸手拽拽留哥毛茸茸的耳朵说:“你想养就养吧,看起来好象也很可爱。”说着便慢慢走开了。
  就这样,留哥离弃了故土,失去了亲人,开始了他和叶灵,木听涛一起生活的岁月……
  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将升的太阳把光芒从地平线下面送出来,楼下开始三三两两的出现了晨运的人,还有人咿咿呀呀地调着嗓子,声音一直传到楼顶来。
  刘地用手捏熄最后一支烟,把烟蒂从楼上丢了下去。他回头看着木立在身后的周影问:“在想什么?”
  “几点了?”
  “六点,问这个干吗?”刘地看看天色说。
  “我们晚饭没有回去吃,早饭再不回去的话瑰儿会生气。”周影说出自己的想法。
  刘地作了个要从楼上掉下去的样子,睁大眼说:“这就完了?我呱唧呱唧说了一晚上,你就这么一句?”
  “……我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刘地,”周影把手搭上他的肩,看着他的眼睛说,“你可以一直住在我家里,真的。”
  “不知道有多少美女求着我去她们家住呢,我干吗住你家?”刘地敲了他脑袋一下。
  “可是那不是家,”周影认真地说,“什么时候都行,我的门一直为你开着的。”
  “我又不走门!”刘地又打他一下,恢复了那种掉而郎当的笑容,拍着手说:“回去了,吃饭了,不知道瑰儿早饭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
  “谁问你了,我才没指望你知道呢!”
  “……”
  刘地和周影并肩向楼下走去,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已经升起来了,正好照在他们的背上,为他们拉长了象人类一样的影子……
发表于 2009-4-11 23:21: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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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曾记得爱(上)

  “请给我一束花。”
  瑰儿把花束放在客人手里时,对方即没有挑捡也没讲价,掏出钱递过来说声“谢谢”便走了。
  “又是去给老槐树送花的吧?”张萌把一束瑰玫从冰柜中取出来插进水桶里后问。
  “我看一定是,这个人这几天常来,我认得他。”瑰儿回答着,拿起一些情人草来修剪,“这几天来买花献给老槐树的人真多。”
  “是啊,你没去看看,老槐树下面大半个广场都被花铺满了呢。”张萌放下手中的活说,“瑰儿,我们也去给老槐树送束花吧?”
  “好啊,好啊。”
  瑰儿和张萌都放下手中的工作向花店的主人问:“叶姐,我们可以去吗?花钱在我们工资里出好吗?”
  叶灵正在想什么,托着腮坐在一边,直到她们又叫一次时才抬起头来说:“可以啊,你们去吧。花随便选,不用说钱。”
  “万岁!叶姐真好!”张萌欢呼着去选花了,瑰儿却坚持说:“不,我一定要给钱,不然怎么算我们诚心送的呢。”
  叶灵侧着头微笑:“好吧,随便。”瑰儿终于还是放下了钱才拿了一些花包好,和张萌一起捧着走了出去。
  “你干吗辜负叶姐的好意啊。”张萌出来后埋怨瑰儿,“她不会在乎这几枝花的,你这么客气说不定让她不高兴。”
  “如果是送给我自己的,我一定不会客气,可是这是送给老槐树的,一定要是‘自己’的花才有诚意,不然何必要去送呢。”瑰儿很认真地说。
  “真死脑筋,”张萌推她一把。
  叶灵坐在那里看两个女孩嬉闹着走远了,又开始托着下巴发呆,当两个女学生模样的客人进来选花时即然两个雇员都不在,论理是她这个老板该站起来迎接的,她却偏偏不想动,依旧坐在那里,任由客人自己到处看着。
  “小姐,我们要白色的玫瑰和白色的菊花,配上满天星。”
  又是去送给老槐树的?那棵树明明还没死呀,她们送的花怎么像去扫墓一样?叶灵心里面嘀咕着,口中却懒洋洋地说:“请自己拿好了。”
  好在这两位客人性情随和,也不和这位极不负责任的花店主人计较,自己挑好了花,包上缎带,到付钱的时候叶灵却又说:“随便。”客人用不解的目光看看她,善良的放下钱走了。
  当初开花店是为了解闷,也是为了希望那个家伙送女性花时选来选去会一不小心踏进来,可是现在怎么觉得这么无聊呢?也许是该离开这里去散散心了吧?
  周影停下车向“花”店里张望却没看见瑰儿的人影,他看看表,自己没有来晚啊,火儿躺在车里已经开始撒娇了:“我快饿死了,她怎么还不下班回去做饭?”
  瑰儿原本是专职做周影和火儿的家庭主妇,负责一日三餐,打扫收拾、洗衣花钱的,但是几天前发奇想,认为家庭琐事埋没了自己的才华,现在女性应该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冲出厨房,冲出家庭──事后据刘地分析,她会这样百分之九十九是因为刚刚看了一部名字就叫《一片天空》的、描叙女强人成长经历的电视剧的关系──总之瑰儿就这样冲出了家庭,在这家名字叫“花”店的花店里找了一份工作。
  这几周下来,她的工作干的怎么样别人就不知道,就是知道周影又多了一份工作,每天晚接早送,而且还要自己动手做午饭了。周影每天傍晚他自己要去工作之前会先来接瑰儿下班,往日这个时候瑰儿都早早在等着他来了,今天不知为什么却没有看见她的影子。
  周影一直向花店里看着,目光和叶灵遇在了一起。
  叶灵迎着周影的目光,她这几天虽然没有和周影说过话,可是已经认得这个男子了。他是瑰儿的哥哥?情人?丈夫?她就这么顺着一个念头往下胡思乱想着。
  周影的目光和她一碰马上就移开了,继续在花店里那些花束、花盆、花桶、花篮中寻觅瑰儿的身影。叶灵忽然站起来,顺手从身边抓了一大把花,用彩然缎带一束,走到周影面前把手一伸:“送给你。”
  ……
  五分钟的沉默后,周影伸手接过了花。“谢谢,”──是不是应该这么说?周影决定回去后向刘地请教一下收到别人送的花时应该怎么回答。
  不过叶灵已经转身走回去了,好象打起了精神一样开始整理花草,收拾东西,招呼客人,再也没有去看周影。而周影就一直拿着那束红色的玫瑰花站在车边,直到瑰儿和另一个女孩有说有笑的回来。
  “哇!”那个女孩先看见了周影,尖叫着,用力摇晃瑰儿的肩,“好浪漫!”
  瑰儿顺着她的目光看过来之后,眼睛立刻睁大了,下巴也向下垂去,一副快要脱臼的样子,一分钟后她一个箭步冲过来,指着这个捧着玫瑰花的“人”的鼻子大叫:“刘地,别以为你换了周影的样子我就不认识你了!”
  “……刘地?”周影开始四处找刘地。
  “不是刘地?”瑰儿看见火儿从车窗里飞出来落在周影头上,确定了这个是周影本人,又急着叫起来:“周影你是不是病了?走火入魔了?头部受伤了?”
  “没有。”周影认为自己没生病,没修炼时出岔子,也没受伤。
  “那……”瑰儿碰碰那束花确定的说:“这是妖怪,你们抓住了要带回家做晚饭用?”
  “不,这是别人送给影的。”火儿颇有点不耐烦的指着叶灵说,“是她送的,又不能吃。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回去做饭?”
  瑰儿的下巴真的掉下来了。
  叶灵自称二十六岁,不过她给人的感觉是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到不是她的外貌年轻,而是她常有的那种散漫的神情使她比实际年龄年幼的多。看到过叶灵的人都会承认她是个美女,硬要说她哪里美的话又没有人能一口说上来,无论是五观还是身材都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的她有那样一种绰约的风姿,是没有人模仿的来的。这样的叶灵引来了许多的爱慕者,瑰儿在她店里打工才短短几周,就见过超过十个不同的男子来献殷勤了。但是叶灵根本没有理过其中任何一个,好象对方追求的不是她,又好象这些人根本不存在一样。
  她突然送花给只见过几次的周影,而且送的还是红玫瑰,这种情况比周影手捧鲜花站在街上还惊人,以至于瑰儿回到家后还神情恍惚,直到把没有加水的锅子放到火上差点引起火灾之后,她才一下子清醒过来。
  “周影,周影,你在哪儿?”瑰儿满屋子找他。
  周影抱着一个花瓶从洗手间出来,那束花连缎带都没解开就被他塞进了瓶子里。
  对于周影说话不用拐弯抹角,不然反而会把事情越弄越糊涂,瑰儿直截了当地问:“叶灵为什么送花给你呀?”
  “叶灵?”
  “就是……”瑰儿指指那束花。
  原来她叫叶灵。
  周影把花瓶放在桌子上,自己也觉得哪里很别扭,看起来和瑰儿以往弄的不一样。“我也不知道,我不认识她。”他一边如实回答,一边把那束花拔出来再塞进去,再拔出来,再塞进去,可还是怎么看都有点不对劲。瑰儿实在不忍心再看那束花受他折磨了,忙伸手接过去摆弄,又问了一句:“你知道红玫瑰的花语吗?”
  “爱情啊。”周影用这个我知道的口气说。
  “碰!”瑰儿把花瓶弄到地上去了。
  “送给你。”叶灵把花递给周影。
  “能够得到这么美的人赠给我花,我实在三生有幸,为了表示感谢我有这个荣幸,请您共进晚餐吧?”──这是刘地教的台词,不过周影实在说不出来,他还是只挤出了“谢谢”两个字。但叶灵依旧没有听,把花塞给周影后便转身回去了。
  “第一次是红玫瑰,第二次是百合,第三次是一大把满天星,昨天是康乃馨,今天成了白菊花……”瑰儿看着花对开车的周影说,“我找到规律了,她每次都是抓离她最近的花给你,根本不看是什么花。”叶灵送花给周影已经是第五天了,她每天在周影来接瑰儿时都塞一束花给周影,但是不去和他说话,也不打算多理他。
  “要不要打赌明天她送给影什么花?”火儿向瑰儿建议。周影天天收到女性送的花不管怎么说都很反常,所以连火儿都注意上了。
  “赌什么?”瑰儿接受挑战。三天下来,她原本的不安早已随着康乃馨和白菊花的出现变成好奇了。
  “输的抓一只妖怪来给赢的吃。”火儿确信就算自己输了瑰儿也会把她赢到的妖怪分给自己吃的,绝对不会吃亏。
  “赌了!”反正自己不会抓妖怪,到时候就把周影这个妖怪输给火儿,看它吃不吃。
  周影开车经过一座广场旁边,各种色彩的鲜花,标语扑面而来,给还没有脱下冬天灰朦朦色彩的城市抹下了浓重一笔,让看到的人都不由眼睛一亮。车驶过时,一队学生模样的人正在挂起一条新的标语:“‘杀害’老槐树的原凶,××化工厂污染水源”,这条标语还没有完全挂好就已经有不少人围上去看了,那些学生趁机开始向大家派发打印好的详细资料。
  “我也去要一份,”瑰儿不等周影停车就推开门。
  周影看着瑰儿勇敢地冲进人群,不解地摇摇头,他真想不明白平时冷漠到那种程度的人类怎么会突然为了这样的事的这么的热情而激烈起来呢?他的目光转向那棵耸立在广场中央的老槐树──既然这一切都是为了它,那么它是应该懂得的吧。
  老槐树当然不会去回答他,依旧无语的站立在那里。
  初春的风中还是包含着冬天残留的寒冷,广场上还有几个地方甚至可以看见残雪的痕迹,最初冒着寒冷到这里来的人只有三、四个,但是他们一天天坚持了下来,于是有更多的人加入了他们,大家一起努力和祈祷,为了眼前这个如此美好的生灵。
  ──
  那是一棵已有二千三百多年树龄的老槐树。
  曾经经历了人类难以想象的漫长岁月的老树原本生长在立新市的郊区,但是因为它刚好生长在一条高速公路计划要通过的地方,所以zf方面在计算了高速路更改路线和移树所需要的费用后,采用了把槐树移走的方案。就这样,老槐树被移植到了市区,zf又花费了几十万元以这棵树为中心修建了一个广场,名字就叫做槐荫广场,立新市的大多数人就是从那时开始知道本市竟有这样一棵古树的。
  槐荫广场总是聚集着很多散步、乘凉、甚至专门来看老槐树人,“老槐树”、“老祖宗”“树爷爷”“树老大”……人们亲昵地为这棵树起了各种名字来表达他们对这棵的喜爱之情。一切似乎就这么完美的解决了:高速公路顺利通车,老槐树也保全了下来,市民们还多一了处休闲场所。然而好景不长,老槐树被移种到这里从春到秋不过三季的光景,却开始枯萎起来。叶片一片片的干黄脱落,枝干也完全失去了生机,一枝枝的干枯逝落,风大一些的夜晚,甚至整根的大树枝都会吹断在地。园林部门的树医们全体出动,尽一切力量为它诊治,但是老槐树的情况一点都不见好转,等到冬季来临时很多人已经在心中担忧,不知道春天再来时还能不能够看到它发芽、开花了。
  “原来老槐树不是因为移栽,也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因为脚旁边有一条‘××’化工厂的排水管──那里面流过的超标准的污水把它害成这样的!”随着那条标准的挂出,这条消息在关怀老槐树的人们中传递着。
  “‘××’化工厂到底是哪一家厂?把话说明白,我们去要他们停产!”
  “对,要他们停产!我们去告诉他们!”
  “告他太便宜他们了!对付这种人一个字‘扁’!”
  “弄他们工厂流出来的废水让他们自己喝下去看看!”
  “……到底是哪家厂?到底是哪家厂?”人们又开始提这个问题,人群中一些血气方刚的年青人已经开始卷袖子了,瑰儿也在跟着他们叫嚷着。
  周影抬头看着那棵树。
  老槐树枝干嶙峋,似乎也在俯视着脚下的众生。
  好不容易把要跟着人类去找那家化工厂算帐的瑰儿拉回来,火儿监视着她进了厨房,周影又开始往花瓶里塞花,这几天下来家里的大小花瓶,连原本装酱菜的瓶子都用来装了花,周影只好把花束分开,一枝一枝地往各个花瓶里见缝插针。
  “哟,瑰儿把打工的店里的花都偷回来了。”刘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大摇大摆地往沙发上一躺。他有时天天赖在周影家里,有时却也会象这次一样,五、六天不见踪影。
  “不是,全是别人送给周影的。”瑰儿从厨房里伸出头向刘地宣布这件难以置信的事。
  “男人女人?”刘地先关心这个。
  “当然是女的!”
  “瞎子?”刘地假设。
  “不是。”
  “精神病?”假设之二。
  “不是!”
  “对了!是仇人吧?这叫先礼后兵!”刘地用拳头砸一下自己手心,“让你放松了警戒之心再动手对付你。”
  “周影又不是你,怎么可能有仇人!”瑰儿叫起来,“是我的老板给他的。”
  刘地一下子坐回沙发上,“我以为是什么事呢,是人家卖不了剩下的啊。瑰儿,饭什么时候好啊,我饿死了。”
  “马上好!”瑰儿一边答应,一边低声嘀咕,“刘地不是病了吧?以往这种事他一定会刨根问底的,这次怎么这么容易就算了?”
  周影好不容易把花都插完,回头看见刘地仰面躺在沙发上,双手托着后脑勺,正看着屋顶在发呆。周影低头看看手中的花,也开始发起呆来。
  今天去接瑰儿的路上,周影开车经过一家工厂门口,往日僻静的小街上不知为什么围了很多人,正在吵嚷。周影不是那种会去停车看热闹的人,但他要开车经直过去时,几个年青人却拦住了他的车,把传单塞过车窗里来。
  “又是关于那棵树。”周影看看传单和窗外的人群,不由停了下来。
  最近几天立新市最热门的话题就是关于老槐树的,电视、电台、报纸……各种媒体也充斥着关于它的消息。“人类,也有很可爱的一面。”妖怪们也只能这么想。为了一棵树在努力的人类的确可爱,周影看着那些扯着标语,叫喊着,激动着的人类,不由笑起来。
  “我们厂的污水排放没有超标,这里有环境部门的化验结果……对,对,排水管泄露是我们的错,设备老化了,我们会负责维修的……尽快修,尽快修……”工厂方面的人隔着铁门向记者诉说“详情”,一再强调他们工厂排放的污水没有超过“国家制定的标准”。
  人类制定的标准……周影叹息一声,人类总是用自己制定的标准去衡量大自然,他们或许永远不会想到,即使不超过他们制定的标准,污水还是污水,还是足以杀死无权在人类世界中制定标准的一些生命的。
  对人类有益的昆虫叫益虫,反之就是害虫,对人类有益的植物叫农作物,反之就成了杂草,人类不会在乎昆虫和植物是为什么生存的,他们一厢情愿的认为万物的存在都是为了自己,所以理所当然地用自己的角度去制定标准。如果从其它生物的角度去分类,除了吃人的妖怪们,有几种生命会把人类划分为“益兽”,而又有多少会把人类划分为“害兽”呢?周影这么想着,继续自己的路。
  围着工厂的人群越来越激动了,维持治安的警察们竭力阻拦他们冲进工厂的铁门里。人群中的一些血气方刚的青年人开始向工厂里扔石头和墨水瓶,并且推搡起警察来。
  “你们这些警察到底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去逮捕他们?他们是害死老槐树的罪魁祸首!”
  “对就是他们的工厂排放的污水老祖宗才会变成那样的。”
  “抓起他们来!”
  “应该判他们死刑!”
  “你们不抓就让开,让我们收拾这些见利忘义的家伙!”
  “……”
  在警察们当中,周影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类当中唯一可以称的上周影“朋友”的人。
  “孙剑?”周影有些奇怪,他觉得孙剑更象是那种会站在门外扔石头的人,可现在他正身穿一身制服,板着脸在阻拦人群。只见他趁大家不备手臂一挥,手肘准确地撞上了工厂负责人的小腹,当对方痛的呲着牙蹲下去时,他腿一抬,又踩上了对方的脚,那个工厂负责人一声怪叫跳了起来。“干什么!什么时候了还大呼小叫的!还不快进去!出事谁负责!”孙剑义正辞严的训斥那个人,重重地在对方肩上一推,“进去,进去!”那个人被他推出几步,头“砰”的撞在门边一个铁的纪律牌上。他抬起头来,也不敢再和孙剑搭话,匆匆地逃回工厂里去了,孙剑的一个同事暗暗向孙剑一竖大拇指。“后退!干什么,不准再往前了!”孙剑若无其事,向那些群众吆喝起来。
  果然……
  周影就知道他不会那么老实地执行保护这个工厂的命令。
  有的人毫无感觉的破坏自然,有的人又拼命地保护自然,也有的人平时那么冷漠,一瞬间又会暴发出难以置信的热情来……人类真是难以了解……不过,就连妖怪也……周影瞪大了眼看着前面一个熟悉的妖影。
  瑰儿和另一个女孩正抬着一个大筐子远远跑来,一边还喊:“我们带弹药来了!”她们把筐子往地上一放,周围的人立刻从里面掏出一个个西红柿来,向工厂里拼命扔去。周影清楚的看见,连孙剑头上也被砸到了一个。
  “呼!”瑰儿吐口气说:“那个卖西红柿的人说把坏掉的全给我们,我再去拿。”
  “我们去帮忙。”人群中立刻跑出几个小伙子,自告奋勇去运弹药了。
  “瑰儿……你在干什么……”周影小心翼翼地问。
  “周影,你来了!”瑰儿看见周影,高兴地扑了过来,“你来太好了!喂,我们有车了,不用去抬了!大家回来吧!”
  “干什么?”一群人蜂拥上了他的车,周影虚弱的问话根本没有被任何人听见。
  “去菜市场,快,快,大伙等着用呢!”瑰儿上上车就催促着。
  周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往返于工厂和菜市场之间,成了专门为大家送“弹药”的专车,菜市场上的菜贩听说他们是去对付害了老槐树的原凶的,纷纷主动提供已经开始变质的西红柿、开始腐烂的茄子等东西,有些人甚至把生意一扔,跟了车跑去声援。周影来来回回,车上总是塞满了将要有奇怪用途的蔬菜和奇怪的人,弄到最后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喂,那辆车!”一个维护秩序中的警员终于盯上了这辆来来去去忙于制造混乱的车,大声命令着,“喂,就是你!站住!”他一边用手指着周影一边快步向他走来。
  周影老实地停下了车,走下车来等着他。
  “白痴!”有人从后面一脚把周影踢进了车里,告诫说:“快走,快走!”孙剑不知什么时候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站在车边向周影摆着手,他迎上了走过来的那个警员,搭住对方的肩说:“我哥们,放他一马吧。”
  “叫他快走。”那个警员也不想多管这个闲事,扔下一句,装作没看见过去了。
  瑰儿钻进车里,兴奋地拍着仪表盘:“快,快,我们快逃走!警察来抓我们了!太有意思了!”
  周影可感觉不出这样的事有什么意思。他开车离开时,围攻那家工厂的人们也因为大批的警察的到来一哄而散。有几个人也不管认识不认识,径直就跳到了周影的车上来。听他们在议论的,都是怎么去告发那家工厂,怎么去救助那棵老槐树的事,所以周影也没有问他们去什么地方,直接把他们拉到了槐荫广场。
  一到广场上,便觉得气氛和往日有些不同。那里聚集的人目光都集中在老槐树身上,指指点点,声音却都很轻,仿佛怕惊动了什么似的。
  周影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到老槐树上星星点点的,露出了几个绿芽,一个个那么幼小如果不全神贯注就看不见似的。在这个时节,其它的槐树早已绿意满枝,并且在孕育着花苞了,这棵老槐树却一直没有发芽,根本看不见有什么还活着的证据。今天它终于发出了绿芽,使关心它的人心中终于产生了一些希望。
  “太好了!太好了!”人们开始欢呼起来,有几个女孩子甚至开始抹眼泪。
  周影下了车,静静看这一切,也看着那棵树。
  “这个送给你。”
  周影回过头,叶灵手里拿着一束花站在他身后。
  “给你。”她往前递来。周影默默地接过来,叶灵转身便走。
  “你……”周影开口叫住她。叶灵静静地看着他时,他又什么也问不出来,半天只说了一句:“我会带回去的。”边说边举举手里的花。
  “嗯。”叶灵点点头,走了。
  “叶姐又送花给你了?”瑰儿从周影背后冒出来,“哈,果然是情人草(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老板很懒,常常一坐半天不动,所以她今天很聪明的把情人草放在叶灵的身边,叶灵果然拿了这个),我赢了!火儿,你服不服?咦,火儿呢?今天怎么没看见它?”
  “它去找南羽了。”
  “真是的,难得我赢了……”
  周影没有去听瑰儿的报怨,他看着那一束情人草中很突兀的插着的一枝洁白的槐花发起呆来。
  刘地抱着枕头在沙发上躺着,周影把刚刚收到的那束夹着槐花的情人草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周影……”刘地看着那瓶花叫住他。
  “什么?”
  “挡住我看电视了。”
  周影走回来拿起花瓶摆到窗台上去,忽然说:“刘地……”
  “干什么?”刘地懒洋洋地问。
  “没,没事……”
  他们两个都不再说话,又是一个人看着屋顶,一个看着花瓶发起呆来。
  叶灵还是每天送花给周影,只是从那一天之后,每束花中都夹上了一枝有着甜美气味的槐花。时间一天天过去,周影家里的花也一天天增多,当他买了第十二个花瓶之后,终于在这一天接过叶灵递来的一束鹤望兰后说:“你为什么不直接给他?”
  叶灵愣了一下,抿抿嘴说:“原来你知道啊?”
  “知道一些。”
  叶灵吁了口气:“可以直接给他就好了……留哥儿他还好吗?”
  “挺好的。”
  “那就好。”叶灵舒心地笑着,又去整理花儿们了。
  瑰儿一直不解地听着他们说话,出来后再也忍不住地问周影:“你们在说什么啊?留哥儿是谁?”
  “刘地。”
  “啊,刘地?他怎么有这么奇怪的名字?叶姐和你说的什么‘知道’‘不知道’啊?和刘地又有什么关系?”瑰儿一口气地问。
  周影看着手中的花束呆了半天才说:“我也不知道。”
  “你不去见她吗?”周影把花摆在刘地面前问他。
  刘地摇摇头。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刘地手一指,那个花瓶自己飞到柜子上,“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了,过去过去吧。”
  “刘地!”瑰儿冲过来,双手卡着腰问:“你和叶姐认识是不是?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所以才躲着不敢见她?叶姐真可怜,竟然会被你这个大色狼骗了!”
  刘地耸耸肩,站起来伸个懒腰说:“看来今天晚上不会有我的晚饭了,正好我有约会,走了啊。”
  “刘地,”周影叫住他,“那棵树已经……”
  “她的事从来都是自己决定的。”刘地“嗤嗤”笑着,穿过墙壁不见了。
  “可恶!”瑰儿气得跺脚,拉住周影问:“叶姐送的花其实是给他看的吧?他竟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太气人了!太可恶了!花心色狼!下流!”她搜肠刮肚的找着骂人的话。
  周影沉默片刻,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喔,刘地?对啊,他现在叫这个名字,我当然认识他啊。”叶灵点着头。
  “那你真的是送花给他看了?”瑰儿小心翼翼地问。
  “是啊。”叶灵点头。
  “叶姐,你可要小心啊,那个家伙是个花心鬼、色狼、变态、懒虫、无赖……”瑰儿为了不让叶灵掉入刘地的魔爪不遗余力地说着他的坏话。
  叶灵睁大了眼睛认真听着,不时点头:“喔,是这样,他现在是这样过日子的,我都知道呢。”
  “叶姐,他一直就是这样过日子的!你千万别被他骗了!”
  “以前不是啊,不过我也说不准了,五百多年没有见过他了。”叶灵摇摇头。
  “五百年……”瑰儿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原来你认识他这么久了。”该不会已经被他骗了吧?
  “是啊,我刚捡到他时,他只有这么大……”叶灵用手比量小哈吧狗的大小,想了想又说:“不对是这么大……”又比量牧羊犬的大小,再想想说:“也不对,是这么大……”她比量了一个大的离谱的大小(瑰儿吸口气:照她最后这个标准那刘地不是越长越小了?),“也不对……”叶灵冥思苦想着:“我记不起来他原来什么样了,好象是听涛先捡到他,后来我又捡到的……不,是我先捡到听涛又捡到的……哎呀,太久了太久了,我都糊涂了!”
  瑰儿听的一头雾水,觉得自己才糊涂了呢。她整理着听来的内容问:“听涛又是什么人啊?”
  “他不是人,是妖怪。”叶灵告诉她。
  “对对,一定是妖怪。”瑰儿忙纠正自己的口误,“他是什么妖怪啊?是你和刘地的朋友吗?”
  “听涛是……”叶灵陷入了沉思,想了半天说:“不知道……听涛他现在算我们的什么人呢?”她拍着头,“我不知道……”
  “刘地说木听涛是他的好老师,好兄长。”周影不知道什么时候进了来了,这么说着。
  “他这么说吗?”叶灵很高兴地跳起来,“我还怕他们之间因为我有什么不愉快。”
  周影看着她说:“他还说木听涛和你,是一对神仙伴侣。”他显然为叶灵不知道怎么形容木听涛而奇怪。
  “他这么说吗?”叶灵还是这么一句,抿着嘴发呆。
  “木听涛现在在什么地方?我听刘地说起后,一直很想拜见他。”周影以过个对于刘地来说半师半友的妖怪一直很感兴趣,他认为木听涛理所当然是会和叶灵在一起的。
  “听涛走了很多年了,留哥儿没有向你说起过吗?”
  “听涛,听涛,你陪我去……”叶灵叫着跑过来,结果看见木听涛又在指点留哥练功,他们站在瀑布的流水之下,根本没有听见她的叫声。“真是的……”叶灵嘟着嘴在山石上坐下来,“又在和那只小狗玩。”她对木听涛冷落自己去陪留哥微微不点不高兴,不过当她听着流瀑,看着碧水,数着岩松,折取数朵花枝时,已经把不愉快忘的干干净净了。
  “灵儿,你在看什么?”木听涛落在她身边时天色将暮,叶灵已经在看夕阳了,她侧侧头说:“前山的杜鹃花期到了,你陪我去。”
  “好,咱们走吧。”木听涛拉起她。虽然对于他们来说腾云驾雾都是小事,但在“自己”的山林中的地方,他们还是喜欢走着去。叶灵靠在木听涛身上,边走边回头望了一眼,见留哥还站在瀑布流水中定定地修炼着。“奇怪的小狗。”叶灵摇摇头。
  叶灵和木听涛一直徘徊到杜鹃花开过才回来,一踏进他们平时居住的山谷,叶灵就看见留哥还盘膝坐在瀑布下的那个地方,她咧咧嘴:“他不是一直坐在哪里吧?”
  “留哥儿?也许吧?”木听涛不太在意地说,“他就那样的性子。”
  叶灵撇着嘴看着留哥,远远绕了过去,她最受不了这种天天只会修炼的妖怪了。
  不管叶灵怎么受不了,因为留哥总是跟着木听涛,所以免不了会常常和她碰面。
  “听涛,我总觉的那个小狗很古怪啊。”叶灵趁留哥听不见向木听涛压低声音说,“整天不说话,两眼直直的老发呆,他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留哥儿不是古怪,他是心里难过。”木听涛说,“他的外公和父母刚刚过世,任谁遇上这种事都受不了的。”
  “喔……”叶灵点头。植物对父母亲人的概念淡薄,也不怎么把木听涛的话放在心上,心里对“这只小狗”还是不怎么喜欢。“他如果象人类养的小狗一样乖巧可爱,会撒撒娇摇摇尾巴什么的,说不定我还会更喜欢他一点……”叶灵这么咕哝着去照顾她的花草了,很快就忘了身边还有这么一只小狗存在。
  “听涛,帮我在那边用一个覆土法。”叶灵为了了棵丁香忙的满头大汗向身后说,等了片刻没有动静,回头张望才发现叶听涛没有在自己身后。“对了,他替我去天山移花了。”叶灵想起来木听涛的去处。“那怎么办……”她东张西望,看见留哥正在不远处的山岩上打坐,“喂,小狗,小狗!过来!”
  留哥睁开眼看着她。
  “快过来!”叶灵吩咐,“在那里施一个覆土法,你会不会?”
  留哥走过来,依言在她指定的地方施了那个法术。
  “干的不错,听涛回来让他夸奖你,乖乖小狗,到那边去吧,别妨碍我干活。”叶灵扶好那棵被雷击过的丁香,笑眯眯地称赞留哥。
  “我不是狗!”留哥大喝了一声。
  叶灵没防备他突然这么大声,吓得一下子坐在地上,她气呼呼地抬起头,见留哥正握着拳瞪着眼看着自己,他反而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你干吗叫那么大声!吓我一跳!”叶灵用白眼看他,“一点都不乖巧可爱。”
  “我不是狗!”留哥又吼了一声。
  “你不是狗是什么!”叶灵拍掉手上的泥土扯扯他的耳朵,“看看你的耳朵还有尾巴,摸起来毛茸茸的。”
  留哥一把打开她的手:“我不是狗,我是地……是……”他瞪着眼睛咬着牙,却说不出下面的话来,自己已经没有家人,没有种族了,这样的自己算什么?还算是一个地狼吗?还是只是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啊……”留哥狂叫一声,一拳打在树杆上,转身狂奔而去。
  “哎呀!”叶灵又被他吓了一跳。她看着被留哥一拳打的直晃的树,听着山林中一波一波回荡着的留哥的嚷叫声撇撇嘴,“弄坏了我的树话就不让听涛养你了。”
  留哥这一跑进山森便好几天没有回来,开始几天叶灵把他忘干净了,直到计算起木听涛何时会回来时才想起这只小狗的存在。“好多天没回来了,不会被什么东西吃了吧?还是饿死?迷路回不来了?”叶灵做着种种假设,不管哪一种这只小狗都是凶多吉少,“万一他死掉了的话听涛会很难过……”为了避免木听涛回来后难过,叶灵站起来准备去找狗,“唉,养了动物就是这么麻烦,如果是种花种树它们就不会到处乱跑。”
  “小狗,小狗,乖狗狗……汪汪……虎子……不对……小黄……不对……”叶灵一边走一边叫,却想不起那只小狗叫什么名字,“宝宝,不对,欢欢,不对,花花,不对……”她把能想出来的狗名字全叫了一遍,自己也还是觉的不对。
  “有没有看见听涛养的狗?”
  “你这几天有没有吃过狗肉?”
  “站住!别跑,听涛的狗是不是你们藏起来了?”
  “去给我找那只狗,找不到就把你变成狗给听涛养!”
  叶灵开始掘地三尺的找狗,整个山林顿时妖飞怪跳,一片惶恐。谁知一直到夕阳西下,叶灵还是没有找到留哥的踪影,她派出去找的妖怪也一个都没有回来,估计是没有找到而不敢来见她。
  “唉,可怜的小狗,一定已经落在哪个妖怪的肚子里了,虽然你一点也不可爱,可是如果我知道了是谁吃了你,一定会给你报仇的。”叶灵双手合什向夕阳祷告几句,安慰小狗的在天之灵。
  “叶仙子,仙子……救……命……”一个挣扎着发出来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哀悼。
  “呀……”叶灵看着这个从树丛中爬出来的,全身一片血污的妖怪,费了好大劲才认出是一个她常常见到的当扈,“你怎么弄成这样啊?”叶灵见他身上的羽毛秃了一半,一只翅膀垂着,似乎是断了,腿上血肉模糊,好象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不由很惊奇起来,这个妖怪的法力不弱啊,是什么对手可以把他打成这样。
  “仙子……救命……”当扈向叶灵伸着手努力爬过去。
  “我还有事呢。”他伤成这样,治疗他可要花不少时间,叶灵还急着去找狗。
  “仙子,我是为您去办事才弄成这样的啊,您不能见死不救……”
  “对了,”叶灵想起来了,自己刚才好象曾经吩咐过这个妖怪去为自己找狗,“你找到没有啊?空着手回来了?是不是小狗被吃了,你也被打成这样?”──她好象很盼望着留哥被吃掉似的。
  “仙子,我就是被您那只……狗打成这样的啊……呜呜呜……我还算好的,育沛因为叫了他几声‘狗’已经被他从山崖上扔下去了……”叶灵和木听涛可怕就算了,反正满山的妖怪都被他们欺负惯了,连他们养的狗都这么可怕,以后真是没法活了。
  “你找到小狗了,为什么不早说,越来越不把我的话当回事了?在哪里?”
  “那边的山谷……”当扈用颤抖的手指向自己终生难忘的地方。
  叶灵绕过这个血淋淋的妖怪向那边走去,当扈在她身后哀号着:“仙子,救命……救救我啊……呜乌呜……仙子……”她完全没有听见,脑子里只想着:听涛的狗怎么这么凶,难道长了疯狗病?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留哥一直坐在埋葬父母和外公的山坡上,失去了他们之后,他完全不知道要何去何从,也不知道要怎么生活下去。木听涛在身边还好一些,如果木听涛象现在这样出门去,他就连自己日常应该做点什么也不知道了。
  天风流云,翠树青山,鸟鸣兽走……对于他来说这一切都好象是死的一样……
  他就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去想,除了动手教训了几个在他耳边聒噪的妖怪,他也不想动,任由时间在身边一点点逝去。
  “小狗,总算找到你了。”叶灵看见了坐在那里的留哥终于松了一口气,她过去拍拍留哥的头教训说:“竟然自己出来乱跑,是不是要我在听涛回来之前用绳子把你绑起来你才听话啊。”
  “别碰我!”留哥怒喝一声打开她的手,“叶灵,你别欺人太甚!别的妖怪怕你,我可不怕!”
  “碰!”叶灵一拳打在他头上把他打昏了过去。“这么不听话,听涛到底怎么教训他的?”她张口轻轻一吹,留哥被一条绳子象棕子一样绑了起来。“你,你,过来!”叶灵大声吩咐两个在旁边探头探脑的妖怪,“过来把他帮我扛走。”
  “你吃果子呢?还是吃妖怪?”叶灵蹲在留哥面前温柔地哄劝他,“乖,来张开口,我喂你喝水,连水都不喝你会变成狗肉干的。”
  留哥怒视着她,用力扭动身子,想挣开身上的绳子。
  “你别自费力气了,我不会让你再跑了的,不然听涛回来我怎么跟他交待。”叶灵强行捏着他的鼻子把清水倒进去,留哥被水呛着咳嗽起来。叶灵忙帮他拍着背,“你吃点东西好不好?来,这个苹果很好吃。”她把各种水果摆在留哥面前。
  留哥用力扭着头,闭着眼,气愤地喘着粗气。
  “再不然吃这个?来,吃草莓了,张嘴。”
  “枣子吃不吃?”
  “桃子?”
  “杏?”
  “……”
  叶灵把手里的水果全扔在地上,坐在留哥身边抱膝叹气,怎么办好呢?好不容易找回来了,万一再饿死了听涛会伤心的。对了,狗是吃肉的呢,我怎么忘了,给他水果他当然不吃了,叶灵一拍掌,高兴地站了起来,“小狗乖乖的,我去找妖怪来给你吃喔。”
  叶灵的身影一消失,留哥立刻站起来,看看叶灵消失的方向,身体慢慢沉入了地下。
  “哎……你太天真了,不知道植物的根系是长在土地中的吗?我也可以潜地呀。这次要绑的更紧一点,可别再跑了。”叶灵又在刚被她提回来的留哥身上多绑了两道绳子。然后拿出一个妖怪来说:“你生吃还是煮一煮?”
  “叶灵……”
  “干什么?”叶灵托着腮看他。
  “你为什么不干脆杀了我!”
  “你怎么了啊,我为什么要杀你?”叶灵不解地去摸抚留哥的耳朵,“我不是很努力地在照顾你吗?所以你要听话一点啊。我现在就弄妖怪给你吃。”叶灵卷起袖子,开始收拾那个倒霉的妖怪。她从来没有这样地接近血腥,平时需要动手不是由木听涛出头就是远远用法术来解决,现在却要自己放血、剥皮、切块……叶灵满头大汗,用手一擦却险些被手上的血腥味醺昏过去。
  “呜呜呜……为什么要养狗……臭听涛……呜呜呜……”她气得边哭边把肉往火堆上扔,然手马上跑到溪边去拼命洗手。
  留哥一直看着她,难以理解她的行为,她的法术那么高,杀妖怪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但现在却对着死妖怪哭起来,她从开始就一直在羞辱自己,“狗”“狗”的叫个不停,还把自己绑在这里,脖子上也象狗一样被系了绳子,但她又在忙来忙去地为自己找吃的,甚至都哭了还在努力煮啊,烤啊的不停。
  “喂,快吃!你再不吃的话我只好让你饿死了!”叶灵不好容易止住了眼泪,擦擦脸,端着饭来到留哥面前,继续喂他的努力。
  “……”留哥紧闭着嘴,把头别开。
  “你还不吃!”叶灵觉得自己快被这只狗气哭了,“你再不吃的话……再不吃的话……”
  “太烫了……”
  “太烫了?啊,你说热啊!”听到留哥开了口,叶灵马上高兴起来,她对着一锅子肉吹口气,肉汤上立刻结了一层薄冰,“来,张嘴,啊……”她温柔地把一块肉送到留哥嘴边。留哥看着她,终于还是张开了嘴……
  木听涛带着给叶灵找到的几种奇花异草兴冲冲地回来,叶灵果然十分高兴,她把花草小心翼翼地捧在怀里说:“听涛,你太好了!我能上能马上去种──对了,你的狗我也帮你养的很好喔。”
  “狗?”木听涛没来得及问仔细她已经不见了踪影。
  “木大哥……”角落里传来留哥委屈的声音。
  “留哥儿!你,你这是怎么了?天呢!你没事吧?”木听涛冲过去为他松绑。留哥被捆成棕子已经四、五天,站起来都快不会走了,用力甩着手臂让血液流动起来,又按摩自己完全没有知觉了的腿。“你怎么会被捆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谁干的?”
  “还能有谁?”留哥过了好几天非妖的日子,受尽了叶灵的折磨:一会儿要他吃冰冻食品,一会儿用浸在水里的方法给他洗澡,一会儿又在他身边生上两大堆火,美其名曰怕他冷……现在看到了木听涛,一切委屈都涌上了心头,眼圈都红了。
  “灵儿?”木听涛张大了眼,“难怪刚才她说帮我把狗养的很好……不,不,我不是说你是狗……哈哈哈哈哈……”
  “你还笑!”留哥怒视他。
  “哈哈哈哈……”木听涛怎么也止不住,坐在地上大笑着,“原来她是这样照顾你的,哈哈哈……不愧是灵儿……”
  “她还不如一刀杀了我来的痛快!这样折磨我!”
  “留哥儿,你别生气,灵儿她没有恶意,她是真心想好好待你,把你照顾好的。不过她用的法子还是那么……哈哈哈……你庆幸吧,这比我当年的待遇好太多了呢!”木听涛按了留哥儿处穴位帮他舒筋活血,一边还是笑。
  “你也……”留哥难以想象叶灵也这样对待过木听涛。
  “我没跟你说过吗?我是灵儿养大的。”
  “好象……”他这么一提留哥依稀记起来,他好象确实说过他小时候是叶灵照顾他长大的。
  “那时候我刚刚成为妖怪,还是个干什么都不懂的孩子,除了修炼就是修炼,可是进步却非常小,我们植物妖怪又不象其他妖怪有家庭、种群可以依靠,总是被其他妖怪欺负。有一次有几个妖怪为了好玩竟然要点火烧掉我的真身──那时候我还没有完全成形,真身一毁我就完了,可是也没有办法啊,只能在一边哭叫……”木听涛说着抬头去看崖壁上斜生出的一株苍松。这株大树形如蜷龙,枝干粗旷,翠叶如洗,根须深深扎在石隙中,张开的树冠遮挡了半亩地大小,“那一刻怎么也想不到还能长的这么大。”木听涛笑着回忆,“他们一边说要把我烧成木炭一边要动手时,灵儿突然出现了。她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可她也是一株树啊,最恨听见木柴、木炭、木材这一类的词了,所以就站了出来。那些妖怪一见到她就逃的无踪无影。你都不知道,那时泪眼朦胧的看着她的我心里觉得自己是看见了仙子啊……她那么美丽飘逸,一步步向我走过来……我这一辈子再也没见过那么美的景像……”木听涛回忆着,嘴角淡淡的笑容越来越甜蜜,“那时她的师傅刚刚的成正果走了,她一个人觉得孤单就留了我,我就和她一起生活了。”
  “她常常杀了妖怪要我去埋在我的根下面,说是可以当肥料,结果腐烂的肉味使我好几年都没睡过一次安稳觉;又带我去火山口修炼,一站就站七、八天,说是要学会耐热,以后就不怕火烤了;还在冬天往我身上泼冰水,说松树的长处就是耐寒,要我把长处发扬广大;还弄了一群猴子和我放在一起,说是训练我心静自然凉;还把我送到人类的私塾里去读书,说妖怪也得有学问,考不上状元就别回来──我当时花了三十年时间去考啊考啊,好不容易考上了以后一上金銮殿,差点就被皇帝身边的天师抓了去……”木听涛从下午讲到天黑,全是以前叶灵对她的“照顾”,最后语重心长地拍着留哥的肩:“留哥儿,你遇见我是多么幸运啊……”
  “听涛,来帮我。”叶灵的声音随着一片叶片飞至,木听涛马上跳起来向她的方向飞去。
  留哥听了木听涛的遭遇,觉得被捆了几天也不是很惨了。只是木大哥说着那么惨的往事,为什么还是带着温柔的笑容,一副很快乐的样子呢?他也是个怪人啊,至于那个叶灵,以后还是尽量离她远一点的好。
  两条人影缠斗在一起,又攸地分开,长发利爪的少年在空中一个翻身,稳稳地立在了一棵树的树梢,青年男子在地上连连后退,终于还是一条腿跪在了地上。
  “好!留哥儿,只凭功夫我已经不是你的对手了!”青年拍拍灰尘站了起来。
  “是木大哥让着我的。”留哥儿从树上跃下,脸红通通的说,但是嘴角的笑容还是掩饰不住。
  “真难得看见你笑一次。”木听涛吁口气问“我和灵儿呆会去海边,你去不去?”
  留哥摇头。
  “又去修炼?你太认真了,偶尔也玩玩,放松一下。”
  留哥还是摇头。
  “你们还没完啊……”叶灵一直坐在树枝上看着他们,忍不住催促,“整天练啊练啊,好没意思。”
  “那我们走了。”木听涛携着叶灵的手,向留哥笑笑后,他们一起飞走了。
  留哥独自又练了一阵子,至到累的倒在地上不能动后,才看着树叶间透出来的点点斑斑天空自言自语:“没意思……那什么有意思呢……”他原来就是个没有多少兴趣爱好的孩子,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学习,可是那时生活中的一切都很有“意思”:吃饭、睡觉、学习、和别人说话、泡茶、练功……可是现在,什么又是有“意思”的呢?
  “你不想活了吗?”
  一个妖怪以为留哥睡着了,蹑手蹑脚地走近他,却看见他的双眼一下子睁开,闪着寒光盯在自己身上冷冷地说。
  先下手为强,这个妖怪这么一转念头,也不和留哥搭话便举起手中的剑向下刺去。
  “啊……”
  一声惨叫划破了树林的寂静。
  留哥从那个妖怪胸口抽回去穿透对方身体的手,舔着指爪上的血,心想:“吃过饭就去山头打坐吧。”
  离他百米外的树丛中,几双眼睛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相互窃窃私语。
  “看见了吗?出手比叶灵还狠毒。”
  “得罪了叶灵十个中还有六个可以活下来,得罪了他,十个要死八个呢。”
  “还不是木听涛教出来的徒弟。”
  “叶灵身边有一个木听涛已经够可怕了,再加上这个地狼的话,大家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
  “所以今天我才叫你们来啊!你们有没有胆量趁他羽毛未丰时干掉他?”
  “干掉他?!”
  “万一木听涛和叶灵知道了,我们几条命都不够赔!”
  “你疯了是不是?”
  “你们别吵了!难道你们愿意一辈子被叶灵骑在头上吗?她身边有木听涛,等到这个地狼长成一些,你们想我们还有机会吗?不如趁叶灵和木听涛不在,先除掉他,以后再找机会向叶灵下手。”
  “可是……”
  “可是什么?山上这么多妖怪,即使这个地狼死了,叶灵他们就一定会怀疑到我们身上来吗?此时不动手要等何时!”
  “叶灵也许不会怀疑到我们头上,但她会大开杀戒。如果她不分青红皂白乱杀起来,你能保证恶运一定不会落在咱们头上?换句话说,还有木听涛!他可是那么好糊弄的,你能保证他猜不出真相?能保证这么大的山林没有一个妖怪看见咱们动手?你能保证他们会守口如瓶?”这个妖怪一口气说完,向其他三个妖怪拱拱手,“我不管你们要做什么,恕小弟不加入了。”说完化作一阵青烟不见了。
  剩下的三个妖怪面面相觑。
  “怎么办?”
  “谅他也不会去向叶灵告密,我还是要动手的,你们跟不跟我一起干?”
  “我……”
  “我提醒你们,叶灵和木听涛一起离开的机会不多,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他和叶灵,木听涛不一样,他可是吃妖怪的!”他最后这一句起了关键作用,另外两个妖怪下定决心,一起说:“好,我们跟你干了!”
  三个妖怪边说话问边一直监视着留哥,见他一吃了一些被他杀掉的妖怪后却没有离开,盘膝坐在地上,闭目不动不语。领头的妖怪使个眼色,三个妖怪各持兵器从树丛中悄悄走出,一步步逼向留哥。
  十步、七步、五步……
  当他们走到只距离留哥三步远近的地方时,留哥却睁开了双眼,冷冷地看着他们。
  三个妖怪全神防备,停在了原地。
  “你们不是要杀我吗?为什么还不动手。”留哥淡淡地说。
  三个妖怪交换一下目光,“杀!”挥动手中的兵刃扑了上去。
  “仙子,木前辈,仙子,木前辈。”他虽然呼叫着叶灵和木听涛的名字,但是却没敢近前,远远便站住了。
  叶灵和木听涛相互依偎,正沙滩上坐着看海,听到他的叫声,叶灵开始想装作没听见,他却偏偏一个劲在那里叫,叶灵把手中的贝壳向脚边一丢,皱起了眉头。木听涛一只手拥了她的肩,站起来转过身去,伸出一个手指头向那个妖怪勾了勾。
  那妖怪更加不敢过来了,躲在一块礁石后(到不是礁石可以挡住木听涛,而是实在看见他就怕,干脆来个掩耳盗铃,看不见算了)。他闭着眼喊:“不是我斗胆打挠二位,是,是咱们林子里出事了。”──总算远气不错,成功地在木听涛出手之前把话说完了。
  “出事?什么事啊?”木听涛懒洋洋地问。
  “是他们,他们要去杀那个地狼。”
  “留哥儿吗!”木听涛身形一晃到了这个妖怪面前,把他卡在手中间:“谁要去杀留哥儿?”原本靠在他身上的叶灵没防到他会突然跑掉,一头栽在了沙滩上,她拍着沙子站起来要抱怨,木听涛又象一阵风似的刮了回来,拉着她的手说:“我们快回去!他们要时对留哥儿不利!”不等叶灵做出任何反应,已经被木听涛拉着飞在空中了。
  那个来通风报信的妖怪看着他们飞去,站直身体抹把汗,嘴角露出了一抹容。就让那些不自量力的家伙去触怒这两个树妖吧,他早就明白了,凭自身的力量根本不可能赢得了他们。自己利用这个机会应该使他们更信任自己一点了吧。要有耐心,要慢慢来。叶灵比较好骗一点吧,木听涛就不同了,那个家伙平时老是着笑容,可谁也不知道他倒底在想什么,要想除叶灵,必须先除掉木听涛。也许,那个地狼反而是个机会也说不定。
  留哥躺在石头上,头上脸上身上全是血,周围散布着妖怪的残肢、内脏、血污,他自己身上也大大小小有了十几二十处伤口,所以他把手臂举在嘴边,轻轻舔着。
  “留哥儿,你没事吧?”木听涛落在他身边,双手按着他的肩焦急地问。
  “没事,杀了几个妖怪。”留哥站起来,试试自己的腿,虽然伤的不轻,但好象并没有断,还可以走路。他看到叶灵一脸不高兴的跟在木听涛身后,连忙说:“我会把这里收拾干净的──不过等一下,我先去找几味草药。”他知道叶灵最讨厌脏乱,所以抢在她生气之前说,他尽量不想和她发生纠葛。
  “我来收拾,不,我先来给你治伤。”木听涛只看到留哥满身血污,不知道他到底伤的怎么样,还是很担心。
  “木大哥……”留哥对于木听涛父母和外公死后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心十分感动,但是他就是无法从心里的阴影中走出来,也就无法回报木听涛的这份关切,一直感到很愧疚,“对不起,木大哥,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乱来了。”
  “你没事就好。”木听涛知道留哥心结很深,不是一时半会可以解开的,安慰或开解他都没用,只能等时间为他治好伤口。
  叶灵从头发上往下摘着沙子,看见木听涛只顾着在和留哥说话,脸色越来越难看。
  木听涛伸手从她头间取出一粒沙子,低声问:“生气了?”
  “对。”
  “我就知道,你的脸一点都不差的反映着你的情绪呢。我道歉行不行?”
  “不行。”
  “那我吻你一下?”木听涛揽着她,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叶灵虽然还板着脸,眉头却舒展开了,留哥看他们这们,悄悄离开了这片树林。
  “灵儿,我知道你在气我太关心留哥儿了,可是你能不能可怜可怜他这个无父无母,无家可归的孩子,就像当年你可怜我收留我一样呢?”木听涛双手拥住叶灵的肩温柔地说:“我早就告诉过自己了,对我来说你比我自己还重要,我永远会把你所感所想的事物放在第一位,所以你根本不用在意我会不会冷落你,忽略你……灵儿,我会一辈子跟在你身边的。”
  “我从来没有可怜过你呀,”叶灵捧起木听涛的脸,“我收留你,是因为觉得你很可爱。可是那个小狗一点也不听话,不可爱!不过算了,我不管你喜欢养什么了,只要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永远……”
  留哥依照习惯坐在山崖上,迎着初升的太阳打坐时,感觉轻微的脚步声到了自己背后。他刚要有所反应,却听到背后传来叶灵的声音,他急忙想跳起来逃走可已经太迟了,叶灵的纤纤玉手搭上了他的肩头,莺啼燕语地声音也在耳过响了起来:“乖小狗,你看看我给你弄了什么?”
  留哥勉强回过头,看到叶灵手中拎着一条金链,链子中央还系着一块金牌,金牌上镶有珠宝,上面铸了两个字,分明是“留哥”两个字。
  “这是什么?”
  “这是亲王府的爱犬的金牌哦,我特地为你弄了来,还改上了你的名字,来,戴上看看吧。”
  留哥现在十分怀念以前叶灵不喜欢他的日子。
  自从和木听涛谈过之后,叶灵开始刻意地对留哥好起来,为他张罗吃喝,也为亲自指点他法术,每次外出更是总忘不了给他带些小礼物回来。留哥现在终于明白木听涛当初的话了,他真宁愿叶灵一直讨厌自己。
  “戴上啊……”叶灵不分由说,按着留哥的头便把链子套了上去,然后满意地点着头说:“嗯,不错,不错,很适合你的黑毛。好了,可以回去吃早饭了,我给你准备了你最喜欢吃的骨头哦。”
  留哥已经被迫吃了三个月各种骨头,听到“骨头”就快要哭了。
  “吃完饭我们就开始修练,今天我教给你新的法术。”
  留哥觉得又腿象象灌了铅一样迈不动了,抱着一丝希望问:“木大哥呢?他说要教我……”
  “他去昆仑采药了,我要帮你炼一种可以把红眼睛变掉颜色的药──你的样子还不错,就是眼睛太吓人。你说和你的皮毛一样的黑色好看呢,还是弄成蓝的、绿的、黄的、紫的好看?”叶灵一副让你自己选的样子。
  难道自己上辈子欠她的?一向不信命的留哥这时也不由动摇了,不然为什么明明是生死不怕的自己到了她手里就什么反抗都做不了,任由她摆布了。
  “你看看你,一大早就脏兮兮的,是不是没有洗脸?”叶灵看他脸上一大块污迹,伸手去替他擦。留哥抗拒了一下,但是当叶灵的手抚到了他脸上,他却愣住了,叶灵温暖的手指温柔地帮他擦了脸,催促他说:“走吧,走吧,听涛不在,我负责照顾你。”
  留哥看着叶灵,逆光走着的她身影朦胧而飘渺,象随时要随风而去一般,一瞬间留哥喉头蠕动,差点叫出那个山林里的妖怪除了他和木听涛外都对叶灵使用的称呼:“仙子”。
  只有这个词才可以形容叶灵。
  留哥虽然努力想把目光从叶灵身上转移开,但是却得不到自己的身体的响应。
  她是如此美丽。
  留哥平生第一次对异性在心里使用了美丽这个词。在地狼族,少男少女们都是早早便由父母安排成了亲,但是留哥对那种事丝毫没有兴趣。他对异性也从来没有特别的感觉:即不喜欢也不讨厌,来往在身边的同龄女孩对他来说只是一种麻烦,他的朋友虽然嘴里说着女孩子胆子、娇气,其实都很喜欢和女孩们一起玩耍,留哥则宁愿把那些时间用来修炼。至少他自己是认为自己的生活中永远不必和异性有什么牵扯的。
  朝阳中叶灵的身姿会一辈子留在留哥心中。
  “快点走,小狗,你饿的走不动了吗?”叶灵呼叫他。
  留哥为了“小狗”这个称呼皱起了眉,脚步却不由自主的跟了上去,而且越来越轻快,直到和叶灵并肩而行。
  留哥把一棵树扛在肩上,小心不让封在根部的土抖落掉,他向飞行在身边的木听涛问:“木大哥,这两种树究竟哪一种是冬天开花的?我还是弄不清楚。”木听涛嘴角泛着微笑若有所思,没有留意到他的问话,留哥笑笑,没有再去追问一遍,他知道木听涛已经归心似箭了。他们这次远去元洲(元界)寻找几种花木,一去就是数月,木听涛口中不说,心里一定全是叶灵了。不知道她这些日子在干什么?想着木听涛之余是不是偶尔也会想想自己?会不会又准备了什么奇怪的事物在等自己回去?边想着,留哥一边不知不觉地飞到了木听涛前面。
  “辛苦你了,听涛,累不累?”叶灵迎接着他们,依偎在木听涛身边。
  “你喜欢就好,我帮你种下。种在云兰旁边好不好?”
  “嗯,等一下,这一棵种到芭蕉后面去比较好。”
  “也好。”
  他们商量着,留哥对于种花养草半点不懂,只是按他们说的搬着那两棵树。叶灵这才看到他,便摸着他的耳朵随口夸奖了几句:“乖乖,小狗你也干的不错。”
  留哥一瞬间想哭。他宁愿叶灵一直只看着木听涛不注意到自己,也不愿意她这样开口“小狗乖乖”闭口“乖乖小狗”,他连忙低下头,搬着树快步走到叶灵选定的地方去。
  “他已经学的很乖巧了,听涛你养的不错。”叶灵称赞说。这几年留哥心情开朗了一些,对叶灵的话也听从的多了。木听涛笑着点头,看来留哥心中的阴影已经一点点的消失了。他对此深感心慰。
  留哥看到叶灵和木听涛嬉笑的闹着开始种植树木,便悄悄离开了这个山谷。
  山中寒暑须臾,不知不觉间又到了深秋,山中苍绿深黄,其间红叶片片,比起留哥和木听涛出门前似乎换了个天地。如果自己一直住在地下,一直是一个真正的地狼,也许永远都看不到这番景象。
  曾经留哥和任商住过的山坡是这座山林中红叶最美的地方,留哥趴在地上,感受着季节变动时大地中的变化,也感受着这块埋葬着父母、外公的地方和自己血脉的呼应。
  “爹、娘、外公……”他把脸深深埋在草丛中,埋在土地上,渐渐进入了梦乡。
  “……昨夜星霜和月落,满林红叶趁烟飞……哎呀,”似乎是叶灵吟着诗走来,一低头见到地下的留哥吓了一跳。
  留哥没有抬头,用草叶抹着脸上在睡梦中流下泪水,希望她快点走开。
  “这么好的秋色,你为什么把头埋在土里?”叶灵却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摸着他的耳朵温柔的问,“黄叶天风自落,秋云不雨长阴。天若有情天亦老,摇摇幽恨难禁……你可是不忍心看么?”
  又来了……留哥的心里呻吟,他实在听不懂这些诗词曲赋,叶灵和木听涛却天天挂在嘴边上。只听叶灵一边抚摸着他的头,一边唱了起来:“秋深最好是枫树叶,染透猩猩血。风酿楚天秋,霜浸吴江月。明日落红多云也。……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叶灵声音婉转清脆,加上这次难得她口中的曲子没有那些愁来愁去的内容(留哥就是不明白,她这样的妖怪哪里去找那么多愁出来?),留哥不由也听得入迷,不知不觉地抬起来。
  “哈哈……”叶灵一看他的脸却咯咯地笑起来,“你怎么弄了这么个大花脸,快来擦擦。”留哥脸上又是泪痕,又是草汁和泥土,确实一塌糊涂。“你真是个长不大的小狗。”叶灵边用手帕帮他擦边爱怜地说。
  留哥一把推开了她的手。
  “我不是狗。”
  他凝视着叶灵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是留哥,不是狗。”
  “……”叶灵眨着眼。
  “看着我,我不是狗!”留哥提高了声音,他在叶灵面前幻化成人影,又向叶灵逼近了一步,大声说:“我不是狗!”
  叶灵惊讶地上上下下打量了他良久,终于结结巴巴地说:“原,原来你会变成人?我,我还想教你来着。”
  留哥掌握了变人的法术之后,前后只变成过四次人类,他不喜欢用人类的形态出现,可是现在他变成了人类,张开双臂让叶灵看自己:身材、面容还是原来的留哥,但是华美的皮毛变成了小麦色的皮肤,红色的眼睛变成了深邃的黑眸,不管是站在人类还是妖怪面前,他都是一个英俊的令人咋舌的少年。可他想要的,只是让叶灵承认,自己不是狗。
  “我的名字叫留哥,请你叫我的名字!我从来都不是狗。”
  “原来你不是狗……”叶灵终于认识到了这个实事,“留哥儿……”她学着木听涛的样子称呼了他一句,然后问:“你为什么不早说?”
  留哥坐在地上哈哈大笑,手中还拎着一坛子酒,他手臂上的血一直流进了坛子里,他却一点都不在意,举起坛子向口中倒酒,把美酒掺着血咽下去,大叫一声:“好酒!”
  “留哥儿这次太疯狂了。”叶灵这么评价说。他和木听涛坐在树下的石桌边,一边下棋,一边用水晶的杯品着酒。
  酒是留哥从皇宫中偷出来的。
  人类的皇宫不知有多少法术,多少法师保护,他只是受了伤却能活着回来确实是个奇迹。
  “谁还要?”留哥晃着酒坛子问。
  看到他的血还在不断流进坛子里,叶灵皱皱眉头忙说:“不要了,不要了。”木听涛却说:“我再来一杯。”留哥又为他斟了一杯,把坛子扛在肩上,自己走了。
  “他去哪里?”
  “去他父母和外公的墓地吧?他每次喝醉了都会去那里大哭一场。”
  “他这几年变的真多啊,原本虽然也不太听话,可是现在简直变成疯子了。”叶灵摇着头说,“而且整天在外面跑,一个月能看见他一次就不少,哪一天死在外面回不来了,说不定我们也不知道。”叶灵的话语中不知不觉放进了更多牵挂。她性子散漫,不管什么事一转身就会忘掉,能让她时时放在心里的,向来只有一个木听涛,只是这几年渐渐的,她想到留哥的时候越来越多了。
  “他就算死,也一定回这里来死的。”木听涛看着留哥的背影说。
  “你怎么说的这么吓人,好象留哥儿明天就会死似的。”叶灵嗔恼。
  “你放心,留哥的法力武力都出类拔萃,想杀他可没那么容易──再过不了几年他就会超过我了。”木听涛笑着说,心中充满了对这个自己亲自调教出来的小兄弟的自豪。他微微举起杯子说:“就让留哥儿过点自由自在的日子吧。他过去一直被命运牵着鼻子走,从来都不能在想哭的时候哭,想笑的时候笑,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现在他终于可以了。希望他以后永远这样任性任意,天不能拘,地不能束,言行自在,无难无忧……”叶灵和他轻轻一碰酒杯,各自饮了这杯酒。
  “外公,我为您煮的茶,爹,我从皇宫拿了酒,娘,您也一起喝一杯好不好?”留哥一手持着茶壶,一手执着酒坛,向这片草地泼撒着,“爹,从来没有和您一起大醉一次,今天我陪您干了这一坛。”说着举坛过头,向自己口中倒下,头上身上淋漓的全是酒水。
  “爹,娘,外公……呜呜呜……”他已经醉了,在山坡上踉跄而行,号啕大哭,“爹娘……外公……你们谁来看看我啊……”悲怆的声音在山林间回荡着,妖怪们都知道地狼又喝醉了,纷纷躲离了这里。
  “啊……呜……呜呜……”留哥仰躺在地上,向着天空嚎叫,他用力抓着自己的胸膛,总觉得心口里缺少了什么东西,空荡荡地痛不可忍。
  “早就说过喝醉了醒来会很难受,你就是不听,怎么样?头疼了吧。”留哥宿醉醒来,抱着头靠在树上呻吟,叶灵正在他身边趁机向他灌输“饮酒不醉为最高”的道理。
  “木大哥……”留哥虚弱地向木听涛求助,“你快点把她弄走,我的头已经快裂开了,她还要拿槌子来敲。”
  “灵儿是为你好。”木听涛是那种一言一行、连头发梢上都刻着重色轻友的人。
  “听到了吗,我是为你好!”叶灵看留哥的样子确实痛苦,便伸手按向他的额,想用法术为他治疗一下,留哥一下子跳起来,躲开了叶灵的手直冲到河边,一头栽进了初春还泛着冰屑的水中去。“你想投水自杀啊!”叶灵嚷嚷起来。木听涛笑着摇头:“别管他了,他狗刨还是会一点的,不至于会被淹死。”
  留哥在水中浸了很久,湿淋淋地爬上岸来时叶灵和木听涛已经走了。他弹一下手指,身上立刻恢复干爽,头脑也清醒也不少。仰躺在草地上开始看着天发呆。
  这几年来他经常在人间界四处游荡,一来是觉悟到自己不应该再那样消沉下去,所以四海傲游,见见世面;二来是他想躲着叶灵。这一点或许连他自己也许都没有发觉到,但在潜意识里,已经这么做了。
  叶灵和木听涛是一对情侣,在留哥认识他们以前就是这样,以后也会继续这样下去,留哥很清楚这一点,然而有一段时候他却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叶灵身上。他开始喜欢注视着叶灵的一举一动,他开始和木听涛抢着去干叶灵吩咐的每一件事,也开始以猜测她的心意为乐,每当她眼波一转,不管开口留哥就去为她达成心愿,就是为了赢得她称赞一句“你变的真乖”或者“真聪明”。
  不能这样下去了。
  留哥在心里不止一次的这样告诉自己,可是他也知道自己的毛病──一旦被某种事物吸引就无法轻易抽身:他幼年时沉迷法术,直到父亲用武艺吸引他,他才分心出来,可是马上又被武艺抓走了全部心神;后来为了变强拼命修炼,虽然外公,父母先后去世他已经失去了变强的理由,可是象惯性一样,他还是一味地修炼,练武、修炼……反正他也不知道自己除了修炼外还有什么事好做,而把他的心从修炼上拉走的是叶灵。
  留哥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挣脱这种感觉,他只知道,凭木听涛的细心和敏锐,不可能发现不了自己对叶灵的异样。
  “木大哥会怎么想?”每当夜深人静,留哥摆脱了对叶灵的关注,一想到这句话心就会象被刺了下,可是第二天一看见叶灵的身影,他又不由自主地靠了过去,他相信自己已经从木听涛眼中看见诧异了。
  还有一个办法,走!
  留哥咬着牙下定了决心,在一个夜里独自离开了这座山林,踏入十二界中唯一由人类主宰的世界。他第一次出走的时候什么话也没有给叶灵和木听涛留下,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一定会回来,外公和父母的坟墓,叶灵和木听涛,他所拥有的一切全在这里,他还能去哪里呢?就象他自己预料的一样,外面的世界一下子就抓住了自幼只居住在地下或山林中的留哥,三个月后他回到山林中时,神情和心态都已经判若两人了。而木听涛和叶灵什么都没有问他,好象他从来没离开过一样。
  从那时开始,留哥开始习惯了游荡在外,偶尔回山的生活,他觉得也许本来最适合自己的就是这种日子才对。只是他对于叶灵的心情还是无法完全转变,有几次他匆匆回来甚至只是为了实在太思念她、太想见她一面了。不过时间总会解决一切的,至少留哥自己这么认为。
发表于 2009-4-11 23:22: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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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曾记得爱(下)

  留哥躺在草地上听着鸟鸣,度过一个悠闲的中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喜欢热闹多一些还是喜欢独处多一些,不过可以随心过日子也很惬意。
  一阵脚步声由远而近,头贴着地的留哥听的特别清楚,脚来那不是叶灵,也不是木听涛,而这个小山谷是叶灵和木听涛的起居之地,除了他们和自己,其他的妖怪根本没有一个敢来的。谁这么大胆?留哥这么想着,身体已经保持着原来的姿态,沉入了泥土之中。
  一个妖怪匆匆而来,四处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他看不见脚下的留哥,留哥隔着泥土可把他看的清清楚楚的。如果留哥愿意他随时可以取这个妖怪的性命,但是他很想看看这个妖怪究竟想干什么,所以在地下缓缓移动,始终保持在随时可以一击得手的有利位置盯着对方。
  “仙子,木前辈……仙子……”妖怪这样叫了起来。
  原来是来找叶灵和木听涛的,留哥放松下来,暗笑自己在外面呆的太久,习惯了绷紧神经了。叶灵和木听涛称霸这片山林,大多数妖怪都怕他们,但也有一些妖怪巧妙的把他们当在靠山,做为自己在这片山林中生存的筹码。叶灵和木听涛其实并不想要统治这里,他们只要这里的妖怪们都知道谁比较强大,知道不要轻易向强者挑衅而已,所以这里妖怪的生活比起其他有某个大妖怪称王的山林来已经好太多了,而且叶灵和木听涛又吃素,除了格外不长眼和格外倒霉的,一年也没有几个妖怪会死在他们手中,而且他们的存在镇压了一些有野心的妖怪外来的侵入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妖怪都这么认为。
  留哥看着这个虎妖,记得他似乎是叫李啸,常常在叶灵和木听涛面前献些殷勤,所以留哥认识他。
  李啸在这个小山谷里转悠了半天,他知道叶灵和木听涛不在,但是他也知道留哥在──他就是知道留哥昨天回来了,才决定今天开始实行自己的计划的。
  李啸就是不服叶灵和木听涛的妖怪之一。
  他在心里对叶灵和木听涛恨之入骨,原因很简单,作为由百兽之王修炼而成的妖怪,他本来应该是这片山林的主人才对,可是却被迫要向两棵树木低头,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但是凭武力和法术,他不仅不是叶灵或木听涛的对手,现在连后起之秀留哥他也不敢轻视了。所以几百年来,他在叶灵和木听涛面前服服帖帖,甚至不惜出卖其他妖怪来求得信任,为的就是寻找机会反抗。自从留哥出现,并且被叶灵和木听涛接受以后,他感觉时机也许到了。果然留哥开始整天跟着叶灵,对叶灵表现的感情除了他自己连山脚下的树桩都看的出来,于是他正要开始找机会推波助澜时,留哥自己却觉察到了自己的不正常,毅然开始四处游荡,很少回山,使李啸计划一大堆计谋付之了流水。
  不过只要留哥已经对叶灵动了心,机会就有的是,只要自己稍稍施一下手段……哼哼……
  李啸及时地收敛住了自己的笑容,还是装出一副十分焦急的样子叫着:“仙子,仙子,出大事了!您在哪里?”他刻意在谷中转悠几圈,让留哥注意自己。
  “出什么大事了?”留哥听了他的话,一开始也充满了好奇,想从地下跳出去问问他,但是看着他走动后,却皱起了眉头。他到底想干什么?如果他是真的来找叶灵或木听涛的话应该很明白他们两个的脾气──别的妖怪不经他们允许踏进了这个山谷的话,他们早就跳出来了,如果来妖开口解释自己的来意慢了一步的话,连命都会丢掉半条。如果他们没有马上出现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们不在这里。这是山中的妖怪们都很清楚的事,李啸时时在叶灵和木听涛面前献殷勤,当然不会不知道。那么他还在这里穷转悠个什么劲?
  留哥多了个心,没有动,缩在地下看着李啸在自己头上来来去去了好几次,耐心地等着他的下一步举动。
  李啸扯着脖子叫了十几声,见谷中一点动静都没有,便离开了这个小山谷。
  留哥从地下悄悄跟了上去。
  李啸离开小山谷后也不叫了,鬼鬼祟祟,边走边东张西望,留哥看在眼里更加觉得他可疑,便一直跟着他。李啸先是在山林中漫无边际地走了大半个时辰,又停下来和遇见的妖怪聊天,张家长李家短的闲扯了大半个时辰,又抓了一只野猪来吃,然后在树下小憩。留哥在地下耐心地看着他,直到傍晚,李啸才一骨碌爬起来,向后山走去。
  叶灵和木听涛的势力范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其实凭他们的法力,完全可以控制更大的地方,但是他们都没有那样的野心,所以一直仅仅拥用对自己生长的地方的“霸权”。这片山林有七座山头,现在李啸却翻过了最后一道山梁,现在他和在地下跟踪他的留哥已经在叶灵和木听涛的地盘之外了。
  李啸一直往前,留哥也一直跟着他。当他们这样一前一后又翻过了几道山头后,就是留哥完全陌生的地方了。他这些年四海傲游,但是自己家园的附近反而从来没有到过。当李啸停下来之后,留哥打量四周的景色:因为是彼此相距不远的山林,所以有的植物、动物甚至风光都相去不远。但是因为这里山势更险,林木更密,不由让人有种阴森的感觉。而且从一路走来的观察来看,这里的妖怪和动物无论警惕性还是反应力都比叶灵的山林中要高、要灵敏,根据留哥这些年的经验,这里应该有一个大妖怪存在,一个凶残暴虐的大妖怪才能把山林中的群妖慑伏成这个样子——比如说眼前这个犀渠。
  一个犀渠庞大的身体卧在青石上,李啸上前行礼,不知和他说了句什么,他的眼一下子睁开了,精光带人,沉声问:“真的?”
  李啸忙不迭的点头。
  犀渠没有变幻人形,青苍色的身体巨大壮硕,两支尖角雪亮,闪着幽光。他就是这一片山林中最强大的妖怪,统治着叶灵势力范围这外的这片山系其它的所有地方。自称叫元竦。初次看见他的留哥只是警惕于他的强大,但李啸和他打交道已久,知道他的生性多么残暴,一边等他开口,一边心口陪着十二分的小心。
  “帮我对付叶灵?你会这么好心?话应该反过来说,是你想让我帮你对付她才对吧。”
  “晚辈决没有这个念头。”李啸忙表白自己的心意,“晚辈确是为了元爷您着想的。只要用晚辈想出的法子,保证一举可以除掉叶灵和木听涛。”他说着凑上去,在犀渠耳边嘀咕着,地下的留哥虽然伸长了耳朵,还是什么也没有听见。
  李啸一边说一边比划,足说了两刻钟,听完他的话,犀渠沉吟起来,半晌才说:“你想利用我对付叶灵不是一天了吧!”(留哥心中暗说:“果然如此!”)李啸却连忙否认:“元爷,您本就该是这方圆千里之主的啊!别人不知道,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那个叶灵论哪一点比的上您?还偏偏要作威作福,时不时的出些莫名其妙的点子消遣大家,哪里有一星半点的王者之风。我等到不服气她已久,只是迫于她和木听涛的淫威,不敢造次而已。如果元爷您能一举除掉他们,不但可以把这座山系全部掌控在手中,我们这些弱小妖怪也是感恩戴德的。
  “感恩戴德?哼……”犀渠冷笑一声,“怕是想让我们斗个两败俱伤,某人好坐收渔利吧。”
  留哥暗暗点头,这个犀渠到不笨。
  “元爷,我要是想坐收渔利,怎么可能为您计划这样不是费力气的办法,不是应该挑唆您去跟叶灵死拼才对?我是实在受不了叶灵那个婆娘了,又十分仰慕您才这么做的啊。”
  犀渠心里何尝不明白李啸想挑拨自己和叶灵斗个你死我活他自己趁机称霸这片山林的野心,但是他一向自视颇高,跟本不把李啸的这点小小花招放在眼中,而且他心中也很想打败叶灵,把她的势力范围,甚至她本人一齐据为己有,即然有这个机会的话……
  “李啸,你说的就是这个地狼吗?”犀渠站起来问。
  “糟了!”留哥一听到这句话,直觉地暗叫不好,急书记向土地中奋力下潜,耳边还依稀听到李啸在说:“这个小子狡猾多疑,把他引来可真不容易……”
  “仙子,仙子,木前辈,二位在吗?”李啸小心翼翼地叫着靠过来,这次他可是真的小心翼翼,要骗过老谋深算的木听涛可比引诱留哥上钩难上一百倍。
  “干什么?”木听涛和叶灵正并肩坐在山崖上看落日,听见李啸咋呼着过来,木听涛懒洋洋地问了一句,叶灵却靠在木听涛肩上,一直看着远处,连头都没有回。
  “二位,不得了了!”李啸大口喘着气,俯下身装作擦汗,避开木听涛的目光说:“留哥他出事了!”
  “什么!”木听涛一伸手扣住了他的手腕,“你再说一遍!”
  李啸的手腕一阵巨痛,不由呲牙裂嘴,但是心里却不由暗暗高兴,这就是所谓的关心则乱啊,他面上还是诚惶诚恐地说着:“不好了,留哥他……他……”他有意结结巴巴地,偷眼看叶灵的反应。
  果然,叶灵在听到“留哥出事了“时已经回过了头来,现在听他一直在那里“他……他……”的,伸手按在他头上冷冷地说:“你再给我‘他’一次试试看。”
  “他被元竦抓走了!”李啸马上一口气说完。
  “元竦?”
  叶灵和木听涛对视,“我们和他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啊。”
  “留哥自己不小心走到他的地盘里去了,所以……”
  “不可能!”木听涛冷冷地打断他,“留哥一向是把‘灯下黑’的理论运用到极致的,他从来不到离家那么远的地方游荡。”
  李啸被他的目光看的打个寒颤,连忙说:“是那边过来了几个妖怪,留哥跟着他们想看他们来干什么,结果就一直跟过去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难道你……”叶灵盯着李啸问。
  “仙子饶命!”李啸太熟悉叶灵这种目光了,这种时候的她可不一定会干出什么事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她不管想干什么都是会不加考虑,毫不犹豫的。所以他马上先求着饶跪下去再说:“我确实跟在留哥后面来着……我没用,我胆小,我,我一看留哥遇上元竦后吓坏了,所以没有上去帮他……我实在是怕啊,仙子,我这点雕虫小技,上去也只会给留哥添乱啊……”
  “行了,你不用再罗嗦了,原原本本地把事情说一遍吧。”木听涛开始的惊讶之后已经平静下来,恢复了往常老是挂着淡淡笑容的神情,并且拉着叶灵又坐了下去。叶灵板着脸坐在他身边,有些不耐烦的样子,她是个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的人,一向不太去考虑前因后果(这才是这里的妖怪们特别怕她的真正原因,很多死在她手中的妖怪是正真做到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这一点的)。
  “我,我跟着留哥到了那边,遇上了元竦,我远远地没敢上前,所以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是看到他们说了一阵子后就动了手。然后……留哥输了……元竦把他抓走……我,我就急着回来报信了。”说完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叶灵和木听涛。
  “果然还是有这么一天,哼!”木听涛冷笑着说,“我早就知道总有一天和那个犀渠斗一场,也不差早这么几天。灵儿?”
  “他抓了留哥儿,当然要去找他。”叶灵也这么认为。
  “李啸。”木听涛吩咐,“给我们带路。”
  “是。”努力掩饰住语气中的几分高兴,李啸转身带头走去。
  “也许他抓走留哥,就是为了引我们去吧?”
  “那几只从那边过来的妖怪,也许就是他派来专门要引留哥上钩的也说不定。”
  “是啊,他想向你下手不是一天了呢。”
  “怕他不成!”
  叶灵和木听涛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跟着李啸往前走,就快要走出属于他们的势力范围时木听涛停下脚步笑说:“即然他可能是有意引我们来,前面不知道设了什么阴谋,什么陷井呢,李啸,你先回去。”
  “是。”李啸忙不迭的答应。即使木听涛不这么说他也会找机会溜走:好不容易元竦和叶灵、木听涛要开始火拼,他怎么可以夹在中间当作牺牲品。以前虽然元竦一直有吞并叶灵的领地的打算,但是他没有把握同时对付叶灵和木听涛两个人,所以按捺至今,而叶灵和木听涛向来没有野心,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态度,他们的冲突才一直没有发生。李啸早就计算过双方的实力,觉得元竦比起叶灵和木听涛两个还稍逊一筹,所以他才一直忍耐着,甚至不惜为他们调解纠纷,为的就是等到今天这样的机会。元竦早有准备,手里又有留哥,刚好和叶灵加木听涛扯平,李啸要的就是他们两改俱伤,自己好从中获利。如果运气好他们三个加上留哥同时于尽,这一片山林从此后就是自己的天下了,他越想越得意,不由脸上挂满了笑容。
  一阵巨痛从背心传来,瞬间蔓延到了全身。
  他低下头,看见胸口透出一截木剑的剑尖来。
  “木听涛,你……”他来不及说完这句话,木听涛一抖,收回了木剑,木剑一离开李啸的身体便还原为一段树技,被木听涛随手丢开,而李啸的身体倒地,变成了一只斑澜猛虎,至死眼睛也没有闭上。
  “你真地以为我会相信你吗?”木听涛冷冷地说。
  叶灵一直淡淡地看着这一切,催促说:“我们快点去救留哥儿吧。”说完急着先走,木听涛看她竟然匆忙的走在了自己前面,笑着摇头。
  四周都是熊熊的火焰,叶灵几次冲到里面,但是终究还是无奈的退了回来。
  她和木听涛纵横无拘惯了,当听到留哥被元竦抓走后,他们不是没有想到元竦会设下陷阱等他们,但是还是一点都不畏惧的前来向元竦正面挑战,自信可以应付任何麻烦,没有想到元竦表示要堂堂正正决斗之后,把他们引进了这个山洞中。等叶灵和木听涛发觉不对时,元竦在这里布置的陷阱已经启动了。叶灵将木听涛一掌打了出去,自己却没能及时脱身。
  这是由人类的法术布置的火焰阵法,是专门用来对付木精的,叶灵不知道元竦是自己去学了这样的法术还是找了人类来帮他,但是她知道,人类的法术和妖怪们修炼的不同,他们虽然没有妖怪们那么长久的时间和天资,但是修炼的方法自成一派,有速成的功效,最重要的是,他们修炼的法术简直就像是专门来对付妖怪们的,往往一个只有十几二十年道行的人类就可以对付得了几百年修行的妖怪。
  而这样一个火焰阵,凭着叶灵得道行修为竟然来回徘徊,走不出去。她每次选择了一个方向,走不了多远就会被火焰逼回来,她心里很清楚这个地方并不大,但因为五行相克,他们木精天生怕火,就是没有办法冲出去。
  “唉……”叶灵叹口气,盘膝坐在火焰阵中间,闭目凝神,不再浪费体力了。
  “元竦,出来!”木听涛被叶灵竦出阵外后一样没有办法进去救援,只好先找出摆阵的人再说。“元竦,你不要和我一决高下吗,临阵脱逃算什么好汉。”
  “哼,木听涛,你认为我会逃吗,这可是除掉你和那个婆娘最好的时机。”元竦从树丛中走出来,抖抖身体,化出了人形。
  他一出来,木听涛立刻发觉到这个阵法不是他的法力所设的,那么是另有其人?那个人在哪里?要解除法术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出施法的人,不过在这之前,要先解决掉这个犀渠。
  “你找不到的,”元竦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个真是天师门徒亲设,那个婆娘死定了。木听涛,我倒是很欣赏你的才干,以你的能力何苦要做女人的跟班,只要你来我这里,什么样的女人弄不到手。身为男子汉大丈夫,整天被个女子使来唤去,亏你还真有脸作人。”元竦说这样的话只是要扰乱木听涛的心神,他可不想拉拢木听涛这样有可能盖过他的妖怪,也知道木听涛绝对不会屈就于他。
  木听涛没有说话,缓缓举起一柄木剑,整个山林的树木都跟着他的动作产生了共鸣。
  元竦长啸一声,群山震荡。
  狂风呼啸中,两条人影纠缠在了一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留哥才慢慢醒过来。
  当元竦想要抓他时,他自知不是对手,急速的向大地中沉下去,这个选择果然是对的,作为元竦来说,不管他的法术多么高强,也无法象地狼一样在大地中来去自如,元竦的一抓落空,这时的留哥已经处身于地下近百米了。他正要转头从地下回去给叶灵和木听涛报信,忽然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土中生出来,向无形的巨蟒一样捆住了他的身体。“控土咒?”留哥曾经跟随他的外公任商学过一些似是而非的人类法术,知道这种法术是人类专门用来对付地狼、无伤等土中妖怪而发明,是他这样种族天生能力的克星。留哥顾不得多想是元竦会使用人类的法术还是他有人类的帮手,急忙按照外公曾经教过的办法化解。他一边用同样时人类的法术来对抗,一边急速升上地面,然后再火速潜下去,但是当他第二次使用这样的办法,浮出地面,控土咒的威力终于被化解了时,元竦已经掌握了他的动向追到了他身后,一掌击中了留哥的背。留哥忍着疼痛在元竦抓住自己之前又落入大地,还好在元竦只是想抓住他来威胁叶灵、木听涛没有打算杀他,出手时留有余地,所以他才能逃过元竦接连的攻击,终于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在极深的地下,留哥心力一边想着“要回去报信”,“要回去报信”,一边还是支持不住昏迷过去。
  “糟了,木大哥和叶灵会上当的。”留哥这样自言自语着站起来,他在大地之中快速的穿行,来到了地面上。
  “木大哥!”木听涛和元竦的战斗正无比激烈,留哥一露出头就觉察到了,“可是叶灵在哪里?难道她已经……”留哥看到木听涛和元竦的战场后却没有找到叶灵的身影,他知道叶灵和木听涛作战时一向是形影不离,一个战斗一个观战的,现在叶灵没有在这里,会不会她……想到这里他的心里一阵难耐的疼痛,虽然明知道只是自己的设想,但设想中的事情竟然还是令他难以承受。
  “木大哥,木大哥!”
  和元竦缠斗中的木听涛听见留哥的声音精神一振,叫道:“去帮灵儿!去那个山洞里!有火焰阵法!”留哥听了二话不说,立刻向那里跑去,木听只是这样分神说话就险些被元竦击中,只好集中精神对付他,把叶灵那面的事暂时交给留哥去处理。
  “果然是个人类。”留哥走进山洞里,看到叶灵盘膝坐在一个用朱砂画成,四周布满咒符的阵中,阵后又一个高台,一个人类的道士手中持着串着咒符的桃木剑正在念念有词,忽然大喝一声,口中喷出火焰点燃了那些咒符,那个阵中红光闪现,叶灵的身体顿时连连颤抖。
  “妖道!”留哥大喝一声,跃在空中向道士扑去,道士把剑一点,一道红光射向留哥。
  留哥这些年在人间界四处游荡,但是他和大多数妖怪一样,尽量避免和人类发生冲突,虽然也遇见过几次人类的法师,他都是避开对方的锋芒走为上着,所以这是他第一次和人类法师正面敌对,虽然心里有些紧张,但是为了叶灵他什么也顾不得了。
  留哥挥爪挡开那道光芒,手指一划,沙石乱飞,击向道士,道士迅速扔出几张咒符,他的法坛前出现了几个金甲武士,手持长刀巨戟扑向留哥。留哥和这些武士战斗的同时,道士又开始念念有词的推动阵法,对于这个地狼他不是很放在眼里,他顾忌的是阵中困住的那个树妖,这个妖怪道行高深,自己是先发制人才制住她,一旦被她挣脱出来自己可不一定能是她的对手。
  留哥打倒了眼前的对手,道士手一扬就又出现十几个,再打完了,道士马上又做出来,怎么也杀不完打不尽,他看着阵法中的叶灵,心里急躁起来,就算不能打败这个道士至少也要把他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让叶灵有机会破阵,现在这样怎么行。眼看着道士烧掉一道道符咒,叶灵再阵中的深情越来越痛苦,留哥牙一咬,长啸一声,不顾金甲武士对自己的攻击向道士全力攻去。
  两名金甲武士的刀、戟一先一后打中了留哥的肩背,但是道士没有料到留哥会有这样不顾死活的进攻,也没能避开留哥这一击,留哥一条手臂折了,口中吐出一口血来,他身强力壮,虽然受了重伤,摇摇晃晃的还是站住了,那个道士却是擅长使用法术咒符,身体不堪一击的人,被留哥打的飞出老远,撞在石壁上,顿时委顿在地上爬不起来了。施法者法力不续,阵法的力量就弱了下来,留哥纵身跳了进去。
  “叶灵。”留哥伸手把叶灵扶起来,“我们快点走!”他知道自己只是暂时减弱了阵法的力量不是破了阵,那个道士也没有死,火焰阵的威力随时会重卷。
  叶灵疲倦虚弱,扶着留哥的手站起来,惊讶地说:“留哥儿,你竟然没有被他吃掉!”
  “我当然没有被吃掉。”留哥看着四周。叶灵为了对抗阵法消耗了很多的法力,如果直接传过火焰她可能会受不了,留哥寻找火焰比较弱的地方。
  “留哥儿,你的手怎么断了?你怎么在吐血?”叶灵继续大惊小怪着。
  “我们先出去再说。”留哥打断她。
  “你跟着我。”叶灵举步走向前,想护在留哥身前。
  “你走后面。”留哥拉住她,“跟着我!”他选好了方向,准备冲出一条路让叶灵通过。
  “可是你受了伤!”叶灵还是想拉住他。
  “叫你听我的!”留哥受不了她的啰嗦,大吼了一声,“那是个人类法师,难道你懂人类法术比我多!”从来没有谁这样用命令的口气和叶灵说话,她反而被吓住了,乖乖地跟在了留哥后面。留哥用单臂猛挥,疾风在火焰中卷开了一条路,他反手拉着叶灵往外冲去。他本来以为这个阵并不大,应该很快就可以跃到安全的地带,没有想到走了几十步,他的力气都快用尽了,火焰还是看不到尽头。等留哥的气力终于支持不住时,四面火焰一合,扑头盖脸的向他和叶灵席卷来。留哥顾不得许多,回头一把抱住叶灵,把她紧紧护在自己怀里。他的身材高大,娇小的叶灵被他一抱,整个人都陷在他怀里,留哥不再躲闪火焰,任由火舌舔着自己的身体,全力向外跑去。
  “留哥,你在着火。”叶灵听到火焰烧到了留哥的衣物、毛发,极力想争脱出来。
  “我会救你出去的!”留哥大声说,即使他自己烧成灰,他也要把叶灵安全的带出去。
  “马上快放开我!”叶灵大声命令。
  “你给我别动!”留哥把手臂收的更紧了,他现在身上被火烧得很疼,原本受的内伤令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一样,手臂又断了,背上火辣辣的已经分不出是被火烧得疼还是伤口在疼了,有种自己随时会倒下去再也起不来的感觉,偏偏叶灵还在耳边不停的啰嗦,“你不会闭嘴安静一会吗!”他的口气越来越不好听。
  “你……”叶灵被他气地说不出话来。她和木听涛一起行动时都是由她来指挥,即使她说的不对木听涛都会听她的,而这次她明明是为了留哥好,她的道行也确实比留哥高,由她在前面也更合理,对方却完全不领情,还对她大呼小叫的。叶灵的师傅曾经是拥有这片山林的大妖怪,冷血无情,杀人不眨眼,唯独宠爱这个徒弟,对叶灵千依百顺,所以自从叶灵修炼成形来就被顺从惯了,没有什么人敢对她这样说话,只有这个留哥一直不把她放在眼里,刚刚认识的时候就是这样,从来不听话,还敢对她下命令。
  “烧死你好了!烧死你吧!”叶灵气乎乎地嘟囔着,不再管他了。她索性把脸埋在留哥怀里免得烟火熏到自己,就让他去胡闹算了。在她心目中留哥一直是小孩子,现在听着他的心跳,感受到他手臂的力量才明白他已经长大比木听涛还要高大了。
  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情形,那时她一直认为木听涛是由自己照顾的小孩子,直到有一天木听涛紧紧的拥抱了她,她才意识到木听涛长大了,是个反过来可以让自己依靠的男子了……不对,自己在想什么?怎么可以用这么暧昧的姿态和听涛外的男子依靠在一起?叶灵忽然想到留哥也是个成年男子了,又用力挣扎起来。
  “你再动我就咬你一口!”留哥不致什么时候恢复了妖怪的形态,他张开嘴威胁着,明明自己都快要死了,叶灵竟然还在动来动去,他也气的发疯。
  “你不能抱我,你又不是听涛!”叶灵这次是认真的挣脱了他的搂抱。
  留哥怔了一下,这时距离阵法的边缘已经不远了,但是火势却猛然又大了起来,留哥知道是那个道士已经醒来,又开始施法了,他一掌推在叶灵背上把她送了出去,自己却因为用尽了力气跪倒在地上,“我永远也成不了木大哥,可是我一样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可以为你死……”他苦笑了一下,看着阵型变化,火焰在他面前合拢,把他困在了阵的中心。
  “留哥儿!”叶灵眼看着留哥落在了后面,开始是她用这样的办法把木听涛送出阵外的,现在留哥又对她用了一样的办法。“妖道!受死!”叶灵向正在做法的道士扑去。道士对付她不敢象对付留哥一样大意,跳出法坛,步踏七星,手持桃木剑,和叶灵打斗起来。叶灵的法力在阵中已经消耗了大半,而道士并不擅长打斗,双方也算势均力敌,但是当道士有做出那些武士来后,叶灵就有点疲于应付。
  这个道士本来是天师的弟子,他学了一身好本事,但是人品却很低下,终于有天利用法术做出了师门难容的行为,他知道自己会受到重罚,就逃离了道观,从此后隐匿山林,和妖怪们为伍起来。元竦想要利用他来对付叶灵,他想利用元竦在山林中站住脚,一人一妖认识后一拍就合。这次他花了三个月时间摆下的阵法终于排上了用场,本来以为可以把这个木妖一举擒来,没想到因为留哥的一番捣乱她竟然脱身出来。如果这次连这个木妖都收拾不了以后怎么在这里立足?道士咬破舌尖,把一口朱砂和着血喷到一张咒符上,咒符燃烧后,一条舞动的火龙出现在叶灵面前。
  “妖怪!看你那里逃!”道士有一连扔出十几个金甲武士,自己也提剑上来围攻叶灵。
  叶灵身体一转,无数的树叶凭空出现,环绕在她的身边,她闭目而立,道士的武士和火龙却不等攻到她的身前就被这些树叶挡开。
  “只守不攻看你能撑到几时!”道士冷笑。
  “疾!”叶灵猛然睁目大喝一声,那些树叶片片快如闪电向道士和他的火龙、武士射去。只见火龙和武士被无以计数的树叶打中,顿时化作了乌有,道士也仰面倒地,不知道是死是活。叶灵捂着胸口吐出了一口血,向阵法走去:“留哥儿,你要不要紧?”虽然从外面看不到,但是道士倒下去后阵法中的火焰应该已经减弱了,叶灵连叫了两声,留哥却没有声响。“留哥儿?留哥儿?”
  “啊……哇哇哇哇……”阵中突然传出一声狂吼,只见留哥浑身着着火跃了出来,他直向前冲,竟然一把抱住了那个道士,那个道士被叶灵打倒后刚刚挣扎着站起来就被留哥带着火焰抱住,嗷嗷怪叫起来。“这不是你自己放的火吗,你叫什么!”留哥说着,一口咬断了对方的喉咙。叶灵冲过来为他扑火,他一下子倒在地上再也不能动了。
  “灵儿!留哥儿!”洞外传来了木听涛的声音。木听涛浑身是血,一道伤痕划过了半张脸,一只眼睛闭着,左腿上的伤口露出了骨头,但是他的手里却拎着元竦的头。要是平时他伤成这样叶灵早就扑到他怀里了,但是这次叶灵却没有那样的关心他,哭着说:“留哥儿,留哥儿……”留哥躺在地上,浑身被火烧得一团焦黑,手臂断了,口中还在一口一口的呕着血。
  “留哥儿……”木听涛一下子扑倒在留哥身边。这样重的伤势,他简直不敢去想还有没有办法医治。
  “都怪我,我没有看见他伤得这么厉害……”叶灵看得出留哥受的最重的是烧伤,而那是他用身体保护自己时被烧得,自己在阵中时竟然没有注意到他伤得这么严重。
  “木大哥……你没事就好……”留哥在神志不清之前看见了木听涛安然无恙松了口气,“你们都是为了来救我,我……”他看着叶灵这句话没有说完就昏迷过去。
  “留哥儿!”“留哥儿!”叶灵和木听涛连声叫他,但是不管是用法力还是给他吃下丹药,他都没有醒过来。
  “灵儿,”木听涛把刚刚采来的一棵灵芝递给叶灵,“留哥儿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叶灵哽咽着说。她把灵芝弄碎,喂到留哥的嘴里,留哥虽然在昏迷之中,勉强还知道下咽,就着水一口一口吞了下去。他这一个多月来一直是这样的情况,虽然叶灵和木听涛想了很多办法,他的外伤略有好转,但是受的内伤和被火焰阵烧到伤势起色甚微。叶灵因为在他破阵救自己的时候还生过他的气,总觉得问心有愧,一直在认真得照顾他,木听涛没有办法劝她,就四处去为留哥寻找药物。
  “我去看看丹药练得怎么样了。”木听涛拂着叶灵的鬓发说。
  叶灵点着头,听着木听涛走了出去,已经用了那么多珍奇药物,也用了各种法术,为什么留哥儿还不醒过来,难道他就这样……叶灵脑子里盘旋着不祥的念头,啪嗒啪嗒的掉眼泪。
  “叶灵……”昏迷中的留哥突然叫。
  “啊!”叶灵一下子跳起来,“留哥儿醒了!听涛!听涛!”她欢呼着想出去找木听涛。
  “叶灵!”留哥猛地提高了声音。
  叶灵止住了脚步回过头来,原来留哥只是在昏迷中的呓语而已。他是个倔强的吓人的家伙,受了那么重的伤,即使在昏迷中都没有呻吟一句,但现在他却在一声声的叫着叶灵的名字。叶灵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探着身子问:“留哥儿,你是不是醒了?”
  “叶灵!叶灵!”留哥还是只叫她的名字。
  “你叫我干什么啊?我给你水喝好不好?”叶灵拿着水杯去喂给他喝。
  “叶灵!”留哥伸手乱抓,打翻了杯子,也抓住了叶灵的手,“叶灵,我也和木大哥一样,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留哥明明是昏迷着,却还能声嘶力竭的吼叫,一下子把平时自己都不敢性、不敢承认的话全说了出来。
  “啊……”叶灵尖叫着挣脱开手,捂着胸口喘气,指着还在昏迷中的留哥说:“留哥儿,你疯了!”她越想留哥的话越害怕,转身想跑去找木听涛。
  “叶灵,其实我不想死……死了就再也看不到你……我想到爹娘、外公身边去,可是我不想再也看不到你……爹,娘,外公……叶灵,叶灵……”留哥竟然哭了起来。
  “你……”叶灵又走回来,伸出手指擦擦他的脸,“你竟然也会哭?”她只看见过留哥大醉后嚎叫狂哭,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静静地流眼泪。“叶灵……呜呜……”留哥哽咽的喘不上气来。“我在这里,在这里。”叶灵只好给他摩挲胸口,留了下来,“我在这里就是了,不过你不要再乱说话啊。”
  留哥很听话的闭上了嘴。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叶灵的警告,总之从那以后他在昏迷中再也没有开过口,他的伤势从那一天开始也一天天的好起来,又过了半个月,他终于睁开眼清醒了过来。叶灵和木听涛自然高兴的不得了,更加卖力的弄些药物和滋补品来给他吃,叶灵最害怕得事也没有发生——留哥清醒后一如往常,对她不冷不淡的,没有再说出什么吓人的话或者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也许当时是他昏迷太久脑子迷糊了,叶灵这么自欺欺人地想着,放下了心,整天哼着小曲起劲的照顾他。
  “灵儿,你休息,我来吧。”木听涛劝她。
  “不用,我马上就弄完了。”叶灵用力搅拌着锅里的妖怪蔬菜汤,“留哥儿最近虽然整天躺着不动,但是吃得越来越多,这一个恐怕晚上就吃上了,你有时间再去抓个什么回来。”
  “好,我知道了。”木听涛笑着说,“你也别让自己太劳累啊,不然我会心疼的。”他为叶灵把垂到额前的头发整理一下,去执行她的命令了。
  “留哥儿,吃饭。”叶灵端着一大锅食物进来吆喝着,“小心别烫着啊。”
  “不是说你不用再煮妖怪给我吃了。”留哥还记得当年叶灵煮妖怪煮的她自己哭的事,不愿意她做这些。
  “这些比较滋补啊,来,尝尝。”叶灵认为自己的手艺绝对大有进步,喜滋滋的去喂他。
  留哥避开她,自己伸手接过去。
  “你的手臂还没有全好啊。”
  “没事。”留哥低头猛吃。虽然口口声声说不用叶灵做饭,但是不管叶灵做得怎么样,不管分量多少,他都会一点不剩的吃光。
  “吃得满头大汗……”叶灵拿手怕给他擦汗。
  “别碰我!”留哥猛地一把挥开了她的手。
  “你干什么啊!”
  “叫你别碰我你就别碰!”留哥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只好尽力的避免和她接触。
  “不碰你!不碰你你昏迷的时候怎么照顾你啊!”叶灵对他的忘恩负义大为不满,“你以为是我愿意碰你的!也不知道是谁口口声声说喜欢我,抓着我不放。”
  “当啷”留哥手里的锅子掉在了地上,叶灵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双手捂住嘴巴,他们两个大眼对小眼的相互看了半天,终于叶灵捡起锅子跑了出去,跑出了山洞后,她回头看见昏暗的山洞里留哥正把脸埋在手里,一动不动。
  留哥的体质极佳,一旦开始康复复原的速度便很快,等到稍稍能动之后他就用躺得快生锈了为借口开始四处游荡,等他的法力恢复了几成后,他更是不肯好好的呆在山上,开始了一种比过去还要狂放的生活。
  木听涛对于留哥一向放任,只要他的伤好了要做什么都随他的便,而且元竦死后他和叶灵的领地大了一部有余,各种事端、各种想趁着元竦死后弄些花样的妖怪纷纷涌现出来,叶灵从来不耐烦这些事,所以木听涛就每天在为这些忙碌,也没有办法过多的关心留哥了。
  叶灵却不由自主地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留哥身上。
  她是个凡事都漫不经心的人,但是一旦开始注重什么事又会钻牛角尖,留哥真的喜欢自己吗?他明明一直在和自己弄别扭为什么又说喜欢自己?难道他这种疯疯癫癫的行为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她顺着这样的念头一个劲的想,想不通就去观察留哥,捉摸留哥的想法,在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已经放了很多心在留哥的身上了。
  听涛不在,我应该替他照顾留哥的,叶灵不断的告诉自己这个理由。她坐在树枝间,无所事事的看着大雨,心里在想着雨下的这么大,留哥跑到哪里了?
  大雨已经下了四天三夜还没有丝毫要停止的迹象,山林中有个胜遇刚刚失去了孩子,悲伤的母亲的眼泪招来了倾盆大雨,这是即使叶灵和木听涛都阻止不了的事情,有再强大的法术也不能使她脱离悲痛,大家只好等待时间使她的情绪稳定下来。叶灵有些懊恼地看着自己的花圃:早知道自己早点除掉那个野猪精,现在都是他吃了那个小胜遇,才害的大家好几天见不到太阳,自己的花都快淹死了。对,去抓他来给留哥吃掉。她正在那里数着雨滴胡思乱想,一阵狂歌狂笑声传来,叶灵叹口气,知道留哥又喝醉了。
  “哈哈哈哈哈……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哈哈……”留哥在大雨中手舞足蹈,根本没有用法术遮蔽自己,“你没事笑人家孔丘干什么?人家死了几千年了!”叶灵跑过去为他避雨,但他马上推开,仰着头让雨打在脸上,一边还是狂笑:“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所以终日醉……”
  叶灵知道教坏留哥的人是谁了,开始就不应该让他读李白的诗。
  留哥还要在雨里扑腾,被叶灵死拉活拽的拖进了山洞里,他浑身的泥水弄了叶灵一身一脸。“死李白,我要去刨你的坟!”向来爱干净的叶灵忿忿地擦着脸。
  “哈哈,哈哈哈哈哈。”留哥故意往她身上溅泥。
  “留哥儿,再闹我就要把你和李白去埋在一起!”叶灵气乎乎的威胁。弄得这么脏,还是去洗洗吧。
  “叶灵……”留哥突然从背后抱住了她,“别走……”
  “脏死了,放手……”这下子他可把泥全蹭到自己身上了,叶灵一挥手,留哥跌了个跟头。
  留哥坐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叶灵,我是怎么了?叶灵……我究竟怎么了啊……为什么我的心里全是你……”
  “留哥儿……”叶灵明知道自己应该一走了之,可是看着留哥的样子,她狠不下心来。走过去摸摸他的头:“男子汉大丈夫,别哭,乖啊。”
  留哥又用双手去环绕她的肩头,不知为什么,这次叶灵没有推开他。
  “别动。”留哥低声命令。他和温柔容让的木听涛一点也不一样,总用命令的口气和叶灵说话,可是叶灵又总会身不由己的听了他的。留哥冰冷的嘴唇触上了叶灵的面颊,然后收紧了双臂,叶灵靠到了他的胸口,听到他的呼吸声、心跳声、甚至血液流动声……叶灵挣扎了几次,但是留哥搂着她不肯放手,他们就用那样的姿态一直以为到了天亮,一直到阳光射入了山洞,一直到洞外传来了脚步声。
  “啊。”
  木听涛轻轻地惊呼惊动了他们。
  叶灵和留哥直到此时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在做什么,彼此迅速分开来。
  山洞中一片沉寂。
  木听涛站在洞口,叶灵坐在地上,留哥半跪在她身边,谁也不动不语。“啊……”留哥忽然大叫着向外冲去,木听涛没有阻拦他,微微侧身让他从自己身边跑了过去。
  “木大哥,叶灵,我对不起你们。”留哥出去后跪倒在地上连连向洞里的两个人磕头,“都是我的错!是我该死!”他一连磕了无数的头,直到额头碰出了血来,才跌跌撞撞的跃过树丛,消失在山林中。
  “听涛……是我的错。”叶灵不知道自己究竟对留哥是什么感觉,甚至对于眼前的木听涛也茫然起来,也哭不出来,只是呆呆的坐着。木听涛向她走了几步,似乎张开手臂想拥抱她,但是在距离它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来,摇着头苦笑起来。他又和叶灵这样沉默了良久,才说:“我去找留哥儿。”
  “听涛……”叶灵虚弱的叫他。
  “灵儿,你……”木听涛没有再问下去,其实他知道自己根本什么都不用问,因为依照叶灵的个性,她不喜欢留哥的话,刚才的事就不会发生。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叶灵用力摇头。
  “我也……不知道……”木听涛微微闭了一下眼,出去了。
  木听涛盘膝坐在山坡上。留哥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一直没有露面,但是他知道不论发生什么事留哥都会回到这里来的,这里有他的父母、外公和自己,他根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木听涛已经坐了两天,他知道留哥今天一定会回来,问题只是他敢不敢来见自己而已。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哪得工夫,近来始觉古人书,信着全无是处……”留哥摇摇晃晃,一身酒气的走来,醉眼朦胧地一边走一边还在扯着嗓子念词,“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摇来扶……”他经过木听涛身边时哈哈笑着伸手在木听涛肩上推了一把,斜眼看着他说:“……以手推松曰:‘去!’哈哈哈哈……”他张开双臂仰天大笑,趔跄着在原地打着转,又晃着手里的酒坛向前走去。
  “留哥儿……”
  “干吗?”留哥靠着树回过头,眼睛半睁半闭地说,“我还没醉,不用管我……”
  “留哥儿,”木听涛看着他的眼睛说:“别在我面前装醉,我有话跟你说。”
  “呵……”留哥苦笑一声,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双手按着脸向着天,不敢去看木听涛的脸。
  木听涛在靠着他下坐,却什么话都不说,沉默了良久才突然说:“留哥儿,你相不相信,我从来没有喝醉过?”
  “什么?”留哥终于抬起头看着他。
  “因为灵儿不喜欢别人喝酒,所以我从来不知道喝醉的滋味……”木听涛用力一拍留哥的肩,“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还没有一起喝过一次,怎么样,今天要不要陪大哥喝个痛快!一醉方休!”
  “好!不醉不归!”留哥把手中的酒坛往石头上一放,“今天咱们兄弟好好喝一杯!”说完先举起酒坛把酒往嘴里倒去。木听涛接过坛子,也一仰头,将烈酒灌进了口中。他们你一口,我一口,不一会就把坛子里原本有的半坛酒喝了个干干净净,留哥最后一次举起坛子摇晃,但只有一滴酒滴了下来,他一挥手把空坛子丢了出去,在一块岩石上摔的粉碎。留哥本来就已经喝了不少,而木听涛实在没有什么酒量,喝下这半坛酒他们都真的醉了,留哥把手垂在膝盖上,深埋着头,木听涛双臂撑在身后,正向天吟诗,呼啸不已。
  “木大哥……”留哥低声叫一句,他没有抬头,但是双肩耸动,已经哭了起来,“木大哥……”
  “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木听涛用力揉揉他的头发。
  “我……我……我对不起你……”留哥压抑不住,泣不成声,“我居然……”
  “真是,这种时候还说谁对不起谁……你呀……什么时候才长大。”木听涛醉的头晕眼花,拍着额头说,“不是你的错,别在那里自责,我没有怪你,真的没有,不怪任何人。”
  “木大哥,我是不该喜欢她,可是我发誓我没有做出对不起你的事……那天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也不是那种人。”
  木听涛摇着头:“留哥儿别说了,你不明白……也许变心的人不是灵儿,是我也说不定……”他不停的摇头,因为他自己也不明白。
  “木大哥……”留哥惊讶地看着他。
  “不用那样看我,我不是为了安慰你才这样说的……”木听涛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我真的象我自己说地那样把灵儿看的比我自己性命都重要,我就不应该会在这里跟你喝酒,我就不会心里一点都不怪你,也不会只有这么少的伤心……也许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根本没有那么深的爱……也许……我已经累了……已经累了……留哥儿,我一直是在为灵儿活着的,我心里好羡慕你的活法啊,你知不知道……”他说着说着,眼泪也掉下来,“我们三个到底这是怎么了啊……留哥儿,我们到底怎么了……好好的日子怎么变成这样……”
  “是我的错,如果没有我,你和她就不会……”
  “不是你,不是我,也不是灵儿……老天爷才知道谁错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木听涛纵声大笑着,站起来摇摇晃晃的走了几步,一下子颓然倒地,他本来就没有什么酒量,凭着一时的意气纵情狂饮了一阵子,终究还是比不上以酒量称雄的留哥,这样的醉倒在地。
  “木大哥……”留哥摇晃着要过去扶他,但是脚下一绊跌倒在他身边,挣扎了一下没有起来,接着也那样睡去了——他的酒量再好,但自己已经借酒浇愁了大半天,又和木听涛纵饮,再好的酒量也承受不了,和木听涛相互依靠着进入了梦乡。
  叶灵从树丛中走出来。
  其实她已经来了一会,木听涛和留哥没有发觉,她也就没有走出来。她来到他们身边,看着这个,看看那个,把木听涛枕在身下的手臂帮他抽出来,又拉拉留哥的耳朵——虽然留哥现在总是用人类的样子出现,但是她还是没有改掉喜欢拉他的耳朵的习惯。她那样看着他们良久,叹口气说:“唉,我不知道……”说完转身走了。
  叶灵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袱从她和木听涛住的山谷里走出来,她自成妖以来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座山林超过一个月,这次虽然下定了决心要远游,其实根本还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反正自己应该离开,至于去那里就离开以后再想吧。她在自己和木听涛的本体前站了一会,拍拍两棵郁郁葱葱的树,虽然说这是自己的原型,但是经过了上千年的修炼,自己的肉身已经修炼到和这棵树没有什么关系了,自己走了就不一定再回来,从此后它是它我是我,但愿它能永远长的好。不过留哥和听涛一定会照顾它的,叶灵这样想着,眯起眼睛来笑了。
  “走了!”她鼓励着自己,再看一眼留哥和木听涛喝醉的地方,忍住眼泪飞到了空中。
  “叶灵!”留哥的声音远远传来,“叶灵!”
  叶灵本来想藏起来,但是身在空中实在无处闪躲,留哥一眼就看见她了:“叶灵,你有没有看见木大哥?”留哥冲过来问,“木大哥有没有和你在一起?”
  叶灵把手里拎的包袱藏到身后,摇头说:“没有啊,他不是和你在一起喝酒。”
  “我醒来他就不见了。”留哥懊恼地叹息。其实是木听涛从他身上拿走了他外公和父母的灵位,他本来打算今天一早就离开这里,因为知道自己以后不能时时来亲人的墓前祭扫了,所以想把他们的灵位带走,没想到今天早上醒来,放在怀里的灵位竟然不见了。他知道一定是木听涛拿走了,所以四处找他。
  “他没有回来啊。”叶灵说。
  “也许……”留哥想到木听涛如果是为了阻止自己离开而拿走了灵位的话,他也许会把灵位放回自己住的地方去。他想到这里正要去看看,却瞥见了叶灵背在身后的手里拿的东西:“叶灵,你拿着什么?”
  “什么也没有。”叶灵迅速把包袱用法术变走,张开手给他看。
  “刚才拿着什么?”她这么一来留哥更加疑心了,“你在收拾包袱?”
  “没有,我没有拿着包袱。”
  “唉!”留哥叹息着用拳重重一砸自己的头:“你跟我来,我们去找木大哥。”他拉起叶灵就走。
  “我……”
  “走啊……”留哥气急败坏的硬拉她走,他觉得在这样下去自己就快发疯了。自己想要一走了之,叶灵看来也是这么想的,那么木大哥他会不会……留哥带着这样一种不祥的预感,拖着叶灵来到自己住的山洞前,看到外公和父母的灵位端端正正的摆放在中央,后面的石壁上刻着几个字“天宽地阔,我欲一游”。
  “木大哥……”
  “听涛……”
  留哥无奈的蹲在地上,叶灵的眼泪却忍不住落下来,不停地啜泣着:“听涛……听涛……”他们三个遇到这样让他们不知所措的情感纠纷,竟然不约而同的想选择一走了之,只是木听涛比起他们两个来行动快了一步。
  “听涛……呜呜呜呜……”明明她自己也是想要离开的,但是现在木听涛走了,想到可能再也见不到她,叶灵哭了起来。自己走的话,也许要过浪迹天涯的生涯,但是至少是知道木听涛和留哥在哪里的,现在木听涛走了,自己怎么去知道他的下落?她越想越伤心,索性大哭起来。哭了一阵子,她站起来:“我要去找他。”
  “我去。”
  “我要自己去找他。”
  “我说我去!”留哥吼道。
  叶灵被他吓了一跳,愕然的看着他。
  “都是我不好,如果我没有从青丘之国到这里来,如果我没有认识你们,如果我没有对你……总之,我去找木大哥。”留哥低着头,叶灵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她觉得他好像是哭了。
  “可是……”
  “这里本来就是你们的家,就算走也应该是我走,我去把木大哥找回来。”
  “……”叶灵知道留哥和木听涛不一样,他不会乖乖地听自己的话的,没有办法阻止他,可是她也不想说让他去。
  “叶灵……我会把木大哥找回来的。”
  叶灵伸手把留哥父母和外公的灵位抱在怀里看着他。
  “我会带着木大哥一起回来的。”留哥向她伸出手。
  叶灵不给他。
  “给我!”
  “除非你发誓。”叶灵深知留哥一诺九鼎的个性,只要他答应了就一定会做到。
  “我发誓,我会和木大哥一起回来的。”
  “可是……万一,万一你找不到听涛怎么办?”叶灵咬着嘴唇问。
  “找不到木大哥我就不回来。”
  叶灵一下子又哭起来,她把灵位双手递给留哥,哽咽着说:“我知道是我不好,可是你们也不能这样,一下子都走了,只丢下我一个人……只丢下我自己……”
  “叶灵,是我不好,你没有错。”留哥伸出手小心地把亲人的灵位接过去,似乎想说什么,但是终于没有说出口,只是说:“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记得要回来,你发了誓。”叶灵哭的淅沥哗啦的。
  “我会的,我一定会找到木大哥的。”留哥转身来到埋葬父母和外公的山坡前跪倒磕了几个头。他的目光一直躲着叶灵,可是当他站起来看到叶灵正站在自己身边时,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抱住了她:“叶灵,为什么要让我遇到你和木大哥!叶灵……”说着眼泪一滴滴落在叶灵的头发上,“叶灵,为什么明明知道不对,我的心里还是全是你……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叶灵也哭着。留哥得手臂勒的她几乎不能呼吸,她此时可以清楚地听到留哥的心跳,可是越听就越觉得自责和难受。
  留哥用力吻了她的头发,然后狠心推开了她:“我走了,叶灵,再见,保重。”说完飞到空中,用最快的速度飞向远处的天空。
  “留哥儿,听涛……留哥儿……呜呜呜呜……听涛……”叶灵跪倒在地上大哭起来,一直从清晨哭到了傍晚,那一天这片山林的妖怪们没有一个敢走出家门……
  “就是这样,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留哥儿了。”叶灵这样对周影和瑰儿说。
  “他没有回来?不会啊,他不是一直在这里游荡吗。”瑰儿对于刘地的生活,准确地使用了“游荡”这个词。
  “他曾经说过,他几百年来一直住在这里。”周影也说。
  “是啊,是啊,那你们怎么会一直没有再见面?难道你也离开了这里?”瑰儿设想着。
  “没有啊,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啊。”叶灵说。
  “那是他没有找到木听涛没有脸见你?”
  “听涛他回来过一阵子啊,不过后来又走了。”
  “那是为什么啊?她为什么不来见你?我去帮你把他找来。”瑰儿自告奋勇。
  叶灵若有所思的发了一阵子呆才说:“其实后来的事我全是听听涛说的……”
  “他找到木听涛了吗?”
  “当然找到了啊,不然他怎么会回来?听涛又怎么会回来?”叶灵理所当然地说。
  “好酒!”木听涛提着酒坛子喝一口,大声称赞着。徐云笙和徐云铮姐弟坐在他身边,每人提着一个酒坛和他对饮。徐云铮顺手把一条不知什么妖怪的腿当作下酒菜递过来,木听涛摇摇头拒绝了,他离开家乡这些年来改变了很多,但是吃素的习惯一直没有改。
  “男人嘛,就应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徐云铮抓着那条腿啃了几口,用力往地上一丢,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说:“走了,去教训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去!”
  “你最好别等我去给你收尸。”他的姐姐徐云笙醉眼朦胧的挥着手说。
  “怎么了?徐兄要去跟什么人打架么?”木听涛问。
  “不是跟人打架,是有人向他挑战。”
  “向他挑战?谁这么不知死活?”木听涛失笑。徐云铮是个法术高强但性情豪爽暴躁,没事都会去找别人碴的家伙,这一带的妖怪都对他怕得要死,竟然有人敢向他挑战?“我倒要去看看是什么角色。”木听涛说着站起来。他当年一走就直接离开了人间界,以后就一直在各界漂泊,几年前遇到了熊妖徐氏姐弟,大打了一场后却成了朋友,就在他们的地盘上住了下来,他这些年来如果遇到性情相投的朋友也会停留几年,但是在这里已经住了快要十年,也很久了,最近他已经在想着告辞离开的事,徐氏姐弟也知道他的打算,但是也不去挽留他,只是每天陪着他喝酒打架而已。今天就再帮他们打上一架,然后去别处看看吧。他挥挥袍袖,跟在了徐云铮身后,边走边问:“是什么人这么大胆?”
  “不知道,是个外来的家伙。”徐云铮大咧咧的说,“他到处放话要这里说了算的妖怪去见他,说是要凭实力分个高下。他输了任凭处置,他赢了这里的妖怪就要都听从他的号令。我记得他自称叫什么……刘,刘什么的……”
  “刘地。”徐云笙插嘴说。
  “对,刘地,什么破名字,我看是要留块地等这给他埋棺材才对。”徐云铮握着拳说。
  “和你比试过后还要棺材?”木听涛怀疑。
  “就留我的肚子给他葬身好了!”徐云铮一拍肚皮,木听涛和他一起大笑起来。
  “喂,老木,先说好你可不许跟我抢架打!”
  “当然,当然。”
  他们说说笑笑,来到一座山峰的平地上,那个挑战者已经盘膝坐在了那里,低头闭目,冷冷地说:“只来了三个人吗?”
  “老子一个人就够了,他们只是看热闹的!”徐云铮咆哮,“亮出兵器,老子徐云铮陪你玩玩!”
  “好。”对方站了起来。这是个人类外表的妖怪,外表年龄不大,容貌英俊,但是神情冰冷,手臂一挥,利爪从皮肤里弹出来,他向徐云铮拱拱手:“刘地。我不用兵器,你请便。”
  “那老子也不用!”徐云铮把手里的大刀一丢,用拳头击打手心啪啪作响,“来吧!”
  刘地向前踏了一步,却忽然凝视着前方呆滞不动。
  “小子,你怕了吗!来啊!”徐云铮吼叫着。
  刘地依然不动,紧紧地看着前面,一幅象被雷劈了一样的表情。徐云铮摸不着头脑的顺着他的眼光看想自己的身后,却看到身后的木听涛和他差不多的样子。
  “木大哥?”刘地难以置信的问。
  “留哥儿?”木听涛更加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冲上前几步握住刘地的手,上上下下的打量他:“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来找你……”刘地象在作梦一样用力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才相信这是真的,“木大哥,我终于找到你了。”说着眼泪落下来。
  “你竟然找到了炎洲来……”木听涛仔细地看着“留哥”,见他这些年又长的高大了些,形容更加削瘦结实,但是风尘仆仆,尽是风霜之色,看起来自己是一路游山玩水,他却是在一路辛劳奔波。“这些年你还好吗?灵儿还好吗?”木听涛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挺好。叶灵她……”刘地凝视着木听涛,“我是和你同一天离开的,所以不知道她怎么样。”
  “同一天……你找了我一百二十年……”木听涛唏嘘长叹。
  “嗯,我把十二洲都走遍了,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刘地虽然有千言万语要向木听涛倾诉,可是见了面却说不出一个字。
  险山恶水,黑暗茂密的丛林,这一切在月光下反而有种异样的美丽,徐氏姐弟知道他们兄弟重逢一定有很多话说,早就辞去了,只剩下木听涛和刘地每人抱一坛酒坐在直擎青天,仅可容身的危险之巅,对月饮酒。
  “你怎么自称叫刘地了?幸亏我一时多事跟去看看,不然就当面错过了。”他们一百余年不见,重逢之后反而在捡些不相干的话来说。
  “留哥本来就是小名。我们族里,男子长大成人之后才由父母或长辈起正式的名字的。我又不能一直用小名,也没有人为我起了,只好自己随便起一个叫着。”刘地喝了一口说:“好酒。我好久没有坐下来喝过酒了。”
  “你这些年一直在奔波?”
  “嗯,开始我是自己瞎找,后来觉得那样不行,就每到一个地方,先去收伏那里的妖怪头目,然后就吩咐他们去给我找。这一招果然有效,我是在生洲找到你的踪迹的,然后一路跟到这里来,终于还是找到你了。”
  “你向徐兄弟挑战也是为了这个?真是……你还真是没有做不出来的事。”木听涛以前就对刘地的大胆妄为深有体会,经过了这么多年,本来以为自己够不羁了,没想到刘地却也变本加厉了。“天下之大,藏龙卧虎,你没受过伤?吃过亏吧?”木听涛问他一个答案摆在眼前的问题。
  “没。”刘地毫不犹豫地说了谎。
  “吹牛。”木听涛一仰头把自己手中的酒喝尽,挥手把酒坛丢下了悬崖。
  一百多年,各自经历了那么多事,想一下子相互说尽那么容易,到了最后他们干脆面对青天明月,苍茫山林纵声长啸,仰天大笑,尽情饮酒,不再说什么了,眼看月轮偏西,曙光乍现,刘地忽然说:“木大哥,我们回去吧?”
  木听涛就知道他迟早会说这句话,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叶灵在等着你。”刘地看着他的双眼。
  木听涛把目光移开,看着天空:“这些年我过惯了自由自在的日子了。”
  “难道回去就没有自由了吗?”
  “……我的心不自由……”木听涛按着自己的胸口,忧郁地锁起眉头,“我不是说过了吗,变心的是我,是我想过自由自在的日子才走的,和别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叶灵不会妨碍你自由生活的。”
  “你不懂,你能即和她一起又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我不能,我的命和心,都是她给的……只要在她身边,我就……”
  “木大哥,我和叶灵什么都没有,你相信我!我们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
  “你怎么还不明白。也许我只是利用你从叶灵身边逃走而已,也许叶灵……总知大家都有错,就谁都没错,我们有的是时间,让我们顺其自然不好吗?你为什么非要让生活回到过去的样子呢?”
  “一百年的时间还不算长吗?你还没有原谅我!”
  “留哥儿,你对人对事太过于执着了。”
  “我不管,我发过誓,找不到你就不回去。”
  “你找到我了啊,可是也没发誓说一定要把我带回去吧?对吗。”
  “木大哥!”
  “留哥儿,我真不想回去,放过我吧。”
  “只要你肯回到叶灵身边,我可以发誓,我发誓今生今世不再见叶灵!”刘地说出这句誓言,觉得胸口象被刀割一样的疼痛。
  “唉……”木听涛长叹一声,“你说了不该说的誓言,留哥儿,你会后悔的。”
  “不!”刘地用力摇头。
  “不是已经哭了吗,还说不。”木听涛知道他的脾气,话一出口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不由一阵后悔,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自己一开始就痛痛快快跟他回去的好。他站起来,一时也想不出回转的办法,只好说:“走吧,我们回去吧。”
  “那么后来他们回来了那么木听涛呢?”瑰儿东张西望,“我在这里打工这么久还没有见过他呢。”
  “听涛?他早就走了啊。”叶灵侧着头说,“他回来住了不到十年就又走了。”
  “那么……”瑰儿觉得心中一阵凄凉:木听涛走了,刘地避而不见,叶灵是自己孤孤单单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吗?她是在等待木听涛回来,还是在等刘地见上一面,呜呜呜,好动人,好痴情,瑰儿都感动的哭了,呜咽着说:“叶姐,你放心,周影一定可以把刘地给你找来的,他们最要好了,对不对周影?”
  周影摇头:“不行的,刘地从来不违背诺言的。”
  “什么诺言?木听涛又没有要他立誓,叶灵也不怪他,只是他自己在找麻烦而已!再说都这么多年了,说不定他自己都忘了,你去跟他说说吧。”
  “不行!”周影一直摇头。
  “你帮我还是帮刘地?”
  “刘地。”一点不迟疑的回答。
  瑰儿好在已经习惯了,不会再为这种话气倒,而且她也明白,按照周影的思维方式只会就事论事,不会就人论事,这件事他站在刘地这边,不代表刘地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比自己更重,没什么可不高兴的。
  “反正我不会让他一直这么躲着你的,叶姐,看我的,我叫火儿把他给你绑来。”瑰儿开始想用暴力解决问题。
  “留哥儿很倔,绑他也不会来的。”叶灵不但不失望,反而一副很为此骄傲的样子。她看着周影说:“周先生,留哥儿又天真又笨,你要多照顾他啊。”
  “天真?笨?刘地?”瑰儿紧紧抓住周影的胳膊,要不是知道这座城市没有第二只地狼,她一定认为叶灵说的是自己不认识的某个妖怪。
  “天真?笨?哪里藏着这种东西呢?”瑰儿盯着刘地使劲看,想找出叶灵说的这些品质来。刘地双脚搭在茶几上,和她大眼瞪小眼,终于忍不住问:“你总算看够了周影了?找我换换口味?”
  “乒乓”
  他头上理所当然的多了一张茶几。
  “时间难道真的可以让人产生这么大变化?那周影几百年后会变什么样?”瑰儿不由开始杞人忧天起来。她一边做饭一边在脑海中刻画“刘地”状的周影,打了个寒战,差点把水倒进热油里去。
  “我走了,”客厅里传来刘地向周影告辞的声音,“开车送我。”──而且是捎着主人一起“告辞”。
  “刘地!”瑰儿一下子从厨房里跳出来。
  “干吗?舍不得我?”
  “你不……你不吃饭?”瑰儿说到一半改了口。
  “我有约会,很好吃的。”刘地向瑰儿挤挤眼,门都不开就出去了,周影跟在他后面。
  想也知道他说的“好吃”是指什么,瑰儿气得跺脚,叶灵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家伙?对了,是因为太多年不见,她不知道他的真面目,我要揭穿他!
  “花心、下流、狡猾、诡计多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欺负弱小、坑蒙拐骗……”瑰儿不遗余力的向叶灵揭发着刘地的种种恶习。
  叶灵边听边点头。
  瑰儿把十根手指头来回数了两遍,才停下来喘口气说:“他根本和你认识的留哥不一样了。”
  “我知道啊,虽然没见过面,他的事我还是知道的,还有他的朋友,你们,九尾狐,僵尸……我都知道。”她是这里最强大的妖怪,这片曾经属于她所有的土地上的事,当然瞒不过她的耳目。
  “你知道他的真面目还喜欢他?”瑰儿难以置信。
  “喜欢他?我不知道我到底喜欢没喜欢过他啊。”叶灵拧着眉头苦想。
  “原来你不是因为喜欢刘地才在这里等的……”瑰儿十分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是……你这样的人物本来就不该喜欢他的。我知道了,你是在等木听涛回来对不对?”
  “不是啊,听涛的树都在那年枯死了,他不会再回来了。”
  “那你……”
  “我没有地方可去啊,我只会呆在这里。”叶灵坦白的说。
  这时几个进来买花的人打断了她们的交谈,瑰儿连忙去招呼客人,叶灵还是对客人不加理睬,自己坐在水桶上托着腮发呆。这位客人还在挑选,门外又走进一个,他们好象认识,彼此寒暄起来,“咦,是您,今天也来看看老祖宗。”“是啊,你也是?”“对,买束花送去,这几天习惯了,一天不去,心里就象少了点什么。”他们每人选了一束花结伴走了,一边还在讨论“恐怕是不行了……”
  “那家工厂……”
  “什么?他们胜讼?有没有天理……”
  “唉……”
  “人类真奇怪啊……”叶灵看着他们的背影说。
  “叶姐,都怪那家工厂害了你,我们去教训他们!”
  “我早就不需要本体了,那只是一棵普通的树而已,总会死的,没什么啊。”
  “可那是生存了一千年的生命,人类怎么可以伤害它!人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力的!”瑰儿握着拳叫。
  叶灵侧着头笑着说:“瑰儿,你真象个人类,人类的想法你都知道。我就不行,这么久了,还是不明白人类的行为。”她走到花店门外,远远看着广场上的老树和人群。“一千人来都没怎么注意过我啊,他们怎么会一下子变的这么喜欢这棵树了呢?即然他们这一阵子送了那么多花给我,让咱们的生意这么好,我就再开一次花给他们看好了。”
  “叶姐,你这样做的话会消耗很多法力。”瑰儿知道那棵树其实早已该死了,全靠叶灵用法力维持着,这样做十分消耗她的体力和精力,如果再让那样的树开花,那她非原气大伤不可。
  “不要紧,反正是最后一次了。”叶灵若有所思的看着那棵树,忽然说:“瑰儿,我也要出去走了。”
  “什么?”
  “到处去走走啊,象听涛那样。”她一口气说着,看来打算了不是一天了。
  “你要离开这里?”
  叶灵点头说:“不过至少等开过花再说吧。”
  “周影,你一定要想办法,骗也好,说服好,暴力也好,一定要把刘地弄来见叶姐一面。她就要走了。”瑰儿今天一上了车就这么嚷嚷,还开始抹眼泪,“她好可怜啊,独自等待了这么多年,最后还要自己走,你一定要让刘地见见她啊……”
  她要走?周影看了一眼叶灵刚才送给他的花,不知道刘地知不知这件事。
  车路过槐荫广场,广场上的人又增多了,而且气氛也不再那么沉重,人们脸上又泛出了希望,因为今天早上,大家突然发现老槐树上出现了星星点点的花苞。大概凭借着本身的生命力,这棵树还能活过来,大家都认为老槐树最难熬的难关已经过去了,争相庆贺,奔走相告,周影和瑰儿甚至还听到了鞭炮的声音。
  车厢一片沉默,半天,周影才说:“人类真奇怪。”
  “开过花之后叶姐就要走了……周影,我求求你好不好……”
  周影还是没有答应她。他虽然不是象刘地那样因为太重视诺言而不轻易许诺,但是他也实在无法答应自己明明办不到的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槐树确实看起来象恢复了生机一样,树叶一天比一天茂盛,含苞待放的一串串花枝也越来越多,不知内情的人现在来看,也许根本看不出它曾经历了那么一场浩劫。关心老槐树的人的心一天天放下来,瑰儿的心却一天天提起来,她没有办法劝叶灵改变心意留下,求周影去找刘地也没有回应,眼看着日子过去,却什么进展都没有,难道就任由叶灵这样离去不成?
  “叶姐,我陪你去找刘地吧?”
  叶灵摇头。
  “那你能不能先不要走?我已经叫周影去劝他了。”
  叶灵又摇头。
  门口一行人跑过去,“快,快去看,花全开了!”
  “已经开了吗?”
  “开了,开了,快去看!”
  “……”
  一队一队人从门口过去,叶灵和瑰儿也走到了门口,远处,槐树的花感开着的无比灿烂,遮掩的绿叶都快看不见了,象蒙上了一层白色的纱帐,甜美的槐花香味一直随风传到这里来。
  “叶姐,木听涛和刘地,你究竟更爱谁?”瑰儿站在叶灵身后,问了一个她早就想知道的问题。
  “我不知道……不,我自己心里一定知道,可是我说不出来……”
  瑰儿又看向远处的槐树:“好美啊,我从来没有想过槐树开花这么漂亮。”
  “当然啊,那是我开的花……”
  周影出门前看着沙发上刘地无所事事的背影,终于说:“她说开过花就要走了。”
  “嗯。”
  “你不去……”
  “嗯。”
  “跟她说句话吧,我去告诉她。”
  刘地看着窗外极远处的夕阳,半天才说:“告诉她,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她可曾记得吗?”
  周影点点头,开门出去了,只剩下刘地一个坐在那里,远处的夕阳闪动几下,没入楼群的后面,房间里一下子暗了下来。
  “他这么说呀。”叶灵歪歪头,不过她没有说别的,只是用手抚摸着树干。现在她和周影、瑰儿一起站在那棵树下,仰望着树冠。
  “那我走了。”叶灵沉默一会后这么说。
  “叶姐……”瑰儿一下子哭起来。
  “你别弄丢了花店的钥匙呀,备用的已经被我弄丢了。”叶灵叮嘱一句。
  “呜呜呜……我会把店管好的……”瑰儿拽着周影大哭。
  叶灵看着周影,“告诉留哥儿,我也不会忘掉的。”她的身影渐渐模糊,最后化作一团绿气的光茫,闪电般的升到空中,投入了云层之中,转瞬间不见了。
  “她走了……”
  “呜呜呜,叶姐……死地狼,都怪他不好……”瑰儿趴在周影怀里,尽情的哭着。
  身边的槐树在一瞬间消失了全部的生气,从叶片、花朵到树干,相继枯萎起来。随着夜风吹过,那些细小的、干枯了的花瓣飞满了天空,象雪一样飘洒向四方。
  “刘地。”
  瑰儿听了周影的话,一下子从他怀里抬起头来。
  刘地正从广场的另一边走来,他一直走到树下,伸手折下了一枝开着花的细枝。
  在这一瞬间,槐树的身躯发出了古怪的响声,片刻之后,整棵树竟然“轰”的一声倒了下去,广场上的人一片惊呼声。树倒下的一瞬间,树上的花瓣冲天飞起,接着向四方飞散,简直象下起了一场能遮蔽天地的大雪。周影和瑰儿在被花瓣遮住视线之前,只看见刘地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手拿着那唯一一枝还开放着的槐花转身离去,瞬间被飞舞的花瓣挡住了的背影……
发表于 2009-4-11 23:23: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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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亲记

  “爷爷,那我走了?”朱黑黄哭丧着脸小声对祖父说。
  背对着他的老头赶苍蝇似得挥挥手,什么也没说。
  朱黑黄又问一句:“那我走了?”祖父还是不回头得向他摆着手。朱黑黄终于下定决心向门外走去,走到门槛边时回头又问说:“爷爷,那,那我真地走了?”
  老爷子猛地跳了起来,恶狠狠地向他扑过来:“你要滚就快滚,在给我在那里罗嗦试试看!”朱黑黄吓得转身就逃,连看都没有敢再多看这个他自幼长大的家一眼,几乎是跑着脑袋滚下了山坡。当然他也不会知道,在他离去之后,老人抬起头来目送着他,眼中噙着泪水自言自语:“孩子啊,我知道你对独自到人类的城市里去很害怕,可是你不能一辈子跟着我这个老不死啊?你总得自己过生活吧?爷爷帮你安排了门很好的亲事,那家的姑娘和你一样是半人半妖,你以后会幸福的。去吧孩子,好好的过你的日子去吧。”
  端坐在窗前阳光里的周影听到敲门声后站起来,却发现林睿和火儿已经从屋里跑了出来,笑眯眯地站在门口等着他去开门。“外面是火儿认识的人吗?”周影心里这么想着打开了门。
  门外是两个陌生男人,脚边放着几个大盒子。其中一个对着一张纸问:“请问这里是周影先生家吗?我们是XX电脑公司的,把您订的电脑送来了。”
  “我订的电脑?”周影诧异地正要开口,林睿已经欢呼一声冲了过去,同时还不忘了对周影甜甜地说:“谢谢爸爸帮我买电脑。”趁着周影被“石化”的功夫,他乐滋滋地带着那两个人进屋去安装调试了。火儿跟在他身后在叫嚷着:“只许你叫这一次喔!看在你送我电脑的份上就这一次喔!”
  林睿不耐烦地回答:“知道了,我才不稀罕叫他呢!”
  火儿虽然对于别人叫周影这么亲密的称谓十分不快,但是电脑的吸引力更大,它叫嚷了一阵子,还是嘟嘟囔囔的跟了进去。
  等到因为林睿的话僵直的周影清醒过来,那两个电脑公司的员工的工作已经结束。而他家的书房与卧室里也就多出了两台电脑,火儿与林睿一人一台正玩得高兴。那两个员工站在他的面前等待着他填写对他们工作的评价。周影决定送电脑公司的人出门之后再来问明白怎么回事,对方出门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发票递给他,静静等着他掏钱。
  “三万一千元……”周影看着那个数字不由喃喃地念出来,刚好是自己开出租一年收入的总和,自己现在手里没有这么多钱啊。难道要找刘地借?周影急中生智:对,找刘地送钱来。还没等周影拿起电话,林睿已经举着一个包跑过来塞在他手里:“爸爸你的钱包。”
  钱包里不多不少正好放了三万一千元。周影忙拿出来付了账把对方送出门,回过头来见火儿正在和林睿没完没了:“说过你只能叫一次!你居然多叫了一次!赔我!赔我!!”
  “谁稀罕啊!我自己有妈妈呢!”
  “那也不行!我吃亏了!”
  “那回头你也叫我妈妈几声好了。”
  “那我不是更吃亏!!”
  “林睿,这是怎么回事?”周影走过来把他们分开。火儿立刻跳上他的头顶用脚爪撕扯:“影,你居然没有否认!赔我!赔我!”周影不明白它跟林睿又在玩什么游戏,林睿趁机说声再见溜出门去跑了。
  “火儿,电脑是你买的吗?”周影打量着价值他全年收入的两台电脑。
  觉得自己吃了亏的火儿不太高兴地回答:“狐狸打赌输给我的……”周影觉得家里多两台电脑也没什么不好,就没有再说什么。
  郁闷中的火儿却直到晚上瑰儿回来才恢复心情。瑰儿看到电脑就欢呼起来:“哇,我早就想买电脑了!周影,是你买的吗?”火儿马上上前表功:“是我弄来的!我还特意要狐狸买两台!”于是它如愿以偿的听到瑰儿地承诺:“火儿你真是太好了!你想吃什么?吃什么我都给你做!”
  看着四周,朱黑黄觉得自己降落时可能选错了地方,因为这里四周都是各种废物,堆的象小山一样,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哪里象王叔叔口中繁华热闹的大城市?分明象个垃圾场么?他嘴里不满地咕哝着爬出那个大坑,看见三三两两的人正在这满是垃圾的地方翻翻捡捡,也不知在找什么。朱黑黄一脚高一脚低地在垃圾里趟着,真恨不得马上飞走,心里对爷爷要求自己不到关键时刻不要在有人类的地方显露法术的事报怨不休。
  在拾荒的人也发现了这个陌生的少年,纷纷向他投以好奇的目光。朱黑黄一身乡下打扮给了控制这座垃圾场的“垃圾王”一种错觉,以为他也是靠捡垃圾为生的外地打工者。其中一个人摇晃着过去,居高临下地盯着朱黑黄问:“小子新来的?知不知这里的规矩?你带了多少钱啊?在这里干活要收钱的知道吗?”
  朱黑黄奇怪道:“钱?什么钱?”
  “没有钱在这城里捡垃圾都不行知道吗!”周围一些人也帮腔着喝:“没钱干什么都不行,想在这里干活,先和老大哥订个章程出来吧。”
  “钱?”朱黑黄意识到自己身上还真没带几个钱。即然在这里钱这么重要的话……“你们把身上带的钱全交出来!”他指着眼前能看见的每个人喊。等对方听懂了他的意思后,好几个人嘴里不干不净地喝骂着扑上来。朱黑黄二话不说,展开拳脚迎战,按住那些人便是一顿痛打。那些人类哪里是他的对手,不大会功夫便被他打的满地翻滚。朱黑黄也不客气,上前一一搜身,拿走了他们所有的现金。不但那几个和他发生冲击的被他洗劫,就连其他那些远远躲开去的无辜者也没逃过,被他抢走了全部金钱。看看手中那叠脏兮兮的钱他皱皱鼻子,向着刚才“打听”到的立新市市区方向跑去。
  朱黑黄照着手中的地址一路找来,几乎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付了车费之后才到达目的地。他在这栋楼前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用手扯平衣服,整理发型,心紧张地“砰砰”直跳。上了楼后又在那家的门前徘徊了二十分钟,觉得自己的手指不再抖的那么厉害了,才上前按响了门铃。
  “谁呀?”门铃声响过,一个柔和的声音便传了出来。接着门被打开来,一位美艳的少妇出现在门口。她看到朱黑黄后微微露出了惊异,上下打量着他问:“你找谁呀?”
  朱黑黄一看到她便像被电击一样,两眼直盯着无法移动。心里各种念头翻腾着:这一定是她的妈妈,长的好美啊,不亏是狐狸精。那么她一定也象岳母一样美丽迷人了?为什么岳父却说她长得不怎么样?不管这些了,反正我就要见到她了,我就要和这么美的姑娘结婚了。他越想越美滋滋地,两眼盯着未来的岳母,心中看到的却是自己的新娘,对方说的话他根本没听见。直到少妇再三再四地发问他才回过神来,赶忙陪着笑说:“阿姨您好,我是朱黑黄,是来找王叔叔的,那件事……就是那件事,我想来订下来。”他一边说一边悄悄向门内张望,希望可以看见一个梦寐以求的倩影。
  “来找我先生的……”少妇再一次上下打量朱黑黄一番,“那件事是什么事呀?他从没向我提过什么。”
  “就是前些日子王叔叔去登山,遇上暴雨迷路又受了伤,我爷爷把他救到我们家中养伤,其间王叔叔说起他的妻子也不是人类,是狐狸……狐仙,他的女儿和我一样,是半人半妖,于是就……”尽管他有张厚脸皮,接下来的话也说不出口,讪讪地笑着等少妇自己明白过来。
  少妇听到这里目光跳动了一下,但是马上浑若无事,热情地把朱黑黄向屋里让:“原来是我家老王的恩人,快进来,快进来,我去给你倒水。”
  朱黑黄欢天喜地的进了屋。他打量着这所宽大整洁的房子,比起自己和爷爷在山里的住处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屋里那种种电器、种种陈设,更都是他从没见过的。他兴致勃勃的地四周打量,心里盘算着自己拥有这一切后要怎么住的过来啊?
  少妇为他端来了茶水和点心,看着朱黑黄狼吞虎咽的吃像,少妇关切地问:“黑黄──你不介意我这么叫你吧?(不介意,不介意!朱黑黄摇头摇的嘴里的渣子都掉出来)你这次来城里是有什么事吗?是来求学?旅行?还是购物呀?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朱黑黄顿时被嘴里的食物哽的说不出话来。他捶着胸咳了好一阵才大声说:“阿姨,我这次来是为了我和童童妹妹的婚事啊!王叔叔他在家吗?他……”他的目光停在一张全家福上,声音顿时低下去喃喃自语着:“这就是童童妹子……天仙似的人儿啊!天仙……王叔叔还说她不漂亮……我的童童妹子……”说着竟然伸手想去拿那张照片。照片上的一家三口中,最显眼夺目的就是中间那个少女。母亲的血统给她的异样美丽和父亲血统给她的人类特有的活力,使她仿佛一个发光体,耀花了朱黑黄的双眼。
  少妇不动声色地挡在他面前问:“婚事?什么婚事?我们家童童才十五岁,说什么婚事。”
  “十五不小了,我们那里有十二、三就出嫁的姑娘呢。”朱黑黄理所当然地说,“而且我爷爷说了,让我成亲后就住在这里,那样您和王叔叔就不用和童童妹子分开了。你们也就不用担心她是不是太早出嫁不是?”
  少妇宛然笑说:“黑黄啊,虽然我知道你不是说谎的孩子,可是你王叔叔确实没给我说过这件事情,你现在忽然上门来提亲,我实在没法答复你……这样吧,你叔叔现在出差去了外地,你能不能等下周他回来再来?有他那个一家之主在我们才好给你答复啊。”
  朱黑黄有点不甘心地问:“王叔叔真的一点也没提过吗?”
  少妇摇摇头。朱黑黄又挨延了一会儿,见少妇不大相信自己的样子,只好极不情愿地对着王童童的照片一步一回头地走了。他前脚出门,后面少妇就抓起了电话,用凌厉的声音对电话那边的丈夫质询:“王有道,今天有个蜘蛛精上门来,说是你要把女儿嫁给他,你可不要以告诉我这个当母亲的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呀?……别打算岔开话题,你现在不跟我说,等女儿放学回来,我看你怎么跟她解释……”
  “老婆,你听我解释,你别不管我啊,童童回来会和我断绝父女关系的……”
  朱黑黄从王家走出来,尽管有些沮丧,可是王童童出乎意料的美貌给了他比原来更多的期待。这么美的女孩,就算在哪些擅长变化的妖怪中也不多见啊,现在就要带着大笔的嫁妆成为自己的妻子了,真是做梦一样。
  朱黑黄带着心里种种的美好设想在街头闲逛,天色暗下来后才想到自己要到哪里去的问题。他原来以为只要来到城里,找到王家的所在,之后就与王童童成亲并且在王家住下来,将来继承王有道口中丰厚的家产,有了这一切在城里过上舒服快活的日子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没想到计划会遇到意外挫折。朱黑黄一时不知何去何从。回山里去肯定不行,爷爷听说自己相亲失败肯定会大发雷霆,而且他可不愿意就此放弃这桩婚事,不但说王童童美丽的身影让他心醉,就是王家的家业在他这个山中长大的少年眼中也是无比富足,只要把王童童娶到手,那一切可就是他的了。要实现娶王童童的愿望看来只有在城里住下来等王叔叔回来,可是要住在哪里?他四处环顾并思索着,现在天色已渐暗,自己身上又没有钱,要不要找个遮风的屋檐挂一夜再说。
  思考中的他随意逛进了一条行人稀少的街道,一个跳入眼帘的情景改变了他露宿街头的打算:不远处有两个少年挟执着另外一个同龄人,正在逼对方把钱交出来:“快点拿来,哥们还要去上网呢!不是叫你带三百来吗?这怎么才二百,你当打发叫花子啊!”说着耳光便扇了下去,那个被抢的少年支撑着反驳了句什么,招来了另外一顿踢打。抢劫的两个少年丢下几句警告和下次带钱来的数目后放走了对方,却没注意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一个旁观者的注意。
  “喂,把钱交出来!”朱黑黄走上前二话不说便把两个少年按在了墙上,谁想反抗抬手就给一个耳光。当把两个少年打服贴之后,朱黑黄从他们身上翻出了两百三十七元钱,看来他们抢来的钱就是他们的大部分所有了。朱黑黄皱皱鼻子把钱装起来,学着少年们刚才的样子吩咐:“明天带五百来,一分也不能少!记住了!”说完依样在他们身踢几脚,放他们走了。
  找到了容易的来钱办法让朱黑黄大为高兴,他兴致勃勃地洗劫着每一个经过这里的人──此时正好是附近一所学校放学的时间,路过的几乎全是少男少女,朱黑黄略一恐吓,加上几下拳脚,基本上什么抵抗都不会遇到。当朱黑黄正为自己口袋里逐渐增多的钱币高兴时,却不知道远处有一双眼睛在冷冷地看着他,如果他知道苏绿茵此时的神情,也许不会再因为抢来的金钱那么兴奋。
  朱黑黄也不知自己抢了多少人,只是知道当他终于厌倦之后所有口袋已经全塞满了钱。对于这么快就找到了在城市挣钱的方法他很为自己骄傲,即然有了钱,他开始打算下一步去干什么,对了,上网,刚才在好几个少年少女嘴里听到过的词。即然城里的孩子有权享受,自己也应该见识一下才对。朱黑黄这么想着,正好看到一块网吧“宽带上网,内有空调”的招牌,便走了进去。展现在他的面前的,是他闻所未闻的新奇事物。
  周影一如往日地坐在窗前阳光下修炼,身外的一切声响他都置若罔闻。当刘地哼着歌儿晃进屋里来喊饿时,周影才睁开眼说:“你等一下,我马上去煮饭。”
  “什么?你做饭。”刘地怪声怪气地叫,“瑰儿呢?瑰儿为什么不在家?她干什么去了?”
  周影不解地说:“瑰儿在家,哪也没去啊。”
  刘地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攀折周影的肩头问:“你们吵架了?嘿嘿嘿嘿,你这家伙还真是不解风情到极点了,我看还是我去安慰安慰她受伤的心灵吧!”
  周影据实说:“我们没吵架。”
  刘地收敛了几分嬉皮笑脸问:“她生病了吗?不严重吧?”
  “没有啊。”周影被他问的莫名其妙,今天刘地怎么这么关心瑰儿,一会问她在不在家,一会又问她生没生病,他指书房说:“她在那里,你有事自己去找她吧。”
  “瑰儿在家,又没生病没和你吵架,为什么是你做饭?难道是火儿惹她生气了,她要让火儿忆苦思甜?”
  “火儿和瑰儿……”周影刚说了几个字,书房门豁地打开,只见瑰儿大步冲了出来,手中提着一本即厚又大的字典,气势汹汹地一掌推开卧室门扑了进去,嘴里叫着:“火儿,你居然敢PK我!”举起手中的字典向屋里正在电脑前上网的火儿拍了下去。火儿挨了这么一下,不但没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和我抢装备,这下知道厉害了吧!”
  瑰儿又气又急地叫:“把我的战甲还给我!把我的武器还给我!”
  “爆出来的就是我的了,哈哈哈……”火儿张狂的大笑。
  瑰儿围着它团团转,她的那点力气对火儿根本毫无作用,火儿压根不理她的抗议,自己又趴到电脑屏幕上去了。瑰儿白白叫嚷了一气,无奈地自己也回了书房。刘地这时才看见书房里也有一台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和火儿正在玩的是同一款网络游戏。瑰儿从出书房门到再次投入到游戏中,自始至终都没瞄到刘地一眼,似乎根本没注意到他来了,刘地摸着下巴问:“这是怎么了?”
  “林睿买了两台电脑来送给火儿和瑰儿之后就这样了。”周影有时候也会用网络看看新闻,也认为人类的这项发明很方便。可是他还是不明白整天对着它有什么意思。
  “哦,迷上游戏了啊。”刘地恍然大悟。他丢下周影向屋里走去,凑到瑰儿身后问:“玩什么游戏?哦,我也在玩这个,你的ID是什么啊?我在里面叫情狼,可是七十多级的道士哦。”
  接下来周影看到了令他都目瞪口呆的一幕:瑰儿丢下电脑,向着她一向视之为麻烦的刘地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双手紧紧抓信刘地的手臂摇晃着叫:“给我套好装备,带我练级,给我钱,帮我PK!”
  刘地抱着手臂,翘着下巴,用鼻子“嗯”了声。
  这时火儿也从屋里伸出头来,半信半疑地问:“谁有七十多级?里面级别最高的才七十六级呢。”
  “什么?才陪了女朋友两天没上,已经有人超过我一级了?”刘地摸摸头,脸上却没有遗憾,反而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
  “你真有七十五级?”
  “哼!”刘地鼻孔朝天,用下巴对火儿说话。
  火儿眯起眼睛上下打量刘地,周影不由紧张起来,一般来说刘地用这种态度说话时,他与火儿之间的战争马上就要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不知道这次他们会破坏什么,电视机?沙发?家具?还是电脑?但是令他更加意外的事发生了,火儿居然没有扑向刘地,反而急切地问:“那你有没有好装备啊?”
  “哼哼哼”刘地发出了一连串奸笑,“这个服上的九件神器,有五件在我手上,知道我得厉害了吧!”
  瑰儿的眼中爆发出火花,紧紧握着刘地的手:“给我一件,给我一件!”
  “给我!把最好的给我!”火儿也凑上去抓着刘地的头发叫嚷。
  “哎呀,肚子饿了。真不想吃周影煮的猪食啊……刘地伸着懒腰,满脸都是小人得意的神情。
  瑰儿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热切地问:“你想吃什么?我去做饭给你吃。”
  “喔,随便点来上十几个菜就行。”
  “好好,我马上去做。”瑰儿答应着跑进厨房去了。
  火儿眼睛不眨地盯着刘地,也不知在盘算什么,就那么抱着翅膀坐在电脑顶上。刘地拍了它的头一下:“不用打鬼主意了,干脆让你看看我的装备好了。”
  他在电脑前摆弄了一会,火儿忽然大叫一声从电脑顶上倒翻下去,双翅拉着电脑屏幕把自己贴在上面:“在你这里,传说中的武器啊……难怪从来没人见过谁使用它,你是个道士,拿着我们剑客的武器干什么?快把它给我!”
  “哈哈哈哈,你才几级,给你你用的了吗!”刘地用高高在上的口气对火儿说。
  “我都二十九级了,比瑰儿和狐狸都厉害!”
  “那我多少级啊?”刘地翘着二郎腿悠然地问,火儿顿时哑口无言。看着屏幕上刘地那刺眼的级别,那令人流口水的装备,它终于忍不住大吼一声扑上去乱抓乱啄:“把你的帐号和密码交出来,这个人物归我了!给我交出来!交出来!”
  刘地奋力地挣扎开大声喊:“你想以后一上线就被我PK吗?想的话就来抢啊!”他的威胁马上就使火儿松开了他。周影大张着嘴:刘地和火儿的争斗竟然只用了不到五分钟就结束了?这也太惊人了,他事先完全没想到,手里端着的想要用来救火的一盆水不知道要放在哪里才好。
  火儿绕着刘地飞了一圈又一圈,对它来说奈何不了这只狗的感觉是在糟透了。它在屋子里乱飞乱撞,怎么也想不出可以令刘地妥协的办法,最后索性飞到了周影怀里撒起娇来:“影,我想要他的帐号!”周影是那种从来不拒绝孩子无礼要求的父亲,他略一思索便报出了刘地的银行帐号。火儿对这个平常随时存有几十万的帐号毫无兴趣,继续大叫大嚷:“我不要这个!我要另一个!”
  “他其它现金和财物一般都放在地底下,没有别的帐号了。”周影对刘地的家底知道的一清二楚。
  “我不要这些!我不要这些!”火儿使劲地在周影的怀中打滚。
  刘地“哼哼”地冷笑起来:“别以为周影什么都知道,我可没对他说过我的电脑上的帐号。”
  “影,我要他的帐号!你去给我问出来!”火儿的吵闹开始升级。而周影刚好是个孩子想吃人他都马上会去杀的父亲,他用询问的目光投向自己的好友,准备问出他的账号后马上报告火儿。
  刘地晃着椅子,挥着一只手指:“你不用看我,朋友之间也应该有隐私权的。”
  “只是个帐号而已,你告诉火儿,我以后还你钱。”
  “你怎么可以这样溺爱孩子,这种教育方式是错误的,会给孩子带来负面的影响,会让它变成小皇帝,会……”
  “不用你来教影怎么教育我!”火儿愤然叫,自己一直都这样长大,不也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看刘地自己那样,还向教育别人!火儿最恨的就是别人说自己家教不好(因为这基本上是被公认的事情)。它向刘地怒视,耐心很快就要被扑上去的欲望消磨光了。
  “火儿,你怎么下线了!”——周影家的大门属于装饰品,经常来这里的客人从来不把它放在眼里。林睿大吆小喝地从窗子里蹦了上来,抓住火儿就摇晃:“你说好帮我PK的,居然自己下线了!我的等级!我的装备!我的……”他正喊叫中,一只手指不住的对他的肩头戳戳点点起来,“干什么?周影,我和火儿的事你少管!”——这种父亲真是的,儿子有什么事他都跑出来。那只手还在继续点他,林睿愤怒地抬头:“周影……咦,刘地?你什么时候来的?”
  “凭我这么英俊潇洒、气宇轩昂、神采出众的形象,你居然看见周影没看见我!”刘地在林睿头上狠敲。不等林睿的愤怒爆发出来,他又扭着林睿的脖子把他推向电脑。
  “哇,哇,哇!”林睿跟火儿当时的动作差不多,几乎整个人都贴到了电脑屏幕上,“这么高的等级!这么好的装备!还有神器,我们法师用的神器……这是谁的号?这是谁的?”
  刘地再次把鼻子翘高,哼哼着说:“你看这个屋里,谁象能有这本事的人啊?”
  看着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林睿连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个号是他的了。只见林睿的面孔在瞬间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从厌烦不屑迅速转化为甜甜的笑容:“不愧是刘叔叔,也只有您有这样的实力了吧。”
  “哈哈哈哈,还是小睿有眼光。”
  “哪里哪里,我这不是跟刘叔叔您认识久了,稍稍学的一点半点吗。”
  “……”
  听着他们两个你一言我一语,滔滔不绝的肉麻话,不但火儿受不了的用翅膀捂着头,就连周影都皱着眉,对他来说今天发生的离奇事太多了。直到瑰儿端出晚饭,刘地和林睿的相互恭维才算告一段落,吃喝间因为对于瑰儿的手艺与林睿的“乖巧”的满意,刘地答应要带他们三个练级,将来级高了送装备。于是饭局结束,林睿、火儿、瑰儿立刻不见了踪影,刘地也慢悠悠的晃出了门去。周影看着一桌子的菜汤剩饭正在发呆,这时瑰儿有点不好意思地伸出头:“我们忙着呢,今天就麻烦你收拾桌子、洗碗了。”说完就关上房门。不一会游戏的音响效果从书房、卧室里穿了出来。
  夜幕降临,当万家灯火逐渐亮这城市后,周影家中依旧响着电脑屏幕上传来的格斗、呼叫、法术、爆炸等声音,而在城市中的另一个家庭中,充斥在屋子里的,却是夫妻吵闹,孩子尖叫的声音。
  “没想到你这么不负责任,你是怎么做人家父亲的!竟然会为了自己保命就耽误女儿的终身!我真是看错你了!”一向温柔的家庭主妇难得地表现着愤怒。她的丈夫自知理亏,小声地辩解:“我也不是只顾自己不为童童想,钟家那个孩子真的不错。心地善良,忠厚老实,而且和童童一样也是个半……”
  “够了!”虽然心里不高兴可是一直没有插入到父母的争执中去,只是嘟着嘴坐在那里的王童童忽然大喝一声,跳起来向父亲发威:“什么象我一样?什么也是半个,半个什么?你说明白啊。”
  做父亲的毫无尊严地向女儿讨好地说:“没什么,童童知道爸爸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嫌我在学校里的麻烦事还不够多,再帮我找点来对不对,什么未婚夫,我不要!我讨厌男生!我,我一辈子也不嫁人!”她一头扑进母亲怀里哭起来:“妈,你看爸爸,他怎么这样……呜呜呜,我不嫁人,我不要未婚夫……”母亲拥着女儿好声安慰,用眼角冷冷地看着那个不称职的父亲,直到他缩在沙发一角。见他也不是没有悔悟之意,少妇终于发话:“自己说说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吧。”
  王有道先生,事业有成的商界人士,酒色财气样样不沾,唯独爱好登山。如有一个月以上不到山上走走,浑身都会不自在。可是他的登山运却很奇怪,别人登山遇到美景,遇到恶劣天气,遇到危险甚至遇到山难,他却擅长在山里遇到妖怪。小学时在山里迷路,救他的是妖怪;中学时野营,差点被妖怪吃掉;上了大学在山上遇到个志同道合喜欢登山的女朋友,结了婚才知道居然也是妖怪。
  做了妖怪女婿的王有道自此更加热爱大山——现在不管遇到什么危险有老婆在旁边保驾护航啊,直到女儿童童出生,妻子苏绿茵才为了在家里照顾孩子不再跟他出游。王有道有了妖怪妻子后妖怪对于他早已失去了神秘感,现在的他在山里遇到妖怪不但不怕,反而会主动上前打招呼、攀交情。这么一来就算那些像对他不利的妖怪摸不清他的底细,反倒是提高了他的安全系数。
  前些日子王有道又去登山,这次的经历可以说是他的登山史中最糟的一次。不仅遇到了及恶劣的天气,而且在与队友们失散后摔断了腿。欲向老婆求救,结果发现手机没信号,而苏绿茵给的符咒因为相放的保险点所以放在内衣口袋里,然后在出门前把那套衣服给换下来了……
  王有道真是欲哭无泪,躺在湿淋淋的泥地上,盼望着老婆在洗衣服的时候早点发现自己忘掉的东西。就在天空中再一次聚集起乌云,他以为自己又要被暴雨清洗一次时,有个小老头溜溜达达的从附近的山崖上走下来——看到他沿着笔直的山壁,头部与地面平行的走法,然谁都可以猜想他不是人类,更何况是见妖甚多的王有道。“老人家,老人家,帮帮忙……救救我……”王有道刻意的装的更加虚弱来博取同情。
  老人发现他后就从崖壁上那么一荡,稳稳落在了王有道面前。他上下打量王有道一番,摸着胡子问:“小伙子,你跑到这山里来干什么啊?”
  “我是来山里旅游的,不小心和同伴失散又受了伤,躺在这里大半天了。您知道吗,我的老婆也是妖怪,所以看到您我真是倍感亲切啊。遇到像您这么慈祥的人,我就知道自己有救了……呜呜,本来以为自己要在这山里喂野兽了……恩人啊,亲人啊,我总算盼到您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假哭打动了老人,总之他如愿以偿的被老人救回了家里。
  在老人家里养伤期间王有道知道了老人的家事:老人是蜘蛛精(王有道:这种干巴老头子也是蜘蛛精?简直是给对蜘蛛精的印象停留在西游记的蜘蛛精们身上的人以致命的打击啊!),和一个孙子相依为命。他的这个孙子有一半血统是人类,因为当年老人的儿子爱上个人类女子,隐瞒了身份跟她结婚生子。谁知道孩子出生后竟然会在睡觉的时候口吐丝线把自己包裹起来取暖,这个现象使得那位母亲又惊又急,直到孩子的父亲见隐瞒不住承认了实情,她才明白自己的婚姻竟是建立在一场骗局上的。这个女人承受不了这么巨大的打击,最后竟然选择了扔下孩子和丈夫一走了之。她的丈夫爱妻极深,也把孩子扔给老父亲,自己天涯海角的去追妻子去了,这么多年连消息都没有
  老人说到这些就耿耿于怀,他不认为儿子骗婚有什么错,却把那女人(他是不肯称那女人做儿媳妇的)的抛夫弃子夸大了一百倍。其实从王有道的角度看,那女人在那样的情况下没有神经错乱已经不错了。自己刚知道妻子是狐狸精时,也差点进了精神病医院呢。老人并不理解人类对妖怪打骨髓里的恐惧,认定了人类女子都是水性杨花,没心没肝的冷血动物。他自己一手拉扯起来的孙子虽然有一半人类血统,但是绝对不能再让他和人类有什么瓜葛了。
  老人自打孙子开始蹒跚学步起,就在认识的妖怪家族中给孙子张罗起婚事来。谁知道大部分妖怪们都瞧不起要一半人类血统的孩子,就算有不在乎这些的,听到他的父母那种不负责任的行径,害怕孩子继承父母的毛病,都婉言谢拒了老人的提亲。老人本来根本不想救王有道,直到听见他说自己的妻子也是妖怪时才动了心思。他打听出王有道夫妇有个女儿后,便转着弯子提出了结亲的要求。
  老人的孙子朱黑黄相貌英俊,性格也很乖巧,王有道想到自己那个同样是半人半妖的女儿就忍不住叹气。那个孩子不但性格叛逆,而且还有暴力倾向,动手永远比动口快,连自己这个做爸爸的都没少挨她的打。她这个样子,将来还嫁得出去吗?就算嫁得出去,将来会不会落得个打死亲夫的下场?如果女婿是人类,这样的设想很有可能会变成现实,不如让她嫁个“同类”……王有道辞别老人那天,被老人用珍藏的好酒灌的迷迷糊糊,不知不觉就答应了这桩婚事。好在他还保有最后的理智,在婚约的后面加上一句,朱黑黄必须自己去得到王童童的认可。
  朱黑黄自认为相貌英俊,脾气也不错,平时山里的妖怪姑娘们顶着长辈的压力对他暗送秋波的可是不少,他根本不认为那个脾气不好的模样也不怎么样的女孩(脾气是王有道压缩后的,模样则是王有道谦虚后的产物)会看不上他?他满脑子想的就是王有道口中所说的城市生活有多么舒适,多么繁华。而且只要娶到那个女孩,这一切不就手到擒来了吗。所以不顾祖父在旁边杀鸡抹脖子的使眼色,径自就答应了王有道的要求。
  听王有道交待完事情的始末,母女二人的脸色更加阴沉。苏绿茵冷冰冰地问:“你很想跟那家趁人之危逼婚的人家结亲吗?我给你出个主意。我现在就带女儿回娘家去,你另外找个听话温柔的好妻子,赶快生个女儿,到时候你想把她嫁给谁都没人敢管你如何啊?”
  王有道知道妻子生气的后果又多严重,结结巴巴地说:“他们,虽然……可是,那个孩子还不错,你倒是让女儿看看再说啊。”
  “还看什么?”苏绿茵说,“我亲眼看见他从咱们家出去就在街上抢劫。还专门捡老弱妇幼来抢。这样的孩子真是好人品啊!哼哼。”
  王有道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怎么会这样?我在他家时,那个孩子挺好的啊。”
  “人家要骗你的女儿,自然要摆出个好人的样子给你看!”王童童怒冲冲地把桌子上的水果向父亲抛,“哪里有你这样的父亲!为了自己活命就把未成年的女儿嫁给那样的人渣!我要告诉姥姥,我要告诉奶奶,我要……”
  面对怒发冲冠的女儿,王有道一边躲避着她扔来的各种物品,一边向妻子求救。可是同样愤怒与他行为的妻子不但不肯伸出援手,反而把他独自丢在女儿的怒火中回卧室去关上了门。“童童,乖女儿,你听爸爸解释啊……爸爸没想到那个孩子是这样的人品啊……我要是知道……哎呀,你真打到我了……”
  火儿最近几天心情极为不佳,必竟对它而言处于弱小挨打的局面实在罕见之极。可以说自从周影把它从蛋里孵出来直到长这么大,能和它打成平手的对手都不多见。可是现在,在虚幻的网络上,它却被人追着打的狼狈逃窜,束手无策。
  在火儿面前的屏幕上,火临天下正被流云遮日恶意PK。火儿翅膀与脚爪并用,奋力地敲击鼠标与键盘,操纵着人物在地图上躲闪,不知道能不能支撑到救兵来到。最近几天它已经被这个家伙打了无数次,而且都是毫无由因的攻击。对于这种不分由说欺负人的行为火儿平时是很喜欢的,不过那是在由它担任欺负实施者角色的情况下,它可不喜欢承随意被打。更可气的是对方是个五十多级的弓箭手,与三十级的火儿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火儿即无反手之力,也无招架之功,除了躲闪和救助之外,它一点办法都没有。不一会儿大智不愚和山中少女双双赶到,不过他们的级别比火儿还低,在这个实力代表一切的游戏中面对高手同样无能为力,他们所能做的只是搅乱对方的攻击,给火儿争取喘口气补血的机会而已。
  当他们三个身上带的药品几乎用完时,等待已久的救星终于出现了。只见这位救星前面驱使着凶悍的宠物,后面紧跟着三、四个女性玩家,大摇大摆的来到火临天下面前一站,情狼“大侠”来到后大喝一声:“喂,小子,看看我的级别!”然后摆个潇洒的造型,估计对方看清楚了自己的光辉形象之后,才一连串的法术砸了过去。对方也没那么简单,他不但不害怕的逃走,反而依仗着自己的高敏捷向情狼冲去,大约想跟这个道士同归与尽。情狼就那么大咧咧地地站着,等他靠近后猛地施展开了近身攻击,一边还在张狂地大笑:“你不知道我的力量是多少吧!哈哈哈,打听打听我是什么来头,下次你就不敢这么狂妄了!哈哈哈……”在他的一连串“哈哈哈哈”中,流云遮日化作一道白光消失,地上留下几件装备,和几个金币,情狼把它们捡起来分派给跟着他的女玩家们,引来了一堆欢呼和赞美声。
  火儿闷着气站在旁边,越想越不甘心,冲过去赶开那些女人对情狼大喊:“快带去升级!我要报复!我要报仇!”
  “就你这级别,三五个月之内别想了,不如叫我几声‘叔叔’,我来做你保镖吧。”
  “把你的号给我交出来!交出来!”即使在游戏里火儿也无法忍受别人比自己厉害,任人欺负的感觉太糟糕了。
  “火儿啊,”情狼大模大样地教训它,“实力呢,是要靠自己努力获取的。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好事,要脚踏实地,要扎扎实实,要一步一个脚印,那种生下来就比别人厉害的小家伙不是真厉害,总有一天会吃亏的!本事是炼出来的,努力再努力才会有收获。明白了吗?来,咱们练级去。”说完丢下目瞪口呆的火儿召呼着那一大帮女玩家扬长而去,系统还一再回荡着他打出的“哈哈哈”字样,可见可以教训的火儿哑口无言让他多么得意。
  朱黑黄看着控制的人物出现在复活点,气得狠狠砸了几下键盘。他学会了使用电脑之后第一时间便喜欢上了网络游戏。虽然玩的高兴,可惜他是个什么也不懂的新人,又不太会为人处事,在里面自然处处碰壁,处处被欺负。后来遇见一个叫火临天下的家伙,更是因为他说了几句风凉话便打得他回了复活点。跌跌撞撞地受了不少气后朱黑黄忍不下去了,刚好在他玩的网吧中有个人拥有一个五十多级的人物,号称这个网吧第一。朱黑黄趁那人上线时躲在他身后,看到了他得帐号和密码,便用这个偷来的人物上线去找那些得罪过他的人进行报复。
  这一次因为人物级别颇高,大展拳脚之下果然把那些人打的屁滚尿流,心中大为过瘾,终于在游戏找到了纵横天下的感觉。没想到最后找上“火临天下”,眼看就要把他收拾掉时,他竟然找出来了更厉害的人物。朱黑黄看着自己人物的资料心里气不打一处来:原来练这个号的家伙还敢号称这个人物打遍天下无敌手,这不还是一样被人送回复活点,吹牛不上税的骗子。
  流云蔽日气呼呼地走出城,寻思去哪里练级──那个火临天下他暂时是不敢去惹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提高级别再弄几件好装备,将来才好去报仇。他正琢磨着,几个人影把围在中间:“你小子敢抢我们兄弟的号!把号交出来,不然把你砍回零级!”这些人物显示着与流云蔽日一样的工会,看来是流云蔽日的朋友。
  一个只有五级的新人冲在最前面大吼:“把我的号还来!你这个小偷!你这个强盗!”这个人就是流云蔽日本来的主人。他辛辛苦苦练得人物连带几件极品装备突然被人偷走,心里的恼火可想而知,今天带了几个朋友来讨公道。如果号要不回来,凭着把这个自己辛苦练起来的人物杀回十级也不能便宜了这个小偷。
  几十个人把流云蔽日围住,同时系统广播也在一遍一遍地传着:我XX帮副帮主流云蔽日的号已被盗,从此他的所作所为与我们**帮再无关联。**帮为能提供他座标的人支付一百金币,我帮发誓要把他回十级。
  朱黑黄怎么可能是这么多人的对手,不多会就化作白光回了复活点。
  朱黑黄再次愤怒的咂着键盘:“可恨的东西,竟然都来欺负我!”——他却不去想想,本来就是他盗别人的号在先。他在这里一而再的拿电脑出奇,那边的网吧老板不干了,走过来敲敲桌子:“喂,弄坏了是要赔的!”
  朱黑黄正有气没处撒,腾的便站起来,网吧老板看到屏幕上他那个站在复活点的人物就明白了一切,笑着问:“被人PK了吧?现在等级是多少啊?”朱黑黄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欲打,拳头却被老板的下一句话阻止了:“你想不想报仇?想不想得到个高等级的号?想不想在游戏里所向披靡?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
  “我手头有几个等级很高的账号,各种职业都有,也有各种神器,你要的话我给你打九折怎么样?”原来这个网吧老板雇人专门二十四小时练这款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游戏,然后把里面的金钱、装备、道具甚至账号卖给那些玩家。他观察朱黑黄好一会了,见他在游戏里受了挫折,便不失时机地上前推销。
  朱黑黄眼睛一亮:“你有什么号?”
  “战士、弓箭手、道士、法师……都有六十级以上的,不带装备七百一个号,带装备的装备另外算钱。”
  朱黑黄估算一下自己身上的钱。这几天他除了上网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打劫,所以手里已经有了不少钱,把老板刚才说的号都买下来还有剩余。于是他把钱掏出来王老板手里一放:“六十级的我一样要一个,另外再给我几件好装备。”
  “肥羊啊……”老板在心里欢呼一声,把朱黑黄带到柜台里面,打开电脑让他自己挑选。
  火临天下独自在重复着无聊的杀怪活动,杀掉一只怪物,得到xx点经验,再杀掉一只怪物,又得到xx点经验……在不喜欢网络游戏的人(比如说周影)看来,这实在是十分无聊的举动,可是游戏中的人却玩的趣味十足。“还差百分之七十就可以升一级,再升两级就可以去学新技能……”火儿边敲鼠标边自言自语。它要努力把级别练高,那样就不用老是看那只死狗的脸色了。它要成为第一高手,然后就可以在游戏里为所欲为了。
  火临天下杀掉眼前的最后一只怪物,正准备回头去看看树林那边的怪物刷新出来没有,一个火球毫无预兆的砸在他的身上,使他损失了两百多血。他抬头察看时正好看见不远处的一个法师又砸来一个火球。
  “你打我干什么?”火临天下刚提出问提,还没等到得到答案,随着对方的一连串更猛烈的火球术、爆焰术,在现实中大名鼎鼎的纵火狂火儿,在网络游戏里竟然被人用火球打回了复活点。
  “气死我了!”随着火儿的狂吼,一股火浪从卧室里吞门而出,把客厅里的所有物品以及正在修炼的周影一起熏得焦黑。周影慌忙跳起来冲进卧室:“火儿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影……”火儿委屈地扑过来,“我被欺负了!那个混蛋竟然敢欺负我!”
  看着在怀里撒娇使赖的火儿,周影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的这个宝贝儿子打从孵出蛋壳就飞扬跋扈惯了,从来都是它欺负别人,偶尔遇到能和它实力相仿的对手,人家的境界当然也就高到了不屑于和这样的小孩子计较。只有开始上网玩游戏之后,火儿才受到了平生最多的挫折。看到它被气的乱蹦乱跳的样子,周影真想劝它别玩算了,为了玩个游戏受气值得吗?
  “我要报仇!我要报仇!”火儿大声宣布着自己的决心。周影以为它下一秒要冲出窗子去找它的报复对象了,谁知火儿却回到电脑前继续起它的游戏来。“火儿别玩了,我先给你弄点吃的吧?”——这是火儿开始玩游戏后周影第二担心的问题,原本动不动就饿的它居然经常忘记吃饭,只要周影不叫它吃,它就一直对着电脑不动。
  “火儿吃点饭吧?”
  火儿不耐烦地挥着翅膀:“呆会再说,我要加紧练级,将来还要报仇呢!”
  周影站在它身后看着它操纵人物,半天也不得要领,叹口气出去了。
  朱黑黄好几个人物轮着使用,用这些高等级又装备着好道具的角色去报复以前那些仇人的感觉好极了。他大展雄风,把那些看着不顺眼的人一一送去复活,特别是那个曾经扬言要把他砍回十级的xx工会的成员他是见一个杀一个,连新人也不放过。朱黑黄得意地哼这歌,又是一道白光,眼前的对手也被他顺利解决。难怪这么多人喜欢游戏,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感觉果然痛快。
  一个人物从不远处一晃而过,朱黑黄眼尖地看到他的名字“火临天下”。记得这个也是自己的仇人,不过自己是不是已经杀过他一次了?朱黑黄摇摇头,他这几天杀的人太多,自己也记不清楚了。不过干脆从现在开始再杀一次,直到把他们全部杀回十级好了。朱黑黄这么想着,往火临天下的方向跟了上去。
  火临天下消灭一只怪物后,地上留下了几个金币与一把不错的剑,他正准备拾起来,旁边冲过一另一名剑士,对他当头就是一剑。火临天下以为是抢装备的人,赶忙向旁边一让,举剑还击,这时他才看清楚对方竟是个六十多级的剑客。这么高级别的人为什么来这里打低级怪,为什么和自己过不去?火临天下这么想着,决定惹不起躲得起,干脆地把地上的东西让个对方自己准备离开。谁知那个剑客看都不看地上的钱和装备,继续又扑向火临天下。
  “你要干什么?”
  “哈哈哈,我要把你砍回十级!”
  “为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你!”
  “可是我认识你!哈哈哈,你永远别想认识我,因为下次砍你的会是法师,再下次会是弓箭手,再再下一次是道士……哈哈哈,这就是得罪我的下场!”
  “原来上次那法师也是你!你到底是谁?”
  “哼哼,你还记得网中人吗?哈哈哈,你杀我的时候,没想到我会回来报复吧!”
  “网中人?”火临天下依稀还记得那有个和山中少女抢怪,并且说话不三不四的玩家网中人,当时被山中少女紧急召来的火临天下二话没说就那个只有十七级的家伙送回了复活点。弄清楚了对方PK自己的原因也没什么用处,火临天下见对方连续攻击过来,转身逃跑。而这时平时充当救火队的情狼根本不线,“关键时候指望不上的家伙!”火临天下一边沮咒着情狼,一边狂用补血药瓶。
  朱黑黄并不急于解决火临天下,对他来说猫戏老鼠也是一项很有趣的游戏,是这个游戏提供的乐趣的一部分。他更喜欢火临天下的红名,那就意味着一担死亡,对方将会掉落大量的装备与金钱。那个网吧老板说过,就象可以从他那里买装备一样,朱黑黄也可以把用不到的装备卖给他,记得这个火临天下有个七十级的朋友,身上有几件小极品也是很应该的事吧?
  有很多玩家从正一个追一个逃的火临天下与朱黑黄身边经过,不过两个红名在PK,大部分人并不想趟这个浑水。火临天下一边诅咒大家没有正义感一边喝掉最后一瓶药水时,却有忽有个玩家跳到了他前面,替他挡住了致命一击。
  这个名叫坐山虎的战士只有五十九级,比起朱黑黄的人物还差着好几级,却一副并不把朱黑黄放在眼里的样子:“我最讨厌欺负弱者的人!(虽然他也算帮了大忙,可这句话让火临天下听了不痛快,谁是弱者啊!)今天是我第四次看到你随意PK,随意杀人了,我看得给你点教训,让你知道欺负人不是那么有趣的事。”
  又是一个自以为是大侠的人!这样的人这几天朱黑黄遇见好几个了,他真想告诉这个座山虎在他之前的每一个“大侠”的下场:“才五十九级就敢管我的闲事!”朱黑黄凭着这几天的长胜纪录,丝毫也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坐山虎打出了“哼哼哼”一连串冷笑:“以为级别高就了不起?我可是从一级就越级打怪的。我看你的脑子也比那些怪物NPC聪明不了多少吧?”
  “我现在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朱黑黄结束了战前的对话向对方扑去。
  事实证明了坐山虎并没有说大话。他的级别虽然比不上朱黑黄的人物,但是他对人物的运用灵活巧妙,熟练地把各种招数结合,使他的攻击显得更加有力并且有效,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与他相反地是朱黑黄平时老是轮流使用好几种职业的人物,他对每种职业都了解,却每种都不精通。平时仗着自己的级别高欺负人没什么大问题,碰上本服最擅长PK的三大高手之一的坐山虎,他原本的优势便荡然无存了。
  在朱黑黄发觉不好不甘心地打出的:“你给我等着瞧的!”文字还没消失前,坐山虎已经三下五除二把他收拾掉。他拾起朱黑黄掉落的物品看看:“这把剑不错,可惜我有更好的了,给你吧,五十级就可以装备。”他自己留下了金币和一个戒指,把一把不错的剑给了火临天下。
  “你要给我?”好武器不容易搞到,火临天下纠缠了情狼好久才拿到的剑都比这个差的远,坐山虎怎么会舍得送人?
  “这只是个游戏而已,用不到的东西不如送人,我才不会拿去卖钱呢,何况这原本就不是我的,你要谢就谢刚才那个笨蛋吧!哈哈哈。”
  火临天下顿时对大方豪爽的坐山虎产生了好感,同时也原谅了他刚才说错的话。
  “走,我带你去练级,等你级别高了,自己去收拾那个家伙。”
  “好!咱们走!”
  网吧里的朱黑黄对着复活点的人物气地再次重砸键盘。
  不过这里不是先前那个网吧,这里的老板不但没有上前兜售可以给他帮助的东西,反而叫一个雇工上前索要弄坏键盘的赔偿。朱黑黄两拳把那个雇员和网吧老板双双打成“半熊猫”,然后上网费都没付走出门去。居然会被比自己级别低的家伙打败,他心里窝火极了。正好在购买了好几个帐号和一大堆装备之后,他身上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看着街上行色匆匆的人们,他重重吐出一口气,不管怎么样先去弄钱吧!顺便在现实世界里出出闷气。
  放学后的王童童背着书包在街上慢悠悠的走着,身边左右全是她的同学,不过她一个也不想理睬。对其中两个腆着脸贴上来的男生,她干脆每人给了他们重重一脚。几个亲亲密密搂肩搭背的女生从她身边走过,从她们飘过的字眼中,王童童知道那些“麻雀”正叽叽喳喳说的内容正是自己。
  “烦死了!”王童童重重甩着头。
  王童童从十岁左右就知道了自己半妖的血统,不过当时这件事对她的影响并不大。她认为自己除了可以使用几个天生的法术(比如隔空取物和让水变开什么的,她本不还以为自己有特异功能呢)外,没什么象妖怪的地方,连她无比羡慕的母亲的那条松软毛茸火红美丽的大尾巴都长不出来。她一直安与自己的半妖怪身份,甚至梦想着等自己长大了会长成一个真正的、美丽、聪明、强大,有漂亮尾巴的妖狐。可是当她上了初中之后,奇怪的事情接连发生了。
  随着王童童渐渐长大,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她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美丽开始蓬勃的展现出来,任凭谁第一次看见这个少女都会惊艳呆上一呆,那种在美丽中包含的柔媚气质使她对异性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自从她上初中后,男生的情书就是她每天都会收到的东西,上学前、放学后天天有男生等在她必经的路上,甚至还有过一个年轻的男老师信誓旦旦的非她不娶,要等她长大。
  王童童母亲那样美丽,她也一向以自己长得像母亲而自豪。本来还以为只要是狐狸精的后代都这样,所以为了漂亮再多的骚扰也咬着牙忍了。谁知母亲偶尔说起来她才知道,其实半狐血统的小孩很少有能继承这种天生的媚惑本性的,王童童的情况可以说万中无一,而且除非随着她年龄渐长,法力渐增自己学会隐藏,否则就连法力高强的母亲也没什么好办法帮她。也就是说只有自己最倒霉!想到这一点王童童就气不打一处来。
  而且按理说这样的事情不断的发生,最无辜也是受到最多骚扰的人是王童童自己,可是偏偏有些人不这么认为。那些男生的家长咬定是王童童“勾引”他们的儿子,有些老师也把她看作红颜祸水,甚至其他的女生出于种种原因也不和她来往,联合起来冷落、排挤她。这样度过了差不多三年初中生涯的王童童在性格上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子变得脾气急躁火爆,并且出现了暴力倾向:只要是给她写情书的男孩,都免不了要被她揪出来一顿暴打。
  她的脾气使她和同学们越来越疏远,和同学们越疏远她的脾气也就越来越火爆,特别是对那些胆敢当面表达爱慕的男人,她几乎想也不想就动手。今天她一路上已经打了三个同学、两个高中学长和一个老师,才把回家的路途走了一半。为了避免路上的种种麻烦,王童童每天回家都会选择不同的路线,今天她便拐进了一条小巷。
  “救命啊!救命!”惊恐的女声从巷子深处传来。
  王童童皱皱眉:“真麻烦!”
  走到哪里都会碰上麻烦事,王童童对自己的运气十分生气,可是听到呼救的是女人的声音,她还是悄悄靠了过去。被抢劫者逼在墙角的是两个女生,王童童认得她们是自己学校高中部的,其中一个好象还是什么校花,当然那是在王童童入校以前的事,所以这位前校花和她那一帮姐妹见到王童童就象有仇一样,有意无意地总对她冷嘲热讽。对于这样的受害者王童童选择了先抱着手臂看热闹,她还没决定要不要上前帮忙。
  那个正在实施抢劫的少年身材高挑,相貌英俊,只看外表宛如电影里的偶像明星,可惜那一脸狰狞的笑意却使他的魅力荡然无存,也使眼前的两个女孩全然没有平时看到帅哥的激动,反而害怕的大声呼救。“真是浪费了一副好皮囊。”王童童对于异性极度厌恶,越是出色的异性越讨厌(因为条件不好的男生即使喜欢王童童,也会因为自卑而鼓不起勇气纠缠她,厚着脸皮向她求爱),在她看来这样的绣花枕头式男人作匪徒刚好合适。“不用叫了,没人会来救你们的。”(王童童:真是典型的反角台词)。“快,把身上的钱全交出来。”
  朱黑黄一向不太喜欢抢女人,到不是他对女人有什么特别的同情心,而是因为这些女人太麻烦,开口就哭,缩成一团,磨磨唧唧半天才把钱拿出来。还不如那些虽然会反抗,却只要两拳打下去就乖乖掏钱的男人来的痛快呢。“叫你们把钱拿出来,听见了吗?”朱黑黄向两个女人俯俯身子,好让她们把自己脸上恐吓的表情看的清楚些。
  “呜呜,我们的钱全给你,求你放我们走吧。”女孩嘤嘤哭泣着,双双交出了自己的钱包。
  不亏是女孩子的用品,就连钱包上也有扑鼻的香气。朱黑黄把钱取出来寒进自己的口袋,钱包随手扔在地上。他打量着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实在不中看,而另一个就很美丽了,想不到人类中也有这么漂亮的女子,虽然比不上童童妹子,可是已经比好多妖怪姑娘都漂亮上几分了。朱黑黄一只手托着那个前校花的下巴打量着,嘴里不住称赞:“长得真好看,喂,你嫁人了没有啊?等我成亲之后给我做二房怎么样?”
  面对眼前这穷凶极恶,劫财还要劫色的抢匪,这位前校花第一次憎恨起了自己的长相。而她的那位密友庆幸自己相貌平平的同时,趁着朱黑黄只注意她一个人而悄悄溜走了。
  王童童叹了口气,看来今天非多管闲事不可了。如果对方只是抢劫,让那个总找自己碴的前校花吃点苦头王童童是很高兴的,可是同样身为女孩子,王童童无法看着那个劫匪对她做别的事而不管。她一边抱怨着自己运气不好老遇见麻烦,一边拾起一颗小石子,手指一弹向朱黑黄弹去。朱黑黄正在软硬兼施地劝那位前校花同意将来给他作二房,忽然听到响动,来不及多想便向旁边一闪身,一块小石头擦着他的面颊射过去,“啪”地撞在墙上,居然在砖墙上打出一个小洞。如果被打中后脑勺,这么大的劲力足以让人昏迷过去。
  “谁!”朱黑黄恼火地喝问,竟然有人敢管他的闲事!他向巷口走了几步,在昏暗的路灯下寻觅对手的踪迹。王童童一击不中心里微微吃惊,接着对方的反击开始了,一条极细极软的丝在若有若无的夜风中飘至,向王童童身上一扑。王童童轻巧地跃上了路灯,看到那条细丝在灯柱上缠绕,留下了深深的勒痕。事情到了此时,战斗的双方已经都发觉了自己的对手不是人类。
  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依旧站在那里发抖的前校花耳边忽然听见一句:“还不快跑。”她猛地反应过来,来不及寻思这个有些耳熟的声音,也来不及去寻找救自己的人,转身奔逃。
  王童童躲在暗处与朱黑黄过了几招,不得不承认对方无论法力功夫都高过自己,不过她并没有要与对方分个胜负的打算,估计那位前校花应该已经逃到了安全地方,她发出了声东击西的一招把朱黑黄调开,转身就走。朱黑黄发觉上当后连连出手,却终究没有能拦住她。王童童走到了灯火通明的街道上,手中拿着刚才攻击自己的条细线,看着这条柔韧而发粘的细丝,她若有所思的皱起了眉头。
  朱黑黄没有追上对方有点气极败坏,来到城市中之后,他打过三位数以上的人类,却并没有遇见过除了苏绿茵以外的妖怪。今天第一次的偶遇就被打的莫名其妙,他甚至连对方什么样子都没看到,心里极不服气。下山前爷爷曾多次说过,别小看了城市中的妖怪。会到人类的城市中住的妖怪其中一部分固然是些在山里混不下去的无能之辈,另外一些却高深莫测。当年朱老头进城去找儿子,就曾遇见过一只千年僵尸所化的金毛吼,险些被对方当成了点心。朱老头一再叮嘱朱黑黄,到了城里之后,无论怎么欺负不堪一击的人类都行,但千万不要随便与妖怪们发生冲突。
  “这可不是我与他发生冲突,而是他先来招饶我的!”朱黑黄忿忿地想。不过他也害怕遇见爷爷口中的那种厉害妖怪,没有敢冒然追上去。
  “哼,等我回去叫上岳母,再加上童童妹子,不信收拾不了你!”朱黑黄暗下决心。他已经把王家的事忘在脑后好些日子,今天遇见这件事,到是提醒了他该上门订亲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朱黑黄皱着眉头想。不管怎么说岳父出差总该回来了吧?在网吧中昏天黑地打游戏使他完全忘记了日期,也不知道过没过与王有道约好的时间。“不管了,现在赶去也不晚,说不定童童妹子正望眼欲穿的等着我呢!”朱黑黄对着街边的橱窗整整衣服顺顺头发。一厢情愿地做着美梦,兴冲冲地向王家的方向奔去。
  最近一段日子,王家的饭桌上老是弥漫着一种冷冰冰的气氛。王童童与苏绿茵对王有道这个不称职的父亲采用了“冷藏术”,两个人都不理睬他,不主动跟他说话,即使他主动讨好,她们也只用“嗯”“啊”“是吗”这样不超过三个字的语句来回答。王有道自知有错,不敢反抗妻女的精神虐待,只好拼命想各种法子来讨她们的欢心。
  “童童啊,你不是说你不喜欢现在的学校吗?等你上高中时,爸爸给你转到新学校去好不好?”王有道边给女儿夹菜边问。
  王童童回到家后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手里摆弄着什么东西,吃饭的时候都没放下,她的心思即不在饭桌上,也没听见父亲的话,直到王有道又重复一次,她才心不在焉地问:“啊,什么?你说转学?”
  效果不错!经过这么多天的努力,女儿终于跟自己说了三个字以上了。王有道高兴地说:“是这样的,你现在上的那所公立学校的高中部教学质量不怎么样,我想反正你也不喜欢那里,不如给你转家学校。育英材中学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开的,我准备把转到那里去,你看怎么样?”
  “育英材?那不是出名的贵族学校吗?”苏绿茵开口问,“那里的教学质量就一定好吗?我怎么听说那里尽是些高干子弟,纨绔子弟什么的?”
  王有道暗暗窃喜,妻子也主动和自己说话了,看来今天晚上不用再睡地板了。“他们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今天特别高薪聘请了好几位优秀教师。对了我听说童童很喜欢的那位林老师也会到那里去教书。”
  “林老师?”苏绿茵和女儿相互看一眼,她们两个都很喜欢林青萍老师,也知道她有个九尾狐儿子,偏偏那个儿子又和立新市妖怪们的两大“恶梦”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对于要不要继续与这位老师有牵连,一时还真难以做出决定。王童童想了片刻咬着嘴唇说:“我喜欢林老师,我要做她的学生。”
  “那转校的事就这么定了,等你们期终考试一结束我就去给你办手续。来女儿,吃块鸡肉。”王有道夹着鸡肉猛向妻子女儿碗里放。
  “对了爸爸(王有道:太好了,女儿终于原谅我,肯叫我爸爸了!),我想问问你说的那个订婚对象,他是不是个蜘蛛精?”王童童用筷子戳着碗里的菜问。
  “是啊,你怎么又问起这个?难道……”
  王童童白了他一眼:“你别往歪里想,我问起他是因为这个。”她把手中一直在摆弄的东西抛在桌子上。
  “什么呀?”王有道没有她们母女那么好的眼神,用手摸了一下才发现是根蜘蛛丝似的东西,黏在手上不好弄下来。他甩着手问:“这是什么?”
  苏绿茵打女儿一进门就发觉她拿的东西是什么了,但她向来尊重孩子,王童童不愿意说的事情她从来不主动追问。现在也问:“你从哪弄来的?”
  王童童撇撇嘴:“有个妖怪在路上抢劫我的同学,不但劫财还想劫色,所以我出手打了他几下,这东西就是他的武器。”
  “你以为那个抢劫的妖怪是……不会的,朱黑黄不是那样的孩子。”
  “难说,妈不是也看见过他在街上打劫。”王童童耸耸肩,“不过也不关我事,他爱干什么干什么,哪天惹上刘地、火儿什么的被吃掉才好呢。”
  王有道赔着小心说:“与约好的日子已经过了十几天了,那孩子即然没有来,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
  苏绿茵看看他小心的样子心一软,终于为丈夫说了句话:“我看那孩子不是个意志坚定的,初到花花世界受到诱惑,也不一定变成什么样呢。我看他多半早把那所谓的婚姻忘了。快吃饭吧,菜都凉了。”
  王童童接受了母亲的观点,低头吃饭,还特意为父亲夹起菜来。王家的饭桌上又恢复了以往的温馨。这么多天来王有道第一次松了口气。
  门外传来轻轻地敲门声,正在吃饭的一家人一时都怔住,当敲门声又响了几声后一家之主才站起来走到门口问:“谁?”
  “请问是王叔叔家吗?我是朱黑黄啊。”
  “朱黑黄,朱家那个孩子!他,他找上门来了!”王有道一下子背靠在门上惊惶地向妻女叫。女主人和他的女儿也沉下了脸,王童童“噔”地站起来指着门外威胁父亲:“你去打发他,不然我就去姥姥家,再也不回来!”王有道咬着嘴唇,报着豁出去的心态打开了门。
  门口站着的少年年纪和王童童相仿,身材高挑,皮肤微黑,相貌相貌颇为英俊,可是现在头发半长不短油腻杂乱,两眼通红,精神萎靡不振,正是王有道现在最不想看到的朱黑黄。
  朱黑黄惊喜地冲过来拉住王有道的手:“王叔叔你回来了!我到城里来了。你还记得……记得当时的约定吗?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的。”说话时目光却越过王有道的肩膀,已经看见客厅里坐着的那个同龄少女,俏丽的短发,五官如画,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正看着自己——就是她吧?我就是这了这个女孩子到这里来的。她就将是那外与我同度一生的人……她,她本人好漂亮啊,比照片还要好看一百倍……朱黑黄的头脑因为沸腾的幸福变得晕陶陶的。
  “黑黄啊,约好十一号来的,你怎么晚了十多天?”王有道本来鼓着勇气要一见面就向朱黑黄说明白婚事告吹,然后自己亲自去向他爷爷道歉,可是看到对方的人之后却说不出来了。
  朱黑黄讪讪地说:“我早就来了,我,我本来是来的早了,岳母,不,阿姨他说您出差了,所以我就自己在外面游荡,后来我看见了一家网吧,于是……于是在里面玩了这么久……”
  王有道听了愣了愣,还是说:“你先进来再说,先进来喝口水。这是我妻子,这是我女儿童童。”
  “哦,哦……”朱黑黄两眼眨也不眨地看着王童童,一抬腿就直接走向她:“我就是朱黑黄,那个,那件事你知道了吧?咱们的事……咱们什么时候成亲好?我看就这个月行不行?”
  王童童柳眉倒竖,“啪”地一拍桌子跳了起来:“谁答应和你订亲你去找谁吧!另打我的主意!”
  朱黑黄吓得后退了一步,陪着笑问:“童童妹子,你不高兴了?”
  听他“童童妹子”这几个字出口,王童童的怒火更是难以抑制,冷笑问:“你很重视这门亲事吗?”
  朱黑黄凑近王童童嗅着她的体香说:“对,对,能和童童妹子百年好合,我实在三生有幸。”
  王有道无奈地捂住自己的脸不敢看接下来的事情发生。
  “啪”王童童不辜负父亲的“期望”,劈脸给了朱黑黄一记耳光。
  朱黑黄捂着脸,难以置信地指着王童童:“你,你居然打我!”他转向王有道拆苦,“岳父您看她,还没成亲就敢打我,将来还怎么得了。”
  王有道还没开口王童童便愤怒的吼道:“你叫谁岳父!谁是你岳父?谁会和你成亲!趁我还没动手,你最好早早给我滚出去!”
  朱黑黄气地声音打颤地说:“你怎么这样?你怎么这么没家教!哪有女人这样跟未婚夫说话的。”他自幼受祖父熏陶,认为女子就应该对丈夫事事顺从,万事以丈夫为中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王童童即然是他的未婚妻,朱黑黄不让她开口对方开口都是不是,更何况还敢打骂自己。“岳父,您这个女儿实在缺乏管教,不过您放心,等我们成亲以后,我会教导她什么叫三从四德,什么是女人家的本份的。”朱黑黄理所当然地对王有道说。
  苏绿茵拉住气冲冲的王童童,暗暗叹口气。虽然只见过两次面,可她却已看明白了朱黑黄是个怎样的人。这个孩子不知是在什么样的教育下长大的,竟然会有这样极端自私自我的性格,似乎认为只要对他自己有利的事情,他便认为是天经地义,大概在他的观念中,从来不曾有“别人的想法”这样一个词汇存在吧?苏绿茵明白自己的女儿与对方根本无法沟通,所以阻止了女儿再与他争斗,淡淡的对朱黑黄说:“朱家小哥,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已经知道了,你们祖孙救过我先生,改天我会请我父母一同登门道谢。至于你与童童的婚约本就只是那么随口一提,现在你们脾气不投,不如就此算了吧?”
  “什么!”朱黑黄尖叫起来,“凭什么算了!我们救了你丈夫的命,他为了报恩才自愿把女儿嫁给我的,现在你想反悔!想忘恩负义!”他一把揪住王有道晃着,两眼冒着火光。
  王童童冲上去打开他的手护在父亲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说:“明明是你们趁人之危,现在还敢这么说!还不知道是不是你们伤了我爸,再跳出来假意救助,真心骗婚呢!”
  “你说什么?不但悔婚还血口喷人!”
  “怎么急了?说到你的痛处了?”
  “……”
  苏绿茵再次阻止了两个孩子的斗争:“行了,你们别吵了,朱家小哥,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当时的约定中有一条,这个婚约必须童童自己愿意对不对?现在你也看见了,她并不愿意,所以婚约就这么算了吧。”这次她用的不再是协商的口吻,温柔的声音中带着不可违背的坚定。
  “婚事本来就该是父母之命,你们说定了的事她凭什么不愿意!明明是你们言而无信!”朱黑黄气极大叫,“她凭什么看不上我?我哪里不好?哪里配不上她!”在他的心目中自己英俊聪明,只有自己看不在眼中的女孩,那轮得到女孩看不上自己。更何况王童童除了相貌美丽外,根本不是个好妻子的人选。朱黑黄坚持这桩婚事与其说是坚持要娶她,不如说是想得到王家的家产在城里过舒服日子。他已经算是降低标准接纳王童童了,对方居然敢说看不上自己。
  “我哪里看不上你?”王童童故意上下打量朱黑黄,“不如反过来说说,你觉得自己哪里配让我看上啊?我告诉你……”
  苏绿茵再次示意女儿别开口,她知道王童童说出的那些理由朱黑黄根本不会承认,或者说他根本不会认为那是自己的缺点。她向朱黑黄问:“不知你不记不记得,你与我先生约的是哪一天?”
  “十一号。”
  “当时你为何没来呢?”
  “我来早了几天,是你把我赶出去的!”朱黑黄心里忽然想到,一定是当时王家就有了悔婚的打算了,所以才把自己赶到街上去。当时自己身上没钱没物,如果不是找到了弄钱的法子,不是只好回山里去,那样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想着恶狠狠地瞪了苏绿茵一眼。
  苏绿茵依旧那么柔和的笑着:“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件事,做为一个母亲,你不会认为我会将一个上门就说自己是我女儿未婚夫的人的话随便当真吧?”
  “哼。”朱黑黄又不是女人,他才不管“母亲”会想什么。
  “那么后来到了约定的时间,你为什么没有来呢?不管与我先生约定的时间还是与我约定的时间,可都过去许久了呀?”
  “我出去之后在网吧上网玩游戏,所以忘了日子,人类真会玩,那款游戏……”
  苏绿茵打断了他对游戏的介绍:“也就是说你仅仅为了玩游戏就可以忘掉订婚的日子,这是真心想与童童订婚的人的行为吗?究竟是谁言而无信?童童看不上对这桩婚事这么不重视的你,又有什么不可以?”
  朱黑黄目瞪口呆,面对苏绿茵提出的理由,他固然有一肚子的不甘心,却又无话可说。
  苏绿茵客客气气地把朱黑黄请出了家门,并一再许诺会亲自上门向他祖父道谢。朱黑黄看着那扇在他面前紧紧关上的门,又呆立了半天,心里百感交集,本来一心一意要来成就良缘的,最后却是这么个下场。转眼之间美艳的妻子,富足的生活就成了泡影,他恨王家人不守信用,恨自己当时多答应了一个条件,更恨那个使他沉迷其中的游戏。
  朱黑黄从街上的商店里拿了几瓶酒喝着,从来没沾过酒的他不大会便函步履歪斜,摇摇晃晃。两眼朦朦胧胧中看见自己竟又熟门熟路地走到了一家网吧门口。“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们骗我,让我忘了日子!你们串通好了的!你们陷害我!我要报仇!”
  朱黑黄的失落懊恼在酒精的催化下变作了仇恨,他咆哮着向网吧扑去。几个说笑着走出网吧的人还没来的及反应,便被眼前这个醉汉打得横飞到了街心。接着朱黑黄冲进了网吧,人们的惨叫声,玻璃碎裂声,桌椅碰撞声等等纷纷传出,不时有人被从网吧中扔出来,街上远远响起了警笛声。
  周影买了大批的方便面之类的食品上车后,受到了孙剑善意的嘲弄:“怎么吃起方便食品了?女朋友跟你吵架,不给你做饭了?可怜哦……”
  “瑰儿不是我女朋友,我们也没吵架。”周影据实以告。
  “那么某人怎么和我一样要靠方便食品度日了?”孙剑颇有些幸灾乐祸。他的女朋友最近出差没空照顾他,他便恨不能所有下班后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的人全和他一样,沦落到靠方便面维生。
  周影说:“瑰儿最近在玩网络游戏,所以没空做饭。”
  “网络游戏……”孙剑耸耸肩。在这方面他和周影是一样的人,从来不认为网络游戏这种东西有什么意思,到底有什么吸引力能让人连饭都不吃。不过说起网络他到想起最近出的一件事,“最近不知怎么了,咱们市的网吧成了犯罪多发区──好几家网吧被人砸,伤者也多达数十人之多。真不知道什么人专门砸网吧?又不是图财……”
  周影听得心里一动:专门砸网吧?不会是火儿干的吧?它最近老被游戏里的事气得乱跳,该不会为了泄愤去砸了网吧吧?他转着圈向孙剑打听,得知那些网吧虽然被砸得七零八落,但并没有被火烧毁,也没有人员失踪不见后才松了口气。
  周影回到家中,火儿和瑰儿果然还在上网,周影为他们准备了吃的后随口问了问火儿网吧遇袭的事,火儿自然只有一句:“不知道。”便又投入了游戏。
  火临天下这几天与坐山虎处的很好,对方很热心的带他到处练级,今天他们练了一会,坐山虎忽然说:“怎么了这么吵?”
  火临天下:“?”
  坐山虎:“我们这里的网吧门口有人在吵闹。”
  火临天下:“别管他。”
  坐山虎:“好象打起来了,啊,真打起来了……”
  火临天下:“管他们作什么!咱们接着练。”
  坐山虎:“……”
  火临天下:“你怎么了?咱们走吧?”
  坐山虎却一直没有回答,也没有动作,过了会突然原地下线了。“怎么了?”火儿坐在屏幕前不解地抓抓头。
  坐山虎这一下线就是好几天,火临天下多次给他发信息、留言,得到的回答都是“该用户现在不在线。”
  今天火临天下与几个不相识的人组队练级时,一个名叫星星丫头的法师在不远处看到忽然走了过来:“你就是火临天下吧?我是坐山虎的朋友啊。”
  坐山虎带火临天下升级时与这个法师组过队,当时这个女性法师居然说她是和坐山虎住在同一寝室的好朋友,火临天下早就知道有些人喜欢用女性的身份偏别人带他们升级,或者骗钱骗装备什么的,没想到坐山虎居然会有这样的人妖朋友。火临天下不喜欢这样的人,所以一直不怎么理他。不过这次为了打听坐山虎的事,还是向他走去:“坐山虎怎么不来?他还说好带我升级呢!”
  “呵呵,我今天就是代他上来向朋友们打招呼的。他前几天受伤住了院,最近怕是不能上来玩了。拜拜,我还要去找别人。”
  “等等,他怎么受的伤?谁敢欺负我朋友?我去给他报仇!”
  “哈哈哈,你别开玩笑了,他是在现实中受的伤,你怎么帮他报仇啊?立新市有人袭击网吧的事件从新闻上听过没?我们都在立新市上学。那天幸亏我没跟他逃课去上网,不然,嘿嘿……”
  “他伤的重不重啊?”
  “不重,他是逃跑的时候从台阶上滚下去撞伤了头,没大事,我走了啊,我还要练级呢!”
  火临天下看着星星丫头走远,自己发起呆来。半天后才给情狼发信息:“死狗,你在不?你不知不知道打网吧的事谁干的?”系统马上给了“情狼现在不在线”的消息。
  火儿随意敲打着键盘,寻思着该怎么办,直到它给大智不愚发信息求助时,对方回了一条:“你是火儿,有事还用问死狗刘地,你傻了!”
  最近周影已经习惯了自己吃饭,自己出门工作,屋子里除了电脑的声音,就是瑰儿和火儿的尖叫、欢呼。他也不再费力去讯问火儿要不要跟他去工作了,时间到了自己拿了外套准备出门。忽然屋子中温度急速升高,卧室的门眼见着升起了火苗。周影慌忙冲过去用手把火扑熄,冲进卧室,只见火儿悬停在空中,正在“哈哈”狂笑:“我才是最厉害的!我都快忘了,我是火儿,哈哈哈,谁敢跟我作对,统统烤刑伺候,哈哈哈……”
  “火儿,你没事吧?”周影听它不知所云的叫嚷,有些担心地问。
  “我当然没事,哈哈哈,我可是火儿,最厉害的火儿!”火儿大声宣布着谁都知道的事实,“谁得罪我,我就给他个八成熟!才不用在网上求那只死狗!”
  周影一下想到什么忙问:“孙剑说好多网吧被袭击却一直找不到凶手,难道是……不对啊,如果你去会直接烧了那些网吧才吧?”
  “你知道谁袭击了网吧?那个黑皮警察知道谁袭击了网吧?快告诉我!我要去烤了他!”火儿听到自己关心的事,抓住周影连摇带晃地问。周影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它已经冲出窗口,象一道火箭一样扑进了繁华喧闹的城市。周影呆了一阵,向被火儿的狂笑声惊动难得从电脑边出来的瑰儿问:“它怎么了?”
  瑰儿摇摇头。
  火儿在空中上下翻飞,在诺大的立新市一家网吧一家网吧查看,它采用地毯战术,就不信抓不住那个该烤的家伙。
  众网吧到没受到连日来袭击网吧事件的影响,依旧顾客满座,在玩网络游戏的人中有三分之一是与火儿玩的同一款,火儿有意无意的看见了好几个熟悉ID,只是看看这些人现实中的模样,想想他们网上的形象,给火儿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它也看见了那个正在操纵星星丫头的人,居然是个真正的女孩子,由此推理,那个身为她同寝室好友的,大方豪爽的坐山虎本人,估计也是女人,这个发现让火儿颇有些郁闷。
  搜索了大半个立新市后,小道消息比火儿的飞行速度还快,几乎所有妖怪都知道了火儿网恋失败后正在发飚,准备在所有网吧搜捕情敌的新闻(不用怀疑这条新闻的真实性,因为放出消息的人是刘地),顿时立新市所有网吧的一千米方圆内再也看不见一个妖影,弄的搜捕无果的火儿想找个出气桶都没有目标。
  朱黑黄喝地醉醺醺地从酒店中晃出来,嘴里咕咕哝哝地乱叫着:“童童妹妹你好狠心”之类的话。几次把别的女子看作了王童童的倩影,扑过去握着人家的手倾诉衷肠,吓得那些女人乱喊乱叫。他一路搔挠女性,一路醉话满口,一路打了好几个不长眼前责备他英雄救美的男人后,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一家网吧。
  “都是因为你!”朱黑黄眼里泛着血丝,“都是因为你引诱我,我才会耽搁了日子,才会让童童妹子讨厌了我,才会坏了我的姻缘!都是因为你!”他扬手把手里的酒瓶子在地上砸碎,步子歪斜的向那家网吧冲去。
  火儿几乎找遍了立新市的网吧,却什么也没发现,抱着翅膀坐在这家网吧的一台电脑上生闷气,弄得网吧里的顾客纷纷喊热,要求老板打开空调。如果那个“网吧终结者”再不出现,火儿自己那口无处出的怒气就要化作新一代网吧杀手了。
  “哐啷”网吧的门被人一脚踹开,一个酒气冲天的人影闯了进来,先一掌把上前阻拦地网吧老板推倒在地,然后跳上柜台大声嘶吼:“我讨厌网络游戏,谁也不许再玩网络游戏!我狠玩网络游戏的人!就是你们害我失去了童童妹妹!呜呜呜,童童妹子……”他大吼大叫之后又号啕大哭起来,一副保准的借酒发疯的模样。老板捂着刚才被他拧疼了的胳膊向两个雇员叫:“给我赶他出去!”下一分钟,两个身影被扔出了网吧──是那两个扑上去的雇员,接着是老板穿窗而出,和碎破璃一起落在街面上。
  朱黑黄左手扔人,右手砸电脑,脚底踹桌子,发泄的不亦乐乎,却没注意一双眼睛从自己一踏进门起就盯着自己。
  “呼,太热了!”朱黑黄扯开钮扣把外衣脱下扔开,汗水随着不断升高的温度淌成了脚边的小水洼,“怎么这么热……”他咕哝着抓过柜台里的饮料来喝,被吓坏了的客人们趁机从他的身边逃出去。喝完水的朱黑黄扔出瓶子,“咣啷”,一台电脑屏幕被砸的粉碎。他正准备下手进行下一轮破坏,一声冷笑打断了他:“哼哼,好大的胆子啊,竟然不把我放在眼里!厉害!我该怎么奖励你的勇气呢?你自己喜欢几成熟?”
  朱黑黄摇晃着靠在墙上抬起头来,看到在离他的头不到一尺高的空中悬停着一只火焰鸟。“必,必,必方……”朱黑黄的酒瞬间清醒,他发出一声惊叫,连滚带爬地向外逃去。
  火儿哪能容他从自己眼皮底下逃走,扑到他身上狂啄乱打,却半天没听到系统提示“你杀死了××怪兽,获得经验值××”的提示,等它反应过这是在现实中之时,对方已经伤痕累累的不醒人事了。
  “没有的东西!”火儿怒冲冲地还没消火。要怎么处置这个半人妖呢?火儿自己好久没正正经经吃顿饭了,看着地上的材料就由联想到瑰儿的手艺口水不知不觉淌了下来,决定了,带回去让瑰儿做着吃。
  林睿带着苏绿茵与王有道一进门便声明:“我只是中间人,详情你们自己说。”便一头钻进屋里,直扑电脑而去。
  苏绿茵打量这间看起来普通的客厅──如果只看屋子,没人会想到这是一个让立新市的每一个妖怪提之胆寒的地方。可是周影、火儿和刘地的组合一起出现在屋里,确定让人胆战心惊。
  “苏大美人,你终于决定甩掉这个人类投向我的怀抱了吗?”刘地率先张开手迎上去,这个城里他不认识的妖怪、尤其是女妖怪不多,其中当然不包括美丽的苏绿茵。王有道却抢在妻子前面双手紧紧握住了刘地的手:“您就是刘地!久仰大名!久仰大名!我早就想见您了!朱家那个孩子……朱黑黄他还活着吗?您没吃了他吧?”
  刘地耸耸肩向身后一指。
  “那个蜘蛛是我猎回来的,凭什么给他吃!”火儿正从周影肩上伸着头叫。
  “您就是火儿吧?我太想见见您了!”王有道又向冲过去,“您的英姿果然出众……这位是周影先生吧,真是虎父无犬子,太荣幸能见到你们了。朱黑黄在哪儿?我能见见他吗?”
  火儿被他恭维地很开心,向厨房一指:“还在里面呢,瑰儿根本不肯下线来做饭,不然我就可以分给你一点吃了。”
  王有道和苏绿茵冲进厨房,见朱黑黄躺在地上,虽然不能动不能言,可他早听见了王有道夫妇的声音,泪流满面地用乞求的目光看着他们。
  王有道把朱黑黄从厨房中扶出来,让他躺在松软的沙发上放松自己的身体。朱黑黄虽然恢复了行动能力,可是身体的僵直解除之后便开始难以控制的发抖,蜷成一团用余光打探火儿的位置。火儿一下子蹦过来厉声问:“你们把我的猎物拿出来干什么?”
  苏绿茵彬彬有礼地问火儿说:“今天冒昧上门来拜访是想求您一件事,这个孩子,”她一指朱黑黄,“他的祖父救过我先生,所以今天来想请您看在林老师的面子上放过他吧?”
  “他爷爷救了你先生,你要我看狐狸妈妈的面子……”火儿的脑筋一时没从这复杂的关系中转出来,林睿在屋里叫:“看我面子就行了。你放了他,上次打的那块宝石就归你了。”
  “哦,那行,拿走吧,随便你们怎么吃。”火儿立刻飞进屋去,要求林睿立刻兑现承诺去了。
  苏绿茵又转向朱黑黄,后者刚才听说自己已经逃脱了火儿魔爪,正在努力挣扎着坐起来。苏绿茵向他说:“朱家小哥,你们祖孙曾经救过我先生,这一点我们全家非常感激,可是你们的帮助是有条件的,条件就要把我女儿童童许配给你。童童拒绝了你的提亲,想必到此刻你仍然认为我们是出尔反尔的骗子吧?不管你怎么看待我们,这次你得罪了火儿,我们也不能坐看着你被吃,可是我们救你,也是有条件的。”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避视着朱黑黄的眼睛又说,“那就是请你忘掉那个婚约,当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朱黑黄沉默着没有马上回答。
  “既然你这么看重这个婚约,那好吧,婚约依旧有效。等到以后童童不管是要嫁给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会声明她曾经是你的未婚妻的。”说完作势欲走。
  朱黑黄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就是说自己如果不同意退婚,他们就不管自己了。他们会承认自己是王童童的未婚妻,然后眼看着自己被必方吃掉,使婚约变成无效。生死关头他连忙点头:“好,好,你说什么都行,快带我离开这里!”
  苏绿茵露出满意的微笑,她有礼貌地向屋里的妖怪们一一告别,然后拉着那个热情的几乎想向刘地、周影要签名的丈夫,一起带着朱黑黄走了。
  一行三人来大街上,朱黑黄站在这远离火儿的地方,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心中感慨万千,现在他终于明白爷爷所说的城市里的危险有多可怕了,可是城市里固然有危险存在,但也有人类发明的种种方便、舒适、有趣的东西,来过之后实在舍不得离去。虽然和王家的婚事告吹了,朱黑黄却没打算回山里去。而且……他回头看看火儿家的方向,再看看王有道夫妇,他们两口子与那只必方早就认识了,这次自己被抓是不是因为他们?会不会是他们为了悔婚,串通那个火儿设下的圈套?太卑鄙了!为了逼自己退婚竟用这么狠毒的手段。
  苏绿茵一直在观察朱黑黄,他眼中连续闪现的庆幸、迷惘、不甘至到憎恨一样也没逃过苏绿茵的眼睛。苏绿茵知道朱黑黄即使在婚约解除之后也不会离开立新市,因为这个城市里有太多他无法抗拒的诱惑了。他眼中的恨意让苏绿茵警惕,看来以后不得不时时提防这个朱黑黄了。想到这里她微叹口气,瞥了身边的丈夫一眼:还不都是他惹的事。
  “黑黄啊,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回山里去还是留下来呀?”王有道根本不知道妻子的心意,十分关切地问朱黑黄。
  朱黑黄没好气地回答:“反正我不会回山里去!”这个悔婚的家伙做贼心虚,怕自己回去告诉爷爷吧?哼,我不会就这样算了的!
  “那你下一步准备干什么呢?”
  “不知道,不用你管。”
  “你不会还想回去玩网络游戏吧?那种玩艺玩争闷是挺有趣,可是不能上瘾,不然不成了玩物丧志了吗?”王有道用长辈的口气教训自己使朱黑黄很生气,如果不是苏绿茵在侧,他说不定早一拳过去了。王有道接着说:“在城里象你这么大的孩子都有在上学,你也应该找家学校念点书,学点东西。”他无视妻子的目光,径直往下说着:“正好我也要去给童童办转校手续,不如你也去上那家学校吧?我一起给你办,学费的事你也别管,我替你交了,怎么样?”
  朱黑黄眼睛开始放光,和王童童去同一家学校朝夕相处?然后会不会日久生情?然后……岳父果然还是向着我的!他面露喜色连连点头。
  王有道给了他些钱要他去购买些日常用品,把他打发走后回过头来冲妻子笑说:“他们毕竟是救过我,我不能看着这孩子这么学坏了。把他送到林老师那里去,林老师会教好他的。”
  “哼,这样的孩子,怕是孔夫子也教不好。”苏绿茵已经明白丈夫的意图,对于他的表现十分满意,温柔地挽着他的手臂一起边走边说:“不过林老师教育不了他学好没关系,至少那只九尾狐和他的朋友会教会他什么叫安份的,先想想回去怎么向女儿解释吧。她听到要跟那家伙同校,不知又会发什么脾气。”
  周影家里,火儿何林睿正在围攻刘地,逼他交出账号。原来火儿刚才跟林睿说起了自己这几天老是被人追打的事情,越说两个人心里越气。又说起刘地这个答应带他们升级的家伙,不再线的时间比谁都长,好不容易在线也是在忙着跟一群女玩家眉来眼去的调情,根本不把对火儿他们的承诺放在心上。火儿和林睿讨论后一致认定,力量还是要自己掌握才放心,所意强迫刘地交出他那个现在已经跌落到第七名的账号。
  “说,你交还是不交?不交今天就别想走出这个门!”火儿步步紧逼,恶狠狠地威胁刘地。
  “你就交出来吧,免得火儿动手又把这屋里的家具烧了。你也不想给周影添麻烦吧?”林睿在旁边好言相劝,语重心长。
  “是啊是啊,你就交出来,剩的我们一遍一遍得要。你没听说过少数要服从多数嘛,现在可是三比一。”瑰儿用讲道理的方式进行劝说。
  他们三个呈三角形包围住刘地,边劝说边准备动手,对付刘地,讲道理绝对绝对不会比动用武力更有效,而火儿刚好是个最擅长用武力说服别人的家伙。刘地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看着他们,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差不多了才慢悠悠地问:“账号给你们是可以,可是你们三个我要给谁好呢?”
  “给我!”——异口同声地喊声。
  “我先要的,给我!”
  “明明是我先要的!地狗给我!”
  “当然是给我!没有我他能这么老实交出来吗?”
  “……”
  看着他们三个自己内部先争起来,刘地跷起二郎腿摇着,得意洋洋地看热闹。林睿这个小号“刘地”最先反应过来,制止了火儿与瑰儿的争执恶狠狠地冲刘地说:“你是故意的挑拨我们吵架吧!”
  “被你猜对了……”刘地失望的站起来,“本来还以为能看到真人PK呢,唉……”他唉声叹气地往外走,火儿上前阻拦时他随手把一张写满了数字和英文字母的纸条扔给了火儿:“本来就不想玩了要给你们的,这是帐号,哈哈哈哈……”他大笑着离去,这边火儿、林睿和瑰儿则手忙脚乱的去扑灭被火儿翅膀点着的纸条。见刘地这么爽快就交出帐号,林睿多了个心眼的在后面问:“你自己为什么不玩了?”他该不会在游戏里干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比如欺骗了女人感情什么的),想要别人去抵罪吧?
  “呵呵呵,不就是个游戏嘛,不想玩就不玩,还要什么原因。”刘地得声音远远传来。
  “白痴,这么高的号居然也不想玩!”火儿抓着那张纸条高兴得不知怎么好,却对给它账号的刘地毫无感谢之情。
  瑰儿也欢天喜地地说:“他不玩正好。先给我上去看看他有什么好东西。”
  “我要先上!”火儿抢先冲向电脑,瑰儿不甘落后的跟了上去。林睿若有所思的站着发了会呆,也不甘落后的跟了上去,屋子里再次响起了游戏的音效。
  今天周影又拎着大包的方便食品进门,他还没来得及分辨屋里有什么地方与平时不一样,瑰儿就叫起来:“你怎么买这么多垃圾食品啊?又没营养又不好吃,快丢掉算了。”她从厨房中伸出头,手中拎着锅铲晃动着强调她对方便食品的看不上眼。
  周影这才反应过来哪里不同:今天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桌上满是灰尘的桌布被干净的一条替换了,桌上的花瓶里重新摆上了鲜花,到处都打扫得十分干净,阳台上晒满了刚洗的衣物。瑰儿在厨房里忙碌,而火儿躺在沙发上,边吃零食看着动画片。
  “你们今天没玩游戏?”周影不解地问。
  瑰儿边端饭出来边说,“我们决定少玩游戏了。”
  周影看着一下子跳到盘子里的火儿,觉得生活回到了原来的轨道,边帮火儿挑鱼骨头边随口问:“为什么?玩腻了吗?”
  火儿懒洋洋地回答:“是有点腻了,因为呜噜哇啦呜噜(嘴里塞满了食物)……”
  瑰儿在一边翻译说:“刘地给的账号等级太高,做什么都变得很容易,结果反而不知道干点什么好了——我看那个刘地就是因为这样才不玩了的。而且为了玩游戏浪费太多时间了。”她说着皱皱鼻子,“真不敢相信家里的灰尘都有一指厚了,天啊,我竟然在这种地方住了这么多天!还天天吃方便食品!”
  周影解释说:“是你自己说宁愿吃方便面也不吃我煮的饭的。”
  瑰儿撇撇嘴:“我没说这个……总之以后还是我来做饭好了。吃完饭陪我去店里看看,这么多天没去,也不知道那两个打工的女孩把店弄成什么样了。还有罗天主演的电视剧也没看到结局。天啊,我居然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火儿一鼓作气吃到八成饱后才腾出嘴来点着头说:“就是啊,我都忘了看《神龙晶晶》(动画片)了,游戏是挺好玩没错,可是不应该让它占用太多时间。”他用一副教育家的口气说,“世界上好玩的事太多了,玩游戏那么浪费时间,耽误太多别的事了,不能让游戏把时间都占了去啊,我决定了,以后每天除了吃东西、睡觉、欺负人、看电视、打猎之外的时间才玩游戏。”
  周影愕然:火儿也会将这样的道理?
  “狐狸还说……(周影:原来那些话是林睿说的)呼噜啊唔呼噜……”见瑰儿从厨房端出新的菜式,火儿又开始往嘴里塞菜。
  “林睿说总对着电脑对皮肤不好。”瑰儿再次为火儿翻译。
  火儿在嘴里塞满了东西含糊不清地说:“所以啊,为了游戏耽误了吃东西、听故事、打猎,有点得不偿失。我以后一天最多玩十二个小时,再不多玩了!瑰儿,我还要这种炸肉……”
发表于 2009-4-11 23:24: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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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的一天

  做为一只住在高层建筑里的家猫,有些时候生活是挺无聊的。比如今天,窗外哗哗地下着大雨,也就宣告了咖啡无法象平时一样去楼顶的天台进行例行的散步。它坐在阳台上百般无聊地看着大雨,用爪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主人的盆栽,一个接一个的打着哈欠。一只避雨的小鸟飞进到屋檐下引得咖啡兴奋了一阵子,隔着窗子又扑又拍想招惹人家,可惜鸟儿无意跟它逗趣,马上飞到隔壁的阳台去了。
  “真无聊啊……”咖啡又开始打哈欠,“不知道有没有好节目,去看电视吧。”把主人出门前准备的牛奶和猫食搬到电视机前,再拖来自己的垫子,咖啡舒舒服服地摊开身体,按下了电视摇控器的开关。
  今天真的注定了是个无聊的日子,连电视里也没有什么可看的节目。咖啡把所有的频道按了几遍,最后只好看起昨天晚上和主人一起看过一次的言情剧重播来。“那个家伙是色狼,别跟他走!对,对,快追上去,打他,狠狠打。”咖啡边看边张牙舞爪,十分投入地为剧中人指点迷津。眼看前去营救女主角的男主角就要被狡猾阴险的歹人从背后捅上一刀,咖啡正在张牙舞爪的着急时,门外忽然传来了对门那只又蠢又笨又没教养的狮子狗的狂吠声。咖啡竖起耳朵一听,有人的脚步正上楼来,那脚步声走上来后在走道上徘徊着,而对门的狗吠声一直不停。在犬吠声中脚步声移到了咖啡家门前,接着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
  “这种时间怎么会有人来?听脚步不象主人啊?”咖啡心里一边嘀咕,一边手忙脚乱地把电视关上,把饭碗水盘垫子回原位,伏在沙发上装作天真可爱的猫咪状。
  钥匙响了一阵子,门被推开一条缝,一双眼睛先从门缝向屋里溜了几圈,然后一推门,快速地闪身进屋,关上门后打量起屋中的情形来。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双眼睛灼灼地盯着自己,这个男人吓了一跳,仔细看时才松了口气:“原来是只猫。”
  咖啡斜着头看着他说:“喵呜?”
  男人看清了是只猫,便放下心来在屋里张望,然后开始胡乱开着抽屉,在客厅里翻找了一阵子,又推开了卧室的门。
  咖啡不解地跟着他走来走去,不明白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平时主人一再地叮嘱过它:“对客人要有礼貌,要让人家看得出咖啡是有教养的孩子。”所以咖啡在陌生人面前向来乖巧可爱,以为主人争光为荣。见那个正在翻柜子的男人看向自己,忙又用可爱的姿态叫了甜兮兮声:“喵呜。”可惜它的表演没有象往常一样得到赞扬,那个男人甚至没理睬它,继续在主人的柜子里翻找着。
  “不懂欣赏的臭人类!”咖啡忿忿地想着,平时来的客人这种情况可都会拍拍它的头说“小猫真可爱”或为它挠挠痒痒,这个人究竟是谁啊?他在找什么东西呀?咖啡一肚子的不解,跃到床上趴下来,盯着那人的一举一动。
  那个人把所有的抽屉找了一遍,往口袋里塞进了主人的一副耳环、几条项链,又开始向床铺动手,把枕头,被褥乱掀乱扔,更是把咖啡挥手赶到了地上。“喵喵,喵,喵!”咖啡冲他愤怒地叫嚷,这个是它和主人的床,这个人凭什么这么做。要不是主人平时的教导还令它保有一丝理智,它早上这个讨厌的家伙扑上去来一套猫拳了。
  那个人又找了一气却没有什么收获,恨恨地骂道:“穷鬼!你他妈的长得也能见人,怎么不去做鸡挣俩钱啊!自己穷得要死,害得大爷也白走一趟!”他这句话是对着主人摆在床着与咖啡的合影说的,边说还边向照片吐了一口唾沫。
  咖啡只觉得一股热血冲上头顶,等它再恢复理智的时候,发觉那个男人正捂着脸呼痛,而自己就蹲伏在他的对面,摆出了进攻的架式。不用问,那张讨厌、奸诈、丑陋的脸上的几道指印一定是自己“纤纤玉手”留下来的了。呜,自己又做错事了,咖啡在心里呻吟一声,自从跟那些妖怪学了这套猫拳之后,自己可是千小心万小心,从来不敢在主人面前露出来,如果被主人看见自己这样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她一定会很伤心,她可是一直教导自己,淑女是不应该动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天啊,自己现在居然在家里打了人,这可怎么办?主人回来会很生气!
  咖啡急得团团转时,那男人嘴里咒骂着一脚向它踢过去,极度懊恼中的咖啡再次理智败给了身体的动作,不等那只腿踢到它,它已经敏捷地抱着对方的腿,“嗖嗖”几下便顺着爬了上去,直扑对方的上半身,然后对准对方的下巴狠狠地一口下去。“嗷……”男人的惨叫声与一连串的难听词语再次一同在屋里回荡起来。
  咖啡看着对方脸上的爪痕和牙印子,把心一横牙一咬,反正已经下手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毁尸灭迹,不让主人看见就行了。它目露凶光,向那个抽出匕首也同时它走来的男人一步步迎了上去。
  一人一猫相对着站在屋中,四目相对,脚下缓缓移动在屋中转圈,眼睛却都是紧盯着对方的双眼,决不放过对方眼中任何一个表情,在双方紧张的呼吸声中,咖啡沉不住气地先跳起来,大吼一声:“喵呜!(译:猫爪!——咖啡的猫拳第一式)”那个男的同时扬刀向咖啡捅了下去,但是咖啡的动作远比他快捷许多,不等匕首刺到,它已经重重地在对方手上抓了一下,然后灵巧地跃到一边。
  男人没想到一只猫的动作居然能这么快,一时愣在了那里。咖啡却没给他机会,身体刚一着地立刻又弹了起来,再次大叫一声:“喵喵呜!(译:猫牙——咖啡的猫拳第二式)”张口直接向男人的喉咙咬下去。既然下定了决心要毁尸灭迹,就得先把对方变成一具尸体才行。咖啡打定了这样的主意,使出的当然都是最狠毒的招数,可是这次男人的手也加快了动作,匕首迎着咖啡刺上去,眼看自己就要凑到匕首上去了,咖啡急中生智,伸长了爪子搭上男人的另一只手臂,千钧一发之际荡秋千一样地躲过了那一刀。它的动作毫不停顿,马上翻过身子,大叫着:“呜喵呜!(译:猫蹬腿——咖啡的猫拳第三式)”后腿用力向那男人面部蹬下去,男人慌乱中抬手抵挡,这下正被它蹬中了拿匕首的手,匕首“铮”地落在了地上。
  对方手里没了武器,武艺高强的咖啡当然不会再怕他,施展开全部招数向那男人招呼了下去。在咖啡暴风雨般的攻击下,那个开始还狂呼乱叫,乱抓东西砸向咖啡的男人不大一会便倒地不起,浑身伤痕地呻吟着。
  “呼,终于解决了。”咖啡长出一口气,长长伸了个懒腰,最近一直离在家里没出门,好久没这么痛快地运动运动了,真舒服。可是当它注意到四周的环境时,却愣在了那里:家里现在是一片狼藉,因为那个男人几乎翻过了屋里的每一个抽屉,所以抽屉里的东西都有大半在外面或者丢在地上,加上刚才一人一猫的恶战,地上的东西踩的乱七八糟。而且那个男人为了自卫,曾经抓着屋里的各种东西试图顽抗到底,所以现在原本在桌上陈设的花瓶钟表,工艺品等等现在都在面目全非地出现在地上,玻璃的碎片们正悠然地遍布在地板各处闪着光亮……
  “哇……呜喵喵喵……”咖啡大声惨叫,“这可要怎么办啊!”不行,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在主人回来之前解决掉!
  抽屉里的东西?全塞回去!打坏了的工艺品?赶快用强力胶水粘起来,玻璃碎片?扫到床底下……咖啡在屋里一气忙活,把各种各样的东西整理的整理,藏匿的藏匿,直到在它眼中看来一切恢复的差不多了,才松口气回到那个男人身边,捉摸这个最大的垃圾怎么处理。
  在它忙碌的其间这个男人也曾经醒过几次,但是都被咖啡及时的发现,一顿爪牙把他重新打昏过去。只剩下这个罪魁祸首没处理了,居然跑到家里来想让主人生我的气,哼哼……咖啡把责任全推到对方身上,围着“庞大”的人体打转,思考这么大的东西要怎么处理才能不留下痕迹呢?象上次被自己弄死的小鱼一样从马桶冲进下水道?可是这个家伙太大,马桶塞不进去啊。象自己打坏的花瓶一样塞在垃圾袋最下面让主人不知不觉拿出去丢掉?可这个人个头这么大,长的象猪一样重,主人一定提不动他呀?咖啡想了无数的主意,把它以前用来掩饰过错的手段全部在脑子里筛选了一遍,却发现没有一条适用于目前的状况的,这下怎么办?咖啡急地直用爪子洗脸。无论如何在主人下班之前也得把他弄走,不然会被主人看见,自己做的其他“好事”也就全部曝光了,怎么办?怎么办?咖啡拔着自己的毛团团转,目光落在窗户上。对了!它眼睛一亮计上心来:从窗户里丢出去不就完了!昨天还听对门的男人说停在楼下的车被从楼上丢下去的东西砸了,而且因为楼上的住户太多,根本找不到谁家丢的,就是这样,把他从窗户里扔出去,谁能证明是我们家丢出去的?
  打定了主意,咖啡先把窗户打开,然后奋力滚动着那个男人直奔窗下。现在最大的问题便是怎么把这个人弄到窗台上去呢?咖啡忽然明白了主人说过的“人在绝境中可以爆发出比平时大几倍的力量”这个道理,就连它这只小猫着了急都可以先把一个人拖上椅子,再从椅子上拖上窗下的桌子。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这里了,这一下就几乎够的上窗台了,咖啡喘着粗气趴下来歇口气,心里想着下一步只要把他推出去就完事大吉,主人回来就不会知道自己干了坏事,不会生自己的气了。
  那个男人“幸运”的在即将被咖啡推出窗子的一瞬间即时醒了过来,看清自身的所在后他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眼前是离地几十米的高空,自己的半个身子已经悬在了窗外,随时可能掉下去摔个脑浆迸裂。他大声惨叫着,双手死死抓住了窗扇。
  怎么又醒了?一定是刚才那几下打的太轻。咖啡冲着他的头就是一爪,然后又用力向外推他。男人这才明白,这只猫是想把自己从窗户里推出去。“救命啊!救命啊!”男人再也顾不上自己的身份,大声呼救起来。只是这个时候本来就没什么人路过,他又特意选择了小区里人迹最少的这座楼,所以虽然他叫得声斯力谒,可还是没有任何人出现拯救他,在咖啡的爪牙相加之下一点点地被推了出去,最后变成了他双手抓着窗台,身体悬在窗外,狂呼乱叫,危在旦夕。而咖啡则转来转去地咬他的手指,想让他松手跌下去。如果不是咖啡担心自己站的太靠外会被他带下去的话,这个男人早被它弄下去了。
  “喵呜,喵呜(下去,下去)。”见那个男人忍着疼就是不松开手,咖啡改变策略,用尾巴在那男人脸上扫来扫去,这种又痒又毛的感觉比挨咬还难受,男人连打了几个喷嚏,摔下去的危机越来越严重。
  “喵呜?”咖啡忽然竖起了耳朵。走廊上又有脚步声,而且这次的脚步声好熟悉呀。难道……门口传来钥匙相碰的声音,接着是开门声,高跟鞋着地的“嗒嗒”声。
  主人……主人怎么回来了?主人不是一向都是早上出门一去一天,直到晚上下班才会回来吗?今天怎么刚到中午就回来了?平时如果主人提早回来,那是咖啡最高兴的事情,可是今天,咖啡是多么盼望主人先别回来呀。
  “救命呀,救命啊……”听到有人进来,男人扯着喉咙喊起来。呼救声惊动了咖啡的主人,她快步冲进屋里,看清了眼前的一切后大声惊叫起来。
  完了……咖啡颓然地低下头,只差一步啊,只差一步就可以把那个家伙丢下去了啊。这下全被主人发现了。呜呜呜,完了,主人一定会很生气,一定会……
  咖啡的主人扑向床头的电话拨打:“110吗?我要报警,我家里进来小偷了!你们快来啊,他悬在窗户上快掉下去了!什么?要我先拉他上来?我一个女人,拉他上来他收拾我怎么办?你们快来,再不来他真的掉下去了!”
  几分钟后,警笛长鸣,几个警员冲上楼来,先把那个悬在窗外已经筋疲力尽的男人拽上来,然后向咖啡主人问了几个问题,便押着那个铐上双手的男人走了。主人紧张的在屋里检查,咖啡藏起来的破花瓶,粘起来的杯子之类的东西自然全被搜了出来。
  咖啡自打看见主人回来就陷入精神恍惚之中,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事情,现在看见那一样样物品出现在主人手中,它不住的自言自语:“主人生气了,主人发现了!怎么办?怎么办?”听着主人不时唉声叹气,不时愤怒地叫:“可恶,气死我了!居然弄坏我的花瓶,我要你以死谢罪!”之类的话,主人她竟然这么生气啊,咖啡更是不敢从桌子底下出来。过了好久,听着屋里没了动静,咖啡才悄悄从桌子低下伸出头观望。只见主人坐在沙发上,垂着头,一副难过的样子。
  主人,你这么生气吗?咖啡小心翼翼地挪到主人脚下,用头轻轻蹭着主人的脚,抬起身来舔舔主人的手:“喵呜,喵呜……(主人别生气,我知道错了,你打我吧)……”
  “咖啡……”主人抱起咖啡精神一振,“看我差点忘了重要的事。”她用手敲了一下自己的头。主人把咖啡抱在手上反复端详:“来,我看看咖啡漂不漂亮,嗯,再喷上一点香水,咖啡的蝴蝶结呢?我帮你戴上……好了!”主人把咖啡整理了一下,提过一个笼子把咖啡放了进去。咖啡用力挣扎着不想被装进笼子,可是还是被主人弄了进去。主人又在笼子上面罩上一块布,使咖啡看不见外面的情景,便提着咖啡出了门。
  咖啡奋力在笼子里扑腾,不住的喵喵哀求,可是主人就是不肯放它出来。主人有空的时候也会带咖啡出门玩,但是从来舍不得把咖啡关进笼子里,今天是怎么了?难道她太生气了,要把自己装在笼子里拿出去丢掉?咖啡一下子坐倒,眼泪止不住地流了起来:“呜呜呜,主人不要我了啊……”
  咖啡一路上都在不停的扑腾,等主人停下车把它从笼子里时出门前主人帮它整理过的模样早已面目全非。主人忙拿出自己的小梳子为它梳毛,端正一下它的蝴蝶结,重新喷上一些香水,忙活了一阵才抱着咖啡向前面的建筑物走去,并且嘱咐咖啡:“咖啡,呆会一定要睁大眼睛看仔细喔,不要被花花公子骗了。一定要找到最帅,最出色的男朋友!”
  主人要和男朋友约会吗?咖啡被浓烈的香水味熏得晕晕乎乎的想。
  主人抱着咖啡走进了那栋建筑物,传入咖啡耳朵里的除了人声还夹杂着各种猫叫声。“喵呜?”原本缩在主人怀里的咖啡伸出头来,好奇的张望。一番东张西望后,它终于弄明白了自己现在一家咖啡厅里,周围有很多男男女女,最特别的地方是每个人都带着一只猫,眼前这个胖女人抱的那种白色长毛,两眼不同颜色的猫最多,大约占了一半,另外还有两只长得象那个妖怪黑冰一样的黑猫,一只几乎没有长毛的秃皮猫,长的象地毯一样短毛的猫……咖啡东张西望,看的眼花缭乱。
  “您好。”主人打着招呼在最近的桌子边坐下来,“这是我们家咖啡,是个女孩子。你家的宝贝是男孩子吗?”
  咖啡本来正在端详那个胖女人,猜测她到底有多么重,为什么那张看起来很纤细的椅子没有被她压断呢?它胡思乱想着,却感到有道目光一直盯着它,一扭头,看见了一只雪白的大波斯猫,张着一绿一蓝的两只大眼睛正在看着自己。哪有这样看淑女的?那简直就是色狼的眼神麽!
  “喵呜?”咖啡抗议的大叫一声,马上跳到主人怀里躲了起来。
  “不是说来的都是名种猫吗?怎么带了这样一只杂种土猫来!”一个尖锐的声音从上方飘来,咖啡顺着正一下一下抚摸着白猫的那双手向上,看到一张正不停张合着的红唇白牙还在不停地说着:“我们家宝宝可是有名的纯种猫,象这种杂种土猫怎么能配的上它?我可不同意宝宝和这只猫生小孩!”那个胖女人脸上带着不满喋喋不休地说。但是她手中的猫对咖啡却很有兴趣,努力挣扎着想靠近咖啡。
  “喵呜呜呜呜……(你想干什么?)”咖啡向它威胁地叫着。
  “宝贝,不许和这种杂种交往。”胖女人对自己的猫下命令。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的咖啡。”主人不悦地说,“它虽然不是名种猫,但是它是这么漂亮可爱乖巧,你看,你家的宝宝也很喜欢它呢。”
  “我家宝宝会看上它?真是下等人的自以为是。”胖女人从牙缝里挤出这么一句话。
  咖啡的主人听了那个胖女人的话,愤愤地抱起咖啡,又走到另外一张桌子边。这里的那个青年女子带着的,正好是一只与黑冰长的一模一样的黑毛白爪猫。因为好奇,咖啡挣脱主人的手一下跳到桌上,仔细地端详那只猫。真的长的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要不是它不像黑冰那么机灵(其实是因为普通猫没有黑冰的妖气,眼神中也没有超越动物智力的智慧),咖啡说不定会认错猫。
  “喂,你是不是黑冰的兄弟?”咖啡凑上去问,“你也是个妖怪吧?”它在那只猫身上闻闻,没有妖气呀。
  “你干什么!”那个女子叫了一声,抬手把咖啡扫到了地上,把自己的猫护到怀里后喊,“你这只杂种猫也敢引诱我家王子!走开,走开,你不配作我们家王子的新娘。”
  咖啡怎么肯吃这种亏,立刻跃回到桌上,向那女人就是一爪。熟知它性格的主人即时挡住它那个女人才没受伤。主人不等那个女人发怒,抱着咖啡逃离了那张旧桌子。咖啡依旧不依不饶地向那个女人发威。
  咖啡跟着主人在这个聚会中穿梭,依稀有点明白了,主人并不是要抛弃它,而是来这里为它介绍男朋友的。它虽然不想要什么男朋友,可是明白自己避免了被抛弃的命运,不免又开始故复萌的不老实起来。在主人抱它去的每一张桌子上招惹那里的猫,那些猫的主人们不是因为它不是什么“名种”,就是因为它欺负自己的猫,不出几分钟就会赶它离开。
  主人抱着咖啡,看着四周有好些猫儿们已经找到了另一半,正甜甜蜜蜜地偎在一起,不由心里有些着急。咖啡这个漂亮、聪明、可爱、听话……比这里大多数的猫都出色啊,为什么没有适合它的对象出现。她们已经和当场的几乎所有雄猫“交谈”过了,对于大多数雄猫一见咖啡靠近就或缩成一团或东躲西藏的行为,咖啡的主人愤然地认为它们都是些没有审美能力的猫,竟然对咖啡这位猫美女这种态度。而少数几只勇敢(其实是杯咖啡的外表蒙蔽了双眼,迟钝到没有察觉它身上的妖气)的猫虽然对咖啡很有兴趣,可是它们的主人却不允许它们看上这样一只杂种猫,总是把咖啡赶走。
  我就不相信咖啡这么美丽大方,就没有一只猫是它合适的对象。主人继续努力着,向没有找到伴侣的每一只猫的主人打听他们的猫是不是雄猫。
  “你别再抱着那只杂种猫走来走去的行不行。”一位忍不下去的猫主人终于开口说。
  有他一引头,其他人也纷纷附合,“对啊,你那只猫不但是杂种,而且长得丑又没礼貌,不会有猫看上它的,你快带它走吧。”
  “就是,免得把我们的宝贝也带坏了。”
  “那种猫也到这里来,啧啧……”
  “就是……”
  “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说!我的咖啡虽然不是名种猫,可它多漂亮、多聪明,你们看不出来吗?怎么可以这样说它!”咖啡的主人对着指责的声音大声反驳。
  “我们这里是只针对名种猫的相亲会,为的就是不让我们的宝宝们和那种下等猫混在一起。你那只猫没有血统证书吧?那么它根本没有参加这次聚会的权力,你们怎么混进来的?”
  “什么主人养什么猫,还想混到我们这中来,那么先回去换只猫吧。”
  “就是,猫是不懂事的,主要是人不好才对。”
  “让她拿出请柬来看看?她根本不是受到邀请的人吧?”
  “门卫也是的,什么人也让她混进来……”
  “一位抱只杂种猫就可以加入我们的圈子了,真是无知啊。”
  “……”
  你们是在批评我吗?咖啡向那些人“呜呜”地发着威,主人抱住它的手却抱的越来越紧。咖啡叫了一会,见那些人都不说话了,带着胜利的喜悦意犹未尽的又向那些猫叫了几声,却忽然感到几滴湿热的液体落在自己头上。
  咖啡连忙抬起头,惊讶地发现主人正委屈地抽着鼻子,眼泪大滴大滴地落着。“喵呜。”咖啡跳起来用头拱着主人,用舌头舔着主人的手,努力的安慰着她。“咖啡……”主人又紧紧把咖啡按进怀里,“你这么善解人意,这么漂亮,这么聪明,这么懂事,这么乖巧……为什么他们都看不见你明明是世界上最好的猫,他们都看不起你!我好不甘心!呜呜呜……”
  “主人……”咖啡把头放在主人脖子边,觉得自己的眼睛也湿润了,主人为了自己被那些笨猫和它们的主人欺负了,都是为了自己……不对,是那些猫和人类不好,竟敢欺负主人,我要报仇!我要让他们知道猫的厉害!
  “在这里装什么可怜啊,快带着你那只垃圾猫走吧。”看到这个女子哭了,很多猫主人不再说话,毕竟一群人凑在一起欺负一个女子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是还是有些人不依不饶地继续说着。
  “竟然敢欺负主人!”咖啡怒发冲冠,从主人怀里一跃而出,伏低身体对着那些人和猫,喉咙里发出威胁地“呼呼”声。
  “你们看那只猫,一副没家教的样子,真是和它的主人一模一样!啊……”咖啡飞身一爪,说这句话的女人以一声尖叫停止了她的言论,接着咖啡扭头一口把她的那只猫也咬得连滚带爬地钻到了桌子下面。“喵喵喵呜呜呜……(竟敢把主人气哭,看我教训你们!)”咖啡向满屋子的人和猫下达了战书之后,向着他们冲了过去。
  人喊猫叫声中,整个大厅顿时陷入了混乱。只见咖啡在人猫之中上下翻飞,左突右扑,一套猫拳施展的淋漓酣畅,在它的爪牙之下,无论是人类还是猫咪全无还手之力,纷纷被它爪伤咬伤。桌倒椅翻,杯盘乱飞,呼痛声,呼救响成一片,不少人抱着自己的爱猫夺路逃走。
  咖啡的主人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等她回过神来后忙叫:“咖啡,快回来!快回来!”咖啡一脚蹬飞一只挡路的猫,一口把一个手拿着凳子准备砸它的男人手指咬出血,然后才飞快地跑回主人面前,表功似的蹭着她的手:“喵喵喵,喵……(主人,我把他们全打败了,快夸奖我吧!)”
  “咖啡!你这个坏孩子!”主人愤怒地大叫起来,一把抓起咖啡,在受伤的人们还没有围上来之前落荒而逃,留下了身后无数呻吟的人和猫……
  “咖啡,你干了这样的坏事,所以今天晚上没有饭吃!也没有牛奶喝!也不许上床睡觉!”逃回家后主人把咖啡抓在腿上打了十几下屁股,然后把它扔在沙发上,点着它的鼻子说出了处罚决定。
  “喵喵喵(我没干坏事,我是为了帮主人)!”
  “不许顶嘴。”主人严肃地说。
  今天她特意请了假陪咖啡去相亲,最后竟然落得这么一个结果,这令她十分的生气。咖啡竟然一下子咬伤了那么多人,被当成疯猫抓走怎么办?说不定会被受伤者告上法庭。不过咖啡真厉害,那么多人和猫加在一起都不是它的对手,简直就是……主人猛地回过神来,把脸上露出来的笑容收回去板下脸,对着盯着自己的脸色正在凑上来的咖啡狠瞪了一眼,走回卧室重重关上了门。咖啡扑到门前用爪子挠着,呜呜大哭:“喵呜呜呜……(主人我再不敢了,别把我扔在外面)”
  自从被主人捡回来的那天起,咖啡每天都是在主人被窝里,挨着主人的手臂入睡的。虽然刚出生时的事它已经不记得了,可是寒冷的外面世界深深烙在它的潜意识中,只要独自在夜里入睡,它就会产生一种被遗弃了的错觉。它不要自己睡在客厅里,它要到主人床上去它要蜷在主人怀里睡……呜呜呜,主人不查抛弃我……咖啡用力抓门,要不是牢记得林睿“主人发现自己会妖术会把自己扔掉”的警告,它早用法术打开门冲进去了。
  门突然打开了,主人出现在门口。
  主人你原谅我了!咖啡兴奋地迎上去。但是主人没理它,走向了响不停地电话。咖啡趁机钻进屋里一头拱到了被子底下,满足的“咕噜咕噜”叫着。还是被窝舒服啊,反正它是不出去了。
  耳边听见主人正在接电话:“是的,中午是我报的警……惯偷……是吗,我家的猫把他打成那样的?真的吗?……不,不,不,咖啡确实是只猫,保证不是老虎或者豹子,你么可以请动物园来检查……是吗?……放心好了,我们家咖啡每年都按时打防疫针的……好的,我知道了,明天我准时过去……好好,谢谢你警官,再见。”
  被子下的咖啡伸长耳朵偷听,心里暗叫不好:早上的事东窗事发了,怎么办?主人本来就在生气,再加上这件事,她一定会把我赶到客厅里去的。
  主人走来的声音越来越近,咖啡紧张地直发抖,感到头上的被子一下子被掀开来,它忙闭上眼等着主人发怒。
  “咖啡……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主人兴奋地大叫着,一把抱起咖啡将它高高举起来,“咖啡,幸亏有你在家里那个小偷才没能得逞。刚才警察打电话来,说他已经都招了,他来咱们家偷东西时被你给咬伤了对不对?咖啡好厉害啊,连小偷一直喊你是成了精的猫妖呢!”
  “喵喵喵!(什么猫妖!谁是猫妖!)”
  “咖啡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厉害,最可爱的猫猫,我最喜欢咖啡了!”说着用力对着咖啡亲了几口,把对它们所有的气愤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喵喵喵……(当然了,我当然是世界上最好的猫,那还用说嘛)”
  “我们家咖啡打败了小偷,我要告诉所有朋友知道咖啡才是世界上最好的猫,哼,那些纯种猫根本配不上你。”主人宣布着,开始四处打电话通报这个消息,咖啡爬到她的膝盖上蜷成毛团。今天经历了两场战役,有点累啊。咖啡在主人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下,慢慢进入了梦乡……
发表于 2009-4-11 23:25: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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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不归(上)

  居民小区里白天时行人并不多的街道到了天黑反而热闹起来,吃过晚饭的人们纷纷来到路边乘凉,打扑克、下象棋、聊天,小孩子们嬉闹着在灯下扑捉小虫子,张家长李家短更是这些老街坊每天的必修课,在这里国家大事与陈家的小子领了女孩子回家见父母的消息有着同等地位。可是今天,一个陌生人的出现却使大家放下了对这次考试谁家的孩子成绩好之类的大事件的讨论,把注意力都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就站在路灯下的这个青年谁都没看见他从哪里来,也没人注意他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的。青年似乎在等待和寻找什么,脑袋像拨浪鼓似的东张西望地乱看着。这个青年身着蓝白相间的长袍,玉带束腰,腰间一把剑鞘镶满不只是真是假宝石的长剑。脚下黑色皮靴,头上长发盘在脑后,别着一根玉簪,眉目间英气勃勃,相貌颇为俊秀,引得许多路人驻足观看,并在他周围议论纷纷。
  “这人哪来的?小伙长得倒挺精神的,怎么好象脑子有毛病呢?”
  “穿成这样,大概是演戏的吧?”
  “东关医院(立新市的精神病医院位于旧城东关,所以市民一般称之为东关医院。比如说:该送你去东关医院了,就是要送对方去精神病院的意思)逃出来的吧?”
  “多半近处有拍戏的,演员衣服都没换就出来了。”
  “这是那里的演员啊?长得倒挺英俊的,将来一定会红,不如现在找他签个名吧?”
  “小孩子不准靠近他!还不知道他咬不咬人呢。我看咱们打电话报110吧?”
  ……
  不管众人的议论声多么大,这个青年都是一副没听到的样子,自顾自地东张西望。他一会看着居民楼两眼发直,一会看着远处的霓虹双目放光,连路边的路灯柱子都要去伸手摸摸,满是对一切都好奇的神态,嘴里还嘟嘟囔囔地对周围的灯火通明大加赞叹。这样过了半天他才好像想起什么,四下里看着自言自语地说:“我算到周影应该在这附近,怎么没看见他呢?难道我算错了?这几位先生打扰一下,你们这里有没有个叫周影的人?”
  围观看热闹的人一见他看过来立刻一哄而散,把他自己晾在原地。青年难堪的抓抓头:“这里人怎么这么不好客啊……咦?这是什么……”青年看着缓缓停在自己身边的出租车又开始一脸的好奇,用脚踢踢轮胎,抬手拍拍车头,又俯下身摸摸车窗,拨弄一下雨刷,于是透过车窗玻璃,他看见了一张平凡无奇,神情呆滞的熟人面孔:“周影,我正在找你。”青年颇为开心地叫。
  周影刚刚送一位客人下车就被眼前出现的人吓了一跳,受惊过度的他半天说不出话来,就隔着车窗和车外的青年大眼瞪小眼,两人彼此看了好半天,那个青年伸手拍打着车头笑说:“这东西要怎么上去?要我自己钻进去吗?”周影这才勉强从看到他的震惊中回过神来,慌忙为他拉开了车门。
  青年瞅了又瞅,一矮身钻了进去:“人类真会琢磨,新东西太多了我眼都看花了。这个铁乌龟不错,就是矮了点,进来还得低头。”他在车里左拍右摸,催促周影说:“走吧,你快像刚才那样让它动起来啊。”
  周影好不容易才问出一句:“你去哪里?”
  青年愕然地说:“当然是去你家啊!怎么你不欢迎我?”
  “哦,去我家,去我家……”周影喃喃地重复,机械地发动车子后才问:“你来干什么?”
  “找你,找刘地和南羽啊,我在这里又不认识别人。你这人真见外,好歹我也招待过你们一阵子,你不会不想理睬我吧?至少也表示一下欢迎。”
  周影实在无法言不由衷的表示欢迎,他闷着头开了一阵子车,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抓起手机拨给刘地,听着刘地自顾自地在电话那边罗嗦了半天之后他才冒出一句:“刘地,孟蜀来了,现在在我车上,他要去我家。”电话那边立刻一片寂静,半天之后才传来一句:“我去你家等着。”
  “你在和刘地说话?这是什么玩艺?给我瞧瞧。”孟蜀笑咪咪地伸手要手机过去,放在耳边听听,又随手掰成两片饶有兴趣地看着里面的构造。
  周影说:“我还没告诉南羽你来了。”
  孟蜀马上用手一抹,把手机完好无损地递回来:“要用这个?那你先说。”
  周影沉默片刻:“已经坏了。”这样的事情总要事先通知南羽才行,周影正想要采用其它的办法联系南羽时,孟蜀已经在自言自语地说:“南羽我来了,我要到周影家去。”说完手指一点,那句话自己飞出车窗,满城市里寻找南羽去了。
  因为孟蜀在路上看到什么都要要求周影停一下,所以当周影终于带着孟蜀回到家里时,刘地和南羽已经等在了这里。
  周影推着还在对防盗门表示赞叹的孟蜀一进门,就看见刘地难得地在沙发上端端正正地坐着,南羽则坐离刘地最远的座位上,两个人都眼盯着门口,周影和孟蜀一进来他们就站了起来。而厨房中的瑰儿正偷偷伸出头上下在打量着孟蜀,但是孟蜀的目光转向她时她立刻缩回了厨房里。孟蜀先向南羽和刘地打了招呼,然后恬着脸望向厨房:“周影你真是太客气了,我刚到就准备这么丰盛的饭菜,呵呵呵,真香,有我最爱吃的竹笋炒龙龟吧?”
  刘地看看他那一脸馋相,无奈地向厨房中喊:“瑰儿别藏了,把菜端出来让‘客人’吃吧。”
  瑰儿气冲冲地伸头叫:“这是给火儿的宵夜……”可是看见孟蜀后就停了声,乖乖地从厨房中端出两样菜来。还不等瑰儿放下菜离开,只见孟蜀一手一只盘子端起,“哗啦”就倒进了嘴里,一伸脖子就咽了下去,然后舔舔舌头说:“好吃,还有吗?”
  瑰儿为他这种比火儿还差劲的吃相惊讶的张大了嘴:周影和南羽不是都说他虽然性格古怪,但是表面上看是个很有教养的青年的吗?现在看起来怎么,怎么会不但脸皮很厚,而且连吃相都这么象火儿!孟蜀的目光停在瑰儿身上笑着说:“姑娘的手艺真好,能不能麻烦你再端菜出来时给我拿双筷子。这么大的蛇了还改不了吞东西的毛病,叫大家笑话。”
  瑰儿认命的回厨房去端她辛苦做出来的饭菜了。
  屋里十分安静,除了孟蜀稀里呼噜的吃饭声其他人都不说话,刘地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的整理自己的头发,周影坐在孟蜀对面发呆,瑰儿则仗着南羽壮胆,躲在她身后看孟蜀。又过了一会,眼看孟蜀就要结束这餐时,南羽终于先开了口:“孟蜀,你来这里做什么?”
  孟蜀吃惊的抬头看着南羽:“周影一见面也这么问我。刘地也就算了,不会连你们两个也不欢迎我吧!”
  南羽看向“也就算了”的刘地,后者只是耸耸肩没有半点想帮忙的意思,南羽只好继续向孟蜀说:“一直以为你不会喜欢现在的人间。我想如果不是有什么事情,你不会到这里来的。”
  “那到也是,”孟蜀点点头,“我除了来看看你们,其实还想请你们帮个忙。”
  屋里又沉默下来,大家都在想能让这个恐怖的、蛮不讲理、精神状况异常的万年老祸害找人帮忙,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
  “我只是想找你们帮我找个‘人’而已,”孟蜀的口气轻松无比,“你们在这里住了这么久,这样一点小事对你们算不了什么吧。”他边说边把空盘子向瑰儿举举示意,“山鬼小姐再来一盘,你的手艺真好──你们知道我好久都不和人类接触离,什么规矩都不懂,自己去找的话不小心再弄出乱子来就不好了对吧。”
  南羽小心地确认:“你说的那人是个人类吗?”
  “哈哈哈哈,你看我这脑子,在我那里的时候吗,还算是个‘人类’。”孟蜀拍着自己的头笑说。
  刘地双手交叉在脑后重重向沙发里一倒说:“哼,那就是个妖怪了!怎么,你还在玩用妖怪当娃娃过家家的游戏吗?”
  “我最近没有这么做啊,那些妖怪不是和你们一起都放走了吗?就是因为好久没那么做了,闲得无聊才想理整一下自己的住处,结果发现少一件要紧东西。我想来想去一定是‘那个’时候被偷走了,实在没办法才跑到这里来找的。”
  “是什么东西啊?”刘地用懒洋洋的口气问。他心里十分好奇丢了什么东西能让孟蜀这么着急,亲自跑出来找。
  孟蜀又吞下了几盘菜,笑嘻嘻地又看着瑰儿,瑰儿警觉的说:“没有了,没有了,剩下的是火儿的宵夜,它吃不饱会大闹的。”
  “火儿?是你们在找过的那只必方吧?”孟蜀用手背抹抹嘴,喝了口水才回答刘地:“是件法宝,对我挺重要的。”
  “干什么用的东西这么重要?说来听听。”刘地刨根问底。
  “你问这么多干吗?”
  “不说就不帮忙”
  “不帮忙我就在这里住下不走了。”
  “你住得下去再说啊。”
  “环境不好我不会改造它吗!”
  孟蜀和刘地你一言我一语相互威胁着,四目相对,两颗头的距离越来越近,言语间弥漫着火药味,对孟蜀而言没有刘地这个“地头狼”的帮助要在人海中找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确实很难,而对于刘地而言让孟蜀这样一个超级“怪物”留在立新市危险系数太大,尤其孟蜀的精神状态显然并不稳定,如果他哪一天想起要在这里搞个“蜀国”出来,可就真的天下大乱了。
  正当他们斗鸡一样的大眼瞪小眼时,孟蜀忽然抬起了头把目光移向窗外。随着他的郑重的视线,大家都看见天空中火儿正唱着什么歌,摇摇晃晃地驼着林睿从远处飞来。这一下就连周影都渗出汗来,大家的脑中不约而同出现了巨蛇与必方在城市的废墟上决斗的画面。
  飞近楼房之后林睿纵身跃入了五楼的窗户,火儿自己打着哈欠飞进屋子:“我回来了,饭呢……哈呼呼,困死了,吃了赶快睡觉……你们怎么都在看着我啊?咦,南羽,你来给我讲故事吗?欢迎欢迎!还有,这个……这是个什么?”它终于注意到了孟蜀:这个妖怪竟然隐藏的这么好,自己都没能在第一时间没察觉他的存在。究竟是什么妖怪呢?火儿围着孟蜀前后上下的打量起来。
  “火儿,他就是孟蜀。”周影赶忙说。
  “呵呵呵呵,这是就那只在人间界的必方啊?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小的必方。”孟蜀伸手摸摸火儿的头。除了周影、瑰儿、南羽和林睿再没谁敢主动碰火儿,火儿也十分讨厌被人摸来摸去,照它自己的话说:“我又不是小狗。”现在孟蜀一见面就这样对它,在众人眼中只见火儿的羽毛倒竖,两眼放光,显然马上就要发作,一场毁灭性的大战眼看就要爆发。
  孟蜀正在怀里东摸西找根本没注意火儿的表现:“我记得是放在……啊,找到了。跑来打扰你们真不好意思,一点小小的心意请你们收下吧。”说着就一包一包地开始往外拿东西,“这是昆仑产的玉膏和五味果,吃了可以增长修为,可惜是几千年前弄来的不太新鲜了(这是给周影的);这是些乱七八糟的地方的乱七八糟的特产,有些是治病的,有些能吃死人,你一定用的上(这是给南羽的);这些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时间太久都忘了怎么来的了,干脆给你吧(这是给刘地的);还有山鬼小姐,我也不知道会遇见你没特地准备什么,这里有点荀草的种子,你是山鬼,也许可以在人间种活吧;这些是……”孟蜀本着礼多人不怪的原则,不停的拿各种奇怪的礼物出来,火儿早就忘掉了不快,站在孟蜀肩上看着他一样接一样地从怀里掏出来不住问:“还有吗?还有吗?下一样是什么?”
  孟蜀拿出来的东西堆了半间屋子后终于停手了:“这都是些我前些日子收拾出来的玩意儿,带来做份薄礼,来来,大家别客气,收起来吧。”
  刘地大声嘀咕:“根本就是把这里当成废品回收站。”
  火儿可不在乎这些东西是不是“废品”。它在人间长大,很多东西都是听说过没见过的,小孩子的性情看到新奇事物总是高兴得很,马上用翅膀全部扫进它和周影的卧室,拍着孟蜀的头说:“你这个家伙真有礼貌,不象某些人天天来吃饭,连根鹅毛都不带来!我允许你来我家做客了,你的礼物我就全收下了,哈哈哈哈。”看来它是真的打算毫不谦让地全部由自己收下了。
  虽然火儿接受了孟蜀的存在让大家松了口气,可是它对孟蜀的欢迎却不能代表其他人的观点。而孟蜀好象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吃饱喝足就赖下来,先是用眼乱瞄,后来干脆站起来在屋子里四处走动。他一起身刘地、南羽、周影马上也都站了起来,一大串人跟在他的后面,就连火儿也飞了过来,周影头上站站,南羽肩上停停,两眼一直盯着孟蜀,最后飞到躲在厨房里的瑰儿耳边问:“瑰儿,如果他显出原形来,咱们家的冰箱放不放得下?”
  它此言一出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了孟蜀。
  “哦,冰箱是什么啊?”孟蜀随口问。
  火儿热情地把他引到厨房,拉开冰箱向他炫耀:“这里放上东西会被冻起来,很长时间都不会坏掉。你看这些‘肉’都是我猎回来的。”
  孟蜀恍然大悟地眨眨眼:“原来你想吃了我啊。”
  “可惜我不一定打得过你。”火儿惋惜地叹了口气。它虽然自大惯了,但是对于强者还是肯给预承认的,知道象孟蜀这样的大妖怪有多难对付。它用翅膀拍拍孟蜀的肩:“虽然吃不到嘴,不过你显原形来我看看行不行?那么大的肉看起来一定很解馋吧?我保证就只看看,一口都不偷吃。”
  孟蜀一笑:“这里会塌的。”
  “那去外面变,我知道一个大广场。”火儿立刻推着他往外走,看来它真的十分渴望看看那么大一堆“肉”是什么样子。
  “这个城市会塌的。”孟蜀对“这个城市”多大有点认识不清,在他的观念中一座城就是他那个时代的样子,四四方方的一座,周围建着城墙,面积总也不比可能他的身躯还大。如果他现出原形一定会弄塌房子压死人畜,所以马上拒绝了火儿的建议。刘地暗暗点了点头,至少可以看出孟蜀现在还是一心要维护人类的安全的,只要别刺激的他发疯,立新市一时半会还毁灭不了。
  火儿对城市的安危半点也不放在心上:“没关系,塌一两座楼算什么,来变给我看看!我把狐狸找来一起看!”说着飞出去叫林睿了。
  火儿一走,孟蜀忽然笑吟吟的看向刘地:“那我恭敬不如从命,可就变了?”
  刘地阴沉着脸不说话。
  “呵呵呵呵,在哪里变好、变多大好呢?”
  刘地知道被他拿到了短处,低头不语。
  “塌上一两座楼,死伤百十个人也是难免的啊,呵呵呵呵呵。”此时孟蜀那富有磁性的嗓音真是无比的刺耳。
  “你到底要找什么人?”刘地终于选择了妥协,无精打采地开口了。周影和南羽在这种事情上只能以他马首是瞻,都等着他和孟蜀交涉。
  孟蜀取得了胜利顿时笑容满面,洋洋得意地掰着手指头说:“我只记得她是女的,也是蛇精,别的不记得了。”
  刘地虽然明知道他会出难题,听了这些话也不由皱眉:“这就完了,就这样怎么帮你找!就算不说被偷的是个什么东西,总要说说你的东西是怎么被她偷走了的?不知道详情我怎么找?该不会你是中了人家的美人计吧?”
  “谁中了美人计啊,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孟蜀悻悻地说,“还不就是有一次被传送到我那里的一个妖怪干得。那时候她被传送到我那里(孟蜀在人间设立了不少出入口,可以把妖怪直接传送到他建造的空间里,然后就把这些妖怪当做道具玩过家家的游戏),本来是要按常规处理的(剥夺妖怪的记忆和法术,用他们来扮演各种角色),可是当时她说是我女儿。看她也是蛇精,又知道不少我过去的事情,我也就相信了所以没有动她,还好心留她在我那里住了些日子。谁知道她会偷了我的东西呢。”对于孟蜀这种大妖怪这样的事情说来确实丢人,边说不由老脸有点泛红。
  瑰儿第一个叫出来:“你自己的女儿也不认识?这样也能让人骗!”
  “活了这么久总也娶过那么几百个老婆,至于孩子……哈哈哈,我哪还记得清……”孟蜀不好意思地抓着头。
  屋里一片静默,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他,然后从刘地开始到周影,一个个都开始摇头。刘地抓住南羽的手叫:“听见了吧,听见了吧!无论如何不能嫁给这种人!关键时刻宁愿嫁周影!”瑰儿抓起孟蜀那堆礼物中的一包摔在了他头上。
  火儿不知什么时候把林睿驼了回来凑在一边静静地听孟蜀说话,这时生气地叫:“都别打岔,长虫,你接着讲,接着讲。”它听故事的瘾被勾了起来,索性飞到孟蜀腿上催促:“后来呢,怎么样了?她是你女儿吗?为什么偷你东西?是不是因为你没尽抚养责任,被她拿去当抚养费了?”
  林睿轻巧从火儿背上的跃到一边,他拉拉南羽的衣襟低声问:“怎么回事?这种怪物来干什么?”——他知道问周影或者瑰儿绝对得不到他想要的答案,所以找上了最值得信任的南羽。南羽悄声的把孟蜀的要求讲给他听。林睿皱着眉沉思,让孟蜀这样的怪物出现在距离他母亲这么近的地方实在令他担心。
  “这个……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偷我东西……也许她真的不是我女儿?”孟蜀被大家“审判”的目光看得脸越来越红,“我本来就将信将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真正的女儿,可是她知道好多我跟……跟她母亲的私事,所以我还是没有伤害她。在我那里住了些日子后她说要走,我就爽快地把她放走了。”
  “然后呢?然后呢?”火儿伸长了脖子问,“然后是周影,刘地他们到了我那里……”
  “喔,我听他们讲过,你那里到处都是妖怪吧?你什么时候请我去看看啊,我喜欢这种地方。”火儿几乎是流着口水说。
  “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啦,早知道你喜欢留几个给你。”孟蜀拍拍火儿。
  刘地在旁边插嘴说:“你不是说把那里的妖怪全放走了吗?怎么又成了‘没那么多’了?”
  孟蜀笑而不答。
  “别理那只狗接着往下说,后来呢?”火儿关注的还是故事。
  “后来刘地他们从我那里离开之后,我放走了收集的那些妖怪一下子觉得整天无事可做,就打算整理一下手边乱七八糟的东西。直到那时候才发现我丢了一件很重要的法宝。掐算来掐算去,那东西只能是那个所谓的女儿来的时候丢的,于是追到人间来找她,最后跟着我的推算找到了这座城市。没想这么巧到你们住在这里,刘地,周影啊,这儿你们是地头蛇,我就靠你们了啊,我变她当时的样子给你们看,呵呵呵,辛苦了。”
  火儿瞪着眼问:“这就完了?这故事就这么完了?”
  孟蜀说:“这不是故事,这是我请周影他们帮的忙,你喜欢听故事啊?”火儿用力点头。孟蜀呵呵笑着说:“我最会讲故事了,你想听什么故事找我啊!来,我先给你讲一个我自己的故事,那是很久很久以前,那时我还在蜀国,有一天我在山里睡觉,来了一群人莫名其妙的拖我的尾巴玩,于是我就弄塌了山把他们埋在下面……”
  “你这家伙脾气真好,如果我睡觉时谁敢拉我的尾巴,我就给他个五成熟!”
  “……”
  刘地与周影对视着,良久,两人都摇了摇头……
  “洗衣粉、透明皂、浴液、洗发水……”区小妹推着已经在食品区装得半满的购物车冲过洗涤用品区时,嘴里念念有词的快速把需要买的东西从货架上扫进购物车里。然后又在路过办公用品区时给丈夫抓了个笔记本,最后便推着那一大推车东西摇摇晃晃的向收银台跑去。她是趁着宝宝睡着的空溜出来采购的,如果不能在小家伙醒前赶回去,他睁眼看不到妈妈不哭个天翻地覆才怪。
  收银员已经对这个个上几天就来疯狂采购的家庭主妇有了些印象,手脚利落地帮她算好了价钱。区小妹根本没仔细看看账单就照价付钱,然后一手拎着一大包东西冲出门向家的方向狂奔。她一心只记挂着家里的孩子,没注意有个人正从身前经过,一时收不住步子眼看要撞到人家身上,只听到“稀里哗啦”一阵声响,区小妹和她那两大袋东西一起摔在地上,那个本来要被撞得人在一瞬间敏捷的跃到了旁边,区小妹看着袋子里流出的黑紫色的液体,知道买来的酱油已经粉身碎骨,其它的酱菜、老醋也不知是不是还能保持完好。区小妹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再回去买的话怕家里的宝宝醒了,不回去的话晚上家里做饭还等着用,她就那么坐在地上都忘了站起来。
  “美女,你没事吧?”
  听到这个声音后区小妹花了半分钟来反应是不是在叫自己,直到对方的手伸到面前要拉她起来,她才确定了对方说话的对象就是自己。美女?就自己这副蓬头垢面的主妇模样还是美女?区小妹对这位的审美观实在没话可说。她拒绝了对方的手自己站起来,开始检查袋子里的东西:酱油和一瓶辣椒酱摔碎了,淌出来的液体把其他东西弄得面目全非,也不知道还是不是完好,区小妹叹着气把东西一样样甩掉酱油往另一个袋子里放。
  “啊呀,竟然害得你把东西摔了,罪过啊,罪过啊……”那个声音又夸张的叫起来。区小妹直到这时才看了这个人一眼,看过之后不由有点吃惊:这个只听说话油腔滑调的男人竟然长得一副好样貌。不管怎么说区小妹不会排斥看到英俊的帅哥的,她对那个正在感叹酱油和辣椒酱不幸命运的男子挤出一个笑容耸耸肩,想着孩子不知道醒了没,准备先回家去。
  “都怪我不好没有看到你在前面,还害你打了东西,这样吧,我赔偿你,你要折现现金还是我去给你买来。”那个男子拍着胸脯表示自己会为这次“事故”负责。
  区小妹虽然心里因为这次意外在大呼倒霉,但是心里很明白刚才是因为自己走得太匆忙没有注意前面才会出事,根本不能怪别人,再倒霉也不能迁怒于人吧。“是我自己不小心,没撞到你就算不错了。”
  男子却拦着她不让她走,坚持要对她的酱油和辣椒酱进行赔付:“我这个人一向最尊重女性了,哪里有弄坏了美女的东西不赔的道理,你不能坏了我一世的英名啊!一定要赔,一定要赔!”
  这跟一世英名有什么关系?区小妹叹口气可惜了他生的这张俊脸啊,原来脑子不太灵光。不知道宝宝醒了没,没空跟她纠缠了。她把对方推开,快步向家的方向跑去,那个男人还在身跟着后喊:“给我留个地址,我好买来赔你啊!”。区小妹加快脚步,不一会就把他甩得无影无踪。
  刘地看着区小妹消失在街角,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摇摇晃晃地向街道另一边走去。
  孟蜀这个怪物虽然不招大家喜欢,火儿却与他颇谈得来。当周影、刘地他们整天在外面为了他的托付忙碌时,他就和火儿四处游荡,惹事生非,弄得立新市鸡犬不宁。据刘地的不完全统计,因为孟蜀和火儿的“结盟”出现,立新市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妖怪已经做出了搬家的决定。
  今天瑰儿刚刚做好饭,他们两个就摇摇摆摆的从窗外飞进来,火儿还在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那么大的起重机,你居然一下子就爬断了。”
  “是你非要我变成蛇给你看的……”孟蜀满脸写着“不是我的错”,“不过现代人做的东西也太不结实了,怎么回一盘就断了呢?倒是周影老弟,我真没想到你的拳脚功夫这么好!那个起重机跟你有什么仇啊?你居然要把它打得粉身碎骨?”
  周影跟在他们后面进来,对孟蜀的话无言以对。刚才为了处理被孟蜀绞的像麻花一样的起重机很是费了他一些脑筋,最后想来想去干脆施展拳脚把那起重机打碎,总之让人类看不出那种被蛇类盘绞过的痕迹最重要,其他的也没法兼顾了。
  孟蜀进门后往沙发上一坐,大咧咧地叫:“瑰儿姑娘,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啊?”
  当明白孟蜀的来意后,刘地召开一次小型会议,给大家紧急作了分工。瑰儿负责一日三餐,无论如何要让孟蜀吃好喝好,免得他因为食欲而去其它妖怪或者人类;周影负责作孟蜀的贴身跟班,二十四小时紧紧跟着他,除了为他解释城市中他不了解的事物外,最主要的任务是善后,就是不论孟蜀闯了什么祸,都得由周影来想办法弥补(瑰儿认为刘地这个分配不公平极了,根本就是把最艰巨的任务扔给周影一个人);南羽负责伤员救治,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孟蜀受到伤害的人类或者妖怪都要由她治疗。这个任务相对轻松,毕竟孟蜀伤害人类的可能性不大(不包括误伤),而妖怪们多少自己都会治疗,也不一定愿意“麻烦”南羽;最后,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找人(其实是找妖)由刘地自己全权负责。大家保持联络,每两天开一次碰头会交流情况。
  这样的安排除了瑰儿略有微词外,大家基本上都认可。毕竟除了刘地,其他人都没有能在立新市准确找到某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样貌的妖怪地把握。而同时可以对孟蜀与火儿两个灾星起些影响作用的,只有周影和南羽,可是总不能让南羽接受整天跟在他们两个后面这么“痛苦”的任务吧?
  摆好杯盘后瑰儿同情的看着周影:整天跟着孟蜀和火儿的日子一定很难过。不过她的感叹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不一会孟蜀和火儿就一起含糊不清的吵着要求加菜了。瑰儿叹口气走向厨房:到底什么时候能找到那个妖怪啊?真是从来也没对刘地寄托这么多希望过。
  医院的窗外永远是人来人往,每个人看起来都是脸上挂着异样的神情匆匆忙忙的。在这里呆了这么久,这样的情景从来没改变过。南羽对着窗外托着腮发呆,连脚步声到了近前都没注意。直到护士推开门大叫:“南医生你快点啊!十九号床的病号不行了!”──这名护士嘴里这么叫,心里却对着南羽微微吃惊:南医生刚才的样子看上去竟然十分漂亮,如果她肯好好打扮一下自己,说不定是个美人儿呢。也不用天天被人在背后叫老处女。
  南羽当然不知道护士的胡思乱想,得知自己负责得病人病情突然恶化,她站起来匆匆向病房跑去。十九号床的病人病情本来已经十分严重,再一次发作很有可能会要他的命。南羽虽然不随便使用法术为病人医治,但是单纯作为一名医术高超的医生她也是十分尽职尽责的,如果因为自己在发呆而耽误了病人的医治,南羽是无法不感到内疚的。
  谁知当南羽匆匆赶到病房,一切治疗已经结束了:病人躺在病床上沉沉地睡着,床前的仪器上显示的各种指标也一概驱向正常,病人的家属们已抹干了泪水,正围在一个南羽很陌生的医生面前表达着感激之情。
  那是一位年轻的男性医生,天生的一张娃娃脸和谦和的神情使他看起来还有些象个学生,站旁边的主任为他和南羽做介绍时:“这是我们医院的南羽南医生,最好的外科医生,这位是田尤俊,刚刚调到咱们这来的,就在你们科工作──刚才幸亏有他呢。”
  “南医生您好,以后清您多多指教。”田尤俊笑起来有点羞涩,向南羽道谦:“不好意思,刚才没等你来就……”
  “幸亏有你帮忙,我说说谢谢才对。欢迎你来我们医院,以后多多合作。”南羽礼貌周全地向他打招呼。两人相互握手之时,南羽却被对方身上传来的那一丝淡淡地气息吸引,皱了一眉头。田尤俊笑的灿烂的脸上,却不见半分异色。
  刘地溜达着进来往沙发上一坐,伸手点点茶几说:“水。”
  早就站在身边的瑰儿马上为他端上清茶。
  刘地拿起杯子一饮而尽,又点点手指头:“饭。”
  瑰儿马上从厨房里端出好酒好菜。刘地也不客气,大吃大喝起来,其间不时还吩咐瑰儿干这干那,一会拿毛巾,一会儿添汤水,一会又噎住了要求捶背,当瑰儿的忍耐力快到达极限时,他终于吃完了这一餐,摊开手脚躺在沙发上剔着牙,摸着肚子心满意足地说:“还是瑰儿的手艺好啊……”
  瑰儿忙问他:“你也吃饱喝足了,快说那件事怎么样了?”
  刘地长了口气:“味道还行……”
  “什么行不行?我问你孟蜀托你的那件事!”
  “托我?是托我们,我,南羽,周影,你……我们!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忙前忙后累得要死,他们两个倒好,撒手不管了,我容易吗……交友不慎啊……命苦啊……”
  “你别叫苦了,周影整天跟着那个孟皮脸才该叫苦呢。反正只要那个孟皮脸在这里,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你快点把他要得妖怪找出来啊!”瑰儿和对于孟蜀厚脸皮的纠缠着她为自己做一日三餐这件事耿耿于怀,背后给他起了个孟皮脸的外号。她整天盼着这个“皮脸妖”快点滚蛋,希望当然就寄托在了刘地身上。所以这几天才会对刘地服务周到,好声好气的。可是刘地这些天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每次来到就是大吃大喝之后呼呼大睡,瑰儿问他事情进行的怎么样,他老是答非所问,让瑰儿不禁对他的能力十分怀疑。
  “其实你这几天依旧在外面花天酒地,什么都没干吧?”瑰儿大胆假设。刘地给她的回答是一连串的呼噜声。
  “天底下第一不可靠的家伙!”瑰儿愤愤地下定义。她匆匆跑回厨房开始准备饭菜,孟蜀加火儿的饭量是十分可怕的,弄得她现在不得不整天忙于整理原料,煎炒烹炸,连店里都没时间去了。
  即使南羽最近因为孟蜀的出现,心思中有九成九没有用在医院的事务上,可是就算她只是偶尔留意一下,钻进耳朵的经常都是关于田尤俊医生的话题,看来这位集年轻英俊和气为一身的医生真是很得医院里面未婚护士们的欢心啊。关于田医生今天和谁谁说话了,今天谁谁请他吃饭了之类的消息不论南羽注不注意,都会滔滔不绝的从那些护士们口中倒过来。当今天护士们看到田尤俊开着价值四五十万的进口车来上班时,对他的兴趣更是达到了顶点。以至于田尤俊来南羽办公室商量病人的病情时,身后都有好几个护士紧紧跟随着。
  不过南羽本身也对田尤俊很有好感,这种好感当然与他的长相和开值多少钱的进口车无关,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医生。
  田尤俊是个尽职的医生,他的认真和对病人的关心把他经验上的不足弥补了许多。平时田尤俊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就是“医者父母心”,他自己也在努力的实践着这句话,对于病人的关心甚至扩展到了治疗之外。南羽至少看到不下十次他主动为经济条件不好的病人支付医药费,甚至因为把饭送给儿童病房的孩子而自己吃馒头就白开水。根据南羽地估计,他来到医院后的这半个月内为病人捐出的钱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一个月的薪水,看来真的象那些护士们猜测的,这个田尤俊真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也说不定。
  在人类中作医生时间久了,看了太多的南羽对于这个行业中的一些人无比的失望,看多了危重病人在呻吟着等待,而那位能做这种手术的医生却在因为红包的分量,为塞红包的那个人做阑尾切除这类的事情,在她看来这些眼睛里只看到钱的人,是根本没于资格被称为医生的。可是能够真正把病人放在第一位的医生还是越来越少,所以当南羽看到田尤俊真诚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病人时,自然而然就对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医生充满了好感。
  田尤俊同样很爱与南羽说话,其中大概南羽的医术高明与她对田尤俊没有其他企图两个原因各占一半。不过那些护士显然不这么想,只要南羽与田尤俊一接触,她们防贼似的盯着南羽这个老处女。
  这次也是一样,南羽和田尤俊看着病人的X光片还没说了几句,那些护士叽叽喳喳的声音就打断了他们。南羽不由皱起眉头,她不太介意别人对她的态度,但是身为医务人员浑然不把病人的病情当作一回事就是她不能容忍的了。正要板下脸来下逐客令,田尤俊已经陪着笑脸开始劝说那些护士离开了。南羽对于他这种态度很不以为然,对这些人用温和的方法只会令她们得寸进尺而已。果然那些护士撒娇使赖,田尤俊好说歹说,直到同意了晚上请她们去家里做客才把她们哄走。
  田尤俊对似笑非笑看着自己的南羽不好意思地抓抓头:“既然她们非去不可,我先打个电话叫我老婆准备准备——家里被宝宝弄得乱七八糟的,真不知道怎么接待客人。”
  这番话到令南羽有些吃惊:原来这位医院里未婚护士们眼中最佳丈夫人选,竟然是已经娶妻生子的已婚男人了。也难怪南羽吃惊,田尤俊天生的娃娃脸使他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很少有急着结婚要孩子的。“如果你早点把你的婚姻状况告诉她们,也许就不会整天被烦着了。”南羽好心建议他。
  田尤俊尴尬地说:“她们应该都知道啊。”自从到了这医院上班,他的简历已经被人不知道翻了多少遍了,全医院恐怕只有南羽这个两耳不问是非的人才不知道他的家庭成员、祖宗八辈、过往经历等等。
  南羽不解的摇头,居然抢着追求有妇之夫,现在的人都怎么了?直到讨论完病人的事田尤俊告辞以后,南羽才想起初见田尤俊时自己奇怪的感觉,也许那和他的妻子有关吧?也许需要找个护士打听打听田尤俊的家事了。但是下一秒钟南羽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自己现在麻烦事够多了,至于田尤俊的妻子怎么样总不关自己的事。她看看时间,决定提前下班去接替一下周影。周影的那个分工难度实在太高,所以南羽有时间就会去帮他跟着火儿与孟蜀,好让他喘口气。
  接到丈夫要带同事回来吃饭的电话后,区小妹慷慨的提出两个选项让丈夫自由选择:“你是想让她们以后总想到咱们家来呢?还是想让她们来过之后再也不想来了呢?嗯,我明白了,保证完成任务,嘿嘿嘿嘿……你说谁阴险啊,那些总打我老公主意的人才阴险呢。不跟你说了,我得快点去准备了,嘿嘿嘿嘿……”
  扔下电话,对于晚上即将被招待的客人们充满期待的区小妹把宝宝放进婴儿车,高兴地哼着歌出了门。可是她的好心情马上就遭到了破坏,出门没走几步,一张英俊的一塌糊涂的笑脸就出现在她面前。那个男子冲过来握住区小妹的双手,夸张地表情把脸都扭曲了:“亲人啊,我总算等到你了!”
  区小妹吓得连退好几步惊问:“你,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美女,你不会已经把我忘了吧?”美男子痛心疾首作出要撞树状,“是我啊,你不记得那一天在路上,我们因为那次美丽的意外而邂逅……”
  其实凭他的长相和行为方式,区小妹想不记得都难,令她诧异的是这个人想干什么。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种行为古怪,看到女性就不受控制的想要勾引的男人还是敬而远之的好。区小妹一边想一边想要绕行,谁知那个男人紧紧跟着她继续搭讪:“这么好的天气要带着孩子出去走走吗?需不需要我开车送你一程啊?”
  天气好?区小妹看着阴闷潮湿了好几天还没把雨下下来的天空,她加快了步子向超市走去。谁知那个男人还是跟着不放:“说起来我还欠你好几瓶酱油和辣椒酱呢,今天将给我个荣幸还给你吧。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刘地,刘德华的刘,大地的地。美女你呢。”
  正推着婴儿车疾走的区小妹脚下被石子一绊差点摔倒:真是人讨厌名字也讨厌,听他嘴里嚷嚷着要赔偿自己,不会是想一直跟自己去超市吧?
  刘地一边走一边还在自顾自地说:“你怎么带孩子去超市呢?那种地方空气不好,不适合小孩子。你需要什么开个单子给我我去帮你买了。当做向你赔罪怎么样?”
  开什么玩笑?让你去买,你算我什么人啊?区小妹只是走自己的,努力把身边的刘地当作隐形人。可是象刘地这么不识趣的人区小妹还真是第一次遇见,别人不加理睬他自己都能在那里说个不休。等到跟着区小妹进了超市,他更是滔滔不绝,不管区小妹把手伸向哪种商品,他都会连珠炮似的报出这种商品的特点,其对个商品的性能、价格、优劣了解之详细就连区小妹这个专职家庭主妇都自叹不如。
  在刘地“不要买这个,这个比同样的产品贵着七毛钱。”“不要买那个,那边的品牌在买二赠一。”“你看这种新产品,虽然广告上说的功能不少,可是怎么看都不实用,价钱还这么贵。”“……”这样滔滔不绝的建议声中,区小妹好不容易买齐了自己要的东西,手里同时还多了一大捆酱油,那是刘地坚持要赔偿给她的,区小妹期待着晚上用全是讨厌的人送的酱油的菜招待另一些讨厌鬼时的情形。
  明明已经对区小妹进行了“赔偿”,可是刘地还是赖着不走,前前后后的在区小妹附近晃悠,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企图。听他左一句美女右一句美女的,说他有不轨之心吧,区小妹却还有那么一点自知之明。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美女,生了小孩之后臃肿的体形更是还没有恢复,而且忙于照顾孩子和家务,再不像以前那样有时间装扮自己,说现在的自己是黄脸婆那时一点都不过分的,怎么可能让刘地这样不愁有美女自己贴上来的英俊男子想要“不轨”?说他图财吧,自己这个样子也不象有钱人,他应该不会知道自己在银行里的存款数额吧?那他老是围着自己是为什么呢?
  难道……区小妹的目光落到婴儿车里的儿子身上。此时刘地正站在婴儿车另一头,远远躲开宝宝的“魔爪”,拿着一个玩具在逗弄孩子:“看看这个芭比娃娃漂不漂亮?男孩子要从小立志,将来找女朋友就照着这样的找喔。你想要了吧?想要就叫声叔叔来听……”六个月大的孩子哪里会叫叔叔,对那个花花绿绿的玩具娃娃倒是有些兴趣,伸着手咿咿呀呀地叫着。“想要就叫叔叔啊,快叫叔叔。”刘地挥舞着娃娃欺负小孩子。
  区小妹推起孩子拔腿就跑:早就听说现在的人贩子十分猖獗,甚至还有当街抢孩子去贩卖的,这个刘地备不住就是在打宝宝的注意呢。想到这些区小妹加快了步子,不一会就把刘地甩的无影无踪。
  刘地笑嘻嘻的没有追上去,而是拿出了电话:“喂,她现在向你们那边过去了。你们准备好了没有?记住只许吓唬,不许真的伤她,也不许吓到她的孩子。我一出场你们要表现得夸张一点,别忘了我打倒你们后要连哭带叫地求饶!”
  混混之一接完电话摇摇头,向身边的同伙们吆喝:“干活了干活了,那个女人过来了。”这个可以使他们每个人挣到两千元的工作内容是这样的:呆会有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过来,这几个混混就要上前挑衅,动手动脚的准备对那个女人实施调戏加抢劫,而这个时候他们的雇主就会凌空出现,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动人剧情。这样三流电视剧里都不会用的情节居然就被这几个混混遇上了,而且更令他们难以相信的是,这位英俊的男子大手笔的花上万元安排这出闹剧,要追求的居然是个已经有孩子的黄脸婆!这不由使混混们感叹,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
  区小妹被从角落里跳出来的几个混混吓了一跳,只见他们一个个歪嘴斜眼,张雅舞爪,升空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坏人地逼了过来,声称刚才区小妹的脚步踩到了他们老大的影子,会使他们的老大倒霉,所以区小妹必须对此进行赔偿。区小妹紧紧抱着儿子,对这些已看就不是善类的家伙问:“那你们想怎么样?”
  “赔偿金一千,拿来!”那个混混老大伸出手狮子大开口。
  区小妹微微松了口气,拿出十张一百元的钞票往地上一扔,抱着孩子就跑。混混们面面相觑,本来只是为了按照剧情进行找茬才那么说的,谁知道这个女人竟然这么有钱。任务还没有完成,让她这么走了可不行,混混们忙又追上去把区小妹拦住。
  “美女,看来你很有钱吗,哥几个都是穷得吃不上饭的人,怎么样,行行好把身上的救济了我们吧?”
  “你们想干什么?”
  “美女,别用那种看抢劫犯的眼光看我们吗,我们不过是想请你救济救济,人人平等,有钱大家花阿。”
  今天真是个倒霉的日子,区小妹在心里感叹着。自己身上倒是没多少钱了,但是结婚戒指和脖子上的玉坠都价值不菲,而且这些都是由纪念意义的东西,怎么也不能落到这些人手里。她一面装出极度害怕的样子,一边拚命动脑子想脱身的办法。
  就在这时,英雄终于出场了。
  刘地远远就喊着:“美女你别怕,我来救你了!”然后用可以媲美慢镜头的速度、极其潇洒的动作奔来。花了五分钟跑完二十米的路程后,他来到区小妹面前后还没忘了摆出一个漂亮的架势,将长发一甩,向那几个混混大模大样地问:“尔等居然敢骚扰这位美女,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么!”
  “我们出门在外就是为了求财,你看不过去,行啊,替这位美女拿个三五千块出来,我们就这么算了如何?”
  “哼哼,你们得罪了这位美女还敢问我要钱!如果你们乖乖的向她赔礼道歉,我就放你们完整无缺的离开。”
  “小子你不想活了吧!”
  “小子们,到底谁不想活了啊!”
  念完了双方事先背好的开场的台词,剧情迅速发展到了下一幕:英雄与混混们的斗殴。
  刘地与混混们展开混战,拳来脚往打得十分热闹。只见刘地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潇洒帅气,每一招都是那么完美无缺,每一个回合都会有一个混混在他的攻击下发出杀猪般的哀嚎。而那些混混们则表现的不堪一击,狗爬、打滚、驴叫,什么架势都有,愈加地衬托出了刘地的英明神武、气度不凡。战斗的最后,刘地以漂亮的窝心脚把混混老大踹出数步为结束,赢来了周围看热闹的群众热烈的掌声。“给我听着,以后再敢骚扰这位美女,就不是一顿打能解决的了,你们给我好好记着!”刘地在狼狈逃窜的混混们身后夸张的叫嚣一阵,得意洋洋地回到区小妹身边,摆出一副有功之臣的样子等着接受感激。
  区小妹冷冷地看着他问:“花了不少钱吧?”
  “不多不多,才一万二……”刘地得意之下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张着大嘴愣在了那里。
  区小妹转身就走。这个刘地既然能不惜花这么多钱演这出戏来跟自己套近乎,就更加说明了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对这种人还是走为上策,避之大吉吧。
  “美女,你别走啊,你听我解释啊……美女,别丢下我啊……”刘地嘴里叫的声大,脚底下却根本没有挪步追上去,直到区小妹的身影完全消失他才笑出声来:“这样都没什么反应?我真服了。”说着身影募得从街道上消失不见。
  今天孟蜀与火儿的行程依旧是参观城市。
  孟蜀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到过人类社会了,看什么都觉得新鲜,什么都要问问,他的导游兼解说员火儿就不停地给他介绍种种城市设施:“那边那个叫银行。里面放了很多没用的钱,你没钱了可以去抢的地方。”“那便是饭店,有些人类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可惜他们的材料不够丰富,没有妖怪和人类做成的菜。你不是收集了很多妖怪吗?拿些出来让瑰儿做着吃吃……(它对孟蜀的收藏依旧念念不忘)”“那边是个学校,狐狸就在那里上学。”“那边有个加油站,汽车要喝汽油才跑得动……当然你要扛着它跑也行。”“那边是个红灯区……那只死狗说红灯区就是有很多食物的地方,我看也不比别处多……干脆咱们捎个材料回去让瑰儿做着吃吧。”
  在火儿叽叽喳喳地解说声中,孟蜀正遥望着整个城市。五彩绚烂的各种霓虹把城市打扮出了异样的美丽,无数的车辆在灯火通明的道路上行驶,划出流星一样的光迹。孟蜀的目光沿着这样一条条灯的河流渐行渐远,极目尽处才看到灯火之外黑夜的颜色。原来现在的城市这么大了,人类变了,城市也变了……
  “你再看哪里啊?这边这边,我是问你这边这个人样子好不好吃?”火儿的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孟蜀摇头一笑,看看火儿挑了半天才看中的宵夜,不由又露出苦涩的笑容,那时的女孩子哪有这样装扮的,人不人鬼不鬼,看那发色,看那作派,将来谁家敢娶……什么,那是男人!孟蜀一时受不了刺激差点从空中栽下去,现在的男人居然都这样打扮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见鬼了,拖着火儿赶快离开,周影在后面紧紧跟上去。
  现在的城市是没有夜晚的,不管哪一个角落都亮着色彩绚丽的灯火,都在传出各种嘈杂的声音。热情好客的火儿生怕他不喜欢,还专门带着他去最热闹得地方。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游荡得越久,孟蜀的心情就烦躁,内心甚至几次生出了想要把眼前这些烦人的的景物一扫而光的冲动,幸亏火儿在身边说个不停,灵兽特有的危险气息还能令他的心神不得不凝聚,才不至于出现情绪迷乱任意出手的事情。对他来说火儿,就是最好的“药剂”,能令他时刻保持清醒,这也是他甘心跟着火儿这个小孩子四处胡闹的原因。
  孟蜀收回目光回头瞟一眼周影,忽然问:“周影,你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平时喜欢去哪里啊?”
  这些天来周影只是一路跟着他们,很少开口说话,见孟蜀发问,他很认真的想了想才说:“公园。”他除了工作、回家之外,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书店与公园,但该因为公园式城市里绿色植物最多的地方,所以要是硬要周影说喜欢哪里,大概就是公园了。
  “好,咱们去公园走走。”孟蜀大声决定。
  “什么?我给你介绍了半天,你最后就想去公园!”火儿不满地嘟囔。它是很想带着孟蜀在立新市兜上几圈,然后看看那些小妖怪们惊慌失措的样子取乐的。毕竟自己的样子他们已经见惯不怪,很难再引起大的骚动,有孟蜀德加入肯定会有不同寻常的效果出现。谁知道几天下来,孟蜀感兴趣的不是在摩天大楼顶上吹风,在空中俯视城市,就是在街上莫名其妙的兜圈子,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想去得地方,居然又是公园。
  “公园里没什么好玩的,你跟我走,带你去好玩的地方。”说完它不管孟蜀愿不愿意,拉着他就走。
  孟蜀向周影苦笑着跟着它去了。
  火儿把他们带到了正在放映一部外国动画片的电影院,熟练的找了个视野好地方,它拿着不知什么时候弄来的爆米花边吃边说:“这本片子很好看,我都看了七次了。下面都是零食,别客气,想吃自己动手。”——悬停在空中的他们下面就是影院的座位,火儿指的零食是什么自然就不需明言了。
  火儿对着已经看了七次的影片已久看得津津有味,孟蜀虽然试了好几次想把注意力集中到荧幕上,无奈他实在欣赏不了那些叽叽喳喳无比吵闹的情节,坚持了一阵后悄悄走出了影院。周影没忍心叫上正看得入迷的火儿,自己跟着孟蜀走了出去。
  孟蜀化身作人类的模样在街上行走着。这其实是他来立新市这些天来第一次用人类的样子在人群中行走,现代的人类所穿的衣服和他习惯的服饰完全不同,每一个部件都紧紧缚着他的肢体,令他浑身都不自在。
  影院的左边是一家唱片店,右边是一家迪厅,两处震耳欲聋的音乐夹在影院的音效声中,令孟蜀不由伸手按住额角,用力甩着头。现在人类真是吵闹啊,曾经,天色暗下来后人们更围炉小坐,一杯浊酒,几个朋友,门外风过林梢,鸡犬相闻,那是什么样的夜晚,这又是什么样的夜晚啊。
  孟蜀踉跄着向前走了几步,唱片店前有一副真人般高矮的大海报到是吸引了孟蜀的目光,对着那个抱着吉他,极为潇洒的姿态站立着的英俊青年,孟蜀看了片刻失笑问:“你们在这里这样生活很快乐吗?”
  一直步步紧紧跟在孟蜀身后的周影也在看着罗天的海报,他无法把自己与罗天统一成孟蜀口中的“你们”,所以想了一想说:“他好象很快乐。”
  孟蜀看着罗天的照片,摇摇头,再看,再摇摇头,真是妖各有志啊。“周影,你呢?你喜欢这里吗?”
  周影沉吟良久才说:“比你的那个蜀国好。”
  孟蜀回头看他,到真没想到木纳的周影会听懂了自己真正的意思,半晌又问:“为什么?”
  周影说:“这里的人物都是真的。”
  孟蜀无言以对,凝视他良久又沿着街道向前走去。周影还是如影随行跟他身后,孟蜀几次想向周影说些什么,但是张张嘴嘴缩回去,两人谁也不说话,一直走到了这条街道的头上。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又发了阵子呆,孟蜀说:“没什么意思,回去吧。”他正想离开,一个街边的女郎却准意到了这位身长玉立的青年,扭动腰肢走过来,把手搭在孟蜀肩上,喝声嗲气地问:“帅哥,一个人寂寞吗?要不要我陪陪你呀。”
  孟蜀回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那个女孩子人,伸手按在她搭到肩头的手上,重重推了开去。那个女人都根本没有发觉到孟蜀那异样的目光,依旧挨身贴了上来,偎着他的身,脸颊贴着脸颊地对孟蜀抛着媚眼。孟蜀一把推开她,压着桑子说:“走开,别烦我。”
  “帅哥,别这么耍酷嘛……”女人浑身没有骨头似地倒向孟蜀。
  “让你滚开!”孟蜀猛地暴喝一声,女人被他眼中突然迸发出的神情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好几步,一个屁股蹲坐在了路边。孟蜀没想到自己会跟一个女人计较,苦笑一下,拉着周影快走。这时几个远远躲藏在路荫下的男人吹着口哨,吊尔郎当地走出来,从几个方向围向孟蜀。“这位先生还真不懂的怜香惜玉呢。打了人想这么走,没这么容易,来咱们谈谈怎么赔偿吧。”领头的男子边用夸张的动作把玩着手中的一把匕首边向孟蜀说。
  孟蜀皱起眉头,努力在思索着什么,周影察觉出了一些不对劲,挡在孟蜀面前,挥手把那几个男人都推到了一边。可惜那几个男人把他这种救命的行为看成了挑衅,其中一个抢上前来对着周影的鼻子就是一拳。周影抬手握住了他的拳头,把他推出了几步远,接着另一个人又扑了上来。这些人类的花拳绣腿在周影看来连小孩子打架都不如(注:小孩子指的是火儿与林睿),可是他们执著的精神却令周影佩服,只见这些男人锲而不舍地轮番上阵,上来一个被周影扔出去一个,扔出去一个接着又上来一个。就在周影第三次要把那个领头的男人扔开时,孟蜀忽然绕过他,抢先抓住了那个人。
  孟蜀抬起头,金黄色的眼眸中橄榄色的瞳孔映着四周的灯火,呈现现出诡异的色彩,那些男人看到后一愣,居然还未醒悟死到眼前,大咧咧地说:“咦,这是什么怪物。”
  孟蜀一言不发,抬手向那个男人抓下去,周影抢上一步把那个男人推了一把,男人跌跌撞撞摔了出去。他刚刚回头要想发怒,却看见孟蜀的五指插进了自己刚才站的地方,硬生生地把地面填铺的大方砖挖出了一块来。不等他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孟蜀又踏着重重的步子向他走了过来,那两只怪异的眼睛中闪烁的,怎么看也是重重杀机。男人虽然在心中一直叫着:“不好,要快点逃!他想杀了我!”可是不知为什么在那双怪异的眸子注视下,他的身体怎么也动弹不了,只能看着对方一步步逼近。
  孟蜀再次抬掌打下去,在那个男人大睁着双眼嚎叫中,周影跃入他们之间,双手臂交叉挡下了他这一击。那个男人终于回过神,爬起身来跟在那些已经扔下他不管的同伙们身后惊叫着逃走。孟蜀不依不饶地飞身追上去,眼看要碰到那个男人背后时,周影再次拦在了他的身前。
  “滚开!”孟蜀的神情呆滞,目光中却暴发着杀气,一声断喝就让周影后退了半步。周影手指一弹,自己脚下的影子化作单刀入手。他横刀而立,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孟蜀,深知这只“大怪物”的实力之深决不是自己可以抵御的,只是现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刻,也只有拼命拦他一拦了。
  “铮!”孟蜀扬手带起的风劲与周影的刀锋相撞,发出了一声绵长的声响,周影连连后退,在砖石路上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退出一段距离后他终于稳住身形,再次抬刀,放低重心,摆出了一个防护的姿态。
  “铮……”这次的交锋只听一声脆响,周影一个跟头翻出去,他在空中勉强调整姿态,才以半跪的姿式落地。
  孟蜀继续向前走来,周影一咬牙撑起身体又拦在他面前。孟蜀用不紧不慢地步子向前走着,每次攻击也只是相隔十余步,看似随意挥手的样子,可是就是这样似乎漫不经心的攻击,周影挡了三招之后也无以为继,以刀拄地,单膝跪在地上喘着粗气。
  孟蜀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依然步步向前,扬手又是一道劲风袭来。周影奋力挺身迎上去的瞬间,一条人影插入他与孟蜀之间,“叱”,一道蓝光闪过,孟蜀的攻击被阻止,来人也连连后退撞上了周影。
  “南羽。”周影看清来人之后先是眼睛一亮,接着却皱起了眉头,“他简直疯了,好象想毁了这里,你快去那边的影院叫火儿过来。”
  南羽手中持着那柄断了的桃木剑挡在他的身前:“你去叫火儿,我先挡住他。”
  周影与南羽推推让让间,孟蜀又走近了几步,再一次的攻击又向他们袭来。南羽和周影双双出手,把这一招挡了下来。幸亏孟蜀的潜意识中还保有一些理智,每一次的进攻针对的都是妖气传来的方向──周影,而没有对着周围的车水马龙袭击,否则这个城市早就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周影和南羽再次双双出手,又一次接下了孟蜀的一击。南羽试探着问:“孟蜀,你怎么了?你快清醒一下!”
  “滚开,挡我者死!”孟蜀冷着面孔说。
  “孟蜀你要杀人吗?”南羽再次喊。抱着“爱护人类”这个最后一线可以使孟蜀清醒的希望,可孟蜀依旧无动于衷步步紧逼。当他再一次抬起手时,一道白色炙热的光疾飞而至,直撞向孟蜀,一直如同闲庭信步一般攻击的孟蜀第一次被迫后退了数步,与白光相触的瞬间,一股热滚如同爆炸一般在他们之间涌开,连旁边路灯的柱子都被烧烤成了扭曲的形状。
  “你敢打影!”火儿熊熊燃烧着,盯着孟蜀恶狠狠地说,“你居然敢趁我有事打影,我要跟你决交!”它飞出影院刚好看见孟蜀向周影出手,不管对方是谁欺负到周影头上对它而言这可是无法容忍的事,“你这条臭长虫,过来决斗!”它向孟蜀大声叫嚣。
  孟蜀双手一合,将火儿刚才撞到他身上的火焰收拢,熊熊的火焰消失在他的掌中,低头无语了片刻,他抬起头看看四周,看看火儿,看看周影和南羽,摇头苦笑说:“火儿,谢谢你,周影,南羽,你们没事吧?”
  “没事。”周影虽然对刚才的战斗心有余悸,但是既然跟着孟蜀,会发生这样的事他早有心理准备。这个时候说有事又能怎么样?周影不是没有见识过孟蜀有多恐怖,可是就连刚才火儿的全力一击都被他轻描淡写的化解了,可见他之前对自己出手根本没有使出全力。在有这么一次的话,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到他恢复理智。刘地啊刘地,你找的妖怪到底怎么样了啊?
  孟蜀充满歉意的目光看向南羽,后者面无表情地摇着头。“大家都没事就好,呵呵呵呵,都没事就好。”孟蜀拍着周影的肩膀,企图伪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模样。
  “谁说没事,你这条臭长虫!你看看影的样子,这叫没事吗?这叫没事吗?我决不原谅你。”火儿拨弄着周影给孟蜀展示周影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气势汹汹的叫着。这条长虫是很厉害,可是不管对手多厉害,只要敢欺负影,就决不放过。
  孟蜀抿着嘴一笑:“周影自己都说没事了,好孩子要听话,乖。”
  火儿愤怒地打开他的手,气呼呼地看着他,周影忙把火儿抱过来说:“回去吧。”
  回到家中,火儿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孟蜀送给它的礼物全翻了出来扔给孟蜀,边扔边嘟哝:“还给你,还给你。”
  孟蜀惊诧地问:“为什么?”好不容易把这些扔了可惜留着没有东西处理掉,他可不想收回来。
  火儿把头贴上他的脸一字一字地说:“因为我们绝交了,我不欢迎你住我家!所以你的住宿费我原样退回,前些天算你白住了,你应该很满意吧!”
  “不就是一点小事吗,你干吗这么大惊小怪,呵呵呵。”
  “是一点小吗?你打了影,就等于打我!打了我的人还想住我家!没门。”
  “火儿过来,”周影叫回火儿对孟蜀说,“你还是尽量不再出门的好。”
  “你叫我听你安排吗?”孟蜀眯起眼睛,敢这样对他说话的人也好妖也好,有多久没遇到过了?
  “如果你不想毁了这个人类的城市的话。”南羽静静地补上一句。
  孟蜀看看她,看看周影,目光在他们的脸上跳动,抿着嘴半天不说话,最后站起来,走进了专门为他搭了床的房间。“影,为什么不赶他走,我要赶他走!”“火儿……你敢最好还是跟他跟的紧一点……”门外的声音还在传来,孟蜀重重倒在了床上。
  好不容易打发走那些“苍蝇”,区小妹端出了一直藏在锅里热着的饭菜,田尤俊立刻扑上去狼吞虎咽起来,边吃边把嘴里的渣滓喷得到处都是地说着话:“我今天中午就没吃饱……把盒饭送给一个为了给儿子治病不舍得买菜,就着白开水吃馒头的母亲了……我也不是没吃,吃了点面包……”
  区小妹擦着桌子上的饭渣的同时顺手给他擦擦嘴角问:“今天又捐出去多少啊?”
  “没多少,没超出你限制的额度。”田尤俊拍着胸脯保证。
  “你呀……”区小妹摇着头,“要是没遇见我,真不知道你会不会因为捐款太多而把自己饿死……”
  田尤俊嘿嘿笑着:“我这不是遇到你了么,还是自己老婆做的饭好吃啊,再来一碗。”
  看来这个笨蛋是真的饿坏了!区小妹苦笑着去盛饭。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是那种看到别人有难,就恨不能把自己得全部财产捐出去的人,中午的时候肯定不是止送出盒饭自己吃了面包,而是把面包一起送给人家了。如果自己没有遇到他,还真是不知道两个人现在都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区小妹睁开眼,白色的床单上红色的“十”字和身边的“白大褂”们使她知道自己是在医院中,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区小妹刚一开始思考就觉得头好像被什么重击一下,不由痛苦地呻吟起来。
  “她醒了!”一个人欢呼着跳到床前,但是马上又讪讪的笑着给身后的医生护士让开路。一个护士打扮的人上前给区小妹又是翻眼皮,又是摸脉搏,又是量体温的折腾着。
  区小妹茫然地问:“我怎么了?我怎么会在医院里?”
  最初那个因为她醒来而欢呼的穿着医生白大褂的男子在床边俯下身温和地说:“这里是和平医院,是我看到你在公园里昏倒了,于是把你带到这里来的。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昏倒了……”区小妹努力回忆自己是怎么昏倒的,却完全不得要领。她根本不记得自己为什么昏倒,又是为什么到那公园去的了。
  “区小姐,这是当时在你身边的皮包,里面有你的身份证。”还是那个送她来医院的年轻医生替她从床头柜子里拿出一个女式皮包,并且问她:“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你家进而的电话,我帮你通知一下亲属?你的包里没有任何联络方式。”
  区小妹按着额头想了良久才叹着气说:“没了,没什么亲人了,就只剩我一个了。”此时她被那些在记忆里若隐若现的以逝去的亲人弄得心中一团混乱,把头埋进枕头里不再说话。
  “没有亲人?那她的医疗费怎么办?”一个中年医生气呼呼地问,他的目标当然直指那个救区小妹回来的年轻医生,“小田,这个人可是你捡回来的,你看怎么处理吧!”
  最初和区小妹说话的那个男医生笑着说:“她实在付不出钱的话我付还不行吗?”
  另一个女医生大惊小怪地叫起来:“田尤俊,你的生活费有一大半花在这些人身上了吧?心救人是好事,可也得视自己的能力而为,你还没毕业,哪来的那么多钱都有用在这上头。”
  “我平时在外面打工……”一行人说着,声音渐渐远去,只剩下区小妹在努力整理着自己的记忆。
  本来医院并不愿意接收的区小妹这个来历不明的病人,但是在有了田尤俊代为支付医疗费的承诺后,区小妹反而成了出不了院。她的主治医生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要求已经没有任何不适感觉的区小妹继续留院观察。可是在做过了种种价格不菲的检查后,不但确定不了区小妹的身体现在有什么毛病,就连她是因为什么昏倒的都没给出个结论,看来这家医院没辜负了区小妹私低下给他们加的“庸医”这个称号。
  有了这段日子的静养,区小妹倒是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记忆,她自幼父母双亡,到了现在更是已经无亲无故,平时靠父母、祖父的遗产和做一些小生意,过着到处漂泊的日子,过往的岁月似乎衣食无忧,又似乎浑浑噩噩,总之想起来如同平淡的流水,一切清晰可见,最后却没有什么可以格外记忆的事情。但是自己为什么会去到那个公园,去那里干什么?又是怎么昏倒的?她拼命回想也半点想不起来。
  区小妹不爱与同病房的病友说话,又没有家属来探望,住院的日子过的冷清寂寞。除了医生来问几句话,护士按时来打打针外,只有田尤俊时不时来看望她。
  田尤俊是医学院的学生,现在正在这家医院实习,既然不是正式医生,所以到不算在区小妹讨厌的“庸医”之列,区小妹乐意说话时就不时与他闲聊几句。田尤俊这个青年心地善良,满脑子都是医者父母心一类的名言。虽然不得不为区小妹付高额的医疗费,却从来不在区小妹面前表露,反而因为怕区小妹难过而千方百计地掩饰医院的收费有多高昂的事实。区小妹对这样的人真是好气又好笑。不过看着他今天帮这个病人,明天帮那个病人,为了得癌症的流泪,为了得肾炎的出钱的,区小妹不明白,这个以医生为未来职业的人不知道他自己在将来的生涯中会看到多少生老病死吗?像他这样的心态去看待,将来怎么受得了?区小妹几次想问田尤俊文什么这喜欢帮助别人,但是话到嘴边又笑自己多管闲事,终究没有出口。
  在医院前后住了二十天,直到出院的那天区小妹才向护士问:“多少钱?”
  护士看着不住向她使眼色的田尤俊,还是报出了一个不菲的数字。
  区小妹撇撇嘴问:“可不可以用卡支付?”虽然皮包里的钱包已经被先田尤俊一步发现她昏倒在公园的人拿走了,可贴身放着的存折,银行卡却还在,这样一笔住院费区小妹不放在眼里。看区小妹取出卡递给护士让她去结帐,田尤俊吃惊地问;“原来你有钱呀。”
  “没钱谁敢来住你们这黑店。”区小妹冷冷地当着满屋子医生护士这么说,浑然不把他们厌恶的眼光放心上。田尤俊想想那张账单,摸着鼻子讪讪地笑了。他善意地直把区小妹送出了医院,一再叮嘱她以后出门小心,一旦发觉身体不适便赶快就医,最好按时检查身体等等,直到区小妹表示部耐烦了后才与她分手。不久之后田尤俊从那个去结帐的护士那里听到区小妹银行卡的余款,简直大吃一惊,不由开始后悔:早知道她这么有钱,应该劝她为三楼那个生白血病的小女孩捐点款呀。
  区小妹再次见到田尤俊是在商业区的步行街上。
  区小妹无亲无故的,离开医院后也不知道要去那里才好。原本住过的酒店因为她到期没回去,早把她的行李当作垃圾清理掉了,反正只是些随身衣物,她也懒得去理论,倒是在去重新添置衣服时突发奇想,就在商业街上盘下了间服饰店,开起来打发时间。几个月下来生意做得不好不坏,算算居然还有盈余。区小妹也不在乎这几个钱,就是想着点事情来干干打发时间,于是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有一天区小妹却在这条繁华的步行街上碰见了正在宣传义务献血的田尤俊。
  区小妹看着田尤俊在人流中忙碌的身影(就是追逐一个个想绕开他走的行人,邀请人家去献血),本来没有去理会他,可是田尤俊远远的一眼就认出了区小妹,马上迎上来关切地“盘问”了半天她的身体状况,在得知她的身体一切正常之后,便热情地邀请区小妹到那边的采血车上献一次血。
  区小妹皱着眉看着向自己大力宣传献备的好处的田尤俊,从来只有人请刚认识的女子吃饭、游玩、看电影,哪里有邀人家去献血的。
  “其实只要献的血不超量,但不会对人的身体产生不好的影响,而且相反的还会对身体有一定的好处,所以只要献血量不大,时间相隔不是很短的话,人定期献献备还是有益无害,利人利己的。”田尤俊一边拉着区小妹向献血车走,一边大力宣传献血的好处。
  区小妹拂开他的手冷冷地说:“我不献。”
  “为什么?你别怕,献血真的没什么可怕的,我献过很多回了!”田尤俊伸出手臂上那刚刚献过血的针孔,“用相信我,没错的”的口气宣布。
  区小妹认真地看着他问:“我问你,我现在献血是不是义务的?”
  “是呀,义务献血,利国利民利己……”
  眼看田尤俊又是一大套说词等在那里,区小妹忙打断了他:“我再问你,那么医院病人输血,收不收钱呢?”
  “当然收钱,喔,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医院方面把别人义务献的血卖给病人,从中挣钱了对吧?”田尤俊到还不笨,马上就省悟到了区小妹的意思,连忙为她加以解释:“那也不是平白收的钱,血液的保存,还有运输等等也是要花费……”
  区小妹耸耸肩阻止他说下去:“那么就省下那笔保存费吧。”说完她向田尤俊摆着手准备回店里去——我住院时吸我的血还不够,现在还想拿我的血去卖钱,没门!
  “你不能这样想。“田尤俊拦着她不放,开始对她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你想想那些在痛苦中挣扎的病人,他们很可能因为没有适用的血液而死亡,你想想他们对生多么渴望,他们的父母子女亲人多么痛若。而我们只要献一些血,仅仅是一些对我们的身体没有什么不利影响的血,到时候就可以轻易救一个人的命,这种事情只要多少有点同情心的人……
  区小妹本来对田尤俊还有的一丝好感在他的罗嗦中消失的差不多了,她忍无可忍地皱着眉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然后推开他便走。
  田尤俊为了社会的公德不至于沦丧,为了千千万万需要输血的病人,为了拯救区小妹那趋于偏激的思想,双手抓着区小妹店铺的门框不让她进去,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喂,我不是婆婆妈妈啊,我是不希望看到别人见死不救。这样也是为你自己好,你想想,要是世界上的人都不去帮助别人了,有一天你遇到事情,不也没有人肯帮你……”
  区小妹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说:“你听着,我长这么大,遇到事情从来都是自己解决,从来没人帮过我!”话还没说完,看着田尤俊那张无辜的笑脸忽然想起,不久之前这个笨蛋还曾经把昏倒的自己带到医院,并且一厢情愿的以为自己穷倒没钱付医药费,要悄悄帮自己付帐。怎么说自己也算是受到过他的恩惠了,刚才那番话说出来未免就不怎么理直气壮,只好松开手改口说:“谁说我不愿意献血救人了,我只是不愿意让你们这些医院从我身上捞更多好处而已(区小妹住院十几天,没有给她查出任何疾病,每天的治疗只是打营养针和测量体温,最后向她收取的医疗费却高达五位数,她会这么看待医院也无可厚非)。如果我看见有人需要帮助,我定会去帮他的,你明白吗!”
  听了她最后这句话,田尤俊放心地笑起来:“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是那种人。那下次见了。”居然就此放过了区小妹,向她挥着手走了。区小妹回到店里看见他又开始去向来来往往的行人宣传义务献血去了。纵然自幼就孤身走南闯北,田尤俊这种个性的人区小妹还是平生仅见,可笑可气之余不禁也有些佩服。
  接下来的日子平静如水,区小妹过着衣食无缺无忧无虑的日子,却不知为什么心总觉得缺少些什么。回想自己的过去,一切明明白白,一切却又模糊不清。面对自己的种种经历,区小妹总觉得如同在看别人的故事,每个细节都在心里,却象隔着玻璃看到的,总有一份不真实在里面,看来自己的头脑果然出了点什么问题。田尤俊实习的那个医院里面定然全是庸医,自己的身体明明有问题,他们偏偏查不出来。不过区小妹也没有去别的医院检查的打算,天下乌鸦一般黑,还是别再送自己上门去让那些庸医“屠宰”了。反正身体也没有其他不适应,现在这种日子也不错。
  区小妹在世上已没有什么亲人,在这座城市中也没有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唯一跟她来往多一些的,就只有田尤俊这个曾经的“救命恩人”了。这到不是区小妹对田尤俊有多少好感,而是田尤俊那个家伙三天两头会出现在商业街上。原本在一家体育用品店打工的田尤俊在上次上班时间跑出去宣传义务献血后,已经被老板解雇。后来区小妹先后看见过他在登山用品店、XX唱片店、XX精品店等好几家干过,但是时间都不太久。大概那些老板们都受不了员工工作期间会不时冲到街上去,或者帮助老人过马路,或者给乞丐送零钱吧?区小妹的服饰店虽然经营的不太用心,可是因为区小妹进货的品位很适合当下女孩子的口味,所以店铺的生意还不错。于是在前不久,学校放暑假之后,田尤俊成了这家店里的一名售货员。
  区小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那天看到四处求职的田尤俊被好几家店不拒绝后,怎么会一时冲动就收起了那块“招聘女店员”的告示,主动留下了田尤俊这个暑期工。反正看在他曾经对自己的帮助上,这就当作对他的报答吧。
  开始田尤俊还对于要在女性服饰店打工有过心理上的抗拒,可是等他发现自己剩余的生活费的数目后,就乖乖的接受了这个职位。他对女性服饰可以说是一窍不通,由他去整理货物的话,常常会用普通的衣物在模特儿身上搭配出十分可笑的效果来。但是他的亲和力过人,到是会让顾客们很好的印象,正好帮了懒得应付人的区小妹大忙,所以这个不太称职的店员就这么干了下来。时间长了,区小妹对田尤俊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田尤俊与区小妹一样,也自幼父母双亡。他由祖父扶养长大,祖父去世时他正好考上大学,于是村里的乡亲们你一百我五十的为他凑了学费,再加上优异的成绩为他赢得的奖学金,才使他可以进入医学院学习,至于平时的生活费就只能靠自己打工解决了。不过对于自己的身世处境,田尤俊不但毫无怨言,反而因为曾经受到过太多的帮助而对世界充满了感恩之心。感激乡亲们,感激学校,感激那些雇用自己这个豪无熟练技能的员工的老板们(总用看再生父母的眼神看区小妹)。对这样的人,区小妹还能有什么话好说。
发表于 2009-4-11 23:27: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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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不归(下)

  “即然自己的生活费都成问题,你干吗还要多管闲事?”区小妹看田尤俊又拿出他那以白开水加馒头为内容的午餐便把自己的盒饭推给他,同时气哼哼地问。
  “嘻,你又买了我的份,谢谢了!”田尤俊不多客气,唏哩呼噜地吃了起来。
  “你不是是昨天刚领了薪水吗?怎么一转眼又沦落到要吃馒头就白开水?”区小妹真是不明白,自己特意多给他塞进几张百元大钞的那笔薪水支付他下半年的生活费应该绰绰有余了才对,这个田尤俊一眨眼就把钱弄哪儿去了?
  “昨天正好遇见有个病人没钱付药费,所以我就借给他一千五百块钱。”
  区小妹曾经亲身经历过素不相识的田尤俊要为自己付医药费的情况。现在看来这样的事不仅仅发生在自己身上。认真想想的话,自从认识以来,看到田尤俊献血、捐钱,捡到钱包站在太阳底下等失主之类的事情干的还真不少。这个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乐于助人。区小妹一边把自己盒饭里的饭菜拨一半给田尤俊一边说:“人就算帮人,也得量力而行吧?就不怕筹不够生活费把自己饿死?”
  田尤俊的早餐晚饭内容也不比午饭丰富多少,现在吃着区小妹提供的盒饭简直象饿了几天,根本顾不上开口说话,直到直着脖子咽下最后一口饭粒才长出口气说:“饱了……啊,我自己也知道自己这个毛病,可是没办法啊,我就是看不得别人有难不伸手,更何况我还是个医生,医者父母心这句话我还是懂的。”
  区小妹对此真是无话可说,她从抽屈里拿出一千元推给田尤俊:“这是预支给你的工钱,先保证自己不会饿死再想帮人的事吧。”
  “太好了!”田尤俊一把抓过钱,“再有这一千元周先生就又能保证一周的用药了。”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得手中一空,钱已经被区小妹夺了回去。区小妹冷冷得看着他说:“钱还是存在我这里的好。如果交给你,不出一天你就会把它全部送人。”
  “我只是想到比我更需要用钱的人而已。”面对区小妹冷冷的目光,田尤俊讪讪地说。
  不过区小妹再也没肯把钱给他,只是宣布从今天起由她为田尤俊提供三餐,钱当然从由她为田尤俊保管的薪水中扣除。
  第二天田尤俊吃着丰盛的饭菜,充满感动的望着区小妹:“小区,你真是个好人,不过不用给我准备这么好的饭菜,简单一点就行了。”
  “怎么,怕我多扣你的工钱?”
  “不是,不是,我是想……对了!”田尤俊看着区小妹忽然两眼放光,扔下碗筷抓住她的手,“我怎么忘了,你就是有钱人啊!小区,你心肠这么好,能不能……”
  “我算什么有钱人。”区小妹甩开他的手,打断他的话。
  “可在我认识的朋友中你就是最有钱的人了呀!”田尤俊充满期待地说,“是这样的,昨天有个女孩来医院看病,可怜她年纪轻轻就得了肾炎,可这个打工妹却连住院押金都交不上,又不想让故乡的父母担心不敢告诉他们,自己坐在医院门口哭……”说到这里田尤俊的眼眶都红了,“我遇见之后就先借了同学两千元帮她交了押金,可是那笔治疗费对她而言实在也是负担不起,所以……”
  “所以想让我帮她出钱?”
  “是啊,你能不能帮帮忙呢?”田尤俊的眼中尽是期待。
  区小妹沉默片刻问:“需要多少钱?”
  “五千,不六千,不七……”直到区小妹用你不要以为我答应了就可以狮子大开口的神情看着他,田尤俊才在一万这个数目上停止了增加,苦笑着解释:“因为没有足够的钱,她还没有最后确诊,你知道,治疗肾炎是很花钱的,只是药费就是不小的数目。”
  区小妹马上开了一张现金支票给田尤俊,并且在他绽开灿烂的笑容后加上一句:“我会从你的薪水中扣除的,你准备一辈子在这里卖女性服饰吧。”
  不久之后,女性服饰店的男性打工者田尤俊的身后,就开始老是跟着一个附赠的打工者。区小妹看在这个老是低着头说话,动不动就红眼圈的女孩能做一些田尤俊做不了的事情分上,容忍了她擅自来在自己店里赖着不走的行为,开始支使她干这干那。但是对于田尤俊“应该付给她酬劳”的建议区小妹理也不理,自己已经为她出了接近三万块钱的医药费了(第一次捐助后,又被田尤俊断断续续募捐去了两万),为什么还要给她酬劳?
  这个女孩叫袁静静,就是田尤俊要区小妹帮助的那个女孩。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她的病情基本上已经稳定下来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肯回家,总是呆在区小妹的店铺里。区小妹小人之心的猜笃:她该不是害怕等药费用没了没人再给她出所以要赖着自己这个冤大头吧,再不然,那就是……哼哼……区小妹看着正在田尤俊身边双手摆弄着衣襟说什么的袁静静冷笑起来,看来女人的爱情细胞就是丰富啊,刚捡回命来就想到白马王子身上去了。可惜出钱救命的不是眼前这个衰哥,而是自己这个活生生的老板啊,难道自己就这么没有存在感?以至于员工敢在自己视线五米之内就打情骂俏?
  “田尤俊,去把今天的帐结算一下。袁静静,把门口的模特搬进来,今天的时间差不多了。”区小妹冷冷地吩咐。
  “我来搬东西让小袁去算账吧。”田尤俊抢着撸起袖子去干体力活。等他把东西搬完,回头看见袁静静正在对这张本苦着脸:“我,我不会算帐。”
  “我来算,我来算。”田尤俊再次英雄救美。
  “哼……”区小妹不再管他们,直接拎包出门,心里恶毒地想着:要是这两个笨蛋走的时候忘记关店门,我就让他们给我白干一辈子。
  区小妹走后,袁静静马上抓起一套时装跑到更衣室里。这是她最近养成的习惯,只要区小妹一走,她就会开始试穿店里的衣服。田尤俊虽然觉得她这样做不好,可是想到她是个穷苦的孩子,每天对着这些精美的衣物饰品却没有机会穿戴确实是件很难忍受的事情,于是也就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袁静静快乐的一件接一件的试着衣服,她知道这些美丽的服饰永远不可能属于她,可是能够让她穿在身上照着镜子转几圈她已经很开心了。
  她发现自己得了肾炎之后的这段日子,反而成了生命中最快乐的日子。以前每天都要拼命的工作,即使这样还是不知道月底会不会得到自己应得的酬劳。可是现在可以每天都在悠闲中度过,虽然依然得不到薪水,但是管吃管住,还有……
  袁静静穿上一套粉红色的衣裙在镜子前旋转着身子,凝视着镜子里的少女:虽然不算是美女,但是自幼就有很多人称赞自己清秀俏丽的不象农村孩子呢。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自己每天试穿这些衣服就是为了展现给他看。他认为自己美丽吗……
  田尤俊一直在门口,伸出半个脑袋顶着外面,时不时头也不回地催促几句:“你快点啊,被发现了就糟了!”
  你就不会回头来看一眼吗!看着他的样子袁静静心中生出一丝怨怼,偏偏不听他的,变本加利的一件一件试起衣服来。
  “试穿的时候不小心被钉子刮破的?这样就完了?”区小妹拎着那件被撕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的服装冷着脸问。
  “我只是想试穿一下……它太漂亮了,我没、没……我不是故意的……”楚楚可怜的模样对于老好人田尤俊极有杀伤力,可是对区小妹半点作用都没有,
  区小妹步步紧逼地问:“也就是说两千多块的衣服你弄破了,准备只说一句‘对不起’就完了。”袁静静脸色变的煞白无言以对。区小妹用凶狠地眼神制止了正等待为她说情的田尤俊,宣布了处理结果:“你走吧,明天别来了,我这里不欢迎你。”
  袁静静看着她冷酷的眼神,哭着跑了出去,在门口迟疑了片刻,见就连田尤俊也没有追出来的打算,只好哭着离开。
  区小妹回头看着一遍遍欲言又止的田尤俊:“干嘛,是不是想问我明明都有为她捐了那么多钱了,为什么还跟随计较几千块的衣服?”
  田尤俊迟疑着摇头:“那到不是,捐钱是为了救人,衣服的事都是她自己犯了错误,我是想说,你明明都帮了她那么多了,干嘛还说那么绝的话,让她恨你……”
  区小妹耸耸肩:“恨我?那就是她忘恩负义,关我什么事?她也该回家去了,诺,那个工资袋拿去给她。”田尤俊拿起那个装了五千元的纸袋,冲区小妹笑笑走出门去。
  暑假结束后,田尤俊这个暑期工的身份变成了课余打工者,依旧天天到小店中来。不过他原本的工作都被那个新来的女员工包揽了,他的工作基本上就是搬货物、换灯泡等到一些女性不愿干的体力活。所以今天他又是无所事事,喝着茶水跟区小妹闲聊,对于那个因为不平等待遇满怀怒气的女店员的目光视而不见。
  “对了,袁静静回来了。”田尤俊提起了这个几乎被子他们遗忘了的名字,神情黯然地说。“她的病情又恶化了,这次恐怕只有换肾一条路了。”
  “哦!”区小妹不置可否。
  “她家里实在出不起那么多钱,只能来找我,哭成了一团。”
  “哦!”区小妹依旧只有一个字。
  田尤俊涛涛不绝地讲叙着袁静静地不幸,自幼丧母,继母对她不好,高中毕业后为了逃避一场包办婚姻出来打工,却又一次遇到黑心的老板,却又不幸得了重病……。
  区小妹面对田尤俊的诉说一直沉默着,田尤俊等待良久,终于失去了希望,长长叹了口气,毕竟她并不是区小妹的什么人,长久以来,区小妹已经为她支付了近三万元的医药费,现在确实没有理由再要区小寻平白地为她支付大笔的钱了。区小妹看着田尤俊长吁短叹的样子。忽然“扑嗤”一笑:“她就对你这么重要?”
  田尤俊满腹心事,一下子没回过味来。呆呆地说:“她实在是个若命的人!”
  “她苦命?不然吧?”区小妹真心地好笑。
  “她自幼丧母,不就父亲也去世,继母虐待她,十七岁就缀学出来打工,却又得了尿毒症这种要命的病,好不容易病情稳定了,却因为回乡探亲被父母逼婚关起来,弄得旧病复发,发展到了非换肾不可,可她哪来的钱支付这笔费用……”田尤俊又开始背诵袁静静的苦难史。
  区小妹摇着手制止了他:“继母虐待她?还是她不接受继母故意冷淡才使两人感情冷淡?以她的家庭环境,一个继母能在她生父去世后供她上完高中,算不得虐待。生老病死人人难免,她得了尿毒症却有我这个冤大头为她白白支付医药费,病情恶化,也不要怪别人,那种病的发展本来就难说。至于包办婚姻……”区小妹有一瞬间失神地说,“人家连亲都没有订,受着她的冷淡出钱出力地为她奔走,要是换了我,庆幸还来不及呢,还有,如果你生病时有个毫不相干的傻瓜主动跑出来,为你付钱,是幸还是不幸?”看田尤俊被自己问的哑口无言,区小妹叹了口气:“你不是说我一直不喜欢袁静静吗,你说对了,我是不喜欢她,我看不惯一个人遇到一件不幸的事,就非得把自己一生全说成了多么多么不幸来添油加醋的行为——认真的,她整天对着我哭诉她有多不幸让我很烦。”
  “可她确实……”
  “她确实不幸?那么她都算不幸,我又算什么?”
  “啊?”田尤俊不解地看着她。
  “我七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一走就没再回来,父亲半个月之内就给我找了后娘,后娘别说供我上学,连饭都不给我吃饱,朝打暮骂是家常便饭,后来他们双双出车祸死了,我才算解脱,拿着他们的死亡赔偿金去上学,遇见个男人,一心一意喜欢上他,后来我生了声大病,那厮却拿我要他支付医疗费的钱跑了。好不容易捡回条命自己做生意挣了点钱,又莫名其妙昏倒在公园里,到现在孤魂野鬼一个,连个称得上家的地方都没有。人家的床前有老母亲,有未婚夫,一大家人陪着哄着,还要我天天听她说自己可怜,我讨厌她有什么不对?!”
  一口气说了许多,抬头忽然看见田尤俊正泪眼汪汪地看着自己。田万俊上前一步,双手紧紧握住区小妹的手哽咽说:“小妹,你从来没说过,我都不知道……你放心,以后有我呢,你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一定……”
  “行了行了,别突然扑过来叫的那么肉麻。”区小妹不习惯与人这么近的接触,手忙脚乱地把他推开,“别哭哭啼啼地冲着我,我可没觉得自己可怜,人本来就应该靠自己,事事装可怜等别人来照顾算什么,我可学不来。”
  田尤俊理直气壮地说:“人和人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助。”
  “你那不叫相互帮助,而叫滥好人。”区小妹虚点着他的鼻子下定义。田尤俊苦笑,他不是不知道自己这样处处出头是不自量力的行为,也不是不知道自己无法做到帮助每一个人,可是一见到别人有难这些道理他就会瞬间忘得干干净净,又撸袖子冲上前去了。看着他的背影,区小妹摇头:“反正这个人没治了。
  田尤俊走到门口,区小妹又叫住了他:“你怎么去准备那么一大笔钱?他们一大家子人都有没办法,你连亲人朋友都没有怎么帮她筹集?别忘了,价钱其实比他们更穷。”
  田尤俊啧着嘴说:“我也知道……可是她来找我,求我帮她想办法……我,……我……”
  “她不是很清楚你的情况吗?这么大的数目叫你怎么办?”
  “可是……可是……”
  区小妹止住脚步,想了一会儿说:“你知道吗?对人类来说有时候获得变成为习惯的,比如小金……(正在收拾货物的女店员支起了耳朵)她的月薪其实比这条街上与她一样的店员多了不下三百元,她本来应该很喜欢这份工作才对,可是只是因为我给你的工作比她轻,工资比她多,她就开始不满起来。袁静静也是,她知道我还有更多的钱可以帮她,可是我没有拿出来,所以即使我已经为她支付了很多费用,她还是觉得我没有为她尽力。你看,她们都是这样,并不关心自己得到的东西,反而更在意你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但是没给他。我这样说也许很过份,可是你仔细想想,你的东西有义务一定要给予她吗?凡事量力而为啊……”
  区小妹送走田尤俊后坐下来有点发呆。虽然用最冷酷的方式提醒了田尤俊一下其实他自己一直明白的道理,可是不代表他就一定听得进去呀。旁边的女店员低着头认真的工作着,区小妹叹口气,至少听了刚才的那番话后,她的工作不会再消极怠慢了吧。
  一切如同区小妹预料的一样,田尤俊的理智还是没有抵抗过他的爱心,等他再次出现时,居然想出了一个区小妹目瞪口呆的方法:他的血型与袁静静相符,打算自己为袁静静提供肾源。区小妹这次什么也没说,两个人默默相视一阵,田尤俊临出门才又回过头歉意地说:“我知道……我知道这不对……可是,可是一个那么年轻的生命正在一点点死去,我实在……”
  区小妹叹一声:“行了,别说了,那笔换肾的费用还是我来出,让她自己去找肾源吧。”
  “那可是六十万啊。”田尤俊惊叫。
  区小妹烦燥地叫:“六十万算什么,比起你的肾来一文不值!别烦我了!让我静一会!”
  田尤俊几次张嘴却说不出什么,站了良久讪讪地走了。
  区小妹走进袁静静的病房时,袁静静正倚在床头看书,半个月前的手术非常成功,她现在的气色很好。区小妹与她对视了片刻之后,她开口第一句并不是感谢的话,而是问:“他呢?”
  “他就要考试了,所以不在这医院实习了。”
  “那他也没来看看我啊!”
  区小妹对她并不友好的眼神装作没看见,对于她继母的百般感激也没做什么反应。“我只是来看看你的情况,如果象医生说的那样下月出院,我就去与医院结帐了。”
  “一定是你用钱逼他不来看我对不对!一定是你用出钱帮我治病做交换逼他离开我!”袁静静忽然竭斯底里的叫出来,反到把区小妹吓了一大跳,她愣了一下才说:“什么,事情不是应该反过来?不是你想用柔弱可怜做武器把他从我这里抢走才对吗?你可别说你不是这么打算的,一边花着我的钱,一边花着心思抢我男朋友,你以为他会喜欢这样的人吗?”
  “你,你明明什么都有了,为什么还想和我抢他,我除了他……我……什么都没有。”袁静静低下头,泪水盈盈欲滴。
  区小妹摆摆手:“装可怜那套对我没什么用,你有父母有家,还对我一个孤儿说什么都没有,其实啊……”看着袁静静盈然欲滴的泪水,她的心肠还是一顿,“结算没有我你和他没什么结果,不然你就知道了,你的性格和他简直和他犯冲……”
  “不用你说这些!我不用你可怜!”袁静静大叫着把枕头扔了过来,“你滚!滚!”
  区小妹耸耸肩,真是受不了这样的人。这时病房门被推开,田尤俊出现在外面。袁静静板着的脸一下子垮下来,后着脸嘤嘤哭着:“她,她为我出了治疗费就可以这样污辱我吗?你不知道,她刚才……”
  “我知道。”田尤俊打断了她,“我在外面站了好一会儿了,本来想等到你们说完话再进来。”
  区小妹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这个人居然一直在偷听自己说话,听着两个女人为了他挣来掐去,而且自己是不是还一时冲动说出过“男朋友”这个词?从田尤俊的目光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区小妹什么话都咽回了肚中,红着脸勿勿走了。
  田尤俊本想跟上去,看到哭泣的袁静静又止住了步子,迟疑了半天才说:“其实也说的点不错,我这们的性格,你真正了解一定不喜欢的。”
  “怎么会,怎么会……你,你是因为我不如她有钱吗?我不如她健康吗?可我比她年青,比她漂亮,比她温柔……我会什么都听你的,不会象她那么凶……。”
  “唉,你还是不明白……。”田尤俊认真地问,“你受不受得了自己的男朋友一天到晚为别人捐钱而自己受穷?受不受得了他有些时候甚至为了不相识的人欠下大笔的债务,再用半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打工还债?我几乎每个月都有这么做的,你能接受吗?”
  袁静静张大了嘴:“我知道田大哥是好心人,可是为了些陌生人也不用,也不用……。”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下了下去,大概终于意识到,如果不是田尤俊的这种性格,自己根本不会得到救助吧,毕竟对田尤俊和区小妹来说,自己是个陌生人而已。
  “我就知道,除了她根本没人受得了我。”
  “也是因为她有钱。”袁静静还是不太甘心。
  “有钱有什么不好,可以多帮更多人啊。”田尤俊的思维方式与正常人有异,所以对钱的观念也与众不同。他到希望区小妹的钱再多上一倍,那样他就有更多的钱拿来捐献了。不过话说回来,区小妹到底有多少钱田尤俊也没数,她那家服饰店挣的钱也就刚刚够支付员工薪水罢了。
  田尤俊找到区小妹后一直自己在那里“嘿嘿”傻笑,本来还在忐忑不安的区小妹实在忍不住了,大声喝问:“你在傻笑什么?”
  “呵呵……,刚才你在人前说我是你男朋友……呵呵……”
  区小妹恼羞成怒吼道:“那又怎么样!我是为了……”
  “呵呵……所以我还是有进步的嘛,呵呵……”
  区小妹皱眉问:“什么意思。”
  “我的同学们都说我绝对交不到女朋友,因为我就算喜欢别人也只会让人家捐钱,对方永远不会感受以到,呵呵……你看你这不是很明白我的心意吗,我就说感情这种东西绝对是心有灵犀就够了的,我说得对不对。我要去嘲笑那些笨蛋,居然给我出买花向你求爱的蠢主意,有那些钱还不如帮心脏科的王大叔买几瓶药呢,呵呵……,咱们周末去养老院落边照顾老人边约会好不好……。”他正满心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抬头却看见了区小妹杀气腾腾的目光:“你这无可救药的笨蛋,我要跟随你分手……。”
  区小妹对于美男子并非不欣赏,可是如果这个美男子天天在身边探头探脑,不管自己干什么都冒出来搭讪,她也同样受不了。她知道最近周围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们已有了各式各样的假想与再创造,故事的版本数目恐怕与这里住户的数目成正比了。
  今天必须再去给宝宝添购一些尿布和奶粉,这一周来都在尽力避免出门的区小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出了门。她事先在阳台上已经观察过了四回,甚至还动用了丈夫的望远镜,确定没有敌情后才出门,谁知一出门口还是看见那个“叫我帅哥”站在大门口,笑嘻嘻地向她打招呼:“嗨,出门啊,这么巧又碰上你。”那口气就好象他们是在街上偶然遇见而不是他有意地“跟踪”区小妹一样。
  区小妹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冲过,这几天来的经验使她知道,“叫我帅哥”就象狗皮膏药一样,自己一旦有一丝一毫表示注意到他了,他就会粘上来再也揭不下去。一路狂奔到最近的超市,区小妹三下五除二选好自己需要的东西,转身又向外狂奔,完全不理那家伙在旁边喋喋不休:“别买那个牌子,那牌子质量不好,你别光迷信进口奶粉啊,进口的还不是一样掺有害物质,新闻里都报道疯了,你没看吗?这个怎么样?国产老品眚,几十年历史了。爱国买国货吗,还有这种怎么样,你看这包装上的母婴图,啧啧,这身材多好,我敢和你打赌她从没生过孩子,这副图简直就是虚假广告,这种还是别买了……你看这种儿童葡萄糖……”
  区小妹最近发现自己原本趁儿子睡着跑出来购物时的速度竟然还不是最快的,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而在危机的时刻能发发挥出来的能量更是可以让自己都吃惊。超市中的职员和顾客只看到这位家庭主妇用奥运冠军式的速度及气势在超市内飞奔,大肆采购一番,出门二十分钟后,区小妹已提着大包小包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美女,你不要这么无情嘛,想我对你一见钟情,这一定是前生的缘分……”
  孟蜀走几步,火儿就飞几步,孟蜀一停下火儿马上飞下来落在他身边的树上,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火儿,我知道周影叫你跟着我,可你也不用一直这么跟吧。”孟蜀哭笑不得。
  “影叫我监视你,监视知道吗,不是跟着那么简单明白吗?不是跟!”火儿马上反驳,自从发生了上次的孟蜀发狂事件后,火儿与他的关系便降到了冰点,从来不好好跟他说话,但是对他的监视却十分严密,生怕一不小心孟蜀就会溜去袭击周影。
  “上次的事我都周影道歉了。”
  “哼,”
  “我也向你道歉了。”
  “哼。”
  孟蜀到是一再向火儿表现出了极有诚意的和解意图,可是火儿根本不理睬对方伸出来的友谊之手。火儿一边跟着孟蜀,一边无聊地东张西望,它不管孟蜀要去什么地方,反正自己的任务就是跟着他,然后在他想干坏事的时候下手偷袭(它知道自己打不过孟蜀)。孟蜀在街上闲晃许久,忽然停下了脚步。火儿边飞边想事情,一头撞上了孟蜀的后背。
  前面孟蜀拦住刘地的去路,刘地抱臂胸前正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孟蜀向他身后一个女人离去的方向凝视良久,又回过头来冷着脸问刘地:“你要怎么解释?”
  刘地耸耸肩:“解释什么啊?你有什么不懂要我教你吗?所以我就说,在你的长蛇窝里窝太久不是好事,要时常下来走一走,看一看,多接触一些,要不断的学习,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保持你的知识不落伍,思想不陈旧,才能保证你一直走在时代的前端嘛。”
  孟蜀愤怒地指着女人消失的方向问:“你明明已经找到她了,为什么不把她交给我!”
  刘地眉毛一扬:“你的脑子跟随不上时代,眼光也退化了不成!你看她现在的样子,哪里象你说的‘蛇妖’!”
  孟蜀冷笑:“肯定是她不自量力的用过我的法宝了。哼,凭她那点道行,一定是引起法力反嗜自身,反而把自己变成一个‘人类’了。”看到这个“女人”的样子,孟蜀原本的担忧放下了一半,却又生出了一种新的担忧:她既然把自己变成了人类,当然就无法使用那件法宝兴风作浪的害人,可是同样的,变成人类的她会忘记身为妖怪时的事情,她也就会忘记了那件法宝的重要性,那么那件法宝现在在哪里?她会不会因为不珍视而随手扔掉了?为什么相隔的这么近,自己对那件与自己息息相通的法宝还毫无感应?特别是最后这一条令孟蜀格外的不安。不知道她是把那件法宝丢弃在远方独自来到了立新市吧?还是那件法宝已经落到了一个可以切断自己与法宝联系的强大家伙手中了?
  他眯着眼打量刘地,又把目光移到火儿身上看着。心里盘算着立新市谁有这样的本事。南羽也许可以做到,但是她决不会这么做,她修行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妖怪的法宝对她没多大用处。周影与南羽一样,是个没有野心的家伙,而且他的实力也还差几分,恐怕没有办法在自己的法宝上动那样的手脚。刘地……这个家伙是最摸不透的,会不会正是在打自己那法宝的主意吧?火儿到是有那样的能力,在立新市,最有能力那么做的就是火儿了,但是最没必要那么做的也是火儿—一个灵兽要那样的法宝做什么?等到它长大一些,不用法宝也会有那种能力。
  “刘地……”孟蜀对着刘地,目光中的光茫越来越明亮,“把她交出来。“
  刘地摇摇头:“她现在是个人类,我不能伤害她。”
  孟蜀冷笑:“那好办,我马上就可以让她恢复成妖怪。”他张握了一下手指,意思表达的很明白,只要落到他手里,孟蜀就有办法让对方乖乖说出实情。
  刘地依旧是摇头:“也许对她来说,做人类更快乐一些,孟蜀,如果你一上来就自己来找东西,立新市面上的人也好妖也好,谁也奈何不了你,可是你既然找上了我,说明你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所以我负责到底,直到把东西交到你手中为止,可是你也不要管我用什么方法去找如何。”他承诺孟蜀的本来只是“找来”,现在主动把内容改成找东西,表明他是一定要护着那个“女人”了。
  孟蜀本来就对他起了疑心,现在就更是把怀疑全加到了刘地的身上,淡淡地说:“刘地,我看在过去与你有一面之缘才对你客气三分,你可不要得寸进尺。”
  刘地面对孟蜀越来越大的压力,他依旧是一副嬉笑自若的样子;“想当初不知道是谁巴巴的跑来找我这个地狼帮忙,现在找到目标了,马上就想过河拆桥。”
  “刘地……你是个大胆的妖怪!”孟蜀话音刚落,已经一把向刘地的喉咙抓去。刘地面对孟蜀,每时每刻都有是高度注意,见他语气不善,不等到他动手已经向后突跃。幸亏他动作有了提前量,孟蜀的一抓才仅仅擦着他的前胸撑过,没有按预想的把他擒拿在手,不但图谋不轨,还敢反抗!孟蜀的神情更加不善。如果刘地不加反抗任他抓住,他看在南羽和周影份上也不至于伤他,顶多责骂几句便会松开手,可是刘地竟敢还手(其实只是闪避了一下)却激发了他的怒气。这只蛇妖有数万年的道行却又不肯去求正果,在各界闲逛间不仅人类、妖怪避之不及,就连那些地仙、散仙、鬼仙什么的也会绕着他走,在他自己创的那个空间里面更是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他的自大。不管他自己承不承认,他无法容忍别人对他任何意志的反抗,所以已经很久没有谁敢那样做了,直到跟前这只地狼打破了惯例。
  火儿哼着歌飞走,扔下了身后搏斗中的孟蜀与刘地——自己讨厌的家伙们相互斗欧对它来说是件愉快的事情,要不是周影交待它:如果看见孟蜀出手一定要阻止,它肯定会留在那里看热闹。不过现在我没看见孟蜀出手呀,所以没有阻止不是我的错,火儿一边闭着眼睛飞一边这样想。死地狗一定会被子打的很惨吧,听身后不住传来的惨叫声就知道了,实力相差太多,他一定被扒层皮的。火儿不怀好意地在脑海中描绘着刘地可怜兮兮的模样,觉得痛快极了。
  怎么没动静了,火儿忽然发现身后没了声响,难道地狗已经被干掉了?还是……它回过头,偷偷睁开一只眼瞄过去。刘地趴在地上,一只手撑着上半身抬起,另一只手似乎断了。满身满脸都是血。孟蜀没什么表情地走上前,一抬脚又把他踢出几十米,重重跃进冬青丛中。
  “活该!”火儿啐了一口,可是刘地半天没动弹,不会真的死了吧?
  孟蜀走到刘地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要杀对方很容易,而且他从第一跟着刘地时,就发觉对方身上有种自己讨厌的气质,对于孟蜀来说,周影、南羽都与众妖不同,那是一种他可以接受并且挺喜欢的不同,只有这个刘地孟蜀不喜欢他,而且越来越不喜欢。
  “喂,你真要杀了他呀?”火儿停在孟蜀上方的树枝止问。
  “不关你的事。”
  “你确定吗?”听了这句话,火儿一下子蹦了下来,踩着刘地的头气呼呼地问。它身上的火焰腾地扩展开,把它和刘地一起包裹在里面,最外层的火舌使孟蜀不得不退了半步。
  “我现在并没有失去理智。”孟蜀淡淡地说,“所以即使你出手也没用。”
  “哼。”火儿‘啪啪’地拍翅膀,“谁怕谁!南羽说了,你不敢杀人,我可不一样,烧死一万个都有没关系,来呀,打呀!”它嚣张地叫嚷,在那里蹦来跳去。
  孟蜀气极反笑:火儿居然也会用这种方式威胁别人?而且还是南羽教给它的?大概立新市的妖怪都有知道自己的弱点是人类了吧,再这么下去会不会自己想对付谁的时候,对方立刻抓个人来当人质。不过他确实不希望看见这满街的行人在一瞬间全部成为烤肉,所以摇摇头转身走去。
  “等一下。”刘地忽然挣扎着站了起来,“不许你去找她!”
  “你管得了吗?”不等到孟蜀开口,火儿已经一脚把刘地踢回了地上。这只地狗居然没有扑上来抱着自己的腿哭着感激自己的救命之恩,反而又去招惹孟蜀,太不把自己这个恩人放在眼里了。
  “不许去找她!”刘地按住火儿的头又向孟蜀申明,“她已经以为自己是个人类了,你何苦咄咄逼人,东西我一定找出来还给你,但是交换条件是你放过她!”
  孟蜀身上发出一股杀机,让火儿都有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调大了身上的火焰。孟蜀与刘地对视了良久,谁都没有让步的意思。火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不解地问:“你们两个是为刚才那个妖怪打架吗?她就是骗了长虫东西的‘女儿’?”
  两人目光依旧不肯移开,只是同时点头。
  “那还等到什么呀,马上去把她打一顿,把东西找回来,打发这条长虫滚蛋!”它一口气说着,并且马上准备行动。
  “不行!”刘地张开双手拦住它。“我会把孟蜀的东西找回来,你们谁也不许去打扰她!”
  “你干嘛这么维护她,是不是那个女人是你的新相好啊?”火儿虽然对于“相好”这一类的名词的意思不甚了解,但是总听个别的妖怪们这样说“刘地”今天与某某相好了,明天又跟某某相好了,总之看说话者那一脸的怪异笑容,就知道那准不是什么好事,所以火儿也就毫不客气地模仿着那神情说了出来。
  “火儿……”不但刘地,连孟蜀的眼睛都直了,“火儿,周影是怎么教育你的,你刚才的神情简直跟随刘地(孟蜀)这只色狼一样!”两人开口同声地指着对方说。“别把我说的跟你一样!”对视之后再次开口同声地喊。
  “这句话我说才对!”火儿怒冲冲地说,“别把我说的跟你们一样!说,到底怎么回事?难道那个女人不是孟蜀的女儿而是刘地的女儿?”这么一说还真是满腹怀疑,目光烁烁地盯着刘地。
  刘地叹口气:“她怎么可能是我女儿,年纪比我还大呢。总之过去我有过对不起她的事,所以……如果她是妖怪,我没理由阻止你,可她现在只是个人类,就放她一马吧。”他对着孟蜀用难得诚恳地语气说。
  孟蜀居然爽快地点点头:“好吧,按你说的做。”他已经收起了心中的杀机,反正也不怕里刘地跑了。打量着刘地忽然说:“那个女人真的是你的相好?就凭你自己这德性,早几天还笑话我,哼!”说完他好心扶着重伤的刘地往周影家走去的路上(其实就是他打的)。思考了良久的火儿终于说出了一句以后在立新市的妖怪们中间得到广泛认可的评语:“我看你们俩根本就是半斤八两嘛。”
  孟蜀拎回了伤痕累累的刘地,他们谁都没有对此事做出任何解释,也没有人去问他们。只是从火儿的只字片语中,立新市渐渐有了种种流言。
  妖怪甲:“喂,听说了吗,刘地因为一个女人被孟蜀打了一顿。”
  妖怪乙:“听说了吗,刘地勾引了孟蜀的女儿,差点被孟蜀打死。”
  妖怪丙:“听说了吗,孟蜀发现自己的女儿实际上是刘地的女儿,差点把刘地打死。”
  妖怪丁:“……”
  南羽在病房里和病人的家属讨论着下一步的治疗方案,那个病人躺在床上,对于自己的病情却透露着一种冷漠。南羽知道,象他这样的病情不管在用什么方法医治,也不过是但尽人事的延迟那一刻的到来时间罢了。想要救他的命,除了家属们日夜祈祷的奇迹出现外,除非南羽使用非人类的手段。南羽暗暗叹息,又向病人和家属们交待几句走出门去。
  在人类中间作了这么多年医生,最难的事情就是怎么控制住自己不去用法术干涉每一个病人的生死,这么多年来,是把自己修的更像人类了?还是仅仅把心肠修硬了呢?南羽在来往的病人医生间茫然的走着,直到一阵喧哗打断了她的迷惑。
  几个护士大呼小叫地从她身边奔跑过去,南羽叫了几声都没人停下来理她,直到她拉住了其中一个,那个受到了惊吓的护士才指着医院大厅的方向结结巴巴地说:“那里,那里,杀人了……杀人了……”说完挣开南羽的手逃走了。
  杀人了?三天两头什么样的闹剧都有,南羽真不明白,这个医院里还有什么是不会发生的。她不能任意的使用法术救人,但至少能够保护来到这里的病人都不必遭受治疗以外的骚扰。这么想着,南羽大步向骚乱发生的地点走去。
  医院的大厅里平日总是熙熙攘攘,此时却寂静一片。只剩下那个有些狂乱的男人手中挥着一把手术刀,不停发出尖利的喊叫声。他的另一只手搂着田尤俊的脖子,两眼布满了血丝,正在向周围叫嚣。医院里几个保安和年轻男医生严阵以待地在四周,却不敢靠近过去。
  南羽皱着眉向躲在值班室里的护士问:“这是怎么了?”
  那个护士战战兢兢地说:“不知道陈医生和那病人家属之间有什么纠纷,今天那个人突然趁陈医生下班时拿着手术刀冲出来,说他害死了自己的老婆,要杀陈医生偿命。”
  “陈医生?”南羽眉头皱的更紧了,“他明明抓着宋医生啊?”
  “是,宋医生自己过去……陈医生跑了,于是……”护士反来覆去半天也没说明白,南羽只好放她去避难。先后又问了两个人才勉强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是院里的陈建康医生前几天刚刚做了一个不算大的手术,那种手术的风险原本不大,象他那样的医生来做本不该出岔子,可是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病人家属没有给他递红包的缘故,病人在手术中突然大出血,最终导致了死亡。
  病人的丈夫悲痛之余多次找医院方面和陈医生理论,却都无功而返。最后伤痛、愤怒在他心里爆发出来,使他变的疯狂,终于干出了执刀劫持陈医生的事情。当时的大厅中鸡飞狗跳,人人奔逃,正巧一向爱管闲事的田尤俊医生路过,他自告奋勇的上前去对那持刀的男人好言相劝。在田尤俊的宽解安慰下,那个持刀男人渐渐安稳下来,也慢慢放松了抓着陈医生的手。田尤俊帮他慢慢分析着病情,并且向陈医生打着眼色要他去拿病历来探讨。这个时候的陈医生若是机灵些,事情也许可以顺利解决,无奈他已经被吓坏了,居然趁那男人与田尤俊说话用力把对方推开,狂呼乱叫着逃向医院里面,不一会便消失在走廊尽头。这一下那个男人受了更大的刺激,以为受骗上当的他把抓住了田尤俊,把他当做了人质,威胁医院交出陈医生来。
  那把刀就贴在田尤俊的动脉上,身为医生最明白这种手术刀有多么锋利,只要那人男人轻轻压压手腕,只怕田尤俊的动脉立刻就会被切断。南羽见田尤俊到了这种时候还在苦口婆心地劝慰那个男人,对他的这种脾气又是赞叹又是好气。南羽缓缓向前移动着,对她而言时不时要用法术,在医院中实在无奈。
  “快点把陈医生给我叫出来,不然我就杀了他!”那个持刀男人的情绪在听到远远传来的警笛声后精神更是接近崩溃,那只拿刀的手越来越有割下去的趋势。南羽刚一抬手欲使用法术阻止,忽然惊讶地看向外面的天空,手中的动作也停止下来。
  只见云端飞来一个身穿宽大衬衫和短裤,脚上套着拖鞋的女人,她划出一道弧线从天而降,直接冲进了医院大厅,正好落在那执刀男人与田尤俊身边,举手在那男人头上一拍,男人身体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大厅中顿时一片哗然,不明白这个男人怎么会突然自己倒下去,田尤俊更是连忙蹲下去,翻眼皮、打脉搏地为他做起了检查,完全把对方刚才还用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事抛在了脑后。
  人们纷乱忙碌,吵作一团,对那男人“昏倒”的原因更是做了种种医学上的推测,但是却没人发现那女子的存在。就连半跪在那男人身边的田尤俊都不知道妻子在侧,并且刚刚救了自己一命。
  南羽看着区小妹,直到对方检查完了田尤俊没少半根头发丝后发现她,也用惊异的目光凝视着她。两个女子对视半晌,区小妹伸手气恼地重重拍了自己的头一下。
  南羽长叹口气:“原来是你。”
  区小妹十分生自己的气:早知道这医院里有个僵尸在,自己也不必急匆匆赶来救夫,因而暴露了身份了,这下好了,那只死地狼刚刚误以为自己失忆而打了退堂鼓,这一来不费半点功夫便捉住了她。见南羽正向自己走来便伸手阻止了她:“叫刘地带着那条死长虫来找我好了,哼,事已至次我没什么话好说了。”南羽向她点头,区小妹记挂着被独自扔在家里的儿子,转身匆匆飞走。留下毫不知情的丈夫在那里奋力抢救劫持犯,留下南羽独自站在那里发愣。
  大家出现在屋子里时,区小妹努力哄着一个正在哇哇大哭的婴儿,一边抱着他在屋子里跑来跑去,一边唱着乱七八糟的歌谣:“喵喵喵,喵喵喵,宝宝是个小花猫……喵喵喵,喵喵喵,老猫抱着小花猫……”看到他们这群妖突然出现在屋里,象见了救星一样冲过来:“快来快来,我们宝宝喜欢热闹,人一多他才会高兴,宝宝你看,来了这么多叔叔阿姨陪宝宝玩了,好宝宝,快来和叔叔阿姨们玩,不哭了啊,不哭了……”
  那个婴儿大约六、七个月大,张着乌黑的大眼睛审视着众人,竟然真的慢慢止住了哭声。婴儿张开小手先向最前面的刘地伸去,口中还“依依呀呀”地说着。刘地一看见小孩子就头疼,马上躲到了周影身后。婴儿似乎也会以貌取人,对于大众脸的周影没什么兴趣,隔着他看向后面的南羽,露出了甜美迷人的天使式笑容。南羽十分喜欢小孩子,一时受到了那个无害的笑容的诱惑伸手想去摸摸他的小脸,谁知小婴儿趁机抓住了她的头发用力扯起来,促不及防的南羽低低地叫了一声,小婴儿马上开心地大声笑起来。南羽这时才明白为什么这个孩子就只喜欢自己和刘地,却对周影和孟蜀没兴趣——是因为自己和刘地留着长头发啊。
  区小妹趁机把孩子塞给了南羽,转向孟蜀毫不惊慌地问:“你来找我的吧?那我们谈谈。”她见小婴儿因为被高高举起来拉不着南羽的头发又开始瘪嘴,便对南羽指点:“宝宝喜欢扯头发,如果哭就给他头发扯。”
  “啊?啊!”婴儿趁南羽因为母亲的话一怔的功夫,眼疾手快地又拉住了南羽的头发。正要试图把婴儿的手掰开弄出头发,区小妹回头又来一句:“不要从宝宝手里夺东西喔,不然他会哭得很厉害!”本来就要成功的南羽略一犹豫,反而被婴儿的小手拉的更紧了。周影忙过去帮忙,手忙脚乱地哄婴儿张开手,可是小家伙满面笑容地干着坏事,对于哄骗、恐吓统统不理会。刘地看看他们,又见孟蜀和区小妹已经走到了一边,马上鬼鬼祟祟地凑了过去。却被南羽在他经过时一把拉住,按着他的脖子把他的头塞给了小婴儿。一下子得到这么多头发,小家伙高兴的大声笑起来,婴儿天真又可爱的“咯咯”的笑声与刘地的惨叫声一齐在客厅里回荡。
  上下打量了区小妹一阵,孟蜀沉着脸问:“东西呢?”
  区小妹一抱臂说:“还说呢,吹的天花乱坠的,把那种东西说的那么厉害,结果根本没用。象你这么有名的妖怪竟然骗我!”
  孟蜀眯起眼睛:“我骗你?我的‘女儿’,我干吗要骗你呢?”
  区小妹一点也不脸红地说:“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你女儿,不过……”她忽然上前一步冲着孟蜀的耳朵大喊:“我是你的外孙女的孙子的外孙女!你知道了吧,你这个惯于抛妻弃子的负心汉!”屋里的妖怪们全在脑子里快速计算她和阵蜀之间的真正的关系,都有脑袋种晕忽忽的感觉。
  孟蜀的头脑中看来也是一团混乱,他晃了晃头问:“哪又怎么样?因为你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就偷我东西不成?”
  区小妹露出不屑的神情:“还以为你至少会问问我是谁的子孙呢?居然连提都不提,真不愧是冷血动物。所以我才骗你说是你女儿,其实都是为了你好。”她顿了顿,见大家脸上全是不解地神色便又说,“你当时想对我下手,我如果说实话你一定会因为弄不明白这么复杂的的关系而不相信,而那样一来你就难免会伤害我——以后知道伤害了自己的亲人你的心里不会难受吗?你不会因此自责吗?所以骗你是为了你好。”
  所有在场在的妖怪一起摇头,表示听不懂她的理论。
  孟蜀按按发胀的太阳穴,他本来是怒火中烧地要把“骗子”加“小偷”种种惩治的,可是现在被她的一串理由弄得意兴索然。说起来到处留情,再把情人随便抛弃的事情他还真干得不少。所以他连自己有多少孩子都不甚清楚,就别说再到孙子孙女那一辈的了。可是不管他的脸皮有多么厚,在南羽、周影、刘地都用那样怪异的眼神看着他时,心里多少总有些内疚。既然对方与自己也算有那么一点半点的关系,他也懒得再把她怎么样了,于是懒洋洋地说:“东西在哪?还我就算了。”
  区小妹脸上什么都不露出来,心里却大为松了口气,得罪了孟蜀这个怪物,知道他找到这里来后区小妹本来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思想准备。刚才在那里夹七杂八地说些没用的话,不过是想扰乱孟蜀的注意力。根据她对孟蜀的了解,孟蜀是很没有耐性的,现在事情果然往好的方面发展了,看来自己的霉运也有完结的时候啊。区小妹兴冲冲地跑进里屋,不一会却空着手出来了,着急地大叫:“宝贝,你刚才拿的玩具扔哪儿了?”
  小小的人儿自然不会给她答案,依旧揪着刘地的一缕头发,看着刘地的头每被他用力扯一下就会在人头与狼头之间来回变化,高兴地“咯咯”大笑着。区小妹抓着头发自言自语:“会弄到哪儿呢?”抬头对脸色开始泛青的孟蜀笑着说:“刚才宝贝还拿着玩呢,你放心少不了,一定就在这屋里。”说着手忙脚乱地在屋子里到处推着各色儿童玩具中翻找着。
  “你竟然把它当玩具给孩子玩。”孟蜀脸色难看之极。
  “我们宝宝好奇心重,看到什么也要拿一下的。”说到这个区小妹还一脸的得意,“谁叫那个东西长得那么象不倒翁呢。”孟蜀冷笑了一声,等着看她怎么找。
  区小妹嘴里嘟囔地一会翻沙发垫子,一会钻到桌子底,把毛茸茸玩具、塑料小汽车、画片、香水瓶等等在屋子里乱抛乱扔,周影、南羽都呆呆地看着,一来他们也不知道那件东西什么模样,二来这屋子也太乱了,他们根本无从下手帮忙。只有刘地在那里再也忍不住的叫:“你倒是快些找到来把你儿子抱走啊!我的发型全毁在他手里了!啊,别拉我的耳环!”
  过了大半个钟头,区小妹终于欢呼一声,从厨房的锅子里拎出了一样东西向孟蜀挥舞着:“我找到了,还给你!还给你!”
  周影他们一起看着这件闻名以久的法宝,那东西呈葫芦形,一头粗一头细的样子看起来已经很象不倒翁了,再加上上面还画着大大可爱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和猫胡须,使看到的人在心里不约而同的想: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倒翁嘛。真没想到孟蜀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法宝造成不倒翁的样子,真是看不出他还有这份童心。
  孟蜀看到那件东西后两眼放光,抢上一步夺到手中,然后怒问:“怎么会把它弄成这样?你,你简直……”他手掌在上面一拂,那件东西显出了它本来面目:雕刻着简体的弯曲线条,通体漆黑的“葫芦”,只是看在眼中就可以感受到它的不凡。大家点着头,这才符合孟蜀这种“怪物”的法宝。
  区小妹撇撇嘴:“这个样子怎么给宝宝玩,当然要修改一下啊。”
  孟蜀简单地察看了一下那东西,发现它除了被涂上乱七八糟的颜色外并没有损坏,这让他大大松了口气,只是重要的是它被区小妹拿走后被使用了一次,虽然只有一次,凭区小妹的法力也发挥不到这件法宝十分之一的作用,但是这是在人间界,这件法定在人间界即使只对着人类使用一次也有可能造成可怕的后果。他严厉地向区小妹问:“说,你干什么用了一次。”
  区小妹耸耸肩:“本来只是觉得这件东西适合对付那个家伙,可是没什么用……”
  “你拿它对付谁了。”孟蜀非把事情弄明白不可。
  区小妹呶呶嘴:“那个和你一样好色而且不负责任的家伙。”大家的目光随着她的示意移到刘地身上。刘地愣了一下,头固定在狗的模样上没变回来,小人儿摸着他的鼻子开心地捏了起来。刘地耸耸肩:“我跟他可不一样,我每一次恋爱的时候都是百分之百认真的!”
  区小妹斜眼看着他,露出愤恨的样子:“你每一次都是同时跟一百个人恋爱才对!你跟那个混蛋半斤八两!”
  刘地恍然大悟地指着那个葫芦:“你偷这东西是为了对付我?你,你想把我怎么样?”
  区小妹耸耸肩:“本来想把你变普通人类然后扔到撒哈拉大沙漠去自生自灭的。”
  刘地狼狈地躲避着小孩子的“魔爪”问:“我和你有这么大的仇恨吗?你居然要这样对付我?我不就是答应跟你结婚又反悔了吗?这算大么大的事啊,你就用这么狠毒的手段对付我……”刘地在孟蜀的空间里被这种法宝“收拾”过一次,他现在对那次经历还心有余悸,没想到在不知不觉自己居然已经有过一次同类的危机了。
  区小妹终于忍无可忍地抓过一只花瓶向刘地扑去,刘地举高手里的孩子让区小妹投鼠忌器,两个人纠缠间把孩子吓得哭了起来。区小妹看慌忙扑上去把孩子抢到怀里,汇了气的皮球一样坐在了地上,柔声哄着孩子。她忽然明白过来,与刘地之间的恩怨到了此时已经算不了什么了。自己已经有了更重要的东西了。她长长地出了口气说:“算了,虽然你说过愿意做我得依靠,可是既然你也曾经在那条死蛇的手中保护过我,我就当作你已经实践了诺言,我们两不相欠了……”
  现在仔细回想与刘地的交往,虽然当时就明明知道一切都是逢场作戏,可是那个时候确实很快乐。对他的愤怒究竟是来自自己居然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还是在他提出分手后把他的身影与孟蜀重叠起来了?现在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区小妹抬头去看时,刘地正若无其事地对盯着他看的周影、南羽涎着脸说:“人太受欢迎了就是这样,呵呵呵呵,不知不觉就……”区小妹看他那幅一如既往的模样,忍不住苦笑了出来。
  孟蜀逼着区小妹问:“既然没把刘地怎么样,那你用来对付了谁?”
  看着他的面容,区小妹哄着孩子停止了哭声,轻轻抱在瓦当中摇晃着,平静地抬头说:“我谁也没伤害。”这个人却变了很多啊,看他的样子,他的生活还是那样一团混乱吧?自己居然曾经奢望过要改变他……
  孟蜀不得到确切的信息是不会甘休的,在孟蜀的目光下硬逼下区小妹终于说:“那个东西‘用’在了我自己身上!什么大妖怪,竟然会把这种怪东西做宝贝!”她对此耿耿于怀,同样两眼冒火地向孟蜀怒视,屋里的其他人,包括孟蜀在内都露出了下巴掉下来的表情。
  南羽颤声说:“你居然对他恨到了这种地步,宁愿对自己使用这种法术也要忘了他吗。”孟蜀也无言地摇着头,拍了拍刘地的肩。
  区小妹皱着眉头对他的同情的目光尖声说:“谁会为了他……你们都想到哪去了!”她怀里刚刚安静下来的孩子挣动了一下,令她顿时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太大了,她轻声哄着儿子,压下声音说:“我当然是想对付他的,可是使用过之后……”她摇摇头,“反正等我再明白过自己不是人类是个妖怪时,已经是我生宝宝难产的时候了……”
  大家沉默了良久,南羽才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地问:“也就是说你本来害人,最后却害了自己。”
  “对付他哪里算什么害人!”区小妹对没害成刘地这件事心里还是惋惜。她可不认为想把刘地怎么样有什么不对,显然现在大家都有了这种想法,一起点着头。区小妹看看时间,抱着孩子冷下脸来:“现在你们可以走了吗?”
  孟蜀和大家一起往外走,一只脚跨在门槛上时忽然停了下来,紧紧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什么,身后的区小妹一点都不跟他客气,抬脚就把他蹬出门,安全门“哐啷”一声在他身后重重关上了。这一瞬间孟蜀象是醒悟到了什么,喃喃自语着:“原来是她……原来是你,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他转身回去用力拍着门:“是你对吗?亲亲小琴(刘地在旁边作恶心的呕吐状),是你对吗?”
  门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你开开门!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你告诉我咱们是不是真有个女儿?”孟蜀用力拍门。不知为什么他居然没有使用法术直接进去或者干脆用蛮力把门卸下来。
  任凭孟蜀怎么叫屋里的区小妹都不回应,只是隐约听见她的孩子哭泣起来。
  听着孟蜀的话,周影他们大概也猜到他和区小妹之间曾经有一段感情纠葛了。只听孟蜀嘴里那个“恶心”的爱称也可以想来当年他们也曾恩爱缠绵,后来不知为什么(多半是孟蜀始乱终弃)他们分手。后来的区小妹在人间游荡,大概是她看人(妖)的眼光实在有问题,竟然又遇到了另外一个花心大萝卜——刘地,再次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恋情。
  二次失恋后不久,一直被霉运缠身的区小妹又一次见到了初恋情人,地点是在孟蜀建立的那个“玩具盒子”里。多年不见的前情侣竟然会在这种状况下重逢,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孟蜀竟然完全没有认出区小妹来,区小妹当时心里的感受可想而知。
  大概是对于孟蜀太了解的缘故,区小妹一到那个所谓的“蜀国”就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她为了自保在被洗掉记忆做玩偶之前声称自己是孟蜀的女儿引出了孟蜀(也就是说自己是自己和孟蜀的女儿)。不管孟蜀多么疯狂,对自己的子女还是有些香火之情的,听区小妹把他过去的那段情事说的头头是道(因为对区小妹来说那是亲身经历的事情),自然就相信了她的话。好吃好喝的招待她住了些日子,孟蜀自己在那里上演父女情深,区小妹可是恨得牙根痒痒。最后她为了泄愤偷走了孟蜀重要的法宝。
  既然想到了区小妹的真实身份,区小妹口中的那个女儿就成了孟蜀的心病: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她现在又在什么地方?过得好不好?这些问题就算孟蜀这个不负责任之极的父亲也想知道。而能给他这些答案的区小妹躲在屋里根本不理睬他。
  “孟蜀,走吧。”南羽上前劝说,“她的丈夫已经回来了。”说话间楼道里已经传来上楼的脚步声。
  孟蜀还要敲门,却被刘地和周影同时拉住了胳膊。他看着刘地他们三人,终于在脚步声将要上到这一层时长叹一声,接着四个人影便一起从区小妹家门前消失。田尤俊揉揉眼:刚才怎么好像看到有几个人站在自己家门前?难道经历了下午那场意外自己的精神过度紧张了?他摇着头取钥匙开了家门。
  “老婆我回来了!你知道么,今天下午我们医院出了件大事……”本来为了不让区小妹为自己担心已经决定不把下午的事告诉她的,不知为什么一进了门就很想把自己在外面一天的所有经历都说出来跟她分享,“今天啊,我们医院有个病人的家属忽然拿刀要砍陈医生——就是上次跟别的同事来咱们家玩,时候你还说他样子很奸诈的那个……”他说着说着发觉妻子没有像平时一样迎上来为自拿包、挂衣服,而是一直静静坐在沙发上。“老婆你怎么了?是不是那里不舒服?让我看看……”田尤俊来到区小妹身边半蹲下,伸手去试她的体温。
  “我没事……”区小妹勉强笑着说,“今天宝宝特别闹……”好像是为了帮母亲证明这个谎言似的,本来懒洋洋地叼着橡皮奶嘴东张西望的宝宝忽然呜呜牙牙地扑腾起来,田尤俊一把抱起来亲了几下:“宝贝,今天不乖是不是?你看你累得妈妈那样子……”
  宝宝在父亲不安分地怀里扭着身子,忽然含糊不清地从嘴里吐出一句:“八、八……”
  田尤俊惊喜地大叫:“老婆,你听啊!宝宝在叫爸爸!”
  原本还在魂不守舍的区小妹一下子跳起来去看宝宝,这时的小家伙用手拍打着田尤俊的脸再次用更清晰的声音吐出一句:“爸、爸……爸……”区小妹兴奋的抢过孩子:“宝宝好聪明啊,都会叫爸爸了,来,叫一声妈妈。”
  宝宝张着嘴巴憋了半天,歪着头说出一个:“啊……”
  “是……妈妈……”
  “啊……啊……”
  “妈妈……”
  “爸……爸……”
  “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叫妈妈……”
  “嘎嘎……”
  区小妹努力教导儿子学习语言,当田尤俊把饭菜端上桌来时,她用力摇摇头,把许多的往事从脑子里驱逐出去,然后抱着儿子开始享用丈夫那拙劣手艺完成的晚餐,听他讲下午医院里发生的那惊心动魄的事件……
发表于 2009-4-11 23:28: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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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儿日记摘略

  九月一日晴(开始写日记了)
  今天好不容易狐狸放假了,不用每天去上学,我们可以痛痛快快的玩。谁知道我约他去捕人吃,他却说要写作业,老师让他记日记,我很生气,因为他说好孩子都写日记。我决定了,我也要写,因为我才是最好的孩子。
  去商店挑了半天,本子种类太多了,我眼都挑花了,最后只好把唯一没烧掉的一本拿回来。好了,我要写日记了。
  狐狸说日记就是记每天发生的事情,那么今天是这样:今天早饭吃的肉粥,肉少了点,还不到米的一半,我向瑰儿抗议了。
  中午吃的炸全鸡,妖怪肉炒竹笋,红烧肉,烤全猪以及一大堆不好吃的素菜,我昨天晚上猎来的人没上桌,瑰儿说晚上吃人肉包子时才用。
  晚上吃的人肉包子,刘地吃的比我还多,可恶,打他的时候竟敢还手。害得我烧掉了电视机,只好去商场看最后一集动画片。
  宵夜少了点,只有一锅糖醋里脊加一桶冰淇淋,狐狸吃了一半去,不过我心胸宽大,不心疼,真的。
  今天日记记完了。
  九月二日晴了一会又阴了然后又晴了,现在又阴了,还开始下雨
  给狐狸看我的日记,他居然笑我只会写吃的!今天不写吃的了。
  早上起的太早,所以影炼的时候在他头上晒太阳晒着睡着了,午饭耽误了二十分钟,肚子都瘪了,所以多吃了一点。下午没睡觉,吃撑了想活动活动,于是瑰儿说生活在于运动,所以叫我帮她搬东西。我搬了一座山那么多的东西,然后看见她问那个人类要钱——我觉得自己上当了。
  今天晚上不跟影去工作,我要把觉睡回来。赶快把日记写完,我要睡觉去了。
  九月三日下大雨
  心情不好,因为狐狸居然说我写的日记除了吃就是睡,决定去打狗出气。刘地却和影在一起,我跟他们一起去了郊外,他们打架时我吃了三个妖怪——我还是觉得自己烤着吃最香,但是这句话决不能让瑰儿知道。但是影受了伤,所以心情还是不好,都是那只狗不好,再次想打他的时候他却溜的不见了,心情不好!气死我了!写完日记我要上街去打第一个看见的妖怪!!
  今天的日记完了。
  补充:出门第一个遇见了卖菜回来的瑰儿,第二个遇见了来看周影的南羽,第三个遇见了狐狸……计划改变了,我把日记也改过来。
  九月四日还在下讨厌的雨
  我要去把雨停住,可是影不让我,瑰儿又支使我去烤干她洗的衣服,所以我决定离家出走。幸亏南羽最好了,帮我留了妖怪吃,还帮我讲故事——下雨天的她气味格外好闻,所以在她家玩了一天。
  晚上回来发现狐狸今天去了他姥姥家。他没来看我写的日记,所以我偷偷去看了他写的日记,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明明他都是叫鬼使写作业,他却在日记里写他自己认真写作业,明明是他叫瑰儿帮他洗的床单,他却写是他帮妈妈干家务活。原来他自的好孩子日记是骗人,我要到他姥姥家去笑话他。
  九月六日半晴不阴
  狐狸跟我吵架,说偷看别人日记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权,是犯法,要我向他赔礼道歉,我不理他,可他一直吵,所以我勉为其难向他道了个歉,我觉得自己真是宽容讲义气,不过他被我抓住了尾巴,他不答应请我一百只鸡吃的话我就要到处去说他写日记骗人。
  狐狸偷了鸡来给我烤着吃,本来是他给我的东西,可是他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我自己吃不下去,于是请他一起吃——结果他吃得比我多了两根鸡爪子,狐狸是馋猫!!
  九月七日晴
  天终于晴了,晒太阳真舒服,在公园睡了一天。
  九月八日晴
  今天和狐狸去郊外玩,他一直在追野兔玩,不肯陪我去看刘狗说的那只九婴,我真想看看九个头的大长虫好不好吃啊。不过既然野兔大多数都是我吃了,我就原谅他了。
  回到家看见影在看我的日记。他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我要抗议!我对这种对子女不尊重的大家长主义要奋力反抗,为了我自己的健康成长,我决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经过我的努力,影同意给我买十套动画片,二十本故事书,三十张游戏碟片做为我的精神赔偿。
  晚上看VCD,不去跟影工作了。
  九月十日晴
  游戏正玩到关键时刻,瑰儿忽然问我今天为什么没写日记,害我被PK回复活点了,日记写完了,我要去报仇!
  九月十一日没出门不知道
  我在玩游戏。
  另外特意把日记本放在影常坐的地方,他居然没看,瑰儿居然也没碰,气死我了!我本来想让他们给我买补充包呢!
  九月十二日晴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九月十四日随便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九月十五日随便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九月十六日随便
  早上玩游戏,中午吃饭,晚上玩游戏。
  …………
  (日记之外:瑰儿:“火儿,这几天怎么没见你写日记啊?我就说你一定是三分钟热度吧!”
  “谁说的,我的日记都写到下个月了!”
  “吃饭别吃那么快,一说话就会喷的到处是!——日记那有事先写好的!”
  “反正都一样。做了再记和预先计划了再做有什么不一样!我吃饱了,完成日记里写的事去啰!”)
发表于 2009-4-12 22:44: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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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市非人方纪录之最倒霉的罪犯

一、纵火狂
  不管报纸上面的报道怎么写,钱名都自认为不算是个坏人,他觉得自己只是有一个比较奇怪的嗜好的人而已。这个世界上古怪的人很多:喜欢偷窥的,明明很有钱还喜欢偷盗的,喜欢喝过期饮料或者喜欢吃西瓜皮的人,而钱名的怪僻不过是自幼就喜欢点火。
  一根小小的火柴棒,轻轻的摩擦,就会在一瞬间闪起一团跳跃的火焰。这样的情形使钱名无比的着迷,也使他不论走到哪里总是带着一盒火柴,一有时间就躲到一个无人的角落一根根划着,反复感受这种激动。为此也他自小到大不知道挨了父母多少次责打,可是却从来没有更改过这个爱好。
  大部分人长大之后会遗忘掉幼年时的爱好,可钱名不是这样的人。他终于长大成人后,为了自己可以尽情地去点燃和享受那令人心醉的火焰而兴奋不己。当他越是可以尽情与火焰相互新近就越是对之迷恋不己,终于他发现仅仅是一根火柴,一根蜡烛的火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渴望了。于是他开始用别的办法来寻求满足。
  今晚,与自己渴望的辉煌分离了整整两月的钱名再也忍不住了,今天是外无论如何也要见到它,不然心中的那股冲动会撕破胸膛,会把血液烤干。
  于是钱名带上道具,匆匆出了门。
  在立新市这样的大都市中,穿梭在街道上的人们永远也不会去留意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在想些什么,他们只是匆匆忙忙地奔向各自的渴望。钱名知道,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们中的一员。他不知道眼前这座楼中的人们是谁,他们在做着什么样的美梦,可是今夜,钱名将邀请他们一起参加这次盛宴。
  钱名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着,却依旧准确地划亮了小小的火焰,然后在他面前,这团火焰速度膨胀起来,那火焰扭曲跳动,欢快地“啪啪”地欢腾,仿佛其中也包含了无数奇形怪状的精灵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舞会一样。
  钱名眯着双眼,贪婪地看着这一切,而且他也期待着舞台的高潮上演:楼中的居民应该马上就会发觉窗外这场火焰舞台正在邀请他们加入吧——他们当然会加入的,尖叫逃跑呼救跳楼或跌倒,嚣闹地扑救,飞濺的水花……想到这些,钱名的心脏快速跳动着,呼吸越来越急促。
  “嗨,这火放的也太不专业了。”
  突然在耳边响起的唠叨让钱名全身一震,他紧张地四处张望时肩头一沉,肩膀上传来被鸟类的脚抓紧紧抓住的微疼,而一只鸟的轮廓也在他肩上浮现出来:那是一只火焰凝结成的鸟儿,它的每一片羽毛都是一簇闪着迷人光芒的,那么令人迷恋,仿佛要吸走人的灵魂,这正是他心中的梦想,是他梦中的精灵,是他的寄托……
  钱名迷恋地向那只火鸟伸出了手,那是他的,那是应该属于他的,为了得到它,他可以付出一切……
  “你真是太笨了,放这样的火,用最简单的法术就可以扑灭了,火,应该这么放!”说着它一挥翅膀,面前的火焰猛然升腾,直到五层楼的高度。一片鬼哭狼嚎的呼叫声与远远的警笛把沉迷于火鸟的魅力中的钱名惊醒过来,正当他犹豫着带上这只火鸟向哪个方向逃跑时,火鸟又慢悠悠地说:“唉呀,影居然和那个黑皮警察一起来了,我本来还想帮你打那讨厌的家伙一顿呢。”说完它展翅飞向了一辆正疾驶来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
  钱名正想追过去带这只梦中的的精灵一起逃跑,但是火鸟已经飞进了出租车的车窗。那辆出租车在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后下来了两个男子。其中一个大喝一声:“我是警察!”向钱名扑过来。钱名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对方已经越过脚下的障碍来到面前,一下子就把钱名撂倒在地。当钱名被按在地上的瞬间,他看见那只火鸟落在了另一个男子头上用翅膀指着钱名,依稀听见它在大声叫:“是他,他干的,不关我的事!”
  钱名带着极度地愤怒挣扎着,那只火鸟应该是他的,那是从他梦想中飞出来的精灵,那个男人凭什么把它带走。他要把它夺回来,那应该是他的,可是他怎么可能挣脱眼前这位武艺高强,人技巧娴熟的警员,被对方几下就铐住双手,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火鸟跟着那个男人上车走了。
  钱名昏昏沉沉地靠着墙闭着眼,因为只有这样那火焰精灵的身影才能被地下留在他脑海中。他几乎忘记了自己已经身险囹圄,只是渴望着能够再次见到那令人迷醉的火焰之鸟。
  “喂,喂,纵火犯。”钱名还没分辩出耳边响起的声音是梦是真,头上已经被狠狠打了一下:“我叫你你还敢睡觉!找死啊,给我起来!”
  钱名睁开眼一看,立刻惊喜地跳了起来。那只令他魂牵梦绕的火鸟正拍动着翅膀,悬停在他正上方。“我的梦想,我的精灵……”钱名颤抖着向它伸出了手。
  火鸟飞下来一翅膀拍开他的手:“别动手动脚的。”它用仅有的一只脚爪却轻松地抓着钱名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大模大样地说:“走,我来教教你怎么放火──看见你这样放火的我就生气,那点火连地地瓜都烤不好,你还想烤人吃!”它咕咕哝哝地向墙壁直直地飞撞去,钱名吓一闭眼,以为这下子必然是头破血流了。谁知等了半天还没有撞墙的感觉,他睁开眼看时,发现已经身在拘留所的走廊上。那只鸟拎着他正摇摇晃晃地从两个警员之间飞过去,而那两个警员依旧聊着天向前走,一副丝毫没发觉一次越狱行动正在他们鼻子底下进行的样子。
  钱名被带着穿过大门,飞上天空,速度越来越快,高度越来越高,立新市的万家灯火就在脚下,钱名在呼啸的风中俯望大地,觉得心脏跳动的越来越急,终于失去了知觉。
  就好像躺在飘荡的小船上在波浪中轻轻摇晃,船下的大海发出轻柔的波涛声,使人昏昏欲睡。一轮红日跃出海平面,照的暖洋洋的。太阳沿着海浪的方向漂过来,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温暖……
  “嗷嗷嗷嗷……”钱名惨叫着从平地上弹起来。他迅速在地上打着滚,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火苗扑灭。火鸟正在他旁边抱着翅膀等看热闹,见他熄了火才冷笑着说:“我辛苦带着你飞,你居然敢给我睡觉!”
  “精灵!我的精灵!”钱名忘记了身上的疼痛,连滚带爬的向火鸟扑过去,想把它紧紧抱在怀里。
  “叫你别动手动脚的你没记性啊!”火鸟举翅膀劈头盖脸的就打。它的翅膀象铁铸的一样,力气又非常的大,一下一下直打得钱名抱头讨饶才停下。这只火鸟的行为和钱名梦里的精灵相差甚远,施暴之后还用一幅宽宏大量的口吻说话:“你最好给我记住我的吩咐。以后再忘了我说过的话的话,我可就不这么好说话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火鸟想起来还没彼此介绍,并且用翅膀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火儿。”
  钱名正在四顾。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在郊外,不远处是一大片麦田,在地平线的方向则可以看见立新市的灯火。难怪刚才在风中老是有种快窒息的感觉,原来这只火鸟飞这么快,短短几分钟竟飞出这么远。
  “砰!”钱名的头上重重挨了一翅,打的他眼前乱冒金星,火儿身上的火苗乱窜,怒冲冲地对他叫:“问你名字没听见啊!”
  “钱名,我叫钱名。”钱名摸着头赶忙回答。
  “签名?谁找你签名了?连罗天的签名我都不屑一顾。”火儿对这个人类的名字也十分不屑。“喂,我看你挺喜欢放火的,可是你那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啊。”
  钱名唯唯喏喏,生怕说错了话它又打过来。
  火儿拍拍他的肩:“从今天开始我来教你放火──说到放火,我可是天下第一,哈哈哈……”说完一挥翅膀,一头猪不知从哪里落下来,重重摔在钱名面前:“去把它烧成外焦里嫩的八成熟。”
  钱名摸摸身上,即没有火柴也没有打火机,为难地看着它。
  “看我干什么?快动手!”火儿躺在一棵树上吩咐,“记得把猪尾巴留出来,我要带给狐狸吃。”
  “我没带火柴!”
  “笨蛋,放个火还要火柴,我怎么从来不用火柴?”它这句话给钱名提了醒,他收集了一些柴草把猪堆起来,用一根干树枝伸到火儿身上取了火,终于把猪烤了起来。皮肉被火炙烤时特有臭味夹在柴火味中扑鼻而来,熏地钱名连连后退。火儿连眼也不睁就评论道:“什么破水平,外面都成炭了,里面还没熟,就这样还算立新市第一纵火狂吗。”等到火熄灭后正如它说的,猪的外表已经烧成了炭状。钱名用树枝一捅,里面的内脏却流了出来,看的钱名扶树呕吐起来。
  “不及格,继续努力!”火儿再次从树上扔下一头猪。
  钱名一头接一头的烤着猪,烟熏火燎之下弄得自己变成了一个黑人,他很怀疑再继续这么烤灼下去,自己也会像那些猪一样发出烤熟的味道。终于在第七头猪时,火儿发出了进入沉睡的鼾声。对于钱名来说这无疑是宣布大赦的声音,他扔掉手里的树枝颓然的坐在地上。自从遇见火儿后,他第一次有时间认真考虑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自己因为纵火被捕,然后又被一只火鸟带着越狱,然后又被强迫在荒郊野外烧猪——这一切是真的吗?是不是自己的精神终于出了问题,一切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呢?哪里会有那么容易的越狱?哪里会有会说话的火鸟?对了,这一切都是出自自己的臆想……看来自己真得快疯了。
  钱名认定了自己整完的记忆和树上的那只火鸟都是幻想后,决定先回家去好好睡一觉。也许一觉醒来自己就恢复正常了。他抬脚踢开眼前的灰烬,蹒跚的向立新市远远的身影走去,
  过了好久,睡梦中的火儿流着口水醒来:“肚子饿瘪了,喂,要签名的,你的猪烤好了没?”树下没动静。火儿低头一看大怒:“竟然敢趁我睡着了逃跑!”它展翅飞去,不一会就把钱名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摔。火儿踩着钱名,把脖子伸到他面前,用凶恶的表情问:“猪烤好了吗?”
  钱名发现自己幻想中的事物竟然真实到可以一再殴打自己,他茫然的摇头,盯着火儿想知道它是不是很快就会消失在空气中。
  “没烤好你就敢走?你要上哪儿去啊?”火儿不但没消失,反而贴着他的眼睛说话,使钱名有身在火炉的错觉。
  “我,我想回家。”
  “谁批准你回家了?”火儿咆哮,“给我烤猪,我还等着吃呢!烤不到要求我就亲自动手把你烤来吃!”
  幸亏钱名不知道火儿的威胁变成事实的几率有多高,不然他恐怕连做接下来的事情的勇气都没有——他抓起那根木棍敲向火儿,企图用自己的方式解决掉出现的幻觉。火儿身上的火焰迅速变成了近乎透明的白色,这代表它的愤怒已经到达了极限,接下来要出现的,是足以烧毁整个城市的火焰风暴……不等它的翅膀挥出,钱名已经感到自己身上冒出了火苗,那不仅仅是衣物在燃烧而已,而是从他的肌肤血液里烧出来的火焰……自己要死了,要被火烧死了……钱名第一次觉得火焰这么可怕,原来或竟然是一种可以把人烧成灰烬的力量……那根本不是火的精灵,那是火魔,魔鬼……
  钱名在地上打滚嚎叫间,所有的火焰忽然都消失了,一只手按在他的身上,仿佛吸走了那些火:“火儿,果然是你干的……”这个有些平板的声音在钱名听来无比美妙,他抱住对方的腿喊:“叫救护车,我快被烧死了!开帮我叫救护车!”
  “我听孙剑说纵火犯从看守所莫名其妙不见了,就知道是你。”来人根本没理钱名,抚摸着落在他肩上的火儿说,“你弄他出来干嘛?”
  “好玩啊,我喜欢纵火犯。”火儿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错,“我好心教他放火,这家伙不好好学还敢打我,教训他一下!”
  “别领着他到处防火啊。还有,瑰儿作了一大桌子饭菜问你怎么不回去吃?不吃她就倒掉。”
  火儿怪叫一声:“糟了,我忘记回家吃饭了。都是你这个笨蛋害的,我是为了教你才忘掉时间的!”它虽然急着去吃饭,但是临走前还没忘了扑过来对钱名抓扑几下,再次把钱名打的嗷嗷直叫。
  “火儿,这个人怎么办?”火儿径自飞走前那个男子问。
  火儿头也不回的吩咐:“帮我存鹿九那里,咱家冰箱放不下了。”不一会它的身影就变成了天空中的一个小红点。
  钱名好不容易挣扎起来,他现在才开始打量眼前这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男人。钱名试探着问:“你……”
  男子没跟他搭话,一只手抓住他的脖子拎起来,等钱名反应过来已是又一次身在半空。钱名挣扎喊叫:“你要带我去哪?你想干什么?”
  “去养猪场放进冰箱里。”即使在高空的风中男子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情感变化。
  “养猪场……冰箱……”钱名从这些字眼中的到浓浓的不祥的信息,这时男子最后的几个字也悠悠的传进他耳朵,“火儿喜欢把肉存着慢慢吃。”
  “吃人了,妖怪啊,救命……”钱名声嘶力竭的吼叫起来,手刨脚蹬的向挣脱这个男子,也不想想自己如果现在从他手中掉下去的命运也比进冰箱好不了多少。
  也许是钱名的挣扎起了作用,男子忽然在空中停住。只见他慢慢把手插进口袋,钱名惊恐的睁大了眼,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样的凶器,谁知这男子最后居然拿出一只手机来:“孙剑,你找我?……喔,你请客的事取消?好的,没关系……是,我本来就没指望你真请客……我没取笑你,你说请客十次有五次是我付钱啊……你还在找那个越狱的纵火犯?丢也就丢了,不找了不行吗?……非得找到啊……”
  男子提着钱名,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自己想去冰箱呢?还是想去监狱?”——他无法在朋友和儿子的不同要求中做出抉择,只好民主的询问钱名自己的意见。
  “我去监狱,我自首……坦白从宽,我自首,不要吃我……”钱名声嘶力竭的嚎叫着,然后昏了过去。
  几天后,孙剑实践了他请客的诺言。拖着周影去了一家小餐馆,边吃边夸夸其谈:“你说起怪不奇怪,那个纵火狂不知道是怎么越的狱也就罢了,居然怎么回来的也没人知道,凭空的就又出现在看守所里了。”他挥舞着鸡腿加重语气,“而且好好的一个纵火狂,就那么得了火焰恐惧症,看到别人点个打火机都会吓得上蹿下跳的,真是从没见过的怪事。”
  “那他现在……”周影问。
  “送神经病院了,十年八年出不来了……”孙剑惋叹着一代纵火狂人的结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我是孙剑……什么?死人!在哪?……我马上到……对,我直接去……现场见……”他跳起来抓起外套:“有案子我得马上走,回头再聊。”说完冲了出去。周影又坐了良久,才醒悟到孙剑又没有付这顿他请客的饭钱,只好慢慢的掏出钱包……
  二、盗窃犯
  公共汽车以它特有的节奏摇晃,王富裕半闭眼,被公车的晃动弄的昏昏欲睡。他打着哈欠,心里对身边的鹿九过份小心的样子很是不以为然。看他把包牢牢抱在怀里,不时小心翼翼地打量整个车厢的样子,简直就是把所有人都当成了小偷似的。如果不是王富裕知道哪个包里装的是一些还没有签字的合同的话,看他这样子一定会以为里面装满了钞票。王富裕又打了个哈欠,对于身为他老板的鹿九的行为不加评价,自己继续闭目养神。
  在王富裕迷迷糊糊中,车厢里一个情景出现在他眼中。“偷东西!”王富裕眼尖的看到前面的一个男人把手插进了另一名乘客的裤兜,忍不住叫出声来。坐在他身边的鹿九眼疾手快的捂住了他的嘴。可是他的那声低叫还是引起了裤兜主人的注意,被偷的人迅速低下头来查看,使得那个伸手的男人无功而返。他装作抓痒的样子低着头咂着嘴,一道阴冷的视线在王富裕身上扫来扫去。被偷的男子在人群中挤到了远离他的地方,居然没有作声。
  那个伸手失败男子面对车厢里无数厌恶、防范、遣责、卑视的目光,丝毫没有半分愧疚慌乱之意。反而哼着小曲,若无其事地环视着车厢,目光飘过鹿九和王富裕时,总带着一种冷冷的气息。鹿九被他看的不安,每当他的目光掠过,鹿九就象屁股下面有针扎着一样惶恐地扭动身体。王富裕颇看不上自己老板的这种懦夫相──本来就是偷东西的人不对,自己看到后揭发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没道理见义勇为的好人反而怕小偷。如果世界上都是鹿九这样的人,那这社会还得乱成什么样。王富裕心胸坦荡,毫不畏惧地同样盯着对方。
  车到了站,鹿九和王富裕下车之后那个小偷也跟着下了车,另外还有三个男人同时下车,他们与那小偷交头接耳,毫不掩饰的跟在了鹿九他们后面。对此鹿九十分惊恐,拉着王富裕飞逃,几乎是一路跑进了他们要去的地方。
  顺利的与生猪加工厂签订了供猪合同,走出门后鹿九轻松了不少,刚刚做成的“大生意”总算使他一改小心翼翼的样子与王富裕有说有笑起来。谁知他们走出没多远便被拦住了去路,七、八个男人挡住他们,其中一直都跟着他们的那个小偷用半点也不把周围行人放在眼中的态度宣布:“敢管老子们的闲事,活的不耐烦了吧!不教训教训你们,你们就不知道我们的厉害!”说完便扑了上来,围住鹿九与王富裕拳打脚踢。
  被殴打中的鹿九早早的便就地一滚,蜷起身体双手抱头,极有经验地护住了要害,任由拳脚落在身上。而王富裕却气愤地要想还击。这是大白天,地点就在大路上,路边的行人那么多,他们怎么敢!那么多路人难道他们不怕有人看见,不怕有人见义勇为!到底还有没有王法了!
  没有人见义勇为,甚至没有人流露出看到这场斗殴的样子,大家都远远地绕开现场。就连应该管这事的执法人员也没出现。招架得越来越勉强的王富裕气愤不解,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这么冷漠。他虽然身强体壮,原本在乡下时也是村里打架的一把好手,但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不多会儿还是被打倒在地,和鹿九滚倒在一起。那群人气焰嚣张,边打边满口秽语的叫骂,直打到心满意足,才扔下几句警告,吐下几口口水,放过在地上呻吟着的鹿九与王富裕扬长而去。
  王富裕浑身每一寸都在作痛,用手支撑着身体却爬不起身来,旁边的鹿九挨的打似乎比他多,却非常轻松地爬了起来,四下观望确定那些人走光了,拍拍一直紧抱在怀里的包上的尘土,用力扶起王富裕说:“咱们快走,警察就要来了。”
  “警察来正好,我要报警抓他们!”王富裕擦着嘴角的血迹恨恨地说。
  “你在说什么,不走我们会被抓……”鹿九的话还没说完,警车已经呼啸而至。王富裕正开鹿九的手奔向警车,希望能让警察们在那些人还没走远的时候追上他们。警车上跳下几个英武的警员,在王富裕跑近时一把按住了他的脖子。“干什么?我不是你们要抓的人?他们刚刚向哪边跑了!”王富裕边挣扎边解释。可是根本没人听他说话,满身是伤的他轻易的就被警员们制服,戴上了手铐。同时看到鹿九也带着手铐被推上了车。不过因为鹿九聪明的没有反抗,倒是没有被警员们再给他增添新伤。
  直到被用手铐铐进了派出所,王富裕才依稀明白了鹿九刚才的话的含意。警员们一不问打他们的是什么人,二不问他们为什么挨打,先给他们扣上了顶打架斗殴,防害社会治安的帽子,之后就把他们扔在了那里不闻不问。直到过了大半天才过来略审问几句,便要他们一人交两千元罚款走人。
  王富裕今年刚离开故乡出来打工,而且前边两份工作都被黑心老板赖掉了工钱,至到来了鹿九的养殖场才过了几个月他原本期待的努力工作,安心领钱的日子,挣的工资除了吃用还有大半寄回了家里,要他一下子怎么拿的出两千元。他正想跳起来与警员理论,却被鹿九及时制止。
  吃了这么多亏以后,王富裕终于觉得还是鹿九的人生态度是正确的,所以选择了乖乖听他的话。
  鹿九在口袋摸找手机,却不知是被打时掉了还是被那些人偷了,半天也没找到,只好低声下气地借警局的电话打了个电话。不多会便有一个自称鹿九叔叔的老头带着钱匆匆赶来。这老头一身名牌,气度不凡,与一副农民模样的鹿九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就连警员对着他也不自学觉的客气不少,加上钱已送到,便立即让鹿九他们跟他离去。
  王富裕出门后越想越不甘心,嘴里不免骂骂咧咧的,对这些警察打着执法旗号坑人的行为十分愤慨,鹿九却闷着头不发一言,不知心里在想什么。那个老头一直在絮絮叨叨,不住抱怨着鹿九太老实任“人”欺付,害得他破财,还得他来警察局这种不吉利的地方,并且不住耸勇鹿九去找那些人讨回来。
  鹿九叹着气:“叔叔,你的钱我会还你的,求求你别再唠叨了好吗?我现在浑身都疼呢。”
  王富裕想到自己的罚款也是人家代交的,正想说几句一定会还的话,鹿九却说出了一句让他难以相信自己耳朵的话:“叔叔,你带富裕去医院看看伤,我去找那些人有点事。”
  “你终于想通了?就该这样,被人欺负了一定要找回来,你自己去不行久交上刘地,它不是你的朋友吗,有他在立新市没有你干不了的事……喂,别走啊,不找刘地没关系,用不用我叫黑冰去帮你?”老头在身后叫着,鹿九却已经走的远了。
  吴黑铁在窄巷里与几个同伙分配赃物。失主们的钱包被他们顺手扔掉,而里面的现金,信用卡自然转移进了他们的腰包。对于吴黑铁而言,最初下海干这一行也是迫不得已:离家出来打工时想挣钱回故乡盖房子、娶媳妇,却在大城市飘荡了一年多,不但没挣到钱,还被人骗走了身上的路费。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了才在一个老乡的教导下干起了掏包的行当。可是当刚开始出手时的胆怯与恐惧渐渐消失之后,他便喜欢上了这份来钱即多又容易的“工作”。
  分配好了战利品,同伙们相继离去之后,吴黑铁点上支烟,半闭着眼在窄巷中踱着步,心中对于今天的几次“工作”情形反复进行“回放”。这几次行动做的哪里不够完美?要怎样改变提高?这些正是他明天“工作”中要做的事情。吴黑铁之所以能从一窍不通一跃而成为这一行里的高手,除了他能举一番三,对动作要求精益求精之外,他善于总结经验,知错就改也很重要。
  “请问……”一个小心翼翼地声音打断了吴黑铁的沉思,吴黑铁睁开眼,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这个身影在半个小时前还在他的脚下拳下呼号打滚,充分满足吴黑铁发泄暴力的欲望。现在看见这个年轻人他有些惊慌,不知对方是报了警还是带人来报复?自己已经和伙伴分开,现在孤身一人可不希望在任何事情发生。
  “您,您刚才拿了我的手机。”鹿九小心地说,“那里面储存了我全部电话号码,请您还,不,只还手机卡给我行吗?那对我很重要。”
  鹿九小心翼翼地态度消除了吴黑铁心里的不安,他恶狠狠地说:“小子,你收的教训还不够是吧!想要我再给你松松筋骨吗?”
  鹿九慌忙后退:“我真的只要手机卡就行,手机我不要了。”
  “你还敢啰嗦!”吴黑铁大吼一声,作势要扑上去,吓得鹿九转身就跑。看着鹿九的身影跌跌撞撞的消失在巷子口,吴黑铁哈哈大笑。就看他那副窝囊废样,被偷的东西还想要回去?做梦吧!不过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多半是正好路过这里看到自己了吧?还是快点离开这个地方的好。鹿九又探头探脑的从巷子口溜回来时,吴黑铁早已不在原地。鹿九叹口气,闭上眼搜寻这个拿着自己手机的小偷的下落。
  吴黑铁从公交车上来下,口袋里又装上了好几个别人的钱包,那种鼓鼓囊囊的感觉带来的满足使他不由得哼着歌前行。今天的手气似乎特别好,所以吴黑铁决定趁热打铁多做上几把,努努力说不定够到富丽华夜总会潇洒十天半个月的呢。可是还没走出多远,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就在身边响起:“打扰一下……那个,我的手机卡……”吴黑铁一抬头,鹿九紧张地搓着手正站在他身边。
  “你跟着我干什么!”吴黑铁怒吼。竟然没发现这个家伙一路跟着自己,这可是自己这个行业的大忌。
  “可以把我的手机卡还给我吗?”鹿九就这么一个目的。
  “你小子找死是吧!”吴黑铁一把揪住鹿九。
  鹿九吓得说话都结巴起来,乞求的看着吴黑铁:“我,我,我真的,只要,只,只要我的手机,卡……”
  “我看你是真得找死!”吴黑铁劈头盖脸的打了下去。鹿九接连挨了几拳后终于挣脱,抱着头跑到了马路对面。到达安全距离后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看,见吴黑铁大有要追过来的架势,于是又开始逃跑,直到离开了吴黑铁的视野。
  吴黑铁狠狠地在地上吐口唾沫:“真是倒霉!”遇到这么个活宝,原本的好心情全被破坏了。他放弃了继续干活的打算,索性回去睡觉。
  在团伙租的民房中,吴黑铁躺在床上数钱,另外两个同伙在边看电视边闲聊。今天的战利品不少,分配给个人每人足有一千多,吴黑铁这样高手的收入更是他普通同伙的几倍。大多数人拿到钱后都到哪里快活去了,吴黑铁因为心情不佳所以没有出门,正在计算自己的收入。没有干这行是还总想着将来挣了钱先寄回家去孝敬父母,真正干了这个来钱快的行当之后,反而不管有多少钱都被随手挥霍掉,从来也没有往家里寄过一分钱。
  门口忽然传来了敲门声。正在看电视的一个同伙以为是哪个同伙忘了带钥匙,不耐烦地应着,问都没问就打开了门。门外站的是个陌生的男子,看他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就让人忍不住想欺负,于是开门的人大喝一声:“你干什么的?找谁?”
  青年向屋里探头探脑的问:“我找,我找白天偷我手机的那个……”
  吴黑铁听到这话冲到门口,果然又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年轻人。他着到吴黑铁高兴地说:“可找到你了,可以把我的手机,不,只还给我手机卡就行了,可以吗?再不然我给你钱,买,买回来……”
  吴黑铁怒吼一声冲出门,抬手拎住鹿九的领口:“你到底是谁?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的?”自从发现自己被跟踪后他已经加倍的小心,特别是在回窝点时更是特地在街上绕了好几圈,这个看起来不怎么精明、机灵的家伙是怎么跟上自己的?自己那么小心怎么会发现不了他?
  鹿九挣扎着说:“我没有跟踪你……你就把手机卡怀给我吧,还给我我就不跟着你了。”他也是被逼急了,结结巴巴地说出了威胁的语言。
  “大了你的胆了!”吴黑铁虽然觉得鹿九古怪,但是几次的接触下来他已经知道鹿九是个好欺负的人,听他说出自己不想听的话,想都没想劈头盖脸就打下去。
  鹿九打定了主意这次不逃,狼狈招架着说:“手机卡又不值钱,手机你都拿走了,卡你就还给我吧。你,你要是不还,我,我可要请朋友帮忙来要了!”鹿九最后的这句话不但使吴黑铁火上浇油,也激怒了吴黑铁的同伙们,几个人一齐上前对鹿九拳打脚踢,一顿爆打后扔出了门外。鹿九好半天才爬起来,摇着头走了。吴黑铁对着他的背影吐了几口唾沫,又躺回床上去数钱。在他的心目中鹿九的威胁根本不算什么,废物的朋友当然也是废物,还不是来一个打一个,不过住处被他知道了有点麻烦,等大家都回来商量一下搬个点吧。
  鹿九被打走后过了大半个小时,门口再次传来敲门声,门被打开后外面却没有人——一只黑色的大猫正举着爪子做敲门状站在那里。开门的同伙难以置信地揉眼睛时,那只黑猫向他点着头客气说:“麻烦您了。”在那个人“猫,猫……猫在说话啊……”的惨叫声中大大方方地走进了门。
  吴黑铁在半睡半醒间听到同伙的惨叫,莫名其妙地坐起来,便看见一只油光水滑的大黑猫大摇大摆地来到自己面前,张嘴用人的语言说:“就是你偷了九师兄的手机吧?请你把手机卡给我行吗?九师兄重要客户的联络方都储存在里面呢。”
  吴黑铁环顾屋里,看着两个同伙那苍白惊讶的神情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再看脚边的猫,不由也惊叫着:“猫在说话!”跳了起来。
  “我是妖怪,请不要叫我猫。”黑猫彬彬有礼地说,“现在可以把手机卡给我了吗?”
  回答它的是一把当头抡下来的椅子,黑猫敏捷地跳到了一边。接着吴黑铁和他的同伙们抓起屋子里的各种物品,甚至抽出了匕首向黑猫招呼过去。黑猫闪躲了一阵子后生气起来,施展爪牙向他们还击,不一会三个强壮嚣张的男人就被一只猫打倒在地。吴黑铁看着站在自己身上,眼中闪着妖异光芒的黑猫,不知道它要怎么收拾自己,吓得闭上了眼,谁知那只黑猫看了他半响,居然抿着耳朵,喃喃自语着什么:“我居然伤人了……我居然伤人……”然后什么都没做,夹着尾巴垂头丧气地走了。吴黑铁和同伙们相互看着,要不是有各自身上脸上的爪痕牙印为证,谁都难以相信刚才的事是真的。
  同伙们追问吴黑铁刚才是怎么回事,毕竟那只猫是来找他的。可是吴黑铁怎么说得清楚,难道要他说自己今天抢了一个窝囊废的手机,那个窝囊废一直跟踪自己想把手机卡要回去,被自己打了之后就威胁说要让朋友来要,结果就真的来了只会说话的黑猫来帮他要手机卡……这样的事情说出口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精神不正常。吴黑铁推开围着他问的同伙,满脑子不解地出了门。也许自己是撞邪了,一旦想到这点,从故乡那个迷信的乡村出来的吴黑铁就越想越觉得是那么回事。听说齐家巷子里有个小道观卖的护身符挺管用,去买张来戴戴吧。
  下定决心出门后打了辆车,吴黑铁无精打采的报出目的地:“齐家巷子。”司机发动车子,却没有马上开出去,吴黑铁抬头发现对方在打量自己。他一扬眉头恶狠狠地骂:“看什么看!找揍啊!”
  司机马上开动车子,边开边说:“你把手机卡还给鹿九吧,不然刘地要去找你了。”
  “你说什么!”吴黑铁大叫起来,这个司机怎么知道自己拿着那个人的手机,难道他们是一伙的?自己这次可算是上了贼船了。他不知道司机会把自己拉到什么地方去,情急之下掏出匕首抵在那个司机的脖子上:“停车!”司机一点也不反抗的把车停在路边。
  “你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对付我?”吴黑铁厉声问。
  “我是出租车司机,我不认识你,也不想对付你。”司机用毫无起伏的语调说。
  吴黑铁重重把他一推,迅速拉开车门跳下了车。眼看着那两出租车拉上了别的客人驶走,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今天的种种经历太不对劲了。是要继续去买护身符还是回窝点?吴黑铁在路上徘徊几步,觉得还是避避邪的好,于是又向路边走去。正当他准备向一辆出租车招手示意时,有辆摩托车高速行驶过,直向站在路边的他撞来,幸亏摩托车手技术高超,在关键时刻奋力扭转了方向,摩托车发出刺耳的磨擦声在离吴黑铁不远处停下来。还没等惊魂未定的吴黑铁出声,那个车手已经大骂起来:“你走路不戴眼睛啊!撞死你你就高兴了是不是!咦……”他看清楚吴黑铁后觉了一声,“原来是你啊,就是你偷了鹿九的手机吧?快还给他吧,不然刘地要去找你了。”说完还自言自语一句:“为了个手机卡惹上刘地,至于吗……”说罢驾车扬长而去。
  难道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抢了那个叫鹿九的人的手机了?吴黑铁茫然的看着四周。那个刘地又是什么人?为什么说起他要来找自己时那些人就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自己?
  陷入精神恍惚状态的乌黑铁在街上走了一阵子,忽然想起自己时要去买护身符的,可是又觉得回窝点去人多一些比较安心。“在这里!找到了找到了!”随着一阵欢呼声,吴黑铁忽然发现自己被一群女人包围,还没等他对周围这些一个比一个美艳的女子生出什么妄想,其中一个性感火辣的女子已经扯着他的衣领问(呜呼,本来都是吴黑铁拎别人的领子啊):“刘地呢?他不是来找你了吗?”
  “刘地是谁?我不认识!”吴黑铁生气地向甩开这女人。这么漂亮的娘们,要用什么法子弄上手玩弄玩弄呢?还有那个短头发的也很不错,那个穿超短裙的胸围得有八十吧?他正在没边际的胡思乱想。“啪”的一声,脸上挨了一记火辣辣的耳光,那个穿的低胸露背超短裙的女人冷冷地说:“看哪儿呢?再看剜了你的眼珠子!”
  吴黑铁哪里受过这样的气,怒吼一声:“骚娘们!”拔出匕首正想吓唬她,另一个女人从旁边抬手就夺走了匕首,向地上一扔说:“不想死给我安分点,没看见我们正忙着吗?秦姐你确定刘地要来找这个废物吗?”
  最早抓住吴黑铁的那个女人说:“我在酒吧亲耳听他和鹿九说的。他怪鹿九好多天不联系他一起喝酒,鹿九说手机被偷了丢了所有储存的号码,刘地自己拍着胸脯保证帮鹿九把手机找回去的。刘地可不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他既然答应了,铁定会来找这个白痴的。”说着不客气地在吴黑铁头上拍了拍。
  吴黑铁刚一试图反抗,旁边不知哪个女人就是一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嘴里刚骂了句:“婊子!”小腿骨上就被狠狠地踹了一脚。被女人们推来搡去好一阵,吴黑铁终于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是这些女人的对手。这些女人不但力气比男人还大,而且出手狠毒,吴黑铁是个识时务的人,在几次的反抗换来了一身伤痕后就乖乖地任由那些女人拉扯。路过的人不知情,看他和一大群美女凑在一起,指不定还羡慕不已呢。
  吴黑铁边低着头“装死”边竖起耳朵听她们的对话。女人们叽叽喳喳,说的内容总离不开那个刘地。听起来这些女人竟然都是被那个叫刘地的男人始乱终弃的,而且她们被抛弃后居然依旧痴心不改,总盼着再与刘地重续旧好。刘地平时见到她们就躲,这些痴情女就努力寻找跟他见面的机会。直到刘地会来找吴黑铁后,她们先行一步找上了吴黑铁这个倒霉蛋,准备用他作诱饵等刘地上钩。
  吴黑铁被女人们挟持到一件热闹的酒吧,在一个包厢里等待刘地的到来。他虽然采用了不抵抗战略,但是经不住那些女人老把他当作出气筒,这个踢一脚那个捣一拳的,弄得他身上到处都在疼。来到包厢后他缩在一角,心里无比的盼望那个叫刘地的人快点来,好让这出荒唐的闹剧早点结束。他倒是曾经诚心诚意地提出把那个手机交出来,可惜这些女人的目的不在手机,唯有跟她们一起耐心等待。
  那些女人唱歌喝酒闹得正欢,吴黑铁却心情一团糟,正在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把那个手机还掉算了时,一个女人轻轻拉拉他的衣角。吴黑铁抬头一看,坐在他身边的一名短发女子正在全神贯注的唱着歌,吴黑铁却听见她的声音同时在自己耳边说:“白痴别看我!让她们看到就糟了。低下头,如果想离开就动动手指头。”
  吴黑铁立刻低下头用力摇手指头。
  “我可以帮你逃走,但是你要把那个手机交给我,你同意的话就在摇摇手指头。”
  吴黑铁当然再次用力摇手指。
  接着那个女人唱完一首歌,站起来表示去洗手间,不知怎么的吴黑铁发现自己也跟着她出现在了包厢门外。女人抓着他的手臂说:“手机哪?”
  吴黑铁被她抓的疼的一哆嗦忙说:“在我住的地方。”
  “带我去。”
  看到吴黑铁带着这么漂亮的女人回来,同伙们都冲短发女子吹着口哨说下流话,女子拿到那个手机后很是高兴,居然没有立刻大打出手。吴黑铁都要怀疑这个手机是不是什么其他东西伪装成的了(比如重要的军事情报什么的)。
  女子把手机翻来覆去看了一阵后阴沉下脸问:“手机卡呢?”
  吴黑铁每次偷到手机后干的第一件事便是关机,扔掉手机卡,现在虽然手机拿得出来,那张扔进了下水道的卡他却要怎么找的回来?那女子见他拿不出手机卡,刚刚平和下来的脸色又变的阴沉,十分不悦地说:“刘地要找的是手机卡,我拿个手机来干什么?”又摆弄几下手机后叹了口气:“算了,反正这里面也有储存电话号码,拿回去应该还能用,我就拿它去给刘地吧。”说到这里一直冷若冰霜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抹红晕。
  吴黑铁偷偷地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把这个瘟神打发走了。
  谁知这时,他的一个被女子的容貌吸引了的同伙居然不长眼地凑了上来,故作潇洒地一只手搭在女子的肩上说:“MM,你喜欢手机的话我这里还有比那个好一百倍的,陪哥哥玩一盘就归你了,怎么样?”吴黑铁绝望地闭上眼。
  果然下一秒便传来一声巨响,等他再鼓起勇气睁眼去看时,那个同伙已经被摔倒在地,抱着腿痛苦的翻滚着,看他腿部扭曲的样子,骨头多半已经断了。短发女子歪着头喃喃自言:“要不要把这些人类全部杀人灭口呢?这件事万一被她们知道了就不好了。”
  她说杀人灭口什么意思?吴黑铁心碰碰得跳着,慢慢地向后退去,这个女人该不会想……果然不出他的所料,那个女人抓住一个向她扑过去企图为同伙报仇的家伙,夺过了他的匕首当胸就是一下。然后推开那具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的尸体,向全部吓愣住了的男人们抱歉的说:“只能怪你们自己倒霉吧,谁叫你们不长眼去偷那个鹿九呢?其实想想如果他不是找了刘地而是去求火儿和林睿帮他找手机的话,你们的下场会更惨。跟活活被烤成八成熟相比,我能给你们个痛快,你们应该高兴才对。”说着首先便向吴黑铁逼去。
  其中几个同伙已经发觉这个力大无比的女人的诡异,他们可没有什么同伴互助的精神,趁着吴黑铁吸引了那短发女子的注意力,纷纷向门口逃去。那扇门却自动在他们眼前自动关闭,把所有人都关在了屋里。
  “只是偷窃,就算被抓住也叛不了死刑,关个几天后出来以后照旧可以接着干,你有什么可担心的。”——吴黑铁忽然想起来当初带自己入行的那位老乡的话。——“我真的没想过会因为一只手机死掉。”吴黑铁看着女子手中的匕首越来越近,心中闪过的是故乡父母的面容,“我宁愿在山里种地也不再到城里来了,我再也不到城里来了……”就当他怀着这样的念头拼命大叫时,那柄索命的匕首却迟迟没落到胸口。
  最初看见时曾令吴黑铁产生过种种幻想的那名火辣辣的女子正站在吴黑铁面前,抓着那个短发女子握匕首的手,娇滴滴的说:“看来大家伙加起来也没你一个聪明呀,居然能想到独个先拿到那个手机卡去向刘地邀功吧?”
  短发女子一笑:“我这也是临时想到的,不是还没来得及跟大家伙说嘛。”
  “放心,我没打算揭发你,把赃物上交就行了。”火辣女子向对方伸出白哲的手掌。
  短发女子一笑:“我辛苦了一场,你却来坐享其成。”
  火辣女子娇笑着说:“不然我就告诉众家姐妹你的诡计,看你还能不能立新市混下去。”
  短发女子接着说:“如果我给了你呢?你就会自己拿着去找刘地,自然也就不用去告诉那些笨女人了对吧。”
  “哎呀,我们还真是知心知意的好姐妹呢,什么事也瞒不过你。”
  短发女子取出手机向她的手掌中放去,可在接后的瞬间却手掌一翻,呈爪形向火辣女子的喉咙扣下去,火辣女子早有准备,向后一仰身,飞起一脚向对方踢去。短发女子及时收手后才闪避开。吴黑铁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两名绝色美女在他们的窝点中脚来拳往地展开了搏斗,那种种他原本以为只会在武侠小说中出现的招势一一呈现在眼前,带起的风声劲道更是使人不由地往“内功”这个词上想。这不,吴黑铁眼见短发女子的一爪被火辣女子躲过,可那一抓带起的风劲打中火辣女子后方一名来不及闪避的同伙之后,居然使他发出一声惨叫,粉碎破裂的衣服下五道“爪痕”出现在皮开肉绽的躯体上。两个女人在这样窄小的空间里打斗,盗窃团伙的人受尽了池鱼之灾,不多会便个个挂彩,呼痛呻吟声不绝于耳。其中几个为了保命,居然不顾自己的“职业”,抓着电话拨打了110报起警来,可是不知为什么,电话里出现的只是“嘟嘟”的忙音。
  两个女人打的不分上下,火辣女子在不小心挨了短发女子一拳后沉不住气,尖利的呼啸着化作一只鹰隼,翅扑爪蹬地扑向短发女子。短发女子怒叱:“居然用这下卑鄙的手段!在人类面前也敢显出原型!”
  火辣女子变的鹰隼咯咯笑着说:“反正你呆会也要把他们吃了来口,在他们面前现不现原型有什么关系。”
  又打了片刻,短发女子也变成了一只猿猴,看着眼前这场妖怪大战,吴黑铁和其他几个同伙终于承受不住,纷纷呼叫奔逃。实在找不到出路的他最后一咬牙,竟然先后从窗口跳了下去。
  十几分钟后,110的警车赶到了现场。警员们没有发现抱警电话里说的那两个疯狂斗殴的女人,却看到了七、八个从四楼窗口跳下后受伤,正在楼下翻滚的男子,然后又在这些男人租住的房子里搜出了大量的赃物。经过证实,这确实是一个在立新市疯狂作案多起的盗窃集团。至于这些人为什么会从楼上跳下来,警方难以采信他们供叙的关于两个妖怪女人为了一支手机在他们的屋子里大打出手,直至把他们逼至跳楼的证词,而以团伙内部斗殴为由结案。而那个因为一只手机把整个团伙送进了监狱的吴黑铁因为跳楼时骨折送进医院,之后又因为在医院中出现了精神分裂现象看到手机就会狂喊:“我再也不偷手机了,我再也不丢手机卡了。”还没尝到牢狱之灾,就被亲人保外就医了,到成了团伙中最“幸运”的一个。
  鹿九被火辣女子和短发女子夹在中间,已经在这间夜总会包厢中坐了十几个小时。鹿九几次求她们放他离开,都被她们断然拒绝,理由是刘地还没来拿那个手机,怎么可以这么容易就还给他。鹿九心里大呼倒霉,果然只要与刘地沾上边的准没好事,对于自己“请”刘地为自己讨要手机的事后悔不已。
  昨天,为了手机的事挨了几次打的鹿九无奈之下只好拜托师弟黑冰去给他讨要,想到自己因为懦弱,居然还不如一只猫有用,颇为沮丧的他因为心神恍惚,一时反应慢了些又落入了刘地的“魔爪”。被刘地拖进酒吧灌了几瓶酒后,刘地对他痛加训斥,声讨他故意不开手机拒绝与刘地这个“朋友”联络的行为。虽然鹿九心里无比的清楚这个家伙想找到自己压根不必靠什么手机,但是对他的逼问还是不敢反抗,乖乖交待了自己手机被偷的事。
  果然接下来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刘地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别担心,不就个手机吗,回头我偷二十个给你用,来,来,再喝一瓶。”
  “不用了,不用了。”鹿九可不敢收偷来的东西,连忙惋拒他的好意。
  “怎么,你看不起我?认为我弄不来那么多手机!”刘地眯着眼恶狠狠地问。
  鹿九慌忙否认:“当然不是,不是,我怎么敢瞧不起你,只不过我的客户号友全存在那个手机里……”他的这个借口再次让自己后悔,因为刘地马上说:“哈哈哈,你还想用原来那个啊?好办好办,来,再喝了这两瓶,它被偷到北冰洋去我都帮你弄回来。”
  “不,不,我只要卡就可以了。”
  “好办,好办,不就是个手机卡么……来,再喝一瓶……”
  结果是现在鹿九没等到信誓旦旦为他找手机卡的刘地,却等来了两个拿着他手机准备向刘地邀功的女妖怪。他和他的手机一起成了诱饵,等着刘地这只地狼上钩,只是向来行动迅速的刘地也不知怎么了,迟迟不肯露面。鹿九看着那两个等的越来越烦燥,随时可能爆发的女妖怪,缩在包厢一角,心里不住地祷告刘地能在自己和手机被当作发泄对像砸烂之前赶到。
  刘地伸着懒腰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周影家的浴缸里,依稀记得自己和鹿九喝酒喝到把鹿九灌到了桌子底下之后中,又意尤未尽地想找周影继续喝,来到周影家之后才想起周影这个时间正外面工作,于是把目标转向了瑰儿,再以后……“死火儿,你居然敢偷袭我!”刘地怒吼着冲出浴室。把他打晕丢进浴室的火儿和林睿正在享用瑰儿做的宵夜,刘地刚凑过去,对于不久之前他的“调戏”行为依旧怀恨在心的瑰儿便气冲冲地说:“没你的份!”
  “别这么无情嘛,唔,这鸡爪真好吃。”刘地厚着脸皮用手抓东西吃着,脑子里隐约记起好象答应过鹿九什么事似的。是什么事来着?不管了,想不起来就不是重要的事情,吃饱了洗个澡,约个会之后有空再去问他好了……
  三、挟持犯
  苟老师虽然人站在讲台上讲课,其实心里比谁都盼望着下课铃声早点响起。在他看来,对下面这些学生讲课根本是一件浪费口舌和时间的事情。这个高一、九班中什么样的学生都有,就是没有一个是能认真读书的。苟老师脑子里在胡思乱想,讲课的内容也就难免缺斤短两,不过下面的学生也没有几个在听课,睡觉的,聊天的,看闲书的,吵架的,甚至还有搬着笔记本电脑在上网玩游戏的。谁都没有把讲台上的老师当一回事。
  就在时间一点点接近苟老师期盼的下课时间时,教室里的喇叭忽然响了起来:“各班级注意,各班级注意,请全体师生十分钟之内到操场集合,请全体师生十分钟之内到操场集合,即将召开重要会议。”广播突然这么一响,倒是把讲课讲到自己昏昏欲睡的苟老师下了一跳,但是他们上如获大赦般的收拾教材走出了教室,把一班学生扔在身后不管了。班级里只有七、八个学生跟着他走了出去,但大数学生动都不动,对于那还在一遍一遍响着的广播置若罔闻。
  陈杠山开始听话的走到了教室门口,看看只有自己一个人又回过头来问:“子云,桃儿,杏儿,你们不去吗?”
  他那两个未婚妻不屑地撇着嘴,薛子云扬扬手中的扑克:“先打完这局再说,你别走啊,咱们眼看要赢她们了。”
  陈扛山和他一向同进共退,听他这么说又走了回来,进行他们那场十七胜十八负的牌局。更多学生连他这种犹豫都没有,说该干什么干什么,对学校的广播通知无动于衷。
  二十分钟后一个又气又急地老师推开了教室门,指着教室里剩下的不良学生们怒斥:“你们,你们这些混蛋,学校的广播没听见吗?为什么不下去!王童童,赶快叫他们集合,你这个班长怎们当的!”
  身为班长的王童童扬起头说:“我是很想去的,可是我答应过许主任(教导主任)尽量不出现在那种大场合,听老师的话可不是我的错。”过份美貌的她对异性有着过份的吸引力,有她参加的聚会中,她周围的范围总是骚动个不停,有几次竟在校长训话时有几个男生为她打了起来,所以教导主任才对王童童说出那么过份的话。现在王童童提出来,老师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反驳她。
  那位老师再扫几眼其他那些连个解释都懒得给予的学生,压压心头的怒火──现在不是跟他们生气的时候:“你们这些混蛋听着,刚才广播要全校师生集合根本不是要开会,而因为二十分钟前有个疯子劫持了高一三班的师生,现在他正拿着炸弹跟校方,警方说条件呢,叫你们集合是为了保护你们,不想死的话就快点跟我走!”听他说出实情,教室里面那些顽劣的学生们也不由出一身冷汗,大部分人都匆匆夺门而出,跑的比领路的老师都快。只剩下廖廖几个顽固份子依旧无动于衷。
  王童童还在看她的书,何欣然在织毛线,而那边的牌局依旧继续着。
  “扛山,你这牌出的不对啊,你这不是给她们搭桥吗?”
  “那,那我换这张。”
  “出了的牌怎么能换!你没听过落子无悔吗!”
  “那是下棋我们这是打牌。”
  “那也一样!”
  “……”
  “你们几个走不走!”老师咬牙切齿地问。
  “走,走,等我们打完这一把就来,放心,那挟持犯是为了要钱,不至于这么快引爆的。”
  在老师三番五次的催促中,最后几个学生好不容易慢悠悠地走出了教室,边走还边在讨论“三班的家伙们太倒霉了,这样的事都能被他们遇到,不过咱们学校不是号称全封闭管理,多么、多么安全的吗?怎么会让那种人溜进来?”没事总溜出校园逛街的两姐妹之一对自己交纳了巨额学费后依旧得不到足够的安全忿忿不平。
  王童童耸耸肩:“这里的学生非富即贵,那一个绑了去不是大肥肉,那些歹徒还不知眼红多久了吧,这下那些学生的家长和学校要出血咯。”她好象并不认为自己也是富商的女儿,也有可能成为目标。
  “不过也挺有趣的,这样下节课就不用上了。”何欣然逃过了最讨厌的英语课,语气中尽是“欣然”之意,“下次上英语课时他们也来劫劫咱们班就好了。”
  “你简直唯恐天下不乱!”薛子云义正词严地指责她,“汪老师(英语老师)那么老实的人,怎么可以是那样的惊吓!要劫也应该上政治的时候来才对嘛!”
  听着他们那种旁若无事的对白肺都快气炸了的老师加快脚步,想着离他们越远自己犯心脏病的可能性就越低。若不是学校有义务保证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他真想扔下这几个“不良”学生不管了,象这种人就该让他们吃吃苦头才有可能学乖。好不容易磨磨蹭蹭下了楼,眼看大门就在前方,任务即将完成之际,以致最老实的陈扛山突然尖叫起来:“等一下,今天三班有生物课!林老师……林老师!老师,你刚才说有老师也被挟持了,是不是我们的林老师?”
  “是啊,是林青萍老师,本来劫匪们的目标只是那帮学生,他们是要林老师去向校方转达他们的要求的,但是林青萍老师断然拒绝离开,选择了留下和学生们在一起。劫持者向学校提出了每个学生一百万的价格,如果学校在四个小时内不给他们满意的的答复,他们就要开始杀人质。恐怕他们第一个就会向没有利用价值的林青萍老师。林老师是个好老师啊……”这个老师叹息着,为林青萍老师的命运担忧不已,一回头却发现身后那几个学生停下了脚步。
  王童童脸色发白,着急地叫:“怎么办?林老师怎么让他们抓去了?不行,我要去救她!”
  “胡说!”那位老师怒斥,“你说什么疯话,你去让他们再多一个人质吗!还不快到安全地带去集合,这里的事交给警察就行了!”
  王童童头一扬正要反驳!觉得身后有人扯扯她的衣角,回头看,何欣然正随着MP3的音乐晃着身子,若无其事地看着前方。薛子云也一拍她肩:“走,咱们快离开这里。”同时向她挤挤眼。于是这一行人用百米赛的速度向校外的集合点跑去。
  那位被扔在后面的老师叹口气。这几个“特别班”的“特别生”虽然顽劣无比,可是平时对他们的班主任林青萍老师还是十尊重的,谁知道现在听林老师出了事,除了那个王童童,其他人居然个个面不改色,实在是无可救药,无可救药啊……林老师枉为他们费尽了心思。
  那几个乖乖凑到集合地点的顽劣学生在老师们面前露脸晃了晃之后,一眨眼就集体溜回了教学楼,钻进了一间无人的教室中。薛子云回头看见跟在身后的陈扛山,挥着手吩咐:“你跟来干吗?快找个安全地方躲起来,这里交给我们了,放心,保证那些混蛋不得好死!”
  陈扛山看看眼前这几个因为林老师的安危而联想到他们自己的下场,因而个个青面獠牙,擦爪霍霍的同学们,对拍着胸脯下保证的薛子云苦笑:“我就是担心这事才来的。”
  “你少在那里假慈悲了。”朱黑黄不客气地说,“如果那老太婆有什么事,你也一样得到霉。”遇到这事他一肚的不耐烦。对于林青萍他当然一点好感也没有,不过对于林青萍有个好歹的后果他很清楚,所以比谁都急于去解决问题。
  “你刚才叫林老师什么?”何欣然和朱黑黄是死对头,这时也不放过机会的跳出来,“敢这么叫林老师,你是嫌冷想‘烤’烤火了吧?”
  “行了,你们别吵了,林老师要是在咱们学校出事,咱们谁都逃不过这一烤!”薛子云加重语气。
  “所以我说别磨蹭了,马上去救人!”王童童大声宣布。她性子急燥,所以平时虽然身为班长却没什么领导能力,向来是凭着暴力仍别人听话。但是这一次她一动身大家都跟了上去。薛子云边走边在她身边说:“我本来想大家分分再动手,别把动静弄太大了让人类疑心。”
  “行了,你就别唠叨了,咱们班没有‘团结’这回事儿。”杏儿嚷嚷着先冲出了门。而桃儿在走这前总算还记得陈扛山这个没有自卫能力的人类,没忘了叮嘱一下:“你自己找个安全地方,我们回头再来找你啊……”
  “别下手太狠,得饶人处且饶人,至少别杀人……”陈扛山虽然明知他的这些同学们满腹杀机,还是不死心地在后面跟着唠叨着,知道送他们出门。
  林青萍脸色苍白,双手各搂着一个吓得嘤嘤哭泣地女生小声安慰着她们,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盯着那三个劫匪。三个人都是西装革履一身名牌,相貌堂堂的成功人士模样。大概正是因此才混进了这所全封闭管理的贵族学校吧。领头的那个男人正在与校方通话,重复着他们的要求,并且要求一辆加满油的车停在楼下随时供他们使用,电话那边校方不知用什么答案回答,匪首那眉清目秀的面孔扭曲起来,吼叫几句:“不然我就杀人质!你们最好照作!”重重合上手机。
  林青萍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几个匪徒的精神会越来越紧张,自己和学生们的处境也就越来越危险。她的心中涌现出难以抑制的悲伤,不由想到自己的儿子,他现在应该正坐在教室中安静的学习吧?今天遇见这样的灾祸,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出什么事?如果有个好歹,小睿怎么办?他已经失去了父亲,万一自己再……不行,现在不能想这些!林青萍努力把这种念头从自己脑海中赶出来,这里有三十个学生,他们每个家里都有象自己这样的父母在牵挂着、担心着他们。自己身为教师,就算没有什么力量,也得竭力而为地保护他们的安全。
  “哭什么,别哭了!再哭老子毙了你!”匪徒们已经开始焦燥,其中一个向哭泣着的女生们吼叫。被他一吓,几个女孩子哭的声音更大了,林青萍连忙安抚她们,免得更加刺激匪徒。
  李文友扫视着教室各处蜷缩着的学生,个个身上不是名表就是各种贵重首饰,狠狠在地上吐了口唾沫,这些小孩子什么都不是,却凭着自己的老子有钱就可以上这么好的学校,吃好的喝好的,穿名牌玩手机,而自己勤勤奋奋半辈子却什么也没得到,这算什么世道!反正欠了一屁股债,自己也没什么前途可言了,干上一票,成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不成也要拉上十个八个人垫背,他重新巩固了一次决心,向一个竟敢稍稍直起腰的男生踢了几脚,向一个手下吩咐:“把那个女老师拖出来,如果到了五点他们不拿钱来,就先把她的头剁下来扔下楼去!”
  林青萍心中一颤,还不等她作什么反应,那个匪徒已经向她下了手。当林青萍被扯着头发拖出去时,学生们一起发出惊叫,几个男生伸手想拉住她,却被匪徒们连踢带打赶到一边。林青萍尖叫:“你们想干什么?不许伤害孩子!”
  李文友哼哼冷笑:“我们想要钱!钱!如果你们学校和他们的老子不给我们一大笔钱,我们就把你们一个个割下脑袋丢出去给他们!而且就从你开始!”
  林青萍挣扎着说:“你们只不过是要钱而已,只要不伤到孩子,他们的父母会答应你们的条件的,如果你们杀了人,罪名就不是绑架那么简单了,那么一来警方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你们,你们即使拿到了钱又能逃到哪里……”
  “你他妈的别给我讲这些大道理!”李文友一脚把林青萍踹倒在地,他挥着手大吼,“我们反正都是究疯了的人,不干这一票也没活路了,左右是个死,我怕什么!倒是你们这些千金小姐大少爷们,你们不是一生下来就高人一等吗?现在我要死的话你们全得给我陪葬,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趣啊!”他面目狰狞地嘶吼着,吓得学生们都不敢看他。
  “咯咯咯咯。”教室的一角落里却传出一阵嘻笑声,在一片静寂中格外刺耳,李文友怒吼:“谁,不想活了!”学生们也以为是哪个女生吓得精神失常了,纷纷偷眼向那个角落看去,但是那个地方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
  李文友和另外两个匪徒面面相觑,他使个眼色,其中一个匪徒向那个角落走去。他把桌椅板凳全翻了一遍,连只苍蝇蚊子都没看见。李文友把目标放回了学生们身上,面目狰狞地咆哮:“老子是穷疯了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你们最好起到你们的老子会乖乖的出钱,不然就陪老子一起死……哈哈哈哈……”
  “明明买得起几千块一支的手枪,还说自己是穷人,那人家吃不上饭的乞丐成了什么?上次我想买还没舍得花钱呢。”这次声音来自另一个角落,不过换成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明显对李文友那只抢充满着羡慕。
  先前那个声音马上反驳:“你买个车模玩具都几千块,人家买枪也算生产工具,几千块不算贵啊。你上次不是自己把钱全买了彩票才卖不起枪的吗,现在有什么可眼红的。”
  “唉,一万元的彩票啊……”这个人发出一声心疼得长叹。
  先前那个声音不依不饶地在他的伤口上洒下一把盐:“结果就中了五块钱……”
  “唉……”
  李文友跟着声音四处乱找,可是传来话音的角落还是不见半个人影:“去看看谁在胡说八道!”他吩咐一个手下。
  “文哥,没人说话啊。”那个匪徒不明白李文友所指何事,愣愣地说。
  “刚才是谁在说话!”李文友向学生们怒问。那些学生都被他吓得缩成一团,看起来谁都不象能说出刚才那么嚣张的话语的人。这是那个声音却又响起来:“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会叫得狗不咬人是不是?这个家伙就会大呼小叫,没什么真本事吧?”这次说话的是个女孩子俏皮的声音。接着她自己又说:“他本来就不可能咬人啊,你没看见他拿着枪嘛。”
  “拿着枪又怎么样?关键时刻枪管什么用,我觉得还是咬人厉害啊。”
  “以为他是你啊,连牛骨头都能咬碎了。我看他这样子,核桃都咬不开。”
  “……”
  那个女孩子叽叽喳喳自言自语地说着,这期间李文友一直跟着那声音在教室里寻找,几乎把每一个女学生都拉起来检查了一遍,可是那个声音依旧忽远忽近的在耳边说个不停。“谁,给我出来,不然老子毙了你!”他忍无可忍地挥舞着枪喊。
  “嘻嘻,都不知道人家在哪里就要毙了人家,这个人脑子有问题吧?”
  “他当然脑子有问题。脑子没问题的任谁会去当抢匪啊。”教室里又出现了另一个女孩的声音,加重了语气宣称,“会去抢劫的家伙都是脑子有毛病的!”
  另一个男声冷冷地插进来:“姓何的,你这话什么意思啊?”
  “我什么意思你不明白吗?这么简单的现代汉语都听不懂?呵呵呵呵,会去抢劫的人脑子果然都是……”
  “姓何的你找死!”
  “干吗?想打我啊?我怕你不成!”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看看这是什么时候再吵,正事还没办呢。”最早出现的男声不耐烦地说,“看看那个贼头子,快被你们烦的发疯了。”
  “所以我说干抢匪的人本来就都……”
  “好了好了,你就少说一句吧。”最初出现的那个女生也加入进来劝说。
  听这些声音,说话的最少有五个人:三个女的,两个男的。而且年纪都很轻,也就跟眼前这些作人质的孩子差不多。李文友跟着声音在教室里乱转,一低头却看到自己的同伙和那些人质都在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你们听啊,那些小兔崽子在胡说什么?你们听不到吗?听不到吗?”他边说边注视着眼前人的神情,而那些人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他们什么声音都没听见,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李文友。
  “嘻嘻,咱们再说下去他就要神经病了。”
  “挺可怜的啊,别欺负他了吧。”
  “反正就要进监狱了,说不定去神经病医院待遇还能好一点,我们这是为他好。”
  “你们罗罗嗦嗦的说什么呢,拖过来吃了算了,我还有事没空磨蹭。”
  “你可以走啊,到时候我们就说这件事你一点力都没出,看看你会有什么下场。”
  “就是啊,又没有人求你来,你想走就走也没人阻止你啊,走吧走吧,走好喔,呵呵呵呵……”
  “你们到底是谁!”李文友大吼着举起手中的枪,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连开了数枪。所有的声音一下子都消失了,只剩下教室里的同伙和人质用惊讶地表情看着他。李文友挥舞着手枪向同伙们叫:“再去打电话!他们要是还不肯出钱就开始杀人!把他们统统杀光!”看着他口沫横飞的样子,包括他的同伙心里都生出:“他疯了吗?”的念头来。
  “你惨了……”那个男声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响起来,把李文友吓得跳起来老高。那少年带着幸灾乐祸的口吻说:“你要开枪也不瞄准点,着下好了,啧啧,等着看女孩子的愤怒吧!”李文友挥拳打向声音传来的地方,那个声音还在耳边“嗤嗤”的笑,他的手臂却只是在空气中划拉,没有出碰到任何实质的物体。接着“啊……”的一声惨叫响起,这是那个叽叽喳喳的少女的声音,“我刚买的手镯啊!你竟然打坏了我刚买得手镯!”
  “冷静点啊,在这里用法术会把无辜的人卷进去的……”
  接着是一阵扭动声,那个女孩在高叫着:“放开我,我要撕碎他为我的手镯报仇!”而其他人则一个劲的安慰她:“反正他死定了,撕不撕碎区别不大,你别吓着林老师啊。”
  林老师?李文友听到这个词后忽然冲向前,一把揪起林青萍用力摇晃着:“是不是你在捣鬼!是不是你这个女人在捣鬼!”
  自从他开始胡乱开枪之后,林青萍的心便提到了嗓子眼,这个匪首看起来好像是开始疯狂了,他手里的枪是多么危险的武器啊,要怎么样才能不让他伤害到学生们?眼看着李文友把枪抵到了自己的额头上,林青萍惊恐的睁大了眼睛,脑海中闪过的全是儿子的身影。
  “说着说着你还大了胆了!”怒气冲冲的声音在李文友耳边响起,接着一只手紧紧攥住了他的手腕,五指收紧间,李文友甚至听见自己的骨头在发出“咯咯”声。李文友奋力往回抽手,却无法缩回分毫。接着那只手拉着他那握枪的手缓缓转动方向,枪口从林青萍额头抬高、转向,李文友看着枪口慢慢移动,最后定位在自己那个正在拿着电话根警方交涉的同伙身上,忽然明白了攥着自己的“那只手”的用意,在他惊惧地大叫:“不要!”的同时,手枪被扣下了扳机。子弹正中那个同伙的太阳穴,他连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没反应过来就命丧黄泉,尸体靠着墙慢慢滑倒在地。
  “文哥?”另外一个同伙颤声问,“你,你这是干什么?”虽然选择干这一票的时候就有了不能活着出去的打算,但是同伴血淋淋的尸体摆在眼前,还是令他胆战心惊。他看到李文友一言不发,拿枪的手臂正转向自己,更是大惊失色:“文哥,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哪里得罪你了?”
  李文友现在是有苦说不出,现在不但是他的手臂不听指挥,就连想要同伙小心都难以开口,仿佛身体不属于自己了一样,只听见自己发出一阵疯狂的笑声:“反正是逃不掉了,不如大家一起死吧!哈哈哈哈哈……”说着便向这个同伙开了一枪。
  那个匪徒早就觉得不好,及时地向一张桌子后面一滚,子弹打在地上嘣出一串火花,那个匪徒却捡了条命。“李文友,你他妈的疯了不成!”那个匪徒破口大骂,接连在桌子后面闪躲,居然又逃过了李文友一连串的攻击。
  “你的准头太差了,让开给我打!”
  “你干什么?别抢啊,我玩得正高兴呢!”
  “给我吧你!”
  李文友耳边再次传来那些少男少女的声音,一番争执之后,李文友听到那个男声“哎呀”一声,接着攥着自己手腕的换上了一只“纤纤玉手”。这个女孩子的手抓住他的手腕,向着那个同伙的方向就是一连串的射击。只是她的准头更差,子弹不是打飞就是打偏,距目标最远的一枪居然打到了离那个女老师不远的地方,引起了她的同伴们一片尖叫:“你差点打着林老师!”“不想活了,林老师你也敢打!”
  事情果然和这个女老师有关。李文友再次从他们的交谈中听到了林老师这个名字,他看着那个依旧护在学生前面的女人,目光中透出杀机。就在这时,在那些少男少女的争执声中,那个抓着他的手力气渐渐放松下来。李文友瞅准机会,猛地从对方那里抽回了自己的手,紧接着抬手向林青萍连开三枪。
  自从李文友开枪打死自己的同伙后,林青萍就更加害怕,看着眼前那具血淋淋的尸体,她一直在小声告诉学生们不要慌乱,不要乱动,尽量把自己掩藏在桌椅的后面等等。孩子们也都吓傻了,就连那些胆小的女生停止了哭声,尽力的蜷缩起身体来,生怕那个魔鬼注意到自己。林青萍则挡在几个学生身前,心中祈祷着警方的救援早点到。看到李文友开始追杀自己的另一个同伙,林青萍本来稍稍松了口气:匪徒们自相残杀总是好事。谁知道李文友忽然放弃了追杀那个同伙,猛地掉头回来,冲着自己就是一枪。林青萍双手抱头,绝望的闭上了眼。
  枪连响了三声,认为自己在劫难逃的林青萍却没有任何被击中的感觉。等了很久,她试探着睁开眼,看见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个匪首竟然把枪抵在了他自己的太阳穴上,一副想要自杀的模样。但是他的双眼圆睁,嘴大张着,脸上青筋暴现,却是极度惊恐的表情。他手中的枪也是时而抵上脑袋,时而移开一些,就好像在死与不死之间犹豫不决一样。虽然林青萍是个善良的人,这个时候也在心底暗暗期盼着他赶快开枪自杀算了。
  李文友极力挣扎着。那股控制他的力量是那么强大,以至于他每次挣扎着把手挪离太阳穴,那股力量就立刻在把他的手推回去。每这样反复一次,李文友都好像要用尽全身的力气一般,但是他知道,自己放弃或者顶不住的话,等待自己的下场就会和那个躺在鲜血与脑浆中的同伙一样,所以他一次又一次的挣扎求生,坚决不肯放弃。
  “这个家伙挺倔啊,就是不肯乖乖的自杀。”
  “少废话,把他交给我,看我怎么收拾他!”
  “你就别添乱了!刚才不是你他怎么会有机会开枪打林老师!”
  “我不是当下那些子弹了吗,你怎么没完没了的!”
  “就算你挡下来了,可是……”
  “行了行了,一人少说一句吧,我听到警察上来了。”
  “这么快就来了?猪,去让他们等等,我这边还没干完呢。”
  “你说谁是猪!”
  “就是你!别人忙着就你在旁边看热闹!”
  “姓何的你找打!”
  “来呀来呀,打啊!”
  “你们两个!”一声怒吼打断了这场争执。针对李文友的压力本来松弛了些,现在又一下子重重的向他施加来。他的手再一次不听使唤的指向自己的要害。“赶快动手啊,就是现在,我看见对面楼上的狙击手准备好了,正好让他亲眼看着这个匪首自杀,帮忙做个证!也省了他一发子弹,一举两得。”
  李文友不知道那个所谓的狙击手埋伏在哪里,但是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能摆脱这股控制自己的力量的话,不用警方的狙击手出手,自己很快也会变成一具尸体。他竭力和那股力量对抗中,忽然听到对方轻轻“咦”了一声,似乎在为什么事吃惊,那股力量也放松了不少。李文友趁机奋力摆脱对方的控制,正想夺路逃走时,背后传来一阵剧痛。他艰难的回过头,以为可以看见那个要自己命的神秘人物,眼中看见的却是那个本来多在角落的同伙,对方拿着一把匕首正高高举起,对着自己又是一下,嘴里还狠狠地咒骂着:“想杀老子,看看谁先死!”
  李文友在对方的匕首捅进自己胸膛的一瞬间举起枪,射出了枪里最后的一颗子弹。李文友最后的意识中,除了看到同伙额头崩出的血花外,还听到那些声音在说:“赚到了,自相残杀死光,省了我动手了。”
  警察在枪声后不久冲进了教室,那些从窗户、通风管道、走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的全副武装的武警们看到的对手,只是三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林青萍看着涌进来的武警,再看看地上的尸体,不知什么时候脸上已经躺满了眼泪:“小睿,妈妈很快就可以回家抱着你了……”
  四、炸弹魔
  “您好,这里是110为您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接待员公式化的声音刚落,电话的那一端便传来一阵被修改过的声音:“我在一辆出租车上放了炸弹,”那个声音阴森森的,重复着:“一颗定时炸弹。”
  接线员一愣,脑海中在飞快地分析着这又是一个恶作剧电话还是真实的事件,对方接着又说:“那是一辆红色桑塔纳出租车,车号是XX00544,车上的炸弹将在半小时后爆炸——我给你们半个小时够了吗?同样的炸弹我在立新市放了十七个,不过不用担心,其他的十六的暂时不会爆炸,至于将来炸不炸就全看你们了。我现在手头紧,需要三百万,汇进这个帐号:XXXXXXXXXXX,我看到钱就告诉你所有的炸弹位置。好了,我就说到这里,不打扰你们去找那辆出租车了——他的运气不太好对吧。就这样吧,我等着我的三百万,拜拜……”
  几分钟后,正将要下班离去的刑警们被紧急召集在一起。叶支队向他们介绍了一下刚才那个电话,吩咐说:“尽快和各大出租车公司联系,赶紧找到这辆出租车!尽最大可能保证司机和乘客的安全!”
  现在正值下班的高峰期,正是街道最拥堵的时候,万一那辆出租车上真的被按有炸弹,又正好在街道上爆炸,那后果实在是难以想像。而且立新市这么大,要找一辆特定的出租车谈何容易?叶支队觉得心里火烧火燎的,恨不能飞到街上去找。等他一抬头见警员们竟都站着没动,不由气急地喝斥:“你们还不快去!”
  警员们都围着一个正在拨打电话的警员,那个警员拿着电话小声解释道:“叶队,这不正在给那辆车打电话呢。其实那辆车十分钟前还在咱们院里呢——那是孙剑的一个哥们的车,刚刚接着孙剑走了。哦,电话通了……孙剑,你还在你朋友车上吗?还在,好,你听我说……”
  孙剑一上车就瘫在座位上喊累,又喋喋不休的宣称自己为了这座城市的和平与繁荣耗费了多少心力,为了保护周影这样的善良市民花费了多少心血,其目的也不过是想要周影出钱请晚饭而已。其实孙剑平日里决不是一个这么罗嗦的人,只是周影这么少言寡语,他和周影在一起时总得多说几句才能平衡气氛,不然车厢里冷冰冰的多么难受──至少他自己是这么宣称的。周影每当听到这个论调都很苦恼:刘地平时也总是喋喋不休,难道也是因为自己话太少的原故?
  电话铃声打断了孙剑的话,他边咕哝着:“难道又要被抓回去加班?”边拿起了电话。只听了几句他原本散漫的神情就凝重下来,不住“嗯”“嗯”地答应着,鬓角甚至渗出了汗水。挂上电话之后他沉声向周影说:“周影停车。”
  周影问:“你得回去吗?”
  “周影,你千万别慌听我说,你的车上可能被人放了炸弹,现在你下车,把车交给我,我要把它开到无人处去。”孙剑看着街上的车流人潮,手心不由地冒汗。
  周影听了他的话只是眨眨眼,连半分孙剑想象中的惊慌之色都没有,反而安慰孙剑似的说:“放心,这车上没炸弹。”
  “周影,你……”这种处惊不乱的态度实在令人敬佩,可是关键时刻也十分气人。孙剑顾不上说明来龙去脉,趁着遇到红灯停车时他用力一推周影:“下车,我来开。”孙剑的本意是想把周影推出车外,自己抢过车来开走。没想到周影肩膀一沉就化解了他的攻势,孙剑一直知道周影工夫不错,这次是第一次意识到对方的功夫其实胜过自己。
  周影叹气:“车上真的没炸弹。”那个炸弹早被火儿拆去当玩具了。
  可是孙剑不由分说再次扑上去,这次他下手更狠,一脚把周影踹出了车门,周影只好赶在车子发动前快速坐进了副驾驶的位子。孙剑得到方向盘发动车子后也不管红灯不红灯,从车缝中东插西钻,向一座已经被刑警们清空的停车场冲去。周影几次开口想说自己的驾驶技术更好,如果由自己来驾驶的话去更快,可是孙剑的精神高度集中,根本听不见他的话。周影无言地看着车外,看起来孙剑很在意那个炸弹的事,是不是不该让火儿把它争去当玩具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距离那个人危肋会爆炸的时间越来越近,孙剑焦急又无耐地看着眼前拥堵的街道,不知道能不能够在时限之前赶到无人的停车场。
  火儿抓着“拎”来的炸弹得意洋洋地飞着。它想要这样一件玩具好久了,可惜这种东西不多见,很难得才能发现一次。火儿很为自己的“慧眼”能在第一时间从车底下发现它而自豪。现在火儿正准备把这个“宝贝”带去跟林睿一起玩。
  五分钟,四分五十九秒,四分五十七秒,四分三十秒……
  汗水从孙剑的额上滚落下来,他忽然把车快速停在路力,不顾身后车辆忿怒的喇叭声,猛地拉开车门冲下车去大叫:“我是警察,这辆车上有……”他正想驱散在场的民众,却被周影一把捂住他的嘴在他耳边说:“我今天一天没离开过车,车上不可能有炸弹。”
  孙剑身为刑警,自然以民众的安危为第一位,即使是一个危肋的电话也也只能宁可信其有了。引起现场短暂的惊慌总比真的有人伤亡好的多。可是周影的手臂力气出奇的大,扣住他的双肩,竟使他无法移动。
  警员们从头到尾,一颗螺丝都没放过的把周影的车检查了一遍,果然没有所谓的炸弹。警员们对于这种恶作剧式的警告电话十分气愤。也不知道那些打电话进行“我在某某商场放了炸弹”“我在某某酒店的食物中放了氰化钾”之类的谎报的人有什么想法,总是害得大家劳师动众的,偏偏还算不上什么大罪名,就算把他找出来也判不了什么刑。孙剑看着正用“我早就说了没有吧”的眼神对着自己的周影,无奈的耸耸肩:“没有不是更好。走吧,我请你喝一杯。”
  就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110报警台的接线员给叶支队转来了那个要求和“大上司”通话的“恐吓”电话。
  “喂,我是叶建华。”叶支队铁青着脸接电话,周围的警员们都暗心惊,这种表情表示叶支队十分生气,看来这次那个把警察当小孩子戏弄的家伙要倒霉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叶建华身上,只有周影伸出手迎接悻悻地飞来的火儿。火儿一脸的不高兴,一头钻进周影怀里,准备睡一觉来调整心情。刚才那个炸弹好端端的竟然在它爪下突然炸开了,害得它根本没来的及玩,所以心情十分不好。
  这时在按电话的叶支队一句话引起了它的注意:“……别以为你没真的安放炸弹就不犯法,恐吓也是条罪名!哼,那辆车上哪有炸弹,什么,你不相信车还没炸?当然,车现在还好好的呢!”
  对方似乎不相信这个答案,沉默了半晌才说:“哼,我不管你们在搞什么鬼,在汉兴路的第二个电话亭里还有一个炸弹,十分钟后它就会爆炸。我会再打电话来的。”说完便挂上了电话。
  不等警察们作出反应,火儿已经欢呼一声冲了出去:“还有一个!我要了!”
  之后的大半天,在那个打电话的人、警察以及火儿之间,展开了一场追逐的游戏。那个人打电话威胁要炸哪里,警察们当然马上要赶去,而一直埋伏在叶建华肩膀上支着耳朵偷听电话的火儿则快马加鞭,抢在警察前面去找到那个炸弹。可惜炸弹到手不出几分钟就会“轰”的爆炸,让它空欢喜一场。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着,不但警员们疲于奔命,纷纷咒骂着那个耍弄警察的混蛋,火儿也恨恨不已,竟然敢和它作对,非吃了对方不可。当它再次飞回叶支队肩头,正听见电话那头的人在歇斯底里地叫:“我明明放了炸弹,我放了十六个!明天,明天我再去放!我要你们知道我的厉害。”
  一名警员来的叶建华耳边悄声说:“已经锁定对方位置……”火儿眯起眼,把头伸了过去。
  瑰儿在厨房里忙碌了半天端饭菜出来时,发现桌边坐了一个陌生男人,她不由抱怨:“这是谁的客人人呀?请客人来吃饭也不早说一声,我没多预备一个人的饭菜啊。”那个人听到她的声音后竟象被针扎了一样弹起来,用一个茶托护在胸前,神色惶惶地看着她。
  “不用给他饭吃。如果他做不出我要的东西,他就是今晚的宵夜。”火儿悠哉游哉得站在吊灯上荡着秋千说。
  那个男人听了又跳了起来尖叫:“什么东西在说话?什么东西!”他冲着瑰儿吼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们为什么绑架我?”并且气势汹汹地向瑰儿扑上来。瑰儿在他冲到跟前时抬手把盛着热菜的盘子扣在了他的脸上,抬头生气地叫:“火儿,你怎么带这么没礼貌的家伙回来!浪费了我一盘菜!”
  火儿“啪”地从灯上跳到那个男人头上,把他整个人砸得趴在地板上,又狠狠啄上几口:“笨蛋,浪费了我的菜!给我起来!快点给我做炸弹!”
  那个男人被菜烫的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用手摸着眼里的油叫:“到底是什么人?你想干什么?”他的眼光四处寻找着,却总是从就张翅悬停在他眼前的火儿身上略过去,“你究竟想干什么?你是人是鬼?”
  火儿又是一翅膀把他打个跟头:“叫你去给我做炸弹,你还不给我动手在那里鬼叫什么!”
  那个男人再次张皇的寻找,可是就是对火儿视而不见。瑰儿皱起眉头问:“这到底怎么回事啊?火儿,这个家伙是不是疯子?”
  “当然不是!据他自己说还是个天才呢!专门作炸弹的!我特地抓他回来做炸弹玩,谁知道这个家伙居然敢装作看不见我,一直不跟我说话!”火儿越说越气,又打了那个男人几下。
  看不见火儿?这倒是件新鲜事。平时使用了隐身术的火儿,人类是看不到的,但是如果火儿想让谁看到它,那它的外表可不容易被忽略:雄鹰般矫健的身姿(略胖),光芒炯炯的双眼,身体上覆盖着升腾的火焰,宛如神话中的火鸟出现在人间一般。再加上它那动翅膀比动嘴快的习惯,谁也无法在被它扇上几翅膀之后还看不见它吧?“火儿,你忘了对他施个法术号让他看见你吧?”瑰儿大胆推测。
  火儿的脑袋一下子贴到她的脸上:“你看我象那种没脑子的笨蛋吗!”
  “那他是怎么回事……喂,你看得见我吗?”瑰儿指着自己问那个男人。
  那男人冲瑰儿吼:“你到底想干什么?用了什么妖术?”
  瑰儿向火儿说:“他看得见我,不是瞎子。”
  火儿气冲冲地喊:“你给我告诉他,限他今天晚上十二点之前给我做是个炸弹出来,不然他就是我今天晚上的宵夜!”
  瑰儿有些同情地看着那个对自己的处境还没有完全了解的男人,拍拍他的肩膀说:“抓你来得家伙就在你头顶上,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看不到它——其实看不到更好,省得你一下子吓出个好歹来。它说了,抓你来是为了让你给它做炸弹玩,十二点之前作完十个,不然就吃掉你……等等,做什么?”瑰儿眯起眼看着火儿问:“你抓他来是要做什么?”
  “炸弹啊。”火儿毫无掩饰地说。
  “你居然想在家里做炸弹!”在瑰儿高分贝的叫声中,火儿和那个男人一起被她扫地出门,“立刻给我扔了那个会做炸弹的家伙,不然你就别想回来吃饭!”
  火儿拎着那个会做炸弹的猎物在天上徘徊了好一会,在晚餐与炸弹之间作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对它来说不吃饭是万万不行的,可是好不容易得到了可以保证以后有源源不断地炸弹供应的制作者,火儿更始舍不得放手。怎么办呢?它在天上转了四五圈后终于想出了办法,唱着歌向郊外飞去。
  鹿九端着饭菜走进猪舍把它们放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小声说:“趁火儿不在你快吃点吧,等它回来就吃不成了。”火儿本来是命令他只许给这个男人猪食吃的,可是这样的事情他实在做不出来,趁着火儿回去吃宵夜的功夫他还是准备了点东西拿来给这个倒霉的家伙吃。那个男人坐在一个空饲养栏内,周围的栏里居住的都是鹿九养殖的大肥猪。虽然鹿九为他特意收拾过这个饲养栏,可是那黏糊糊的地面,那扑鼻薰脑的臭气,还是令这个男人直欲作呕,怎么可能吃得进东西。
  他一把揪住鹿九怒吼:“你想干什么?为什么绑架我!”
  鹿九摇摇头:“你最好还是快点把炸弹做出来吧,我是为你好。”
  “用这种方式要我跟你们合作?不怕我做个你们拿到手上就爆炸的炸弹出来。哼,想利用我的技术可以,把你们老大叫出来跟我谈。”他认为是哪个黑社会帮派看中了他的技术,态度自然强硬起来。
  “你……唉……”鹿九心里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同情,但是还没胆子大到做出与火儿的旨意相违背的行为,摇头叹息着想要离去。那个男人猛地向他扑上来,自身后扣住鹿九的喉咙压低声音威胁:“放我出去,不然就拧断你的喉咙!”
  鹿九抬手按住他的手臂:“你就别闹了,都到这里了,就认命吧。有机会我一定帮你说说话,尽量保住你的性命。”
  男人没想到被自己紧紧扣住喉咙的鹿九还能一如平常的说话,惊讶之余手指再用上几分力气,恶狠狠地说:“你想死想活!”
  鹿九挥手在他的手臂上一切,那个男人顿时觉得仿佛被铁棍砸了一下一样,抱着手臂蹲在了地上。鹿九又叹口气:“时间浪费了不少了,你还是快点动手做吧。要是需要什么材料就叫我,我姓鹿。”他算着火儿可能就要回来了,于是把那男人一口未动的饭菜也端走了。
  男人呆坐了半天,看着眼前堆着的火药等物品,忽然脑子里灵光一现:自己怎么把这么有利的事情忘了!这些人不是想利用自己制造炸药的能力吗?哼哼,就让他们知道让自己手中有了这些工具是件多么大的错误!
  火儿回来检查了几次,每次都看到那个男人在卖力的工作,它对这种态度表示满意,就没有再变着法子欺负对方,而是向鹿九安排了一下对产量的要求,就回去找林睿炫耀自己今天的收获了。
  男人忙碌了很久,直到天空微微发出白色,他才停下手中的工作,伸展一下酸疼的手臂,他长长出了口气。
  “你做了几个?”鹿九再次端着饭菜进来问。
  “哼。”男人看着他冷笑了一声。
  鹿九不疑有他,继续往前走。这个人整整一夜没吃没喝的,万一渴死饿死了火儿也不会放过自己的。
  看着鹿九一步步走近,男人忽然站起来,把手里的一个小型炸弹向他扔去。炸弹撞到鹿九身上,顿时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爆炸,鹿九应声倒地,手里的饭菜被炸得到处都是。“敢绑架老子,这下知道厉害了吧!”男人纵声狂笑。这样类似手雷的小炸弹他做了十几个,应该足够他从这里冲出去了,还是幸亏这些人为他提供的原料充足啊。男人得意地向门外走去,手里擎着一个炸弹,要是有人敢阻拦他,他立刻就会投过去。
  “哎呀,吓死我了……”鹿九费了好大力气才战战兢兢地从地上爬起来。他拍打着身上的菜叶饭汤问:“你的作品失败了吗?最好趁着火儿还没有来验收另外做一个补上,不然……喂,你要到哪里去?”他看见男人正在往外走,连忙上去阻拦。
  鹿九的突然站起来把那个男人下了一大跳:被炸弹正面击中胸口并且在那里爆炸的人居然能完好无损的站起来,还若无其事的说话。男人想都没想,一扬手就把手里拿着的那个炸弹又扔向了鹿九。这次鹿九没有眼睁睁的让炸弹落到自己身上,在这个在他看来的不明物体飞过去时一侧身,炸弹掠过他的身体落在了他身后的猪圈里。
  又是一声巨响过后,猪们惨痛的嚎叫声顿时响彻猪舍。一头被炸死的猪的残骸飞的到处都是,半条肠子连着不知什么内脏挂在了鹿九身上,弄得他一身血水。另外几只受伤的猪扑腾挣扎着,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救活。“我的猪……”鹿九发出一声惊叫,“那是已经签了合同,明天要给XX酒店送去的货啊……”
  男人手里拿着另一个炸弹步步逼近,狞笑着:“下一个死的就是你!去跟你的猪作伴吧!”对着鹿九又抛过来。
  鹿九一伸手把炸弹接在了手里,剧烈的爆炸之后,男人没有看到预想中的头部碎裂的尸体,却看到鹿九正用惊讶的神情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如果说第一个炸弹爆炸后鹿九的安然无恙有可能是因为炸弹出了点问题的话,这一次男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爆炸的威力把顶棚都震出了裂缝,拿着炸弹的鹿九却偏偏毫发无损。“你不是人,你简直是妖怪!”男人尖叫着,把手里的炸弹一个接一个的扔过来。
  鹿九嘟哝着:“我本来就是妖怪啊……哎,你干什么!”他冲上前手忙脚乱的去接那些炸弹,可是还是有几个没来得及抓住,飞到了周围的猪圈里。接二连三的爆炸声响起,整个猪圈转眼间就面目全非,肥猪们死的死伤的伤,剩下的也纷纷冲出了猪圈试图夺路而逃。鹿九只能张着大嘴:“啊,啊……”的叫着却阻止不了这一切的发生。
  男人扔完炸弹,也不管身后的状况就开始向外逃窜,等鹿九发现他的时候他居然已经跑到了养殖场的大院里。由于他们在得这排猪舍是火儿用法术隐蔽过的,所以这里面爆炸也好,猪嚎人叫也好,外面的工人都没有察觉,依旧在干着各自的工作。那个男人出现时大家都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个陌生人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看他那幅样子,简直像刚从猪圈里爬出来一样(其实就是刚从猪圈里爬出来),可是在场的人谁也不认识他。一个工人慢慢靠过去问:“请问你……”男人一见他靠过来就大喊着:“妖怪啊!”转身向另一个方向逃去。这个工人摸着头愣在了当场。
  养殖场的工人们对着男人围追堵截,男人大呼小叫的逃窜,认定了出现在眼前的全是披着人皮的妖怪。求生的本能使他动作敏捷,力大无比,七八个打工仔居然都抓不住他。工人们看见鹿九出现,远远就叫起来:“老板,有个疯子跑到我们这来了,你看怎么办?”
  现在的鹿九真的有些气急败坏:原定要交货的猪死的死伤的伤不说,那个男人用光了准备的材料作出来的炸弹竟然全部用在了自己身上,这要他怎么向火儿交代?依着火儿的性子,自己这次恐怕不死也得扒层皮!那个笨蛋更不用说了,肯定要“住”到周影家的冰箱里去了。自己这么同情他,结果却被他连累,人类真是不值得同情的生物!他冲上前去一把抓住那个男人,不顾工人们诧异的眼光把他拖回了那所一片狼藉的猪舍。
  “你到底想怎么样?”鹿九愁眉苦脸地对男人说,“事情弄成这样你想怎么收场?火儿回来你怎么办?”
  男人虽然做出过力用炸弹威胁zf的事情,但是他本身绝对不是一个胆大的人。比如说他看不见听不见火儿这件事,就是由于他内心的恐惧使他拒绝相信难以解释的事物。有炸弹在手的时候他嚣张的不可一世,现在却像焉了的茄子,缩着身子向鹿九哀求:“大哥,大仙,求您饶了我吧。我上有父母,下有儿女啊……呜呜呜……”
  鹿九急得拔着自己的头发说:“不是我想把你怎么样,是火儿……天啊,这下怎么办?呆会火儿来了你一定会被吃掉!怎么办?怎么办?”他刚才还在为这个男人连累了自己生气,听了对方的苦苦哀求,转眼间就忘了自己将要面对的事情,而是一心一意地为对方担心起来。
  男人听到“被吃掉”这句话,立刻瘫在了地上。妖怪故事自幼是总听长辈们讲的,可是自己长大后要被妖怪吃掉,这可是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他泪眼蒙蒙的坐在地上,嘴里只会唠叨着:“我不想死,我不要被妖怪吃掉……我不想死……”
  看他这么可怜无助,鹿九的同情心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认真的帮他出谋划策起来:“火儿其实就是想要炸弹当玩具,本来只要你老老实实给它做炸弹就是都没有,可是你却把炸弹都浪费掉了……”
  “我还可以做啊……只要不吃我我就可以做啊……呜呜呜……嗷嗷嗷……”男人扯开喉咙嚎哭起来。
  “唉,不知道火儿什么时间来收货。”鹿九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火儿会突然冲进来检查炸弹生产的进度,“如果能在它来之前先作出一个半个的,到时候我也可以帮你说说情,就是不知道这些材料还够不够……”
  “够,够,再做两个没问题!”男人看见了一线生机,也不管手头还剩多少材料,马上答应下来再说。
  鹿九松口气急忙催促:“那就快动手,但愿火儿晚点来,但愿它不知道做一个炸弹需要多少时间。”
  男人奋力地制作炸药期间火儿倒是来视察了一次,幸亏就象鹿九预测的,它根本不知道做一个炸弹需要多少时间,所以虽然只得到一个成品,但是看到那个男人在努力工作就表示了满意,甚至还赞赏的拍了拍鹿九表示鼓励。火儿带走了那个炸弹,没过多久就有几个妖怪奉它的命令又送来了许多制作炸药的材料。那个男人眼看离开了鬼门关,便越发卖力的工作起来,心里盘算着就算火儿不会因为他做炸弹做的即快又好放了他,至少不会再吃掉他吧。
  他始终看不见火儿是什么样子,不过从每当它来到屋子里的温度就会直线上升,鹿九这个连炸弹都不怕的妖怪就吓得浑身发抖看来,这个火儿一定是个青面獠牙,魁梧高大,面目可怖,口中喷火,走一步地面都会晃动的大妖怪。夜深人静,这个男人常常从梦中惊醒,每一次出现在他梦中的火儿得恐怖程度都有所上升,从八只爪子到六个头,越来越可怕的难以形容。幸亏这个男人的想象力不佳,不然真不知道火儿会被他塑造成什么离奇古怪的模样。这种凭空的想象成了他工作的最大动力,每当想象中的火儿出现在他的脑海,就算是三更半夜他也会跳起来拼命的安装炸弹。就算鹿九好心劝他歇歇他也不听。
  由于他的这种忘我的工作热情,制作出来的炸弹数量直线上升,在那个猪圈里的一角已经堆满了这种东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火儿却没有来收货。
  刚开始的时候,鹿九不时听到关于哪里哪里发生了不明爆炸的新闻就心惊肉跳,他不知道火儿会把那些炸弹用到什么地方去,可是那毕竟是他的养殖场里批量生产出来的,无论什么人因为炸弹受到伤害,他心里都会觉得内疚,可是他又阻止不了火儿,到了最后干脆学习鸵鸟,一听到炸弹得事情就关电视、关收音机,甚至打断别人的闲聊。后来火儿不来拿炸弹了,他又开始担心别的:是不是哪里的最火儿了?是不是它用炸弹创了什么大祸了?
  由于原料还是不停的被送来,所以做炸弹的工作就一点也不能被停止。鹿九曾经悄悄地问过那两个送炸弹材料来的妖怪,结果他们也很久没有见过火儿了,只是按照火儿事先的吩咐按时送原料过来而已,至于火儿来不来取炸弹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于是炸弹还要继续作,火儿不来拿就堆放在猪圈里,眼看着的越来越多。鹿九常常看着那一百多个炸弹叹气:如果它们发生爆炸的话,足以把自己这个养殖场炸平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火儿还是没有出现,算起来那个男人在猪圈里已经住了三个多月了,他的样子与刚来的侍候判若两人,面容憔悴,胡子头发都长得老长。鹿九对他的同情感与日俱增,看着他每天埋头苦干,连说话都越来越少的样子,鹿九很想去找火儿为他求情,可是每次到了周影家门口,他又会不由自主地缩回去,想象一下火儿大发雷霆的样子都令他胆寒,更别说是由他亲自去触怒火儿了。
  于是猪圈里的炸弹依旧以每天四到五枚的速度增长,鹿九看着那些炸弹和那个越来越憔悴的男人,每天入睡前都会在心里下着一定要去找火儿的决心,可是等到第二天早上,看着火红的太阳,联想到火儿魅力绚烂的双翼,鹿九的这个念头就会像夜里的露水一样,一点点地被太阳烤干。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等到火儿再次来到养殖场时,已经是落叶缤纷的季节了。
  “鹿九,先给我拿两头乳猪来!”火儿飞进场长办公室后一脚把鹿九从椅子上踢下去,自己坐到椅背上大模大样地吩咐,鹿九连忙跳起来去满足它的要求。两只乳猪下肚,火儿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你最近工作很努力,养的猪味道越来越好了。”——在它看来这个养殖场应该是属于它的(鹿九在历次的求助中逐渐把产权转移给它了),鹿九现在就是在为它工作,对于能干的职工必要的时候还是要给与一定鼓励的,火儿眯着眼睛想着,自己真是个好老板啊。
  “那个……那个……”鹿九搓着手小心翼翼地在火儿身边说,“火儿老板,你要不要去看看那些炸弹?”
  “什么炸弹?”火儿眼睛一亮,“你弄到了炸弹?在哪里?”
  “就是那些……”鹿九的话还没说完,已经被火儿一把提起来:“立刻把炸弹交出来,今年年终我就发给你奖金!不然的话……哼哼……”
  鹿九哪里干指望什么年终奖金,只要火儿不要在过年的时候把养殖场的牲畜当作年礼大肆赠送,他就可以剩下不小的开支了。既然成功的让火儿想起了那些炸弹,鹿九兴冲冲地带着它直奔猪圈。看大那些堆积如山的炸弹之后,火儿发出了一声欢呼,它跳上炸弹兴奋地打着滚:“这么多炸弹,足够把狐狸的学校炸掉了!”
  听到炸弹可能的爆炸地点,鹿九的脸色有些发白,但是他还是强打着精神,加倍陪着小心问:“那么,那么那个人……怎么办?”
  “什么人啊?”火儿一边忙着把一个个炸弹变成硬币大小塞进它储物的空间里,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就是……就是那个做炸弹的人啊。”鹿九示意火儿去看那个坐在猪圈一角,还在奋力进行炸弹制作的可怜人。
  “哇!”刚刚注意到猪圈里除了猪还有别的生物的火儿怪叫一声,“又脏又臭,根本不好吃嘛!你养这种东西干什么?”
  “这是你……你……”鹿九结巴了半天还是没敢勇敢地指出其实是火儿吩咐自己把这个男人关在猪圈里的,只好介绍:“就是他在做炸弹。”
  “好人啊!值得表扬!”火儿赞叹着,为了给火儿做炸弹不惜吃住在猪圈,数月如一日的辛苦劳作,多么好的伙计啊。“鹿九,给他双倍的工资外加奖金!”火儿吩咐着。它已经收拾好了所有的炸弹,准备去向林睿炫耀了。
  鹿九不失时机地赶着问:“那他可不可以回家?”
  “他为什么不回家啊?”火儿扔下这么一句话不见了踪影。
  “不就是因为你嘛……”看着那条火影在天际消失,鹿九终于用肉耳听不到的声音勇敢地说出了心里话。
  立新市繁华的闹市区,一个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的男人步履蹒跚的走着,他身上散发出的恶臭成功地把路过的人流都阻隔在五米开外。在他的身后,十余头肥硕健壮的大猪卖着坚定的步伐紧紧跟随着他。男人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不时向路过的人们介绍身后的猪们:“这些是我一个宿舍的,呵呵呵呵。也是我的奖金和工资,你们要不要买啊……呵呵呵呵,比炸弹便宜很多的……”
  在远方,城市郊外的鹿氏养殖场的场长办公室里,鹿九场长正在接受一番狂风暴雨的洗礼:“明明本来就是我的炸弹!你以为我想不起来吗?我想不起来狐狸就不会提醒我吗!你居然敢趁着我忘了拿来敷衍我,骗我的年终奖金!今年没有奖金、没有休假、没有工资、没有……”
发表于 2009-4-12 22:45: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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